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纳西族人与苗族人不能通婚

为什么纳西族人与苗族人不能通婚,第1张

纳西族人与苗族人之间不能通婚的说法并不准确。实际上,这两个民族之间是可以通婚的,而且也有很多例子。但是,由于两个民族在历史和文化上的一些差异,导致在一些传统观念和习惯上存在差异,这可能会影响他们的婚姻选择和家庭观念。

首先,纳西族和苗族有着不同的宗教信仰和习俗。例如,纳西族信仰东巴教,而苗族信仰天主教,这些不同的信仰会影响到他们的婚礼仪式和家庭习俗。此外,纳西族人通常注重家庭血缘关系,禁止近亲结婚,而苗族人则没有这种限制,这也会对婚姻选择产生影响。

其次,纳西族和苗族在传统社会结构和家庭关系上存在差异。例如,纳西族传统上注重家庭地位和长辈权威,而苗族则注重个人自由和独立性。这些不同的观念可能会导致在婚姻选择和家庭关系上的不同看法和冲突。

最后,由于两个民族之间的历史和文化差异,语言、风俗习惯和生活方式等方面也会存在一些障碍。例如,苗族人通常吃米饭和蔬菜,而纳西族人则喜欢吃酥油茶和糌粑等传统食品,这些差异可能会影响两个民族之间的相互理解和沟通。

综上所述,虽然纳西族人和苗族人之间可以通婚,但由于历史和文化上的差异和传统观念的不同,可能会导致一些婚姻选择和家庭关系上的困难和挑战。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文化交流的增加,这些差异正在逐渐缩小,两个民族之间的通婚现象也越来越多见。

  苗族主要聚居于贵州省东南部、广西大苗山、海南岛及贵州、湖南、湖北、四川、云南、广西等省区的交界地带。 在中国古代典籍中,早就有关于五千多年前苗族先民的记载,这就是从黄河流域直到长江中游以南被称为"南蛮"的氏族和部落。苗族在历史上多次迁徙,大致路线是由黄河流域至湘(湖南)、至黔(贵州)、至滇(云南)。

  苗族有自己的语言,属汉藏语系苗瑶语族苗语支。原先无民族文字,20世纪50年代后期创制了拉丁化拼音文字。现今大部分人通用汉文。

  苗族过去信仰万物有灵,崇拜自然,祀奉祖先。"祭鼓节"是苗族民间最大的祭祀活动。一般是七年一小祭,十三年一大祭。于农历十月至十一月的乙亥日进行,届时要杀一头牯子牛,跳芦笙舞,祭视先人。食时邀亲朋共聚一堂,以求增进感情,家庭和睦。 苗族的音乐舞蹈历史悠久,群众喜爱的芦笙舞,技艺很高。苗族的挑花、刺绣、织锦、蜡染、首饰制作等工艺美术,瑰丽多彩,在国际上享有盛名。苗族节日较多,较隆重的节日有过"苗年"、"四月八"、"龙船"节等。

  大部分地区的苗族一日三餐,均以大米为主食。油炸食品以油炸粑粑最为常见。如再加一些鲜肉和酸菜做馅,味道更为鲜美。

  肉食多来自家畜、家禽饲养,四川、云南等地的苗族喜吃狗肉,有"苗族的狗,彝族的酒"之说。苗家的食用油除动物油外,多是茶油和菜油。

  苗族十分注重礼仪。客人来访,必杀鸡宰鸭盛情款待,若是远道来的贵客,苗族人习惯先请客人饮牛角酒。吃鸡时,鸡头要敬给客人中的长者,鸡腿要赐给年纪最小的客人。有的地方还有分鸡心的习俗,即由家里年纪最大的主人用筷子把鸡心或鸭心拈给客人,但客人不能自己吃掉,必须把鸡心平分给在座的老人。如客人酒量小,不喜欢吃肥肉,可以说明情况,主人不勉强,但不吃饱喝足,则被视为看不起主人。 苗族讲究真情实意,非常热情,最忌浮华与虚伪。 主人路遇客人不抢走第一步,不走在前面;交谈中用敬语称呼;迎客要穿节日服装;对贵客要到寨外摆酒迎候;客人到家门,男主人要叫门,告知在家的女主人,女主人要唱歌开门迎客;在客人面前,女主人不登高上楼。 苗族禁忌

  产忌:产妇生育,忌外人入室。不慎误入者,出门时须洗脚,并喝下一碗冷水,以防将产妇的奶水"踩干"。产妇忌吃老母黄牛肉、母猪肉、公鸡肉、小鱼、蔬菜、辣椒等。有些苗族地区,忌孕妇与孕妇会面,亦忌去别的产妇家,否则认为会延长产期。

  农事禁忌:苗族人每年第一次往田里送粪归来时忌见外人,若遇之,忌打招呼。栽秧时若见秧田有鱼时忌说鱼,否则鱼会吃秧根。有些村寨,收获小米时留下穗小的不收,若孩子问及,忌说"不要了",要说"它们未长大",否则以后小米因伤心而拒绝再长。在田中忌提及老鼠,惟恐其听到前来糟蹋庄稼,只能以"他们父子"来代称之。忌戊日,正月立春后,凡遇戊日忌动土挑水。

  丧葬禁忌:有些苗族地区,忌男性死于白天,女性死于夜晚,认为时辰不对,死者须再要一异性死者相伴。故死时不适,丧家常请巫师念咒"改",同时做一手掌大小的木棺同葬,示已有伴。忌棺内放铁、铜等非银金属及棉花和涂有桐油之物,以为如是死者在回东方的路上买不了水喝,铁、铜还会折腾死才。在些苗族地区,村寨死人当天,可上劳动,但忌下田。是日,同村人忌挑柴回家,否则挑柴者会有灾难。停柩期间,家属忌吃蔬菜。入葬后1月内,家中任何东西不得出卖或借人。

  生活习俗禁忌:有些苗族地区,忌随时洗刷饮甑、饭包、饭盆,只能在吃新米时洗,以示去旧米迎新米。随时洗刷会洗去家财,饭不够吃。在山上饮生水忌直接饮用,须先打草标,以示杀死病鬼。忌动他人放于路边的衣物,以免传染麻疯病。忌孩子在家中乱耍小弓箭,恐射中祖先。忌跨小孩头顶,否则孩子长不高。禁忌妇女与长辈同坐一条长凳。

  客人不要称主人"苗子",他们喜自称"蒙";禁杀狗、打狗,不吃狗肉;不能坐苗家祖先神位的地方,火炕上三角架不能用脚踩;不许在家或夜间吹口哨;不能拍了灰吃火烤的糍耙;嬉闹时不许用带捆苗家人;遇门上悬挂草帽、树枝或婚丧祭日,不要进屋;路遇新婚夫妇,不要从中间穿过等。

  在青年男女婚恋过程中也必不可少的食品是糯米饭。湖南城步的苗族把画有鸳鸯的糯米粑做为信物互相馈赠;举行婚礼时,新娘新郎要喝交杯酒,主婚人还要请新郎、新娘吃画有龙凤和奉娃娃图案的糯米粑。

贵州麻江下司镇仁怀苗族婚嫁习俗

选亲  

选亲即是选媳妇。苗语称“看姑娘”或“选姑娘”(Nuaf Nyangb)。 选亲一般有三种形式。一是母父包办。当自已孩子长到十五、六岁时,父母就为其物色与自己儿子年龄相当且长相俊俏、人品好及家庭条件相当的姑娘,然后请人提 亲;二是当儿子或姑娘长到十五、六岁时,他的亲戚或友邻认为某家某人家庭条件相当,向男方推荐,男方父母通过初步考察和儿子暗中走看后,认为这门亲事可 开,然后请人提亲;三是成年男孩通过参加赴宴、赶集、踩山、婚丧礼仪等活动认识。相互认识后,通过对歌、跳舞、对吹口弦、吹口琴、吹木叶、对话等形式倾述 相互爱慕之情。在经过多次接触,男女双方即产生爱情,则各解身上系的腰带交给对方作为信物,苗俗叫“丢把凭”。男女双方产生爱慕之情以后,便出现三种情况。一是男女双方回去 后各自告诉父母,请人提亲,按习俗三回九转后结婚;二是男女双方各自向父母阐明,履行简单程序结婚;三是如女方父母不同意,姑娘则逃到男方家成婚,生米煮 成熟饭。男方再请人去女方家撮合,女方父母妥协,男方家给予一次性补礼(低的3至5千,高的2至5万不等),成就此门亲事。如女方父母提出的条件过高或根本不同意此门亲戚,男女双方则东躲西藏,最后远走他乡,音信杳无。苗族青年一般正常婚姻大至可分为提亲、下聘礼、烧香、开庚、迎亲五个程序。

  提亲  

提亲即为正式谈亲事,苗语称“嗨娘”(Hant Nyangd)。 男方或父母物色或亲朋推荐或子女自交也好,一但确定下来,就得请人提亲。所请之人必须是德高望重、能言善辩的人,或是请女方的重要亲戚,男女皆可。此人一 但确定就是该婚姻的介绍人了。介绍人定下后,男方父母更带上礼物上门相请。于是,媒人便提上男方家备的一瓶酒前往女方家讨口风(俗称打倒话)。媒人到了女 方家, 将所带礼品放在堂屋香火的右方。当晚在和女方父母摆谈中有意提到儿女的终身大事,借机正式提亲。媒人说:“今天是好日子,今天日子好,我泥烂水滑到贵府,门槛无荆棘,处处是鲜花。某家看得起贵府姑娘,请我来把金桥架。”女 方父母若不同意则一口回绝。如果没意见则打听男方家的一些情况,待媒人介绍完以后则说:“我家家不象家,赶不上人家啊。姑娘人长志不长,志长不分明,人又 长得丑,怕人家嫌弃啊。”媒人说:“不嫌弃,不嫌弃,那边老人说了,讨人是讨亲嘛,全家人都同意,才叫我来提亲,希望父母应允这门亲事。”女方父则留下 话:“男大当婚,女大当嫁,只要年轻的没意见,我们当老人的有啥话说。再有姑娘是我养,嫁姑娘是伯爷叔子的事,等我们商量以后再说啊。”媒人接着说:“很 感谢爹妈给我面子,我回去后过几天再来听好消息啊。可不要我来时把门关了进不来喔。”女方父母如没意见,则说:“我家大门朝南开,你是贵人嘛,天天欢迎你 到来。”如果女方父母不同意,当媒人离去时,会把所带的礼品交媒人带回。如媒人空手离开,则说明这门亲事大有希望了。

