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法律咨询应将基本情况说清楚,您提供的情况过于简单,律师无法做出全面确切的判断!
初步判断如下:
对于国外婚姻登记证书,国内法院不能直接认定,需要经过相关认证程序。一般做法是:
(1)国外结婚证书的认证:
a委托国外律师公证人将国外注册的结婚证书进行公证;
b委托国外律师将经过公证的结婚注册证书在该国外交部进行公证;
c委托国外律师将经过该国外交部公证过的注册证书在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进行认证;
d国外律师将认定过的法律文书寄回国内,成为向法院立案的依据。
一般而言,做此项业务的美国律师收费最高,日本律师和英国律师收费适中,爱尔兰律师收费较低,平均下来,做该项业务一般会在2000到5000人民币左右。
(2)香港结婚证书的认证:
a委托香港的中国司法部指定的公证律师做公证(包括查核和公证);
b委托香港律师到中国法律服务香港公司敲转递章;
c将该份文件寄回国内,作为立案依据。
一般具有司法部指定公证人资格的律师收费在2000至3000港币左右。
(3)澳门结婚证书的认证:
直接委托中国法律服务澳门公司做公证。
(4)台湾地区注册证书的认证:
a委托台湾律师到台湾公证机关作公证;
b台湾公证机关将公证文书副本寄交上海公证员协会和内地当事人一方;
c副本到后,内地一方将公证文书拿到上海公证员协会做核证;
d将核证过的公证书交至法院作为立案的依据。
个人初步意见,仅供您参考!
为慎重起见,建议您持相关材料到当地律师事务所详细咨询!
1,拿结婚证去公证处做公证。
2,所在地的外交部,例如广东省外交部说要做双认证(或者外交认证),
情况一,他说可以全部做完,即是他代你送德国领事馆盖章。(当然要多交点钱)过几天去取就完事了。
情况二,他只盖他们的章,签名,那你自己拿着这份他们签过名盖过章的公证去德国领事馆,给他们再盖章。也完事了。(这种比较省钱,但是要多跑一趟)
3,做完以后那个公证上面有公证处,外交部和领事馆的章和签名。那就可以了。
涉外婚姻,如您在国外登记结婚,持有的结婚证为外国文件,在中国办理准生证,购房,离婚,申请配偶工作配置等,都需要用及结婚证明,已经在国外登记结婚,在国内就不允许再次登记结婚了。
国外结婚证只需要办妥使馆认证方可在中国使用。
认证地点在文件出具国家进行,如为美国结婚证,则在美国办妥公证认证。
认证时间一般需要3到15个工作日。
认证流程:先是公证人公证,其次是外交部认证,最后是中国驻外使馆认证即可。
涉外婚姻公证认证程序如下:
1、需要先经过文书生成地的公证机关(或者有相同职权的机构或个人)公证;
2、然后再到该国外交部门办理认证;
3、再送交我国驻该国使、领馆的认证。
涉外婚姻公证包括结婚、未婚、未再婚、离婚四类公证。
1、结婚公证
结婚公证申请人一般应亲自办理,申请人不能亲自办理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并应提交以下证件和材料:
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A4纸);
结婚证原件。
注:婚姻法颁布以前结婚,没有结婚证的提交单位或知情人(两名)出具的结婚证明,内容为×××与×××于××××年××月××日在××市(县)按照我国传统风俗习惯结婚。
2、未婚公证
未婚公证当事人必须亲自到公证处在公证员面前发表未婚声明书,并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身份证件和复印件(A4纸)及本人一张2寸近期彩色照片。未婚声明书格式如下:
未婚声明书
声明人:×××,男/女,××××年××月××日出生,户籍地:××市××路/街/镇/××号/村,现住××市××路/街/镇××号村,身份证号码: ××××××××××××××××××
我声明:至××××年××月××日,我未在任何地方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
本人保证上述声明完全真实,如有不实,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声明人:
××××年××月××日
未婚公证,申请人也可以到本人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开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提交公证处,由公证处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复印件与原件相符的公证书。
3、未再婚公证
未再婚公证当事人必须亲自到公证处在公证员面前发表未再婚声明书,并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A4)及本人一张2寸近期彩色照片。未再婚声明书格式如下:
未再婚声明书
声明人:×××,男/女,××××年××月××日出生,户籍地:××市××路/街/镇/××号/村,现住××市××路/街/镇××号村,身份证号码: ××××××××××××××××××
我声明:至××××年××月××日,我未在任何地方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
本人保证上述声明完全真实,如有不实,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声明人:
××××年××月××日
特别提示:
(1)未婚声明书公证、未婚证明书复印件与原件相符的公证和未再婚声明书公证与原来的经过实体审查的公证书不同,国外使用机构有可能不予采证;
(2)声明人作虚假声明要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3)2003年10月以前离境的当事人,办理未婚、未再婚的,可由当事人原单位、街道办事处或民政部门出具未婚、未再婚的证明,由公证处出具未婚、未再婚公证书。
4、离婚公证
离婚公证申请人一般应亲自办理,申请人不能亲自办理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并应提交以下证件和材料:
居民身份、户口簿或其他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A4纸);
离婚证、离婚调解书、离婚判决书原件和复印件,离婚调解书、离婚判决书应附相应的生效证明。
扩展资料:
案例:
四川姑娘秀娟致电本报,说她今年年底要随其外籍男友回国办理结婚登记。
(一)婚姻状况证明由“个人声明”取代“单位证明”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9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结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当出示“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等证件和证明。
第14条规定:当事人离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时,应当出示“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等证件和证明。
