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媳妇迁天津户口需要多久

外地媳妇迁天津户口需要多久,第1张

一、外地媳妇迁天津户口需要多久

      一个星期左右。

      户口迁移,除根据国家规定凭有关证明即可由公安派出所或乡、镇人民政府直接办理户口迁出、迁入登记手续外,其他户口迁移,须依照下列程序:

      (1)申请人应向迁入地公安派出所提出入户申请书,并按要求填写入户申请表,出具有关的入户证明材料,包括医院证明、单位证明、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证明等,由派出所进行调查核实后填写入户审批表上报县、市公安局审批。

      (2)户口迁移实行分级审批。市、县公安局负责审批由农村迁入城镇,由农业人口转为非农业人口的户口,市区的公安分局负责审批由集镇的非农业人口迁入城市和县城的户口。

      (3)凡经过审批同意入户的,迁入地公安机关发给准予迁入证明。持有准迁证或不需要准迁证者,应持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向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部门办理迁出手续,并由其发给迁移证。

      (4)居民应在迁移证规定的有效期内至迁入地户口登记部门办理迁入手续。一般迁移,除迁移证外,还应持准迁证或招工招生、毕业派遣、工作调动等相应的证件。入籍、归国定居、复员转业退伍、刑满释放或解除劳教人员、民政部门收容安置的无家可归者等,不需准迁证和迁移证,直接凭相应证件办理落户、入户手续。

      这些手续只要你自己抓紧时间办,一个星期内就可以成功办理户口迁移。

      二、天津市内迁户口流程

      所需条件:

      (一)具有本市常住户口;

      (二)申请在本市同等地区之间将户口迁移至现住地;

      (三)符合本市同等地区之间的户口迁移政策规定;

      (四)本市同等地区之间户口迁移是指市内六区、环城四区和滨海新区之间的户口迁移,二区三县地区之间的户口迁移。

      所需材料:

      (一)移入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户口迁移书面申请;

      (二)移入地址的房屋产权证明及复印件。属于商品房、房改购房以及经济适用房(限价房)的,凭《天津市房地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属于公产房、企业产住房及廉租房(经济租赁房)的,凭《天津市公有住房租赁合同》;

      (三)凡属于投靠的,凭移入户《居民户口簿》、移入户户主居民身份证和同意落户书面证明。其中:

      1、对属于夫妻投靠的,还需凭《结婚证》;

      2、对属于父母与子女之间投靠的,还需凭《独生子女证》、《出生医学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亲子关系证明材料;对属于(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之间投靠的,还需凭祖父母与子女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子女与孙子女亲属关系证明材料;

      3、对涉及中小学招生入学迁移或投靠的,应重点审查房产证件及亲属关系证明;

      4、对投靠亲朋好友或空挂户口的,应严格控制。对确有困难、理由充分的,还需凭现住地派出所开具的“不具备落户条件证明”。

      程序办理:

      (一)完成系统内人口数据迁移操作。对属于当场办理的,应当场通过基层警务信息系统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对需经审批办理的,应按照文件规定和系统流程,逐级审查报批后,凭户口审批卷和系统授权信息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二)与本人或申办人核对户口项目登记内容是否正确。对不一致的,应据实变更;对空项的,应立即采集补充;

      (三)对因办理户口迁移导致移入户户内成员之间“与户主关系”变化的,移入地派出所应在办理迁移后立即变更;

      (四)完成户口迁移系统操作后,打印《常住人口申领二代证登记表》,并交与本人或申办人审核签字;群众确认后,在移入户《居民户口簿》上打印迁移人的“常住人口登记卡”,并在移出户《居民户口簿》中办理移出注销手续。对移入户使用已加盖“空白”图章《居民户口簿》的,应重新打印《居民户口簿》,在剩余“常住人口登记卡”上加盖“空白”图章,收回原《居民户口簿》,并将新《居民户口簿》编号录入系统;

      (五)退还申办人《居民户口簿》等手续材料。

      三、天津户口变迁手续

      关于天津户口变迁手续的办理办理条件:

      (一)具有本市常住户口;

      (二)申请在本市同等地区之间将户口迁移至现住地;

      (三)符合本市同等地区之间的户口迁移政策规定;

