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户口随迁条件

深圳户口随迁条件,第1张

深圳夫妻随迁入户条件如下:

1、被投靠人登记为本市常住户口时间及夫妻结婚登记时间均满三年,被投靠人属“双高”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国内博士、国外硕士以上高学历人才的不受分居时间限制;

2、申请人不属于在职干部、职工;

3、经拟入户地街道计生部门审核符合本市迁户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申请人需先行携带相关资料到拟入户地街道计生部门审核,审核同意后相关计生信息通过深圳市政务资源交换平台流转到我局,不需提供纸质材料;

4、申请人有法定抚养责任的未成子女须一并申请;

5、可随同申请人一并申请的成年子女;

6、申请人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夫妻投靠入户申请材料如下:

1、申请人、随迁子女含养子女、继子女,下同户口簿、身份证;

2、被投靠人户口簿、身份证;

3、结婚证。如申请人夫妻一方或双方属再婚的,还须提供历次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民事调解书,因丧偶再婚的,还需提供前配偶死亡证明文书,如户口簿不能反映与前配偶夫妻关系,需补充提供与前配偶的结婚证或原籍公安、民政部门出具的夫妻关系证明等相关材料;

4、随迁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

综上所述,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夫妻随迁入户一定要满足条件才可以随迁入户,需要夫妻分居满三年、申请随迁人员必须是无业人员才可以,需要的材料包括结婚证、双方户口簿和身份证等基本证件。

法律依据:

《深圳市户籍迁入若干规定》第十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在年度计划安排额度内,经审批可办理政策性迁户:

(一)父母一方为深圳市户籍的,其未成年子女可以申请投靠入户。

(二)夫妻一方为深圳市户籍的,其配偶按下列要求申请投靠入户:

(三)迁入深圳市户籍连续满8年且仍拥有深圳市户籍的,其共同生活的父母可以申请投靠入户。父母婚姻在存续期间的,须同时提出入户申请,离异或丧偶后未再婚者除外。

(四)符合国家、广东省、深圳市规定的军转干部及其随迁随调家属、军休及复员干部和退役士兵、驻深部队随军家属,可以申请入户。

一、申请条件

1、被投靠人登记为本市常住户口时间及夫妻结婚登记时间均满两年。

2、申请人不符合本市人才引进迁户条件。

3、申请人有法定抚养责任的未成子女须一并申请;

4、可随同申请人一并申请的成年子女:

(1)满18周岁不满20周岁,在高中(含中职、中技)或大学教育阶段在校就读的未婚未育成年子女(户口未迁至院校所在地);

(2)一级或二级病残且生活基本不能自理的未婚未育(含收养子女)的成年子女;

5、申请人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二、入户申请材料

1、申请人户口簿、身份证;

2、被投靠人户口簿、身份证;

3、申请人结婚证;

4、随迁子女户口簿、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免提供);

5、随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

6、遇有下列情形,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以下相应材料:

(1)随迁年满18周岁不满20周岁,在高中(含中职、中技)或大学教育阶段的在校就读成年未婚未育子女(户口未迁至院校所在地),提供:①加盖学校或学籍管理部门公章的《学籍登记表》复印件或《在校证明》(注明校办电话和联系人姓名);②本人书写的未婚未育声明;

(2)随迁病残成年子女,提供:①县级以上残联签发的一、二级《残疾证》或本市残联签发的残疾等级鉴定证明;②本人的未婚未育声明;

(3)随迁子女在国(境)外出生,提供有翻译资质的机构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中文翻译件;

(4)随迁子女属申请人或被投靠人前次婚姻生育的子女,提供该子女抚养权归属的法律文书;

(5)申请人户口簿“服务处所”栏反映申请人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提供无(失)业或离(辞)职证明;

(6)随迁子女属生父母未登记为合法夫妻关系的非婚生子女的,该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一方申请人(被投靠人)须填写《非婚生育子女情况声明》;

(7)随迁子女属收养的,提供《收养登记证》。收养子女属生父母因特殊困难无力抚养或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子女的,还需提供收养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  

三、办理程序(申请人可自由选择网上或现场申请办理)

(一)网上办理

1、网上申请

关注“深圳公安”公众微信号或登陆深圳市公安局民生警务,实名注册后根据系统提示填报信息,拍照上传申请材料。

2、审核审批(15个工作日,不包括预受理时间)

公安机关对申报信息及申请材料进行预受理审核;

审批进度、补正材料通知、审批结果等相关信息将会通过微信公众号告知,请及时关注“深圳公安”微信公众号进行查询;

