退伍军人安置法规

退伍军人安置法规,第1张

法律分析: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接收安置通知书、退出现役证件和介绍信到规定的安置地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报到。退休、供养的退役士兵应当到规定的安置地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报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士兵退役安置条例》

第十条 退役士兵安置地为退役士兵入伍时的户口所在地。但是,入伍时是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的退役士兵,退出现役后不复学的,其安置地为入学前的户口所在地。

第十一条 退役士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易地安置:

(一)服现役期间父母户口所在地变更的,可以在父母现户口所在地安置;

(二)符合军队有关现役士兵结婚规定且结婚满2年的,可以在配偶或者配偶父母户口所在地安置;

(三)因其他特殊情况,由部队师(旅)级单位出具证明,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批准易地安置的。易地安置的退役士兵享受与安置地退役士兵同等安置待遇。

军人结婚有哪些规定?相信很多想要结婚的军人对这个问题都不是很了解,甚至认为军人结婚与普通人结婚是一样的。其实军人结婚是有严格规定的,有一定的限制规定。

军人结婚规定:年龄

当事人必须符合,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军人结婚规定: 结婚条件

(一)当事人必须是自愿和无配偶;

(二)当事人为非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三)当事人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四)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是本辖区内的常住户口;

(六)当事人提供的证件原件,必须是合法、完整、真实、可靠;

(七)近期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合影照片三张。

军人结婚规定:限制

解放军总政治部作出了关于军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暂行规定》,对军人结婚问题作了具体的规定。

但部队干部、战士和职工,应积极响应党和政府关于晚婚的号召,不要过早地恋爱结婚。

(二)军队干部选择的配偶必须符合军队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干部建立恋爱关系后,要主动向党组织报告,由军队党组织和政治机关对干部的恋爱对象作必要的政治审查。学员在校学习期间,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一般不得结婚。

(三)战士一律不得在部队内部和驻地找对象

战士在未服满现役期间不准结婚。超期服役的战士和志愿兵提出结婚,可准其利用探亲假期回原籍结婚。凡决定要复员的超期服役的战士,如提出复员前结婚,应尽量给予安排。

(四)现役军人一律不准与外国人或居住在香港、澳门的人员结婚

汉族军人要求与习惯上不同汉族通婚的少数民族公民通婚,一般应说服双方放弃此种婚姻;如双方态度坚决,在取得少数民族一方家长的赞同,并尊重和不违反少数民族婚姻习惯的情况下,也可以允许结婚。

(五)规定了结婚登记与审查的有关事项

2、超期服役的战士和志愿兵申请结婚,一般应由所在单位的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本人出生年月、民族和婚姻状况的证明,方可到地方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有的超期服役的战士和志愿兵在探亲期间找到对象,申请结婚者,如来不及到原部队开证明时,可由当地县、市、市辖区人民武装部出具有关证明到当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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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军人退伍以后,再申请结婚的话,不属于是军婚的。

军婚是与现役军人形成婚姻关系的婚姻。军婚受到国家法律重点保护,破坏现役军人的家庭婚姻关系,应受到刑法的严厉打击。现役军人是指正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或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服役、具有军籍的人员。

由于军人担负的特殊使命、生活环境和职业特点与普通公民不同,因此,在执行国家有关规定的同时,也必须同时执行军队的有关规定。俩人带上个人身份证件、结婚介绍信和照片,在当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证明。

军人退伍后结婚不算军婚,而军婚更加偏向于军人。军婚,是与现役军人形成婚姻关系的婚姻,军婚,受到国家法律重点保护,破坏现役军人的家庭婚姻关系,应受到刑法的严厉打击。现役军人是指正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或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服役、具有军籍的人员。退役军人、复员军人、转业军人和军事单位中不具有军籍的职工,均为非现役军人,其婚姻关系均不能按军婚办理。现役军人的婚姻受国家法律的特别保护,从军人的利益考虑出发,法律对军婚的结婚、离婚等问题均有特别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法律分析:军人在退伍以后,就不属于军婚的范畴了。一些退役军人、复员军人、转业军人以及在一些军事单位中没有军籍的工作人员,都属于非现役军人。非现役军人的婚姻关系是不能够按照军婚进行办理的。军婚是受到国家法律重点保护的,如果破坏了现役军人的家庭婚姻关系,应该要受到我国刑法的严厉打击。

退役军人婚姻能受相关法律保障,但是不再受军婚保障。军人在退伍以后,就不属于军婚的范畴了。一些退役军人、复员军人、转业军人以及在一些军事单位中没有军籍的工作人员,都属于非现役军人。非现役军人的婚姻关系是不能够按照军婚进行办理的。现役军人是指正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或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服役、具有军籍的人员。退役军人、复员军人、转业军人和军事单位中不具有军籍的职工,均为非现役军人,其婚姻关系均不能按军婚办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一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五十九条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现役军人的妻子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法律分析:军婚,是与现役军人形成婚姻关系的婚姻。军婚,受到国家法律重点保护,破坏现役军人的家庭婚姻关系,应受到刑法的严厉打击。现役军人是指正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或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服役、具有军籍的人员。退役军人、复员军人、转业军人和军事单位中不具有军籍的职工,均为非现役军人,其婚姻关系均不能按军婚办理。现役军人的婚姻受国家法律的特别保护,法律对军婚的结婚、离婚等问题均有特别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一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五十九条 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该残疾军人如果是现役军人,结婚除了要满足《婚姻法》的规定之外,还要遵守军队上的政策规定。

退役军人、复员军人、转业军人和军事单位中不具有军籍的职工,均为非现役军人,其婚姻关系均不能按军婚办理。

现役军人的婚姻 受国家法律的特别保护,法律对军婚的结婚、离婚等问题均有特别规定。

《婚姻法》规定男性公民法定结婚年龄为22岁,而军队提倡和鼓励晚婚。男军人25周岁、女军人23周岁以上初婚的为晚婚。即现役男残疾军人25周岁、女残疾军人23周岁可以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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