媒人回去后将提亲情况转告男方父母,并商量促成女方择期过来耍(意为看人户,苗语叫“腊的秋”Nuaf  Deb  qeuk,或叫取同意)。在媒人多次来往与女方家通话,确认女方家庭无任何意见后,便带上男方小伙子去女方家。一是让女方父母看看未来女婿怎么样,二是请姑娘过男方家耍,以增进感 情。女方父母不拒绝,应诺媒人适时去男方家看人户。到时姑娘由媒人带领,由叔娘或姑妈或姐等陪同去男方家,男方则请相应的人参与接待。女方叔娘或姑妈或姐 便对男方家庭条件,生活环境、为人处世、地邻关系等作一番细致调查,确认无误后便夜宿男方家(如有看法则当天返回)。次日辞行,男方家要给女方姑娘及随行 人等以赠物,俗称“打发”。赠予姑娘手饰或手表或钱或布物,一般赠钱在一百二十元到八千八百元不等,也有钱物并赠的,则看家庭情况而定。女方随行人员一般 赠予布料或床上用品,小孩赠予钱一百二十元到六百元不等。若女方一一收下赠品,则表示同意这门亲事。媒人约定下聘礼时间,男方则着手准备聘礼。

下聘礼 

下聘礼苗语称“谋昌罗”(Mol Changd Ndox)。 聘礼一般分三次送,叫三回九转。苗族风俗中有“六、腊不行媒”之说,儿女婚姻嫁娶事宜不选在农历的六月和腊月进行,一般定在正月、五月、八月或冬月。聘礼 一般是第一次八把一斤装的上等面条,八斤糖,八瓶酒。礼品均用红纸包装,以示喜气吉庆。二三次按上次的二倍增加。每次聘礼除姑娘父母外,其叔伯分家另居 的,也要适当表示敬意。下聘一般定在正月元宵节、五月端午节或八月中秋节。是时,在媒人的带领下,男方家小伙子和一个背礼品的一起到女方家。到女方家后, 媒人将礼品摆放于女方家堂屋中的八仙桌上。饭前,女方主人便烧上满堂香,盛来饭菜置于桌上,打开男方送来的酒一瓶,祭告祖宗。意为女儿己长大,感谢祖宗护 佑,敬酒先尝。每次下聘,女方都要给男方鞋垫或腰带做纪念。第一次下聘后,男方则改口称女方父母为爹妈。

烧香 

苗语叫“比仰”(Bit Nyangb)。 它是整个谈婚论嫁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隆重而富戏剧性。烧香一般定在冬月或正月进行。具体时间由男方请先生择期而定,并通过媒人转告女方家。同时要着手 准备烧香礼品。礼品有一斤包装的上等面条、糖、瓶装白酒。其数量与第三次聘礼的数量相同。同时还要备二十到三十斤散酒,大米二十至三十斤,香烟若干条,到 时背到女方家招待亲友。女方家也要请自己的伯伯或叔爷作收礼,请一个会婚姻礼仪的歌师作坐媒,做好迎客准备。届时,男方家的伯伯或叔爷做押礼,苗语称么叔(Yaot Sud)。请一个通晓婚姻礼仪、能说会唱的歌师做行媒,找一个比亲郎小且同辈的做伴郎,会同媒人,芦笙师和背礼品的去女方家(一般七至九人)。

唱了几首以后,女方坐媒才接唱,寻问客人来自何方?路上看见些什么是来做什么?男方行媒一一作答,答对后对方才开门让进。客人进门后主人故意不接背的礼品,故意 不让坐、不倒茶、不敬烟。要待男方行媒唱要坐要茶要烟的歌以后,主人才展开笑脸让坐倒茶敬烟。在整个烧香过程中,男方去的人吃饭、洗脚、洗脸、睡觉都得要 行媒唱歌后才给予安排。其用意是考考行媒,增加活跃和热闹气氛。晚上主人装着若无其事,与客人东拉西址谈家事国事农事,闭口不提烧香一事。男方行媒和押礼 要主动站起来用歌声提出烧香一事。一开始坐媒应和后连声道:“来了就请安心,时间还早。”故意推辞。通过几个来回的对唱,女方幺叔才叫帮忙的在堂屋中摆上 桌子。压礼将带去的礼品一一点交给女方么叔摆放在桌上,此时烧香礼仪才进入正题。女方么叔才正式发话:“爹妈那边为了儿女之事,泥烂水滑来到我家,烟不象 烟茶不象茶,招待不周望多多愿谅。姑娘是我养,嫁姑娘是伯爷叔子的事,他们还不晓得呢。”意思是让男方去的人去请客。行媒得承诺下来,问清女方家亲戚住地,并将男方去的人除亲郎和伴郎外,其余的安排分工第二天一早分头四处请女方家的客人。亲郎和伴郎不能走家串户,只能呆在女方家。按苗族礼节,若亲郎和伴郎误进了别人家的门,会给别人带来不利,要给予拈花挂红,方才消灾免祸。

是日晚,请客的和客人到齐了后,男方行媒和押礼要主动以唱歌的形试要求摆设桌子, 并付给坐媒四元八角钱作为垫桌子小费,进入讲财礼程序。桌子摆好后,主客入席。男方行媒、押礼坐下方,女方坐媒、收礼坐上方,女方各伯姨、叔子、姑爷、舅舅分座左右两方。亲郎和陪郎便给每人斟上酒,敬上烟。通过一阵行媒开口,坐媒回答。坐媒盘问,行媒回答,你去我来的对歌,将来意和男方的联姻诚意叙述明白,请在场的伯爷叔子、姑爷舅舅对结婚时男方应备的礼品和 礼金,以及结婚时新娘所需的衣服、鞋袜、帕子、腰带、裹脚等作安排和提出要求。一般是由女方伯爷叔子提出初步想法(苗语叫波冲Beb Chongf),男方押礼根据男方家庭情况提出衣物财礼增减意见。你来我往,讨价还价。最后由姑爷舅舅敲定。一旦谈定,结婚时礼金分文不能少,衣服一件不能缺。此项过程以边饮酒边说唱的方式进行,现场气氛活跃和谐幽默,俗称“讲财礼”。父母的抚养费(奶母钱),在20世纪50年代前一般是每人二十到五十吊铜钱或银子一锭不等;50年代后一般每人二百元到一千二百元不等;20世纪90年代后一般每人八百元至九千八百元不等。衣物(衣裙、帕子、腰带、围腰、鞋袜等民族服装)60年代以前六至十二套;70年代后,民族服装四至八套,汉装四至八套。同时,如女方爷爷奶奶健在,每人则要安排“拐棍钱”,人均一百二十元或二百四十元;女方的弟弟安排“咪羊”(MikYanga)钱一百二十元或二百四十元;如女方姐姐未有人提婚的,则要给予包休钱一百二十元或二百四十元。同时要给姑爷和舅舅各安排一份礼金,一般在一百二十元到二百四十元不等,苗语称“烂羊”(Naf Yanga)。姑爷舅舅的这份礼金可不能白收,苗族有句俗话“吃羊肉要还羊皮”,到姑娘出嫁时,要送给姑娘同等价置的东西,(衣裙或电器)。通过“讲财礼”,双方达成一至意见后撤去桌子,点上满堂香,女方男主人盛来饭菜,打开男方送来的瓶酒进行醮告老人仪式。此时,在女方坐媒的主持下,亲郎伴郎双双来到堂屋中央举行拜天拜地和拜祖礼。亲郎伴郎给女方父母瞌头后,再依女方家家庭和亲戚的辈份依 次受瞌头礼。礼毕,便拉开桌子,摆上酒席,主客入席,猜拳行令,唱歌喝酒,一至到深夜,气氛祥和热烈。按照苗族“烧香不留歇,供生不请客”的规举,无论多 晚,路有多远,饭后都要举行送客仪式。将男方去的人送出门以后,再以“烧香客人已走了,我们请亲戚歇宿再走”为由,男男女女,老老幼幼,推的推,拉的拉,回到屋里围坐在火炉旁,主人敬烟倒茶,斟上酒,老人则边喝边聊,年轻人则酒兴,对歌跳舞,一直持续到天亮。

  开庚  

在烧香时,男方则要求女方家将女方的生辰八字抄写带回,男方则请先 生结合自家孩子的生辰八字择出结婚的良辰吉日。婚期一般选在农历十、冬月或来年的二、三月,其它月份不宜结婚。按苗族传统说法,农历四、五月为孤寡月, 六、七月是雨季,有雷声不吉。腊月为一年的尽头月,不吉利。婚期定下来后,男方父母在媒人的引导下亲自拜访亲家,告知婚期,并会商婚典事宜。同时将父母的 奶母钱、爷爷奶奶的“拐棍钱”,姐姐的“包休钱”,弟妹的“咪羊钱”和姑爷舅舅的“烂羊钱”一并送去。对姑娘的衣物等再次商定,根据情况套数上予以压减或 手工制作的传统服装换成市场成品服装等。

  娶亲 

娶亲又称迎亲,苗语称崽抓(ZHuak Nzhuab)。 迎亲队伍有媒人、行媒、押礼、娶亲公和娶亲婆(此二人必须是新郎的姑爷姑母或舅父舅母或姐姐姐哥,且命相好,再婚者不要),新郎,伴郎,芦笙师,背礼者等 组成,人数九至十五人组成。原则是去时单数,回来时加上新娘为双数,讨万事成双吉利。娶亲队伍在临走时,总管在堂屋中安好桌子,酒杯斟满酒,将娶亲人员一 一请来,举行出发仪式。总管代表家长给每人敬上双杯酒,感谢众亲友帮忙,明确分工,要求去女方家作客要文明礼貌,虚心接受女方家的安排接待,遵礼守节。同 时交给行媒一个事先准备好的装有一雌一雄鸡崽的画眉笼,交给押礼一把雨伞。娶亲队伍背上礼品和给新娘备办的衣物出发, 一路笙歌不断。