调查阶段需申请人配合的,将会电话通知,请保持通讯畅通。

3、现场核验材料(预约时间现场签发准迁证)

审批通过后(根据市政府下发年度指标,按照申请时间顺序),申请人或被投靠人携带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预约前往被投靠人户籍地公安分局户政窗口办理。核验通过的,签发《准予迁入证明》。

广东省内居民已实施户籍迁移一站式办理,核验通过的,免签发《准予迁入证明》,申请人不需返回户籍地办理户口迁出,待收到入户短信通知后,预约前往拟入户地派出所办理入户登记。

4、办理落户手续(现场办结)

申请人在《准予迁入证明》有效期内,回户口所在地办理户口迁出,并在《户口迁移证》有效期内,携带申请人身份证、被投靠人户口簿、结婚证、《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户口迁移证》。

二代身份证相片回执、二代证标准照片一张等材料(申请人现学历与原户口簿登记学历不一致的,提供学历证明材料),预约前往拟入户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二)现场办理

1、申请

申请人通过网上预约:关注“深圳公安”微信公众号(微信号:szga-110)点击民生警务页面的户政预约,或登陆深圳市公安局门户网站民生警务户政预约平台,按照预约时间前往拟入户地公安分局提出申请,根据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当场受理)

受理机关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做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经审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办理机关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符合条件的出具受理回执。

3、审查(10个工作日)

对予已受理的申请,受理机关依据法律法规和办理程序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查验。

4、办理结果(现场签发准迁证)

对审查合格的申请,在审批结束后(根据市政府下发年度指标,按照申请时间顺序)签发准予迁入证明。

扩展资料:

2018年3月23号之后,经过深圳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接收的应届毕业生、引进的归国留学人员和首次调入的在职人才,符合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具有深圳户籍、本人没有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现在没有租住公租房。

在深圳缴纳了社会保险费,且社会保险关系仍在本市,同时在职人才还需满足“本科未满30周岁、硕士未满35周岁、博士未满40周岁”的条件,在引进审批文件签发之日起1年以内,都可以向办理人才引进手续的市、区两级人力资源部门申请补贴。

深圳毕业生入户补贴申请条件:

(一)受理范围:2016年3月23日起经新区人力资源部门引进的归国留学人员和首次调入的在职人才(应届毕业生由市人力资源部门受理)。2016年3月22日前曾办理人才引进手续(指取得引进审批文件),并在3月23日后再次办理引进手续的人员。

不属于《实施办法》规定的新引进人才(因学历晋升需办理应届毕业生接收和归国留学人员引进的除外)。新引进人才引进时点以首份引进审核文件签发时间为准(学历晋升的除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申请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

(二)学历条件: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学历以办理引进手续时申报的为准;

(三)年龄条件:归国留学人员无年龄限制,在职人才应当符合下列年龄条件:本科的未满30周岁、硕士的未满35周岁、博士的未满40周岁。上述年龄条件以调入年度的1月1日为判断时点(即截至引进前一年度12月31日满足年龄要求)。

(四)发放条件:具有深圳户籍;在深圳缴纳了社会保险费,且社会保险关系仍在本市;本人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正在租住公租房。

期限:在引进审批文件签发之日起1年内,均可向办理其人才引进手续的市、区两级人力资源部门申请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

补贴效果有待检验:

地产咨询机构世联行董事会秘书袁鸿昌在深圳生活、工作多年,他很支持这项政策。他认为,此举能够帮助刚刚来到深圳的年轻人在这里立住脚。

本科生入户深圳补贴:

本科生为了15w入深户到底值不值!我们要从长远的角度看为了孩子也为了自己未来的发展。所以从深圳的社会福利和保障来看,深圳户口是值得的!

总的来说,本科生入户深圳补贴还是很简单的,如果你的条件达到了转入深圳户口办理的要求,那么你要抓紧机会办理深圳户口,因为深圳户口的办理条件每一年都是不一样的,也许你今年的条件达到了,下一年想办理的时候,你的条件可以达不到办理深圳户口的条件了。

参考资料:

深圳公安局-夫妻投靠随迁入户须知

深圳配偶入户最新政策如下:

1、夫妻中有一方已经在深圳入户满两年。

2、夫妻合法注册登记的婚姻,且分开满两年(这里说的分开意思是户口的分开)。

3、申请随迁入户的人员没有违反深圳计划生育规定。

4、申请随迁的一方在合法的年纪范围内,且不是现任干部或雇员的失业人员。

除了父母随迁之外,子女随迁落户也同样受到重视,政策规定表示父母一方为深户的,其未成年子女可申请投靠随迁。随迁申请人所需提供的材料有申请人户口本、申请人身份证、被投靠人户口簿、被投靠人身份证、结婚证,子女随迁还需提供出生证明。