      (四)本市同等地区之间户口迁移是指市内六区、环城四区和滨海新区之间的户口迁移,二区三县地区之间的户口迁移。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法律分析:户口迁移所需要材料:1、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本人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3、如果是工作迁移,需要新公司开具工作证明或者新的劳动合同;如果是结婚迁移,需要携带结婚证以及房产证(房产证上只能是本人或者本人配偶的姓名,其他人的无效)。户口迁移程序:第一步,携带上述材料,到目的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一张准迁证(如果要求必须在当地有自己的住房,还要出示有自己名字或者配偶姓名的房产证,父母兄弟的房产都不行)。第二步,到你现在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办,出示准迁证,请他们帮你划转户口关系。第三步,再到目的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确认户口转移(最好在那里拉一张新的户口本,因为户口转移,旧的户口本作废),当地派出所会给你开具一张迁入的户口变动联系单。第四步,拿着迁入变动单到管辖该地的社区居委会去登记入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夫妻一方是天津户口的,其可以到社区或者村委会开具户籍证明或者农村户口证明;

      然后到户籍管理部门申请准迁证;

      之后带上这张准迁证和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到天津相关派出所领迁移证;

      最后带上准迁证、迁移证、户口本、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到天津的户籍所属派出所上户就可以了。

可以迁入天津!

步骤:

1)需要先登记结婚,因为没有结婚证没有办法办理迁移。

2)需要迁出方,在本地开具户籍证明信,由当地的户籍所出具,如果是农村户口的话,要在当地开启农村户口证明,如果不开具的话就默认为城市居民。

3)要带你们双方的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到迁出方开具迁出证明信。

4)将迁出方的证明信,交予迁入方的户籍管理所,保持电话正常有人接听,过半个月左右你户籍所属的公安分局户籍科会给你打电话通知你去取准迁证。这准迁证有两联。(切记!这准迁证有效期只有40天,别过期。)

5)带上这张准迁证和你们两的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到你老婆娘家派出所领迁移证。他会撕走准迁证的其中一联,同时给你老婆销户,所以切记在准迁证有效期内回去上户,否则你老婆就成黑户了

6)带上剩下一联的准迁证、迁移证、和你们家的户口本、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到你自己户籍所属派出所上户就可以了。

2022天津各类户口迁移办理流程、材料一览

一、搬家迁移立户

申办流程:

      公民申请将户口迁移至本人或父母、配偶、子女、(外)祖父母、(外)孙子女名下合法稳定住所立户的,应当提供以下材料,向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材料齐全,当场办理。

申办材料:

      1申请人《居民户口簿》(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居民身份证》;

      2房屋产权证明;

      3房主同意落户声明以及迁移人与房主的亲属关系证明材料(落户人为房主本人的免予提交);

      4迁移人年满6周岁的,需提交一张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已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免予提交)。

特殊情形:

      与他人共有房屋产权申请落户的,应按照“一房落一户”的原则,由全部共有产权人共同到场提交同意落户声明。其他产权人再次申请在该地址立户的,已落户产权人须迁出后方可办理。

二、市内夫妻投靠

申办流程:

      夫妻一方将户口迁移至另一方家庭户内,申请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向拟落户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材料齐全,当场办理。

申办材料:

      1夫妻双方《居民户口簿》(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居民身份证》;

      2《结婚证》;

      3房屋产权证明;

      4房主、户主身份证及同意落户声明。

三、子女与父母、(外)孙子女与(外)祖父母之间的投靠

申办流程:

      子女与父母、(外)孙子女与(外)祖父母之间办理户口迁移投靠,落户地房主需为迁移人的父母、子女、(外)祖父母、(外)孙子女,迁移人、房主(户主)应当提交以下材料,到拟落户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材料齐全,当场办理。

申办材料:

      1迁移人及房主(户主)《居民户口簿》(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居民身份证》;

      2房屋产权证明;

      3房主(户主)同意落户声明;

      4迁移人年满6周岁的,每人一张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已办理《居民身份证》免予提交);

      5迁移人与房主的亲属关系证明(能够通过公安人口信息系统证实的免予提交)。

特殊情形:

      1房主、户主因故无法到场办理的,应当由社区民警入户调查核实后凭民警调查报告及相应材料办理;

      2父母离异的未成年人,经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的,可以投靠无抚养权一方,需父母双方同时到场签署同意落户声明。

四、学校集体户毕业生在津落户

申办流程:

      天津市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户口已迁入学校集体户的,申请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向拟落户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在津落户。材料齐全,当场办理。

申办材料:

      1申请人《常住人口登记卡》(不含首页)、《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

      3本人或者配偶、父母在津有个人名下合法稳定住所的,向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提供房屋产权证明、迁移人与房主的亲属关系证明材料(能够内部核查的不需当事人提供)和落户地房主、户主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同意落户声明;

      与天津市企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所在单位设立单位集体户的,向单位集体户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落单位集体户,提供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单位同意落户声明;单位未设立集体户口的,在单位坐落地所在区人才集体户办理落户;