女方家则事先请了坐媒和么叔以及送亲婆、送亲公(此二人必是新娘的姑爷姑母或舅舅舅妈或姐哥姐姐,且命相要好,再婚者不要),作好对口接待的准备。同时,请了两个未婚少女(新娘的表妹或表姐)作伴娘,身穿节日盛装,时时陪伴新娘。娶亲队伍到后,女方家在院坝边安上桌子,由坐媒和么叔进行接风,每人敬上双杯酒,并唱接风歌。男方行媒唱感谢歌并将装小鸡的笼子和雨伞交给坐媒和么叔。双方 牵手进屋,对口招呼接待,敬茶献烟。男方背去的礼品由帮忙的接后放置于堂屋中。稍后,行媒和押礼双双到堂屋中,以唱歌的形式请坐媒么叔安桌晒礼(把衣服、礼品、礼金等一一摆出),并交给坐媒四元八角钱的垫桌钱。桌子安好后,押礼将男方送去的礼品及烧香时所说定的新娘服装置于桌上,一一点交给对方么叔,接受伯姨叔子姑亲舅戚的检验。

经检验无误后移置新娘房中,选其中二三套苗族服饰给新娘穿上,展示给众亲友。如若新郎没在烧香时行跪拜礼的,此时要补上。饭后,由女方幺叔带领,陪郎斟酒,新郎敬酒敬烟,举行认亲戚仪式。

  发亲 

第二天一早饭后,男方行媒主动唱发亲歌,主人在堂屋摆上桌子灭,坐媒和幺叔站在上方,行媒和押礼站在下方,举行交亲仪式。双方相互交唱,女方将新娘的新红 伞交给男方押礼,并敬上双杯酒,意为把我家人托付给你了。押礼接过伞打开检查一下是否有破损,合上后双手递给幺叔,意为情谊已收,请娘家将此伞撑开好让姑 娘上路,同时敬上双杯酒,说道:“爹妈这边从小到大把姑娘养大,费尽千辛万苦,一把屎一把尿,长大了你们己得靠了,今天把姑娘接走,爹妈那边会象亲生姑娘 对待的,万望爹妈这边及伯爷幺叔放三百六十个心。”坐媒将关鸡崽的画眉笼(女方家已留下一只雌鸡)和雨伞交还给男方行媒,意味交亲结束。

娶亲娘便从闺房中带出新娘,新娘在堂屋中瞌头敬拜祖宗辞行,由本家哥哥或弟弟搀扶至大门口,将红雨伞撑开放在新娘手中扶出家门。伴娘一前一后跟着新娘上路。新郎背新娘的服装,伴郎背伴娘的服装。

女方送亲亲人(伯伯或叔子一至二人,姑爷或舅舅一至二人,哥或表哥一至二人,弟或表弟一至二人,人数不限)和抬嫁妆的尾跟其后。嫁妆除箱柜电器外,富裕人家还陪嫁一头牛(此牛不可卖掉,可以牛换牛的形式存在,一至陪伴新娘一生,死后将牛打给她阴间使用)。

接送亲队伍无论乘车走路,走到三分之二的路程都得停下来吃晌午,苗语叫“唠暑”(Naox Suos),举行回车马仪式,苗语叫佬啷冲(Ndouk Dlangb Congb)。届时,新郎伴郎拾来柴禾,燃起篝火。

唱完,将鸡肉糯米饭米粑分给众人吃,鸡头给娶亲婆,鸡屁股给送亲婆,鸡腿给新娘和伴娘,鸡翅给新娘弟弟,其余的散分给众人烤着食用。苗家娶亲吃晌午,但凡过 路碰上者可参与其中,人均一份。待娶亲队伍离男方家不远时便停下来等新娘和伴娘着装。苗家风俗人一生只作一次新娘,在这大喜日子里,要尽量穿戴多一些,打 扮得漂亮一些。一是在众亲友面前展示新娘的美丽风采;二是在众亲友面前展示新娘的针织和富有。男方总管在院坝中事先安好的桌子前恭候,待娶亲队伍到达时, 让娶亲婆引领新娘伴娘和送亲婆先行。当新娘一支脚跨进大门时, 由男方家请的两个接伞小姑娘(盛装打伴) 自下而上接下新娘雨伞, 引领进入新房, 端茶递水侍候。进亲完毕,举行拜堂仪式。在总管的主持下,新郎和伴郎牵手立于香火前,首拜天地,次拜祖宗,再拜父母后,依家族和亲戚的辈份依次受拜受头。是夜,主人家杀两只鸡(一雄一雌),整鸡煮熟后端至堂屋,点上满堂香,由行媒和押礼主持“扯鸡舌取老名”,苗语叫拖派阶(CHuol Nblais  Ghais)。边唱鸡舌歌边扯出鸡舌,幺叔伯伯宣布新郎苗名,并用碗倒酒传饮传名(苗名取定后终身不变)。接着将鸡加工,摆“新娘宴”。 新娘宴在堂屋举行,新娘伴娘,接亲婆送亲婆,接伞的两人,另在亲戚中请两位妇女陪餐。鸡腿给新娘和伴娘,鸡屁股给送亲婆,其余随便食用。仁怀苗族(蒙沙 Hmong Nzuab)的取名方法,就是在小名的前面加一个字,如某人的小名叫“乔Qaox”, 取名时在前加一个“章ZHangd”字,那此人的老名就叫“章乔ZHangd Qaox”。 为尊重老人,所用名字不能雷同于本宗族老辈人的名字,否则视为不尊不孝。名字一旦起用,终生不改。男的叫“又章乔”(Youf Zhangd Qaox),女的叫“婆章乔”(Bob ZHangd Qaox)。在社交场合为区别他姓同名喊叫时,则在名字的后边加上姓氏就行了。如姓杨,则称呼为“章乔尤”(ZNangd Qaox Yous)。按照苗族的风俗,新婚之夜新郎和新娘不同床,新娘由伴娘、送亲婆和接伞人陪伴过夜,以表示对亲人和客人的尊重和礼貌。

次日早饭后,送亲公向男方家长辞行。男方家在堂屋中安上桌子,请送亲的全部人员入座,发给每人一百二十元钱或床上用品一件,男方父母向送亲亲戚表示感谢。送亲公则向男方父母唱交亲歌,当面交亲。

表白说:我家姑娘年纪轻,长身不长心,长人不长志,吃饭要问爹,穿戴要问妈,为人靠丈夫,不懂事要耐心教育,夫妻要相亲相爱,团结和睦,今后姑娘女婿回后家要双去双来。我们好情好语说在前,

以后有出现亏待姑娘,我们就要追问你们的亏成。男方父亲回答:不开亲不是亲不是戚,开了亲就是亲就是戚,姑娘进了我家就是我家中的人,把她当做自己的姑娘一样对待,请爹妈那边放三百六十个心。说完每人敬上双杯酒。送亲亲友遂去房中安慰新娘,长辈长兄者给新娘留下离别钱离开男方家。此时鞭炮芦笙齐鸣,表示欢送。客人走后,男方父母为儿子儿媳准备礼 品(烟酒糖面条鞭炮等),请一位同宗的弟兄背上去后家拜望岳父岳母,伯爷幺叔,叫“回门”。当天去当天回。若三天不回门的,则要三年才能回后家看望老人。

仁怀苗族婚姻在五十年代前都含有父母作主包办的色彩,如娃娃亲,调换亲和抢婚等。由于此种婚姻感情基础差,当婚姻当事人长大后,在广大的社交圈中认识他(她)意中的心上人,又无能摆脱现实,于是产生与心上人私奔,逃到远境他乡,空手创业。这种婚姻形式苗语称“簸博”(Bok Box)或“簸支”(Bob ZHid)。这种婚姻是苗族男女

青年抗议包办婚姻,追求婚姻自由自主和向往美满幸福家庭的一种形式。同时,也是造成苗族个体迁徙的一个因素。仁怀苗族中,在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前因这种情况逃 往外省他乡的确也存在,逃进仁怀的也为数不少。新中国成立后,人民政府实行了《婚姻法》,广大苗族青年受到法律的保护,类似婚姻得到了杜绝。

苗族实行“一夫一妻制”, 一但婚配,必恪守终身。极少有婚后感情破裂经寨老调处解除婚姻关系的。一但解除婚姻关系,子女一般归男方抚养,个别的也分一二个跟女方走,但仅限于女孩,男孩谓之“香火把把”, 任何情况下都不能跟女方走的,都得归男方或男方家族抚养。家庭无子可招赘,谓之“招婿上门”。 招 赘的手续较娶过门的礼节简单,只要男女双方认为满意,由男方的伯伯或叔子作证人,带上一些酒肉到女方家,晏请女方伯爷叔子,在女方伯爷叔子面前承诺承担女 方老人养老送终的责任,就可举行婚礼。招赘的婚典酒席由女方承办,其取老名则由男方伯叔主持。上门女婿有对岳父岳、母的财产如田地,有管理使用权。岳父、 岳母去世后,其继承权属岳父、岳母的亲房宗族,但婚后小夫妻俩自置的财产除外。理由是女婿尽养老送终的责任,只能抵偿讨老婆的债务。但也存在因女婿对女方 老人尽孝尽职尽责,女方亲房宗族放弃而由女婿继承的。丧偶的遗孀,只要不改嫁,有权继承丈夫的遗产。遗孀若无儿无女需要招赘,必首先征求家族平辈兄弟中是 否有对象“填房” 方 可招赘,其赘婿无权继承前夫及老人财产。待前夫双方老人死后,其财产(入赘后自置部分除外)由家族收回。一般情况下,多数成了寡妇,男方家族则主张家族中 平辈“填房”,不让招赘,无平辈“填房”的只能改嫁。改嫁前,男方必须自办牲口、粮食,到前夫家中完善其前夫的烧灵(修斋)事宜后方可结婚。无父母的女儿 更不能招赘,理由是:姑娘是脸朝门外的,招赘的目的是瞻养老人,既然无老人更无需招赘。丧偶再婚,女到男家,以抚养男方子女为主。男到女家其主次颠倒过 来。其理由是:女到男家按传统习贯其前夫家族不让子女随娘走,其子女抚养由家族承担,并代管其父母遗产,待孤儿长大后将财产归还。孤女长大婚嫁则负责陪 嫁,其礼金归家族陪嫁者所有。