深圳气候特征

春季影响深圳的冷空气势力开始减弱,天气多变,常出现“乍暖乍冷”的天气。初春仍有较强的冷空气影响,少数年份在2月下旬仍可出现寒潮天气,且雨水较少,多数年份会出现不同程度的干旱。夏季在副热带高压的稳定控制下,常出现炎热天气,是极端最高气温出现的时期。

同时夏季也是深圳降水最为丰沛的季节,深圳的降水各地区差异很大,容易出现局地性的洪涝灾害和短时雷雨大风天气。秋季是深圳的少雨干旱时期,多秋高气爽的晴好天气。由于雨水少,蒸发大,因而秋旱容易发生且发展迅速,深圳几乎每年都有不同程度的秋旱发生。冬季是深圳最冷的季节,经常处于干冷气流的控制之下,气温达全年最低,降水稀少。

—深圳市

 深圳夫妻随迁入户办理流程

  申请条件

  1、被投靠人户口迁入时间及夫妻结婚登记时间均满周三年,被投靠人属“双高”(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国内博士、国外硕士以上高学历)人才的不受分居时间限制;

  2、申请人不属于在职干部、职工;

  3、符合本市夫妻投靠入户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4、申请人有法定抚养责任的未成子女须一并申请;

  5、以下成年子女可随同申请人一并申请的:

  ①满18周岁不满20周岁高中以下教育阶段在校就读成年子女;

  ②一级或二级病残且生活基本不能自理的无配偶成年子女;

  ③本省生源(户口仍随本省户口的父或母)的高校在读未婚未育成年子女(不受年龄及在读院校所在地限制);

  (6)申请人已办理深圳市居住证;

  (7)申请人、随迁人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申请材料

  基础性材料

  ①申请人、随迁子女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16岁以下自愿提供身份证材料);

  ②被投靠人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

  ③结婚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如申请人夫妻一方或双方属再婚的,还需提供历次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民事调解)书;因丧偶再婚的,还需提供前配偶死亡证明文书,如户口簿不能反映与前配偶夫妻关系,需补充提供与前配偶的结婚证或原籍公安、民政部门出具的夫妻关系证明等相关材料;

  ④随迁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⑤拟入户地街道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随户业务用途的《计划生育证明》;

  ⑥申请人的深圳市居住证或居住证(业务)受理回执(复印件1份,验原件),“双高”人员配偶免提供;

  特殊性材料

  ①被投靠人迁入本市不满两周年的,需提供加盖存档派出所户口专用章的迁入本市《招调通知书》(《入户介绍信》或《入户申请表》)、《计划生育证明》,迁入时未生育的免提供),复印件各1份;

  ②随迁满18周岁不满20周岁高中以下教育阶段在校就读成年子女的,需提供加盖学校或学籍管理部门公章的《学籍登记表》复印件1份,注明校办电话和联系人姓名,如果学校名称中有“职业”、“技术”等字样,须明确注明“该生属于普通高中教育阶段在读”字样;

  ③随迁户口与申请人同户的本省生源未婚未育高校在读成年子女的,需提供盖学校学籍管理部门盖章的广东省招生办签发的《录取通知书》复印件1份、学校出具的《在校证明》及《未婚未育证明》;

  ④随迁病残成年子女的,需提供:县级以上残联签发的一、二级《残疾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或本市残联签发的残疾等级鉴定证明;原籍婚姻登记机关为达到法定婚龄的随迁子女出具的无配偶证明;原籍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无子女(含收养子女)证明;

  ⑤随迁收养子女的,需提供《收养登记证》、《收养登记申请书》(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和《收养子女计划生育证明表》(盖留存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收养子女属生父母因特殊困难无力抚养或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子女的,还需提供收养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收养子女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弃婴(童)或私自抱养弃婴(童)的,还需提供弃婴(童)进入社会福利机构的原始记录(盖福利机构公章复印件1份),内容包括弃婴来源(《捡拾弃婴

(童)情况证明》和《捡拾弃婴(童)报案证明》)、弃婴公告、入院审批手续等。

  ⑥随迁子女属国外出生的,还需提供有翻译资质的机构出具的出生证明书中文翻译件;

  ⑦随迁子女属生父母未登记为合法夫妻关系的非婚生子女的,该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一方申请人(被投靠人)需填写《非婚生育子女情况声明》;

