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娶的就是社坑的,金子15两,聘金拿了6万,女儿身又要了3万,桌子本要来100多个人(担了1万大约7桌给女方请)结婚那天来3桌子至亲。花篮钱(小舅小姨钱)5000块,包惠安天马旅行30人车和烟钱约1500块
还有见女方亲戚那天的互敬钱5000,反正给女方家现金一共11万多加金子15两。
钱全收了,嫁妆电视加摩托车,摩托车还婚后住娘家放她们家里。没陪嫁一分钱,这还是自己谈的。
结婚赔不赔嫁看女方家庭,有钱人嫁女儿,没钱人卖女儿,全国都一样。那些什么风俗人情都是冠冕堂皇的借口,以前还是处子身呢,现在呢。扯淡
我是净峰的,一个一万二千八和一万八千八,里面有包含金子钱,回礼有的是女方再回一万让男方自己配置,要么就是女方买些小家电或是一部摩托车,这回礼也有看双方自行商量需要什么或者男方说不用回。还有男方要带女方去买衣服或直接给衣服钱,还有几千块请客钱(一人四十)有限几个人,多出的人女方自己贴。东岭可能也差不多吧,一般山上人都会贵一些
惠安女的婚俗文化(所幸已经是过去式)
相对惠安女奇特服饰而言,最让人深思的则是惠安女的奇特婚俗。婚俗为特定的历史和特定的地域化,并受其所处时代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因素支配。惠安女独特的早婚、包办婚和长住娘家的婚俗当地普遍的风俗习惯。
1 早婚、童婚
惠安地区无论男女都有早婚的习俗。男子若到十四岁还没有定婚,不是被人看不起,就被怀疑自身有病,从而在人前抬不起头。女子十二三岁成婚更是常事。近年来早婚率尽管有所下降,但早婚现象仍居高不下。早婚给惠安女带来无尽的痛苦。唱出此歌心头闷,阿兰一身歹命运。害着女儿失青春,日不吃来暝不困,眼屎流落作饭吞。看见身边姐妹群,想起自己泪纷纷……
这是一首五十年代流行于惠安地区妇女中间的民歌,名叫《阿兰歌》。它真实、深刻地反映了早婚、童婚给惠安女造成的悲剧和无穷的痛苦。阿兰不是一个具体的人,她是惠安女的化身。造成惠安女早婚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生产的特殊性。惠安地处沿海,男人多以捕鱼为业,海里浪中,风险很大,特别是以往生产技术和设备都较为落后,加之又缺乏安全保护设备和措施,常常出现船翻人亡的事件。因此,祖宗遗留下来的,“行船跑马三分命”的俗语,深深地烙在了父母们的心里。中国是一个讲究孝道的国度,古代“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思想影响深远。人们在无力与大自然抗争的情况下,为防“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灾祸”的厄运,于是,父母们便想方设法为儿子早早操办终身大事,以延续香火。
二是落后的婚俗观。中国传统的婚姻形式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决定一个姑娘的终身大事。这种婚姻形式主要是由媒人从中说合,后经男女双方的家长同意,然后由长辈主持的包办式婚姻。惠安地区因袭陋俗,惠安女无力反抗,只得听任命运摆布。至今当地还广泛地流传着有关落后婚俗的谚语。诸如:父母主婚,酸甜苦涩也要吞”;“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嫁乞丐加自斗(蒲包,乞丐用的一种讨食袋)”,等等。
这种封建包办的婚姻形式,非但造成了早婚现象的普遍,甚至男女双方多数在婚前未曾见面,更谈不上什么感情了。所以难怪林语堂半开玩笑地说:“中国人是先结婚然后谈恋爱。”虽然这种封建包办婚姻随着《新婚姻法》的颁布而予以废除,但在惠安地区的实际生活中仍广泛存在。