  苗族传统婚姻模式----苗族婚姻是苗族“男女两性结合而成的一种特定的社会生活的组织形式,这种形式形成了为当时社会制度所确认的夫妻关系。”在苗族婚姻发展的历史过程中,经历过血缘婚、对偶婚等制度,随着生产力的发展,苗族的婚姻逐步从对偶婚转变为一夫一妻制。在这个转变过程中,女子对于夫妻居住地的变化,因习惯的惰性决不是那么适应,于是有了举行婚礼后,新娘即返回娘家居住,只有逢年过节或农忙之时才到夫家小住几天,直到怀孕临产才到夫家长住的“坐家”的习俗(“坐家”指夫妻结婚后,女方即与丈夫共同生活在一起,湘西、贵州的苗族在历史上大都不坐家)。

  恋爱

  苗族恋爱时机多选择在一年一度的“踩花山”(后来成为一种健康的娱乐和集会场所),这是苗族青年男女恋爱寻偶的美好时机。苗族青年男女通过在一起对歌、跳舞,小伙子和姑娘得以相互认识、了解,当男女双方相中了合意人,便向对方倾吐爱情。一日相爱,男方以花裹脚和花围腰带赠送女方,而女方也拿出自己千针万线绣制的花帕、包头回赠。有的姑娘手里拿着作为苗族青年男女初次定情信物的小圆镜,在花山场卜找到她心中所爱之人后,就以镜为凭iI‘下终身,或约定来年相会。凡参加踩花山的男女青年,不论已婚未婚,都可以自由选择对歌,他人不得干预和阻止,但山歌的内容应该是健康的,尤其是已婚男女,不能在对歌时贬低白己和对方的配偶,以免影响家庭关系。除踩花山外,横箫和响蔑也是苗族青年男女恋爱的媒介,头不便表达爱情的男女青年,通过横箫和响蔑传情,知音的男女一听到横箫响,就知道是什么人吹的,送情的是什么人。姑娘只要听到箫音,便知对方约自己在某时某地约会。

  一般碍于启齿的姑娘,也可以通过响蔑的音调把白己的意思传递给情人。另外还有对歌,尽管互相不熟悉,只要对上一次歌,便知对方的清,多数苗族男女通过对歌而结成夫妻。对歌有两种形式,一是面对面对歌;一是隔山对歌(用猪尿泡绷紧筒底的竹筒,中间牵上长长的线,两方各持一头,线拉伸后可通话,因此,也叫“土电话”。凡已婚的女子,其夫一般都不允许对歌。

  在苗族传统婚姻中,说亲是促使男女走向婚配的重要手段(即使是自由恋爱也这样)。说亲的形式有以下几种:男女双方互不认识的,先由叔伯带着男方去向女方求婚,女方答应后,再托媒前去说亲;属男女双方白己交往认识,彼此情投意合的,直接由媒人和叔伯带着男子前去说亲;男女自愿结为伴侣,且女子已到男子家中居住的,只需媒人和叔伯去女方家说亲就行r。

  苗族的媒人均由男子担任,称为“媒公”(夫妻双全,有儿有女,能说会道的正派人)。一桩亲事需请两个媒人,称为“大媒公”、“二媒公”,女方也要相应托请合适的媒人与之对话。由媒公、叔伯带着男方去说亲时,一般要带两壶酒、两斤肉、一定的香烟和几百元钱,还有一只公鸡和一只母鸡。说亲时间 一般在晚上,待大家坐定后,男方卜动向女方父母敬烟,若女方父母接烟就表示这门亲事有进展,有希望;若女方父母不接烟,就说明女方父母不同意。女方父母接过烟后,男青年用碗将自己带去的酒倒给女方父母和白己的媒公、叔伯每人一碗。双方一边谈,边喝酒,媒人表明来意,介绍男方的姓名、年龄、家境、为人等基本情况,征求女方父母、叔婶、哥嫂的意见。若同意就叫女子出来,征求她的意见,男子要趁机向女子求婚,女子若同意,这门亲事就算定了。此后,双方媒人就可商议酒席和送彩礼事宜(可当场商议,也可另约时间。)商议时,男方蝶人要在房屋中间摆一张桌子,在桌上放6个斟了酒的小碗,然后邀请女方媒人和叔伯入席,男方媒人坐E:席,女方媒人坐}子席,双方叔伯在左右侧坐,女方父母和

  其他人不人席。经过一番周折,一切事宜经双方商量妥当后,男方媒公就可以带着男方家人离开女方家,路近的连夜赶回,路远的可去亲戚朋友家住夜,第二天再走,绝不可在女方家过夜。

  婚礼

  苗族的传统婚姻有父母包办和自由恋爱两种形式。包办婚姻,通常是女大男小,男女双方又多为亲戚关系,在姑娘还未成年之时,男方父母就送给姑娘衣裙等物品即为定婚,待姑娘长大后再正式结婚。成婚之时,男方家要向女方付一定银钱作为身份钱,女方家也要给女儿一定的嫁妆,比如以一头牛或一头猪作为女儿的嫁妆等。

  自由婚姻,各地苗族的凤俗不一。当今马关、麻栗坡两县的苗族青年男女利用一年一度的“踩花山节”,以对山歌的形式选择配偶。《马关县志·风俗志》载,每当正月踩花山时,“众苗女遥立场外作羞涩不前态,有苗男子以油脂涂于长绳,两人拉其端围之,故作欲污女衣之状,诸苗女乃被迫r上场,或三或五相聚而立,任凭苗男选择。”倘若某男青年看中某姑娘,小伙一子便撑开一把花伞,罩住这个姑娘,并首先主动唱求爱的歌。“如姑娘也有情意,便以唱歌回答,如不同意,以沉默拒绝或从伞底下溜走。经对歌,双方情投意合,男方便察告父母,寻找蝶人到女方家提亲。对于男女自愿缔结婚姻,父母又不同意的,则女随男奔。男的把女的藏在亲戚家,然后找媒人告诉女方父母。”

  苗族结婚形式除男家方迎娶,女方家陪送外,在马关的“红苗”、麻栗坡的“自苗”中,偶尔还有抢婚习俗。抢婚有两种,一种是男女双方恋爱成熟之后的一种象征性的仪式,具体是由男方事先约几个亲戚到女方村庄旁等姑娘出门,把姑娘“抢走”。女方兄长一旦发现,便邀人假装追赶,一直追到男方家,让男方家以酒饭款待或赠给若干银钱礼物。“姑娘被抢到男方家后,男方家用一把伞将她罩住,在事先为她安排好的住处,由男方伯母或其他应约的女性长者用一只活公鸡在姑娘头上绕三圈,谓之‘捉魂’。姑娘便可正式成为男方家成员。待二三日后,男方家才正式聘请媒人去女方家说明情况并求婚。这时,女方父母要做些形式上的吵骂,最终才答应男方,然后商议礼金,择吉日举行婚礼。女方父母一旦答应婚事,男方就必须将抢来的姑娘送回娘家。”另一种抢婚,则是真正的抢劫,即由男子约上儿个同辈到女子所住的村庄旁等候,一见姑娘出村,便强行抢到男家,在他们看来,姑娘一旦被抢到男方家,便丧失了再回到娘家的权利,日后,男方仍然需要派媒人到女方家说亲,待姑娘和其父母都同意后,方可举行婚礼。婚礼一般选择在十月、冬月或腊月(这期间是农闲,有粮食,且无雷声)。

  苗族娶亲很隆重,也很热闹。迎亲的队伍有媒人、新郎、陪郎、叔婶、弟妹、亲戚、单日去双日回(迎亲的人数也是单数去双数回)。迎亲队伍到女方家后,要经过摆场、清礼、认亲、猜调,拦路这五道关卡,才可以把姑娘娶走。摆场关是女方家设在家门前方的关卡,此关有一个守关人,当迎亲的队伍到来时,女方的守关人就起身相迎,或递烟或敬茶,并以此为题,展开对歌比赛。清礼关是女方家在清点礼金、礼品时设的难关,此关过不去,迎亲人就不能享用晚餐。认亲关是男方为报答女方家对女儿的养育之恩和感谢女方家的热情款待而向女方父母、叔伯、兄嫂、弟妹所举行的跪拜礼。猜调关是赛歌关卡。拦路关是在迎亲队伍返回时,女方的若干人给迎亲队伍敬酒送别的仪式(名为敬酒送客,实则以酒醉人,从中取乐)。这五关,是考验男方媒人的聪明才智,检验男方家庭经济实力,衡量迎亲人酒量,作为一种形式,当然也是考验男方是否真诚的方法。

  认亲中的跪拜礼,是在娶亲进程中新郎伴郎应向亲友重复跪拜四次,以考验男方对婚事是否执着。第一次跪拜是在订亲时,由媒人带着新郎和伴郎去认识女方的爷奶、公婆、父母、哥嫂、弟妹等亲属,新郎和伴郎向女方的亲属敬两杯酒,就地跪拜行礼。第二次跪拜是新郎到女方家娶新娘的当天晚上,在女方的家人、亲属和帮忙的人全部到场以后,在堂前铺上一张草席,由男方媒人主持,让新郎和伴郎首先拜祖堂,二拜爷奶公婆,三拜父母叔伯,四拜媒人管事,五拜厨官饭匠,六拜哥嫂弟妹,七拜帮忙弟兄,八拜双方娶送亲之人。行跪拜礼要求很严格,新郎和伴郎不仅要双膝卜跪,还必须双掌触地叩首两次。第三次跪拜是在娶亲队伍出发之前,女方家堂前铺上草席,新郎和陪郎得向女方父母、媒人和娶亲的帮手跪拜。新郎把新娘娶回家后,当晚还得举行第四次跪拜。其程序和气氛与第二次跪拜相同,由新郎和伴郎向男方的亲属和帮手跪拜。每一次跪拜,新娘都不参与。