《婚姻登记条例》第5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示“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第11条第1款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示“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等证件和证明。
由此,中国公民的婚姻状况证明由“单位证明”简化为“个人声明”。
(二)婚姻状况证明公证认证手续的改变
依据《婚姻登记条例》上述规定,婚姻状况证明公证认证手续的改变分为如下两种情形:
第一,中国驻外使领馆根据当事人申请,为其出具用于在当地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单身证明”公证的形式,从“直接证明当事人婚姻状况的真实性与合法性”的实体公证,调整为“当事人婚姻状况声明书”办理签名属实的非实体公证。此类公证一般可直接在当地使用,无须办理领事认证。
第二,国内涉外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申请,为其出具用于在国外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单身证明”公证的形式,同前述一样。
不同的是,此类公证一般由当事人户籍所在地公证机构出具之后,一是由中国外交部认证,并代送文书使用国驻华使馆办理领事认证;二是由中国外交部授权的地方外事办公室认证,并代送文书使用国驻华领馆办理领事认证。
由于一些国家对“婚姻状况实体公证”仍有要求,所以国内涉外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为其出具用于在国外办理结婚登记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公证,便成为其中一种替代形式。
二、送往国外使用的“单身证明”种类及其公证认证手续
针对上述变化,建议中国公民在办理送往国外使用的“单身证明”之前,务必确认如下事项:
(一)注意确认“单身证明”的种类和公证形式
目前,各国对“单身证明”的种类和公证形式要求各异,当事人需确认是以下哪种形式:一是“直接证明当事人婚姻状况的真实性与合法性”的实体公证;二是“当事人婚姻状况声明书”签名属实的非实体公证;三是“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公证。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一般由当事人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部门出具。由于此类证明只反映当事人在出具证明的婚姻登记机关辖区内的婚姻登记记录,不反映国内法院判决、丧偶及国外结婚离婚等记录,不能当作严格意义上的“单身证明”。
(二)注意确认“单身证明”公证须否办理领事认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33条规定:“公证书需要在国外使用,使用国要求先认证的,应当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或者外交部授权的机构和有关国家驻中华人民共和国使(领)馆认证”。
据此,如文书使用国要求办理认证,一是由中国外交部办理认证,并代送文书使用国驻华使馆办理领事认证;二是由中国外交部授权的地方外事办公室认证,并代送文书使用国驻华领馆办理领事认证。
迄今,美国、加拿大、日本等国单方面免除中国送往该国使用的公证文书的领事认证手续。
武冈市人民政府-如何办理涉外婚姻公证
人民网-中国人到国外登记结婚 单身证明公证认证如何办
国外结婚证在中国大陆使用需要进行公证认证
大部分国家公证认证手续基本相似,比较常用的国家有美国,英国,澳洲,德国,法国,日本,韩国,加拿大,西班牙,意大利,俄罗斯等国家。
境外结婚证公证双认证流程如下:
该国国际公证律师公证
该国外交部认证
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您好,想要办理结婚证公证双认证,材料首先要准备好结婚证,加上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
办理好结婚证公证书后,先送中国外交部认证,然后再送使用国驻华使馆认证,注意顺序是不能颠倒的!
公证可以在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办理认证则需要在拿到公证书后办理,部分地区的公证处可以直接代办认证。不能代办认证的公证处则需要另外拿着公证书去省外事办办理认证(每个省会城市有一个外事办,不是省会城市可咨询公证处哪里可以代办认证)另外线上提供服务的机构也可帮忙办理,也可以联系我们,我们经常做。
有结婚证办公证认证和双认证方法如下:
1、必须把需要做双认证的文件做成涉外公证书。
2、然后拿着公证书原件及其它材料去做双认证。
3、因外交部认证不接受个人,所以必须通过代办来办理双认证事宜。
4、通过代办递交公证书到外交部认证处,代办审核并递交外交部认证处,外交部审核并认证。
5、外交部认证完公证书递交和驻华大使馆认证。
6、外交部取回大使馆认证完的公证书原件。
7、代办取回外交部认证完的双认证原件。
8、双认证办理完成。
所谓公证,是指公证机关依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公证法律、法规规定的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和过程。关于公证活动、程序、组织等规范内容构成了公证制度。公证制度是国家预防纠纷、维护法治、巩固法律和社会秩序的一种法律手段。双认证,是指在办妥我国外交部领事司或有关省、自治区、市的外事办公室的认证手续后,再办理公证书的使用国驻华使(领)馆的认证。这种办理两个认证的作法,通常称为双认证。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按照法定的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合法情况予以证明,是一种司法手段。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十八条 认证机构应当按照认证基本规范、认证规则从事认证活动。认证基本规范、认证规则由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制定;涉及国务院有关部门职责的,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属于认证新领域,前款规定的部门尚未制定认证规则的,认证机构可以自行制定认证规则,并报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1,如果是你要去申请签证,那么就公证你是持证人的那本结婚证。
2,到公证处做一个复印件与原件相符的非实体公证的公证书。
3,然后去做外交部领事认证(单认证)和这个国家的使领馆的领事认证(双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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