  ⑧随迁子女抚养权发生变更的,需提供抚养权变更公证书或法院抚养权变更判决(调解)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

  ⑨被投靠人属“双高”人才的,需提供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签发或本市人力资源部门认定的副高以上职称证书,或本市人力资源部门签发的高学历证明。

  材料要求

  1、身份证。身份证正反面竖向复印在一张A4纸上,提供一份的复印件。

  2、结婚证。原件一本。提供一份复印件(A4纸),复印双方身份信息页,须复印婚姻登记员签章页、盖有登记机关专用钢印章的当事人信息页和证号钢印页。

  3、离婚证。原件一本,提供一份复印件(A4纸),复印双方身份信息页,须复印婚姻登记员签章页、盖有登记机关专用钢印章的当事人信息页和证号钢印页。

  4、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原件,按实际份数提供复印件(A4纸)。

  5、户口薄。如父母子女不在同一户口本的,同时提供父、母、子女的户口薄;一户户口薄有两本以上的应同时提供;家庭户复印户口本扉页,全部户口登记页。集体户口薄应复印户口薄扉页及提供夫妻、子女户口登记页。提供一份复印件(A4纸)

  办理地点

  (1)户籍地属福田、罗湖、南山、盐田的,向分局人口科户政窗口申请;

  (2)户籍地属宝安、龙岗、龙华的,向户籍地派出所申请;

  (3)户籍属光明、坪山、大鹏的,向分局治安大队户政窗口(中心)申请。

  办理流程

  提交随迁申请

  申请人或被投靠人携带入户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区公安分局或派出所户政受理窗口提出随迁申请并现场摄像,符合申请条件、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并开具受理回执,自受理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上报市公安局人口管理部门审批;

  备注:市公安局人口管理部门根据每年市政府下达的人口机械增长指标按申请类别、受理时间先后顺序审批,在三十五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

  领准迁入证明

  1办理时限

  申请人符合条件提供材料齐全的,自受理之日起35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调查时间不计入审批时限)

  2领取准予迁入证明

  经公安机关审批,同意户籍迁入的人员,持受理回执和身份证到公安机关领取准予迁入证明,凭准予迁入证明到户口所在地将原籍户口迁出。

  3准予迁入证明的有效期。

  准予迁入证明自出具之日起40天内有效。

  入户登记

  申请人(未成年申请人的监护人)持以下材料到拟入户地派出所办理入户:

  1《户口迁移证》;

  2《准予迁入证明》;

  3申请人身份证(未满16周岁自愿提供);

  4被投靠人户口原件;

  5申领身份证相片回执(未满16周岁自愿提供)及近期标准身份证照片1张(未满3周岁自愿提供)。

  6挂靠亲友家庭户的,需户主到场确认。

  提醒

  申请人虚假申报或骗取、伪造证件、证明材料的,不予审核(批),纳入城市征信系统,两年后方可重新申请。

到3年了吗?要结婚满3年才可以办。。

1、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随便一方的结婚证

2、准备迁入街道计划生育部门开的计划生育证明

3、如果你的户口是非农的话。。要提供你户口所在地镇或者街道当年出具的无业证明(在深圳是 失业证)。农业户口的不需提供。

4、携带未成年子女的,需要提供子女的户口本、出生医学证明。。

以上这些资料准备好之后到你老公户口所属的派出所填表。。

另外,上面所说的第2项(随迁入户计划生育证明)是到街道办(你老公户口所属)的计划生育部门办理的。。需要的材料如下

1、结婚证

2、全家户口本

3、符合政策生育一孩的,提供生育证。无生育证的,提供母亲户籍地村(居)委和乡镇(街道)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剩余情况证明;

4、符合政策生育二孩及以上的,提供再生育证明(准生证)及再生育一个子女审批表。无证或无审批表的,提供再生育证明材料。女方户口在深圳市外的,另需要提供女方户籍地村(居)委、乡镇(街道)及县(区)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婚育情况及是否符合政策生育的证明;

5、节育证明。49周岁以下的已婚人员,提供近三个月本市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查环查孕证明(到街道的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开)

6、属于政策外生育人员的,提供社会抚养费征收票据。

程序就是以上的。。。我刚刚帮我老婆办完。。。

另外要注意的就是,办理随迁证明前,要知道社区的居委会是否有将你的计划生育情况录入系统。。如果没有的话还需要先到 社区居委会先登记。。

总体来说,如果没有子女或者只有一个子女的话是很简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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