  新娘被迎娶至男方家的路上,由小姑陪伴步行,途中要吃一顿晌午,不管从新娘家到新郎家路程远近,都必须在傍晚时进家(如新娘、新郎住同一寨子,新人也要到野外走一走,在野地里吃顿晌午,到傍晚才能回到新郎家。正如俗语所说:“苗族讨老婆,不黑不进窝”。新人(指新娘)到达新郎家门前,必须举行进门礼,然后才进入洞房,晚上不闹新房,“当晚新娘新郎不能同床”。这是因为大多数苗族认为,婚礼期间有客人在,影响不好。新娘由送亲女伴陪宿,第二天或第三天新娘在丈夫陪同下再返回娘家(俗称“回门”)。在新婚后的三年内,夫妻俩每次回到女方家,进门时都要鸣放火枪或放鞭炮。这三年中,每年的正月初二,男方都要带着肉、鸡、半巴把等食物到岳父岳母、叔伯婶娘家拜年。在文山州内,苗族的婚姻在各地、各支系又略有不同。马关县夹寒著“红苗”(孟卑)男女婚姻基本上是自愿结合,由男子偷偷将女子带到自己家中,然后向女方家求婚。苗语中“伯之”,实际上是“抢婚”(但以现在人的眼光来看,实际上是自由恋爱,也叫“悄悄地走”。)的一种,两三天后,男方派两个媒人带着酒向女方父母及其亲友倒酒赔礼。倒赔礼酒之后,还要向女方父母支付一定的礼金,并准备数十斤甚至几百斤肉,几卜碗酒,宴请女方亲友。男子将女子带走时,如女方兄弟知道,要追赶,甚至追赶到男方家,男方家招待吃一顿酒饭,有时还要赠送追赶者一定礼金,方可将追赶者打发回去。除“伯之”外,也有由父母请媒人订婚的。夹寒答的“红苗”盛行“转房”,即兄弟死了,哥哥或弟弟均可娶其妻,死者的兄弟如拒绝,可以转给堂兄弟,若堂兄弟也拒绝,才能转嫁于外家男子。江坡脚阿得上寨(马坊上寨)“青苗”(孟斯),盛行姑母与舅父的子女通婚,并且多早婚,由父母包办,订婚时男方要支付礼金。在订婚当天,男女双方家人和亲友共吃槟榔,以象征团结和友好。麻栗坡县塘子边“白苗”(蒙豆),解放前流行姑舅婚和转房制,“据26对夫妇调查材料看,行姑舅婚的有7对,弟娶其嫂和兄娶其弟妻的2对。有多妻现象,在26对中有4对是多妻。”马街瑶人旁的“白苗”,则盛行抢婚风俗。男方事先派两名男青年到女方住的村子旁等候,姑娘出来就抢。把姑娘抢到男方家后,在姑娘的房前,先用一把伞将其象征性地罩住,再由一老妇人捉只公鸡,在姑娘的头[绕三圈,即“捉魂”,经过这一仪式,姑娘便正式成为家庭成员,无论是自愿被“抢”来的或真被抢来的,都不能离开男方家,在抢后三天,男家派两个媒人到女方家求婚。媒人去时要带些烟酒,招待女方父母。经过求婚、交礼金后,另择吉日正式接亲。但在接亲前夕,须将抢来的姑娘送回娘家。

  苗族在缔结婚姻和举行礼仪过程中有不少禁忌。如忌打雷下雨时接新娘,认为不吉利,今后孩子长不好;妇女不能在长辈面前走过,要绕到他的座位后过去;不是当家的妇女不能楼;媳妇只能同丈夫和婆母同桌吃饭,不能同公公同桌吃饭等。

  婚姻选择限制

  长期以来,苗族与其他民族包括汉族很少通婚。历史上造成的一些隔阂以外,风俗习惯、语言不同,给彼此间的通婚带来了很大困难。另外,苗族长期以来实行的族内婚制(婚姻是在同一部落的两个或几个氏族之间进行)也造成了苗族与其他民族不易通婚。在一些苗族地区,出嫁姐妹所生子女不能通婚。因为姐妹之丈夫按习惯,无论同姓与异性,都以兄弟相称,姐之夫称兄,妹之夫称弟,所生子女相互的称呼与亲兄弟姐妹间的称呼无异。在苗民看来,兄弟与姐妹禁止通婚同样适用于姨表兄弟姐妹。

  受流放的影响,在婚姻选择上,与汉族接触比较多的苗区,受生辰八字的制约,苗族男女要选择互相匹配的生辰八字。如属虎的不能和属猪的相配,属狗的不能和属鼠的相配。有的地方服饰不同不能通婚,辈分不同也不能通婚。另外,苗族有严格的婚姻限制,即同姓不能通婚。

  离婚

  相对而言,苗族的婚姻是较牢固的,但也有极个别的离婚现象,一般因为家庭困难、不能生育以及其他。文山的苗族偶有离婚者,按传统方式手续极其简便。如果是男方提出离婚,男方就负责赔偿女方的损失;若女方提出离婚,女方就负责赔偿男方的损失,但双方须请“证人”作证。证人一般是村子或本族内有威望的人。“有的地方,作证时,证人拿一根竹竿,·分为二,表示一刀两断。男女各拿一节,背向而行,永不反悔。”离婚仪式便这样完成了。有的则是通过朋友劝说,若再无效,则各自离开。

  生活习俗----主要节日有踩山节、赶秋节等。重婚丧礼 俗,通行土葬。女性服饰绚丽多彩,蜡染技艺高超。民间文学内容丰富。喜爱吹笙 和歌,捧笙而舞。川东南苗区流行阳戏。以农业为主,兼及畜牧和林业。主食玉米, 长于豆腐制作。民居川东为干栏式,川南为平房。服饰

  苗族服饰反映了苗族历史悠久、居住分散风俗多样的特点,苗族支系与支系、县与县,易于寨与寨之间在服饰上都有严格区别。其服装的主要色调亦不尽一致,所谓“白苗”、“黑苗”、“花苗”、“汉苗”等就是依据所着服色或服式而来的自称或他称,也有根据妇女的裙样,称为“长裙苗”和“短裙苗”的。 其实,同一种称呼之严,不同地域的妇女服饰也各各不同。同是“白苗”,麻栗坡一带的人,上着圆领开襟窄袖青布衣,袖肘以三道黑布镶衬,内着白色衣,领围胸襟露出白衣,额部以白巾交叉而缠,白巾上又缠黑巾,黑白分明;而镇雄、威信一带的“白苗”,穿青黑色斜襟长衣,下着绉褶花裙,凡领边、袖口、围腰都以五色丝线镶绣,以宽约五寸,长达丈余的青黑布缠头,突出的白色在于裹白布绑腿。 苗族服装大多遍施图案,刺绣、挑花、蜡染、编织、镶衬等多种方式并用,做工十分考究,令人眼花缭乱。苗族妇女大多佩戴手镯、耳环,胸前有大项圈及银锁,有的在项圈与银锁上还垂下长短不同的银质珠穗,显得华贵富丽。

  生活

  相见先问姓为苗族交际习俗。青年男女之间第一次见面,按规矩首先应问清对方的 姓。若双方同姓,以兄妹、姐弟相称,以礼相待,不能戏谑、对歌和跳舞。 若不同姓,可以戏谑和唱歌跳舞。但如要考虑向对方求爱,末修眉才可用 言语歌声探情示爱。打转也是苗族交社会俗。苗族男子喜欢佩刀。生下男孩后,父母和亲友要准备 一块与孩子体重相等的铁埋于地下。以后,男孩的每年生日,将铁挖起来 锻打一次。孩子长到16岁时,将此铁打成苗刀,佩在身上。

  节日

  赶苗场

  为苗族传统节日。流行于叙永、古蔺一带。每年农历二月十三日和七月三日举行两次。关于赶苗场的起源,相传是苗族人在一次起义失败后形成的。官府不让他们联聚会。人们便以到场坝吹芦笙娱乐为名,秘密联系,后来逐渐演变为固定的节日。

  赠带节

  流行于叙永县下东一带。每年农历二月初五日举行。届时,方圆数十里的青年男女。如双方中意,便可互赠腰带,作为订婚礼物。事后反悔者,可索回腰带,解除关系。

  羊马节

  流行于秀山县龙池、石堤一带。每年农历四月二十六至二十八日举行。届时,人们杀猪宰羊,请客送礼,隆重庆祝节日。

  赶秋节

  流传天秀山县。每年立秋日举行。届时,人们从四面八方涌向集会地点,参加和观看打秋千、舞狮子、玩龙灯、上刀梯等活动。关于赶伙节的起源,传说是古时候一个聪明的小伙子,为民寻找心爱的姑娘,便将一人坐的秋千改制成八人坐的秋千,吸引远近的人们都来荡秋千。在秋千场上,他终于找到了心爱的姑娘。从那以后,每年秋天人们都要聚到一起荡秋千。年复一年,便形成为赶秋。

  除夕洗脚

  也是苗族节日习俗。每年除夕,各家去溪边河畔挖来几株叶片逆水的菖蒲,扯一些乌泡叶、桃花叶枝,晚上将它们放进鼎罐中煨一罐水。水热后倒入盆中洗脚。

苗族的风俗习惯是什么 苗族是我国最古老的民族之一,人口众多,分布辽阔,湘西苗族属其中之一部。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苗族在服饰、节庆、婚嫁、丧葬、娱乐、礼节、禁忌、饮食等方面,形成自己独特的风俗习惯。

一、服 饰

湘西苗族的古代服饰,男女差别很小,一律是“色彩斑澜”;上身穿花衣,下着百褶裙,头蓄长发,包赭色花帕,脚着船形花鞋,佩以各种银饰。

清代雍正年间“改土归流”, 指令“服饰宜分男女”之后,变化较大,甚至有很多人全换上 服装。如今天的永顺、龙山等县的苗族,其服饰与汉族已无分别。但在花垣、保靖、凤凰、吉首、古丈、泸溪等县境内,苗族的服饰尚有特色。

苗族男子的衣饰较为简单;头缠布帕,身穿对襟衣,衣袖长而小,裤简短而大,喜包青色裹脚。头帕有青帕和花帕两种,帕长一丈以上,有多至三丈的。缠戴时多成斜十字形,大如斗笠,衣服的颜色有花格、全青、全蓝等,其中以花格布衣最有特色。衣扣一般为七颗。有的青年男子,为使人欣羡自己的富有和豪爽,穿衣多到七件。最外层的衣服只扣最下边的一对纽扣,第二层衣服扣下面两对纽扣……以此类推,一直到扣完最里层的七对纽扣为止。这样,层层新衣全能由外看出,别有一种情趣。