      在津租房居住超过6个月的,可以向租赁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落派出所社区集体户,提供房管部门出具的《租赁备案证明》。

      在津无工作、无住房、无租房但有在津落户意愿的,按海河英才计划统一办理落户。

五、天津市集体户之间的户口迁移

(一)工作变动迁移:

      申办流程:

      户口登记在天津市单位或人才集体户的公民,因工作变动需要将户口迁移至新单位集体户或相应人才集体户的,申请人可以提交以下材料,向新单位(人才)集体户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落集体户。材料齐全,当场办理。

      申办材料:

      1申请人《常住人口登记卡》(不含首页)、《居民身份证》;

      2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

      3单位(人才机构)同意落户书面声明。

(二)在津租赁房屋超过6个月:

      申办流程:

      户口登记在天津市单位或人才集体户的公民,在津租赁房屋超过6个月的,申请人可以提交以下材料,向租赁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落社区集体户。材料齐全,当场办理。

      申办材料:

      1申请人《常住人口登记卡》(不含首页)、《居民身份证》;

      2房管部门出具的《租赁备案证明》;

      3《承诺授权书》。

(三)学生进修:

      申办流程:

      天津市院校集体户毕业生,继续在本市跨院校进修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学历的,申请人可通过学校提交以下材料,向新学校集体户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材料齐全,当场办理。

      申办材料:

      1申请人《常住人口登记卡》(不含首页);

      2录取通知书。

      户口登记在天津市家庭户和社区集体户的公民,不受理迁入集体户业务。

六、迁往外省市

申办流程:

      因录取学生、毕业分配、工作调动、投靠亲属、退学休学等原因,需将户口迁往外省市的,应当按不同情形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交以下材料。材料齐全,当场办理。

申办材料:

(一)录取学生

      1本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录取通知书》。

(二)毕业分配

      1本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

      3《报到证》。

      (三)工作调动或者投靠亲属等原因

      1本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迁入地公安机关开具的《准迁证》。

      (四)天津市大中专院校学生退学、休学、开除

      1本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就读学校相关证明材料。

      迁出天津市业务申请他人代办的,还应提交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

七、外省市夫妻投靠

申办流程:

      外省市户籍公民与天津市户籍公民登记结婚满3年,在天津市具有本人或者配偶、子女、父母名下合法稳定住所,可以向配偶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户口迁入。手续齐全,当场办理。

申办材料:

      1到场填写《户口迁移申请书》;

      2夫妻双方《居民身份证》;

      3落户地《居民户口簿》;

      4《结婚证》;

      5房屋产权证明;

      6房主、户主同意落户声明;

      7能够证实房主与落户人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能够系统查询的免予提交)。

特殊情形:

      1外省市户籍公民与天津市户籍公民登记结婚后天津市户籍公民死亡,自登记结婚之日起满3年,且外省市户籍公民未再婚、仍在天津市居住生活,在天津市有本人或者已故配偶、子女、父母名下合法稳定住所,可以申请本人在天津市落户。提供本人《天津市居住证》、个人未再婚承诺书,以及配偶的《死亡医学证明》或《死亡注销户口证明》(能够系统查询的免予提交)。

      218周岁(含)以下子女可以随迁。应当提供随迁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无法提交《出生医学证明》的,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随迁收养子女的,提供《收养登记证》,并在天津市公安刑侦部门做DNA打拐比对排除。

八、外省市投靠子女

申办流程:

      外省市户籍公民,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或已办理退休手续,来津居住满6个月,成年子女均为京津冀常住户口(已注销户口的现役军人、出国人员除外)且至少一人为天津市常住户口,在津具有本人或者配偶、父母、子女名下合法产权住房的,准予在津落户;其未成年子女可以随迁。可以向拟落户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户口迁入。手续齐全,当场办理。

申办材料:

      1书面申请;

      2申请人和在津子女的《居民身份证》(申请人男性不满60周岁、女性不满55周岁的,还须提供退休手续);

      3能够证明申请人全部子女情况的证明材料(个人档案等),以及在津成年子女的《居民身份证》(京冀成年子女、已注销户口的现役军人和出国人员系统内部查询确认);

      4申请人《天津市居住证》;

      5落户地《居民户口簿》;

      6房屋产权证明;

      7房主、户主同意落户声明;

      8能够证实房主与落户人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能够系统查询的免予提交)。

      9随迁未成年子女的,提交该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及亲属关系证明材料。

九、外省市投靠父母

申办流程:

      夫妻一方为天津市户籍公民,在天津市具有本人或者配偶、子女、父母名下合法稳定住所,所生子女已在外省市落户且年龄在18周岁(含)以下的,可以提交以下材料向父(母)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户口迁入。手续齐全,当场办理。