三是文化落后。惠安女大多没有文化,即便有文化,其水平也不高,科学知识尤为贫乏。受封建思想影响,中国社会重男轻女、男尊女卑的现象比较严重。民间普遍认为女儿不是子,是别人家的人;嫁出去的女儿是泼出去的水。因此,惠安女一旦订婚或结婚,哪怕年纪再小,其父母都不愿意再花钱供她继续读书。小新娘碍于脸面,也不敢继续去上学。夫家更是不赞成,由于婚后长住娘家,新娘若学有所成,一旦有了出息,岂不是鸡飞蛋打。于是导致惠安女群体文化素质较低,思想较为愚昧,致使落后的婚俗习惯得以长期保留,影响至今
2长住娘家
长住娘家,又称“不落夫家”,其婚俗的要点是:妇女结婚以后,头三天住在夫家,第四天新娘返回娘家,此后长住娘家。只有逢年过节以及农忙时(去夫家干活)才回夫家住一两夜。即便如此,还得夫家来人三请五催,才勉勉强强回去。妇女生下头一个孩子后,方可正式入住夫家。从结婚到生育这段时间,妇女继续生活在娘家,保守贞节。在娘家住的时间很长,住上七八年是常见的,短则二三年,长则二十几年。决定住在娘家时间的长短,要看妇女是否想生孩子,并且还得看妇女是否能够怀上孩子。住在娘家的媳妇,俗称“不欠债的”;住在夫家的媳妇,称“欠债的”。惠安女每年到夫家不超过十次,每次仅两三天。每次回夫家时要用块布遮住脸,直到晚上熄灯后才能拿掉,第二天必须在天亮之前回到娘家。怀孕生子也不能生在娘家,须在夜间赶到夫家去生。尽管住在娘家时间长短不一,但住娘家的风俗历来为惠安女所恪守,至今仍无太大变化。谁敢越雷池,将会遭到社会舆论的谴责和唾骂。这样,就人为地造成婚后夫妻名副其实的分居,给双方酿成许多难于言表的痛苦,以致结成种种苦果。比如双方互不相识,形同陌路。由于夫妻双方见面的机会极少,结婚几年了还认不清对方的情况较为普遍,并由此而引发出一些令人啼笑皆非的事情。据说,在惠安某乡王某结婚已 8年,其妻回家仅 10天,又因多在夜间相会,故一直认不清对方。一次,王某上街买水果,而卖者乃其妻,因两人互不认识,还讨价还价,争得面红耳赤。此事被当地传为笑谈。惠安妇女虽和丈夫见面的机会少,但却对丈夫非常忠心,大都没有婚外恋的现象
首饰男方出。。但是女方自己也要出点。。。
衣服是女方自己出。。不过有的男方会帮忙准备。。呵呵。。
男方给钱,在女方有家长送进来的时候有给烟把。。。。
女方要嫁妆。。。
姐姐结婚的时候是这样的。。呵呵
而且惠安的各个地方现在也比较开放。。。没怎么按照那些风俗来弄,外加女方如果有什么要弄的。。男方家长会说的。。。。额呵呵
最后祝愿新婚快乐啊。。呵呵。。
娇前猪脚
闽南人的婚俗千奇百怪,令人叹为观止。如在迎亲队伍中,红红的竹蓝中盛著粗大的猪脚格外引人注目,当地人称之为:“轿前猪脚”。每当谁家娶媳妇,在准备送往女方家的礼品中,少不了要准备两腿大小一样的猪脚肉,(寓意两亲家幸福美满)。重量应在每脚二十斤左右,如果备太小脚,会被女方视为小气。猪脚的关节点要用红丝线绑住,另一头用红纸包装成红包,内放12元钱,代表以後日子十二个月天天丰衣足食。然後分别放进两只做工考察的红篮裏(那是专门用於娶亲的礼品盒,俗称红篮)。另外,挑“红篮”的扁担也有讲究,扁担两头尖要用红纸粘上,以图吉利。待来到女方家,“轿前猪脚”要置放於女方家的大厅裏,新娘父母要清点猪脚肉及所带礼品,并象征性地把猪肉切一块,重量在2斤左右,切大了会说娘家的人贪心,剩下的部分再由欢亲队伍连同嫁妆一起带回男方家。
据传,“轿前猪脚”早在唐朝闽南就很流行。唐朝时,闽南土著常常叛乱,朝廷常派军队入闽平乱。当时闽南民间百姓遇有女儿出嫁时,都举家啼啼哭哭,甚是凄惨。带队首领派人一打听,原来是闽南一带人烟稀少,到处古木参天,豺狼出没,经常有女孩出嫁途中遭老虎袭击,有的甚至为此丢了性命(另一种传说,是天狗咬新娘),所以才啼哭如此凄惨。军队中有人觉得奇怪,就将此事带回京城禀报。唐朝开国元老程咬金就想出了一条计策来:老虎伤人乃饥饿所逼,而虎食肉是本性,可用猪肉挂於轿前,遇有老虎出现,遂将猪肉扔给老虎填八肚,新娘和大夥可仿而效之。因便於携带,就将整块肉挂於轿前,所以称为“轿前猪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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