与苗族男子的简单衣着相反,苗族妇女的服饰十分精美复杂。

头帕:苗族妇女的头帕,因地而异。凤凰县境内的苗族妇女多加包短帕一珙,长三尺多,由额头包至脑后,连耳朵都包在内面。花垣等县境内的苗族妇女喜用黑帕(父母去世者戴白帕),折叠整齐,包得平平正正,不偏不斜,末挽一道,恰齐额眉。吉首县境内的苗族妇女头帕较杂,与凤凰县相接的地区包花帕,与花垣县相邻的地区包黑帕。泸溪、古丈和吉首东部地区的苗族妇女则包白色头帕。帕上绣有四对青色花蝶,朴素美观,独具风韵。所谓“头上帕子四个角,四个角上绣飞蛾”,说的就是这种白帕。

首饰:苗族妇女的首饰,造型精美,种类繁多。以制作的原材料分,有金饰、银饰、铜饰、铝饰、玉饰等,而以银饰最为普遍。从佩戴的部位分:有银帽、银盆、凤冠、苏山耳环、项圈、手镯、戒指、牙签、扣绊等,而以手镯和戒指必须常戴。从造型上分,仅耳环一项,就有瓜子吊耳环、石榴耳环、梅花针耳环、圈圈耳环、龙头耳环、梅花吊瓜子耳环、耙粑耳环、龙头瓜子吊耳环等等。

衣裤及其他:苗族妇女的衣服,过腰大而长,衣袖大而短,没有衣领。袖口之大,约在一尺以上。胸前及袖口,习惯要滚边、绣花或缕纱,并要加上栏杆花瓣于其问。有的还需在开岔和放摆前后两面的边缘刺绣挖云钩。衣服式样一律是满襟,无对襟式。制作一套苗族妇女的衣裤,缝工、绣工精致的,需工日数十。裤子较短,裤脚较大。裤筒边缘的滚边、绣花或数纱与衣服相同。礼裙长而宽,下脚沿边满绣花纹,并滚栏杆及大小花瓣,五光十色,焯耀眩目。鞋子满绣花,头尖口大,后跟上耳,以便穿着。

解放后,在一些苗汉杂居地区,苗族服饰受汉族的影响较大,一些青年已改着汉装。

二、节 庆

湘西苗族的节庆较多,活动规模大。其中最富有代表性的有:

1.赶年场。农历正月,湘西苗族人民最热心的是赶年场,其日期由各地自行约定。赶年场.那天,男男女女,老老少少,身着节日盛装,互相邀约,成群结队去赶场。年场上,人流如潮,熙熙攘攘,异常热闹。人们不但可以进行物资交流,还可以参加或观看打秋千、舞狮子、玩龙灯、上刀梯等活动,青年男女也多利用这种机会,物色情侣,谈情说爱。歌郎歌娘更是大显身手,三五结伴,说古道今,引吭高歌,互相唱和,或盘根,或祝贺,或叙述传统故事,或即兴演唱新词。唱的人愈唱兴致愈高,听的人愈听精神愈振。即使大雪纷飞,天寒地冻,年场也要如期举行。

2.三月三。这是湘西苗>>

苗族有哪些风俗?苗族的传统文化有哪些? 苗族的民风民俗:

苗族主要聚居于贵州省东南部、广西大苗山、海南岛及贵州、湖南、湖北、四川、云南、广西等省区的交界地带,人口:970,000人。苗族的历史悠久,在中国古代典籍中,早就有关于五千多年前苗族先民的记载,这就是从黄河流域直到长江中游以南被称为南蛮的氏族和部落。苗族没有文字,苗语属汉藏语系苗瑶语族苗语支。苗族居住在高山地带,以农业为主,农作物有旱稻。包谷,荞子,薯类和豆类,经济作物是麻,一般是自己种麻,自己纺织苗族人民有丰富的民间口头文学,如古歌,诗歌、情歌等等。苗族也善舞蹈,芦笙舞最为流行。

苗族有自己的语言,苗语分三大方言:湘西、黔东和川黔滇。1956年后,设计了拉丁字母形式的文字方案。由于苗族与汉族长期交往,有很大一部分苗族兼通汉语并用汉文。

苗族地区以农业为主,以狩猎为辅。苗族的挑花、刺绣、织锦、蜡染、剪纸、首饰制作等工艺美术瑰丽多彩,驰名中外。其中,苗族的蜡染工艺已有千年历史。苗族服饰多达一百三十多种,可以同世界上任何一个民族的服饰相媲美。苗族是个能歌善舞的民族,尤以情歌、酒歌享有盛名。芦笙是苗族最有代表性的乐器。

苗族习俗

苗族十分注重礼仪。客人来访,必杀鸡宰鸭盛情款待,若是远道来的贵客,苗族人习惯先请客人饮牛角酒。吃鸡时,鸡头要敬给客人中的长者,鸡腿要赐给年纪最小的客人。有的地方还有分鸡心的习俗,即由家里年纪最大的主人用筷子把鸡心或鸭心拈给客人,但客人不能自己吃掉,必须把鸡心平分给在座的老人。如客人酒量小,不喜欢吃肥肉,可以说明情况,主人不勉强,但不吃饱喝足,则被视为看不起主人。

苗族讲究真情实意,非常热情,最忌浮华与虚伪。主人路遇客人不抢走第一步,不走在前面;交谈中用敬语称呼;迎客要穿节日服装;对贵客要到寨外摆酒迎候;客人到家门,男主人要叫门,告知在家的女主人,女主人要唱歌开门迎客;在客人面前,女主人不登高上楼;宴会上以鸡、鸭待客为佳肴,尤以心、肝最贵重,要先给给客人或长者,客人则分给众人享用,次序是先长后幼。客人不要称主人“苗子”,他们喜自称“蒙”。

苗族--节庆

踩花山是境内苗族人民的盛大传统节日,一般在每年农历正月初一、初三、初六这几天举办。凡有苗族居住的各县,这几天都要立花杆,举行隆重的踩花山活动。这既是苗族男女青年谈情说爱的好时机,也是苗族人民开展文体娱乐活动的重要场所。苗家男女老少,穿金戴银,从四面八方赶到花杆脚下,吹芦生、弹响蔑、跳脚架、耍大刀、斗牛、摔跤、斗画眉、爬花杆。

打背节流行于境内富宁县的部分地区,于每年农历正月初三到十五这几天举行,是苗族男女青年的节日。节日中,男女青年欢聚在风景优美的山坡上,当打背开始时,男的蜂拥而出,冲到自己选中的姑娘面前,一手挽住姑娘的脖子,一手蒙住姑娘的眼睛,其他小伙子去打她的背。姑娘也不甘示弱,一边大笑,一边挣扎。挣脱时,捉住小伙子,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整个场地,男追女逐,欢蹦乱跳。打累了,男女双双即各找一个地方打土电话(即用两个竹筒,中间连一长线,各在一方对着竹筒讲话、唱歌都能听见),相互倾吐蜜语衷情,以企结成伴侣。情投意合后,再告诉父母,择吉日成亲

苗族--婚俗

苗族是一夫一妻制,男女青年婚前有传统的社交活动。如“会姑娘”就是苗族青年自由恋爱的方式。苗族的传统节日是一年一度的花山节(农历正月初五举行,又名踩花山),这是苗族人民最盛的节日,节日期间,身着节日盛装的男女青年欢聚对歌,表演踩鼓,跳狮子和芦笙舞,热闹非凡。

在青年男女婚恋过程中也必不可少的食品是糯米饭。湖南城步的苗族把>>

苗族的民俗文化 苗族有自己民族的传统节日,如苗年、拉鼓节、芦笙节等,但其中最隆重和内容最 丰富的就是苗年。 过苗年的时间,各地并不相同。融水、三江、龙胜一带的苗年一般在农历十一月的 亥日。苗年隆重热烈,除祭祖、饮宴之外,还举行各种活动。新年来临,全家守岁。吃 了“过地餐”(这是苗家人与在阴间的祖先共进的团圆餐),拜过年,人们就开展各种活动。祭龙潭、祭田神、吹笙伴舞,热闹非凡,是苗年最隆重的场面。祈神求丰收,是苗年活动的一个大主题。 苗族过年,食品也多种多样,有米饭、糯米粑、肉(酸肉)、鱼(酸鱼)等,还有一种特殊的食品叫“辣椒骨”,它味香而辣,可增进食欲,驱风御寒,防治感冒,是苗家常备的食品,也是待客的佳品。 回答者:茶墨轩主 - 同进士出身 六级 7-26 18:43反映苗族经济生活和生产活动的风俗习惯。这类风俗如黔东南的吃新节等等。这些具有浓厚的民族风格的盛大节日,生动地反映了苗族内部以及苗族与各族人民的物资交流、经济联系和农业耕作,富于生活气息,对农、牧、渔业的生产都起着积极作用。在饮食居住方面,苗族由于所处的自然环境和经济生活的不同,也有着不同的风俗习惯,例如,苗族习惯吃糯米,为了帮助消化,又喜欢吃酸品等。苗族大多聚居在西南山区,由于气候炎热,多雨,潮湿,因而喜欢居住干栏建筑,等等。

苗族有哪些风俗习惯 苗族的风俗习惯和历史人物,经典文化

苗族是我国最古老的民族之一,人口众多,分布辽阔,湘西苗族属其中之一部。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苗族在服饰、节庆、婚嫁、丧葬、娱乐、礼节、禁忌、饮食等方面,形成自己独特的风俗习惯。

一、服 饰

湘西苗族的古代服饰,男女差别很小,一律是“色彩斑澜”;上身穿花衣,下着百褶裙,头蓄长发,包赭色花帕,脚着船形花鞋,佩以各种银饰。

清代雍正年间“改土归流”, 指令“服饰宜分男女”之后,变化较大,甚至有很多人全换上 服装。如今天的永顺、龙山等县的苗族,其服饰与汉族已无分别。但在花垣、保靖、凤凰、吉首、古丈、泸溪等县境内,苗族的服饰尚有特色。

苗族男子的衣饰较为简单;头缠布帕,身穿对襟衣,衣袖长而小,裤简短而大,喜包青色裹脚。头帕有青帕和花帕两种,帕长一丈以上,有多至三丈的。缠戴时多成斜十字形,大如斗笠,衣服的颜色有花格、全青、全蓝等,其中以花格布衣最有特色。衣扣一般为七颗。有的青年男子,为使人欣羡自己的富有和豪爽,穿衣多到七件。最外层的衣服只扣最下边的一对纽扣,第二层衣服扣下面两对纽扣……以此类推,一直到扣完最里层的七对纽扣为止。这样,层层新衣全能由外看出,别有一种情趣。检举 回答人的补充 2009-08-08 15:20 壮族风俗习惯