申办材料:

      1到场填写《户口迁移申请书》;

      2申请人《居民户口簿》;

      3申请人父母《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4《结婚证》;

      5《出生医学证明》;

      6房屋产权证明;

      7房主、户主同意落户声明;

      8能够证实房主与落户人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能够系统查询的免予提交)。

特殊情形:

      1父母离异的未成年人,应当向有法定抚养权的一方户口所在地办理投靠落户。需要提供父母《离婚证》、确定子女抚养方的离婚协议书或者生效的人民法院判决书、民事调解书。

      2无法提交《出生医学证明》的,需要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3非婚生育无法提供《结婚证》的,投母落户需要提供非婚生育声明,投父落户的还应当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涉及从生父母一方投靠另一方来津的,生父母应当同时到场共同提出申请或者提供确认子女抚养权的公证书。

十、外省市投靠继父(母)

申办流程:

      外省市户籍公民离婚(丧偶)后与我市户籍公民再婚满3年,在天津市具有本人或者配偶、子女、父母名下合法稳定住所,其有抚养权的18周岁(含)以下子女可以向继父(母)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户口迁入。手续齐全,当场办理。

申办材料:

      1到场填写《户口迁移申请书》;

      2申请人《居民户口簿》;

      3申请人父母《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

      4《离婚证》及确定子女抚养权的离婚协议书,或者生效的人民法院判决书、离婚民事调解书;丧偶的提供《死亡医学证明》或者《死亡注销户口证明》;

      5《出生医学证明》;

      6房屋产权证明;

      7房主、户主同意落户声明;

      8能够证实房主与落户人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能够系统查询的免予提交)。

十一、外省市投靠养父(母)

申办流程:

      天津市户籍公民收养子女,取得《收养登记证》,收养人在天津市有本人或者配偶、子女、父母名下合法稳定住所;被收养人已在外省市办理户口登记且年龄在18周岁(含)以下,经天津市公安机关DNA打拐比对排除后,可以向养父(母)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户口迁入。手续齐全,当场办理。

申办材料:

      1到场填写《户口迁移申请书》;

      2收养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被收养人《居民户口簿》;

      4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登记证》;

      5天津市刑侦部门出具的DNA打拐比对鉴定材料;

      6房屋产权证明;

      7房主、户主同意落户声明;

      8能够证实房主与落户人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能够系统查询的免予提交)。

十二、天津市生源退学、休学、开除学籍人员回津落户

申办流程:

      由天津市迁出到外地就学人员,因故退学、休学或被开除学籍,仍为就读学校学生集体户口的,在天津市有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名下合法稳定住所,可以向拟落户地公安派出所申请户口迁入。手续齐全,当场办理。

申办材料:

      1到场填写《户口迁移申请书》;

      2申请人《居民身份证》;

     &

天津转户口需要哪些手续

 如果大家想要在天津迁移户口的话,那么首先要了解各种相关的手续,包括申报的流程以及材料的提供等等。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天津转户口需要哪些手续相关内容,文章希望大家喜欢!

  天津迁户口需要什么手续

 天津迁户口,应该要提交申请材料,然后直接到当地的派出所或者公安局受理,发放函件等等。

 1、在线申报。申请人登录“天津公安”手机APP或“天津公安民生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在引进人才落户系统中,按提示要求填写并提交个人申报相关信息。

 2、提交材料。申请人收到申请通过的确认短信,则可按照提交申报材料的相关要求,到拟落户区行政许可中心引进人才落户窗口,提交落户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未及时收到确认短信的,也可直接到相关窗口提交所需材料。

 3、直接受理。窗口经办人员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核,人证一致且材料齐全的,当场打印或现场填写“引进人才落户递交材料登记表”,留存材料复印件并退还原件。材料递交后,申请人无需在现场等候。

 4、发放函证。人社、教育、公安等部门对所接收的落户申请材料进行联合审核。审核结果以短信形式通知申请人。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在系统的业务办理进度查询中,确认《准予迁入证明》的获取方式。选择自取的,申请人到窗口自行提取准迁证;选择邮寄的,邮政EMS以到付方式将准迁证送达本人。

 5、办理落户。申请人持《准予迁入证明》,到户籍所在地办理户口迁出手续,然后到拟落户区公安人口服务管理中心或派出所办理相关落户手续。

  户口迁移时间

 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3、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浪漫分享网

原文地址:https://hunlipic.com/jiehun/10622050.html

(0)
打赏 微信扫一扫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支付宝扫一扫
上一篇 2023-11-10
下一篇2023-11-10

发表评论

登录后才能评论

评论列表(0条)

    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