建筑

壮族喜欢依山傍水而居。在青山绿水之间,点缀着一栋栋木楼,这就是壮族人的传统民居。木楼上面住人,下面圈牲畜。无论是什么房子,都要把神龛放在整个房子的中轴线上。前厅用来举行庆典和社交活动,两边厢房住人,后厅为生活区。屋内的生活以火塘为中心,每日三餐都在火塘边进行。

服饰

壮族多用自织的土布做衣料,款式多种多样。壮族女子的服装一般为一身蓝黑,裤角稍宽,头上包提花毛巾,腰间系精致的围裙;小伙子多穿对襟上衣,腰间系一条腰带。

婚俗

“炮火”入洞房

壮族的一种婚俗。迎亲那天新娘要经过“炮火”的洗礼后才能进门入房。这个婚俗,在广西田阳县玉风等壮村流行。新娘来到新郎家以前,要稍停片刻,做好“冲锋”进门的准备,因为在门口、厅堂、洞房等三个地方分别由七八个男青年组成的“炮火”组,手拿着串串鞭炮等着新娘过来。当新娘将要靠近门口时,“炮手”们点响鞭炮,形成道道“火墙”,挡住新娘的进路。如果是胆小的新娘,这时只好退却在门外,再等第二次“冲锋”。“炮手”们也总结胜利的经验,做好第二次的“阻击”准备。可以说,新娘不经过两三次的“冲锋”是进不了门的。围观的客人,里三层外三层,好不热闹。新娘经过苦战跃进门口,来到洞房门前,这是难通过的最后一关,因为“炮手”要放“火炮”。这时,聪明的伴娘和迎娘左右“侦察”,乘“炮火”稀疏时夹着新娘跳到洞房里。顿时欢声雷动,祝贺新娘“旗开得胜”。婚宴后到掌灯时分,客人们还要观看新娘在迎娘的指引下摸黑出门“挑水”。新娘将把水缸挑满,这是在考验新娘是否吃得了苦。就这样,直到夜深了新娘才能入洞房。

背字

在广西宜山和环江县交界的一些地方,壮族青年结婚,至今流行“背字”习俗。“背字”是壮话译音,实际上背的不是“字”,而是一条长一丈四尺、宽一尺多的宽带,由女方母亲用自织自染或买来的深黑色(以此色为最优)土布缝制而成。女儿出嫁那天,让男方指派“背字”人把布带“背”回新郎家,以备外甥出世作襁褓之用。这种习俗,当地壮语称作“背字”。“背字”的人必须具备三个条件:生父生母双全;未婚的青少年男子;机灵识礼。“背字”仪式在女方家里的正厅举行。主持仪式的人必须是村上德高望重、当了爷爷的长者。长者首先向“背字”人敬上两杯当地名酒,“背字”人很有>>

苗族的文化习俗简单介绍 下面我从各方面讲苗族文化习俗汇总分类回答:

建筑

苗族地区盛产木材,因此,过去的房屋多为木结构建筑在山区的吊脚楼,一般分为两层,上层住人,下层圈养牲畜或堆放杂物。

服饰:女装

苗族妇女上身一般穿窄袖、大领、对襟短衣,下身穿百褶裙衣裙或长可抵足,飘逸多姿, 或短不 及膝,婀娜动人便装时则多在头上包头帕,上身大襟短衣,下身长裤,镶绣花边,系一幅绣花围腰,再加少许精致银饰衬托女子服饰式样最多,有130余种,仅贵州就有101种在贵州、云南、川南、广西、海南岛等地,穿百褶裙,但长短不一,以黔东南差别最大,有的到脚面,有的超过小腿肚,有的过膝,有的仅30厘米左右,但以裙到小腿肚最为普遍颜色为青、蓝、白,裙面有绣花、挑花、镶花,也有蜡染或素净的上衣有大襟的,也有大领的在湘西、黔东北、鄂西等地,在清乾、嘉时期,因民族暴动失败后,被迫改装,穿长裤、大襟右任上衣,农边、袖口、裤脚都镶花边在接龙时才穿裙子,平时 裙每逢节日妇女们走亲访友,头部、颈部、手腕都佩戴样式繁多的银饰

男装

男子服装式样比较简单贵州各地男子一般上身都穿对襟或左大襟短衣(也有穿右大襟短衣的),下穿长裤,束大腰带,头裹青色长巾冬天小腿部裹绑腿在黔西北地区则穿带有花纹的麻布衣服,肩披羊毛毡苗族男子的装束比较简单,上装多为对襟短衣或右衽长衫,肩披织有几何图案的羊毛毡,头缠青色包头,小腿上缠裹绑腿

婚俗

苗族青年男女婚姻的缔结以自主婚姻为主,通过社交和谈情说爱来确定社交活动多在节目或赶场天进行,形式是小伙子同姑娘对歌,互相了解情况,沟通感情,若双方情投意合,再由男方家长请媒人到女方家说合结婚一般都是新娘步行到夫家,不拜堂但也有的地区坐轿或骑马宣恩一带新娘到夫家必须从侧门进入洞房,并由“伴娘”端盘请新娘新郎喝“交杯酒”,表示同心合意川南新娘要从东面进入夫家,说是为了纪念祖先自东方来黔东南一些地区,夫家要备一对熟鲤鱼给新娘“掐鱼祭祖”,表示她已成为夫家的人了在湖南、川东、贵州的松桃、天柱和晴隆的部分苗族中,新娘结婚后要住夫家其他地区婚后当天或次日返回娘家,以后逢节日、农忙季节或夭家婚丧娶嫁之时,才接来住一段时间,这样数年以后,才长住夫家

拔雉毛

广西苗族小伙子向意中人求爱,在芦笙上插上一支美丽的野鸡毛,对着姑娘吹起动听的曲子小伙子舞动着芦笙使野鸡毛轻拂着姑娘的脸颊假如姑娘有意,就随手拨下芦笙上的野鸡毛;反之,就不拔而转身走开

半路“抓亲”

此风俗流行于湘西苗族地区姑娘结婚时,由六个年轻姑娘和一位40多岁的中年妇女组成送亲队伍迎亲队伍由六个小伙子和两个姑娘组成两支队伍都在清晨五更相向出发,相会后,迎亲队伍把挑来的糯米饭交给送亲的大嫂,大嫂把盛新娘用品的竹篮交给迎亲的姑娘,然后起把糯米饭给大家吃这时迎亲的一个姑娘说:“婆婆,谁是我家嫂嫂啊”话音没落,送亲的姑娘将新娘紧紧围在中间保护起来迎亲的小伙子和姑娘们就设法去“抓”新娘最终新娘还是被“抓”走了,送亲的也便完成了任务迎亲的带走新娘,双方道别而去

半夜搬家

是云南祥云县茶朗哨乡苗族的一种世代相传的习俗旧社会半夜搬家是为躲避财主的债务,如今已失去本来的意义,成为一种传统的民族活动了不论谁搬家,村里人都来帮忙祝贺他们把要搬走的东西放在院子中间,吹芦笙、吹唢呐,弹三弦,大家围着家具起舞,歌舞一停,主人忙给客人敬酒把家具搬放在新房院后,再次围成圈跳起欢快的舞蹈跳舞的圈子十分讲究,中间一圈是小孩,象征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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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族风俗习惯和特点 苗族以农业为主,以狩猎为辅。苗族的挑花、刺绣、织锦、蜡染、剪纸、首饰制作等工艺美术瑰丽多彩,驰名中外。其中,苗族的蜡染工艺已有千年历史。苗族服饰多达一百三十多种,可以同世界上任何一个民族的服饰相媲美。苗族是个能歌善舞的民族,尤以情歌、酒歌享有盛名。芦笙是苗族最有代表性的乐器。

苗族有自己的语言,苗语分三大方言:湘西、黔东和川黔滇。1956年后,设计了拉丁字母形式的文字方案。由于苗族与汉族长期交往,有很大一部分苗族兼通汉语并用汉文。

苗族讲究真情实意,非常热情,最忌浮华与虚伪。主人路遇客人不抢走第一步,不走在前面;交谈中用敬语称呼;迎客要穿节日服装;对贵客要到寨外摆酒迎候;客人到家门,男主人要叫门,告知在家的女主人,女主人要唱歌开门迎客;在客人面前,女主人不登高上楼;宴会上以鸡、鸭待客为佳肴,尤以心、肝最贵重,要先给给客人或长者,客人则分给众人享用,次序是先长后幼。客人不要称主人“苗子”,他们喜自称“蒙”。

苗族十分注重礼仪。客人来访,必杀鸡宰鸭盛情款待,若是远道来的贵客,苗族人习惯先请客人饮牛角酒。吃鸡时,鸡头要敬给客人中的长者,鸡腿要赐给年纪最小的客人。有的地方还有分鸡心的习俗,即由家里年纪最大的主人用筷子把鸡心或鸭心拈给客人,但客人不能自己吃掉,必须把鸡心平分给在座的老人。如客人酒量小,不喜欢吃肥肉,可以说明情况,主人不勉强,但不吃饱喝足,则被视为看不起主人。

踩花山是境内苗族人民的盛大传统节日,一般在每年农历正月初一、初三、初六这几天举办。凡有苗族居住的各县,这几天都要立花杆,举行隆重的踩花山活动。这既是苗族男女青年谈情说爱的好时机,也是苗族人民开展文体娱乐活动的重要场所。苗家男女老少,穿金戴银,从四面八方赶到花杆脚下,吹芦生、弹响蔑、跳脚架、耍大刀、斗牛、摔跤、斗画眉、爬花杆。

喜戴银饰是苗族姑娘的天性,她们挽发髻于头顶,戴上高约20公分左右,制作精美的银花冠,花冠前方插有6根高低不齐的银翘翅,上面大都打制着二龙戏珠图案。有的地区,银冠上除插银片外,还插高约1公尺的银牛角,角尖系彩飘,更显的高贵富丽。银冠下沿,圈挂银花带,下垂一排小银花坠,脖子上戴的银项圈有好几层,多以银片打制花和小银环连套而成。前胸戴银锁和银压领,胸前、背后戴的是银披风,下垂许多小银铃。耳环、手镯都是银制品。只有两只衣袖才呈现出以火红色为主基调的刺绣,但袖口还镶嵌着一圈较宽的银饰。苗家姑娘盛装的服饰常常有数公斤重,有的是几代人积累继承下来的。素有“花衣银装赛天仙”的美称。苗家银饰的工艺,华丽考究、巧夺天工,充分显示了苗族人民的智慧和才能。苗族的服饰各地不完全相同,男子多用布包头,身穿短衣裤,但苗族妇女的穿戴普遍比较讲究,尤其是盛装,极为精美,花饰很多,有的裙子有四十多层,故名“百褶裙”。衣裙上面绣制的各种图案,古色古香,异彩纷呈。妇女擅长纺织、刺绣、蜡染,工艺十分精湛。

苗族酿酒历史悠久,从制曲、发酵、蒸馏、勾兑、窖藏都有一套完整的工艺。日常饮料以油茶最为普遍。湘西苗族还特制有一种万花茶。酸汤也是常见的饮料。

苗族人的传统习俗 习俗

社会制度

鼓社制

新中国成立前,苗族鼓社是由共同源于一个男性祖先而结合起来的人们的集团。鼓社一般由同宗的一个或数个自然村寨组成,小的几十户或百来户,大的几百户乃至上千户。一个社共立一个鼓祭祖,有共同的宗教节日、共同的地域观念和共同的习惯法规,穿同一服饰,操共同的方言。一个宗族就是一个大鼓社,称“黑社”,又有许多分社,苗族称为兄弟鼓社,又称“白社”。“黑社”一般有果略(即鼓头)、果叙(即歌头)、果当(桌头)、果熙(礼头)、果扎(武头)、果养(活路头)、顶王(护头)、顶榜(护尉)、珈也扬(粮头)等头领,共称为“鼓社九鼓头”,由他们共同领导全社事务。鼓社的最高权力机关是全体社员大会,也就是13年一届的鼓社节。届时男女老幼都要参加。鼓社节要举行隆重的祭祖活动,祭祀央公、央婆,并选举新一届鼓头,讨论决定鼓社规约和其他重大事项。鼓社具有组织和发展生产,调整婚姻关系,促进人口增长,调整内外部关系等基本职能,并具有“军事单位”的职能,负有维护氏族的荣誉与复仇的职责。苗族鼓社是一个结合得十分紧密的血缘集团,亲属称谓制度、祖先崇拜、地域观念以及人们在生产、生活中所体现出来的互助精神是其重要支柱,有力地支持着鼓社组织观念。因此,鼓社是氏族制的残余。至近现代,鼓社组织只保持在操中部方言的黔东南地区,其他地区已经消失或大部分消失 。

议榔制

议榔是不同宗的家族组成的地域性村寨组织,即农村公社组织。各地苗族的叫法不一。黔东南叫“构榔”或“勾夯”,也叫“构榔会议”;广西叫“栽岩会议”或“埋岩会议”;湘西大部分地区称“合款”;云南金平县叫“丛会”或“里社会议”。它是苗族社会中一种议定公约的制度,是地区性的政治经济联盟组织。议榔组织大小不一,几个或几十个寨子组成的最为普遍。议榔的最高权力机关是议榔大会,其任务主要讨论有关大事,制定议榔款约,选举各种执事首领。议榔设有榔头(湘西称为“款头”或“款首”,广西融水称“头老”,贵州从江称为“该歪”,云南金平称“丛头”)一人,副榔头若干人,另有“硬手”和“老虎汉”(军事首领)、祭司、“行头”和“理老”(主持司法)等若干执事首领。议榔头人根据“议榔规约”维持一方社会秩序。其主要职责为调解并处理争执田土和山林所有权的纠纷、婚姻纠纷、偷盗事件、民族内部纠纷、违反禁忌事件、互相残杀事件,并组织人们起来共同对敌、抗击外侮等等。寨老、榔头一般不脱离生产,但随着社会的发展,阶级分化剧烈的地方,有了一些变化。在黔东南的一些地区,国时期有的寨老、榔头还兼任甲长、保长、联保主任,蜕变为地主阶级,利用议榔来维护本阶级的利益,使议榔的性质产生了变化。议榔通过组织制定的习惯法榔规款约来进行管理,榔规款约一经群众通过,就成了不成文的法律。过去,苗族议榔规约在维护当地的生产、生活及社会秩序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直至现代,在许多苗族地区,议榔的形式依然存在,议榔规约被换上了与现代社会生活相适应的内容,成为 的行政组织及法律法令的有效补充,在社会生产和维护社会安定方面,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9] 。

理老制

理老(或称“寨老”、“乡老”)是苗族村寨中的自然领袖,他自然形成,不经选举产生,也不世袭。理老大致有三级:一个村寨的理老,称之为“寨老”或“勾往”,主要调解发生在本村寨内的纠纷;一个鼓社(氏族)的理老,称为“鼓公”或“娄方”,主要调解管理发生在本氏族内的纠纷;一片地方(包括若干村寨)的理老,称为“勾珈”或“大理头”,负责调解发生在本片地方内的重大纠纷案件。理老熟悉古理古规,主持公道,办事认真,能言善辩,在人们心目中享有崇高的>>

汉族和苗族结婚对下一代有一定影响。根据我国的户籍法规定,汉族和苗族人结婚后,他们的子女可以自由选择汉族或苗族作为自己的民族身份。此外,即使最初选择汉族,在成长过程中也可以根据个人意愿修改自己的民族身份。

在遗传方面,孩子的遗传特征会部分地继承父母的基因。但是,孩子的性格、智力、外貌等并不完全取决于遗传因素,也受到环境、教育等因素的影响。因此,汉族和苗族结婚对下一代的影响不仅仅是基因方面,还包括文化、社会环境等方面的因素。

总的来说,汉族和苗族结婚对下一代的影响是复杂而多方面的,需要考虑到各种因素的综合影响。在家庭和社会中,应该尊重孩子的选择,提供良好的教育和环境,帮助他们全面发展自己的潜力。

一、社会制度

1、鼓社制

新中国成立前,苗族鼓社是由共同源于一个男性祖先而结合起来的人们的集团。鼓社一般由同宗的一个或数个自然村寨组成,小的几十户或百来户,大的几百户乃至上千户。一个社共立一个鼓祭祖,有共同的宗教节日、共同的地域观念和共同的习惯法规,穿同一服饰,操共同的方言。

2、议榔制

议榔是不同宗的家族组成的地域性村寨组织,即农村公社组织。各地苗族的叫法不一。黔东南叫“构榔”或“勾夯”,也叫“构榔会议”;广西叫“栽岩会议”或“埋岩会议”;湘西大部分地区称“合款”;云南金平县叫“丛会”或“里社会议”。它是苗族社会中一种议定公约的制度,是地区性的政治经济联盟组织。

3、理老制

理老(或称“寨老”、“乡老”)是苗族村寨中的自然领袖,他自然形成,不经选举产生,也不世袭。理老大致有三级:一个村寨的理老,称之为“寨老”或“勾往”。

主要调解发生在本村寨内的纠纷;一个鼓社(氏族)的理老,称为“鼓公”或“娄方”,主要调解管理发生在本氏族内的纠纷;一片地方(包括若干村寨)的理老,称为“勾珈”或“大理头”,负责调解发生在本片地方内的重大纠纷案件。

二、禁忌

1、生活禁忌

生活习俗禁忌:有些苗族地区,忌随时洗刷饮甑、饭包、饭盆,只能在吃新米时洗,以示去旧米迎新米。随时洗刷会洗去家财,饭不够吃。在山上饮生水忌直接饮用,须先打草标,以示杀死病鬼。

忌动他人放于路边的衣物,以免传染麻风病。忌孩子在家中乱耍小弓箭,恐射中祖先。忌跨小孩头顶,否则孩子长不高。禁忌妇女与长辈同坐一条长凳。苗族的禁忌,据不同的支系各有不同。

2、产忌

产妇生育,忌外人入室。不慎误入者,出门时须洗脚,并喝下一碗冷水,以防将产妇的奶水“踩干”。产妇忌吃老母黄牛肉、母猪肉、公鸡肉、小鱼、蔬菜、辣椒等。有些苗族地区,忌孕妇与孕妇会面,亦忌去别的产妇家,否则会被认为延长产期。

3、农事禁忌

苗族人每年第一次往田里送粪归来时忌见外人,若遇之,忌打招呼。栽秧时若见秧田有鱼时忌说鱼,否则鱼会吃秧根。有些村寨,收获小米时留下穗小的不收,若孩子问及,忌说“不要了”,要说“它们未长大”,否则以后小米因伤心而拒绝再长。

4、丧葬禁忌

有些苗族地区,忌男性死于白天,女性死于夜晚,认为时辰不对,死者须再要一异性死者相伴。故死时不适,丧家常请巫师念咒“改”,同时做一手掌大小的木棺同葬,示已有伴。

忌棺内放铁、铜等非银金属及棉花和涂有桐油之物,以为如是死者在回东方的路上买不了水喝,铁、铜还会折腾死人。在些苗族地区,村寨死人当天,可以劳动,但忌下田。是日,同村人忌挑柴回家,否则挑柴者会有灾难。停柩期间,家属忌吃蔬菜。入葬后1月内,家中任何东西不得出卖或借人。

扩展资料

苗族起源

苗族可以追溯到距今五六千年前的炎黄传说时代。当时在黄河下游和长江中下游一带出现了以蚩尤为首的九黎部落联盟,而在甘陕黄土高原上形成了以炎帝神农氏和黄帝轩辕氏为首的另两大部落集团。

炎帝与黄帝沿黄河由西向东发展,先后与蚩尤在涿鹿一带发生战争。蚩尤先打败炎帝,“蚩尤乃逐帝,争于涿鹿之阿,九隅无遗。”后来炎帝与黄帝联合战败了蚩尤,“轩辕之时,蚩尤最为暴,莫能伐,于是黄帝乃征师诸侯,与蚩尤战于涿鹿之野,遂禽杀蚩尤。”

蚩尤死后,天下大乱,黄帝便画了幅蚩尤的画像威慑天下,天下这才安定下来。而蚩尤的九黎集团战败后大部分向南流徙,开始了苗族多苦多难的迁移史。至今苗族人民中还广泛流传着蚩尤的传说,他们始终信奉蚩尤为其始祖。

参考资料:

-苗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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