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役军人可以结婚吗?具体有什么要求?

现役军人可以结婚吗?具体有什么要求?,第1张

现役军人是指正在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服现役、具有现役军籍,尚未退伍、转业、复员的军人。 现役军人结婚提倡晚婚晚育,军官和文职干部确定恋爱关系需要政治审查,不得与外国公民结婚等要求。《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1 军人结婚要怎么办手续

军人结婚之前要经过严格政审,军人结婚需要什么条件?

根据《婚姻法》第五条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第六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第八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九条 登记结婚后,根据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以上这是符合国家法律的一般条件,但是军人结婚除了要满足以上国家法规的一般条件外,

军人结婚之前要经过严格的政审,军人结婚需要什么条件呢?还要符合《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暂行条例》相关规定。

END

二、军人结婚怎么办理?

军人结婚怎么办理呢?首先军人所在的团政治部开调查函,发往女方的单位,女方要是无单位的,发往女方所在的街道办事处或居民委员会,也可以直接交女方,以证实女方的情况。

其次,调查函返回后,如政审合格,军人团级以上政治部门开具军人结婚准许证明,带着证明和对方的户口,身份证到当地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以上都是军人和非军人方达到法定年龄,军人打结婚申请报告的前提下才能进行的。

2 用士兵证办的结婚证有效吗

现役军人办理结婚登记的要求是:首先,提前一个月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或政治机关提出书面的结婚申请,经审查同意后,由政治机关出具《婚姻状况证明》,作为登记结婚的依据。

其次,根据民政部公布的《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其第9条规定:“办理现役军人婚姻登记的机关,可以是现役军人部队驻地所在地,或户口注销前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也可以是非现役军人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因此,你可以在上述婚姻登记机关中选择一个办理结婚登记。

第三,办理结婚登记时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军官证》或《士兵证》、《婚姻状况证明》和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因此,在其他所需证件和证明齐备的情况下,用士兵证办理的结婚证是有效的。

3 军人怎么办结婚证呀

军人结婚的程序:通常的步骤:(1)先得打一份结婚报告(基层部队有些还要提前半年打恋爱报告)。

内容很简单,就说百“我与XX从什么时候确立恋爱关系,经N年时间的自由恋爱,现度感情成熟,准备组织家庭。”,并在报告下面介绍一下双方基本情况,比如出生年月、籍贯、所在单位、何时入伍等。

(2)打了结婚报告后,到政工知机关领一式两份“申请结婚登记表”,填完之后,一级一级盖公章,好像要盖三四个吧。 (道3)政审函调。

如果对内方是地方人员,还得政审,一般以函调的形式开展。(4)开结婚介绍信。

现在学校是在善后办开,有效期2个月。 (5)如果是用学员证办结婚,得由单位出具证明没有发军官证。

(6)拍照片,2寸的那种彩色合影,共需3张。 (7)带上个人身份证件和结婚介绍容信,还有照片,就可以去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登记了。

一人当兵,全家光荣。军人为国家建设作出了巨大贡献,为保障国家安全和人民安全牺牲了小我,所以军人理应得到优待,甚至是在婚姻方面,后方家庭稳定,军人在前线才会心安。那么我国法律对军婚做了哪些规定听一听冠明参军规划刘班长怎么说。

一、什么样的婚姻是军婚

      军婚,是与现役军人形成婚姻关系的婚姻。军婚即夫妻双方或一方是现役军人的婚姻关系。现役军人是指正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或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服役、具有军籍的人员。退役军人、复员军人、转业军人和军事单位中不具有军籍的职工,均为非现役军人,其婚姻关系均不能按军婚办理。

      为了维护军人的合法权益,保障部队建设,我国法律确立了军婚特殊保护原则。原婚姻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征得军人的同意。”

二、和军人结婚可以享受什么政策

      1军婚年婚假规定: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不再享受晚婚假奖励,只有3天法定婚假。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4、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

      7、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不再享受晚婚假奖励,只有3天法定婚假。

      2军婚配偶享有荣誉金; 与军人结婚后,服役期间每年均发放荣誉金

      3军婚配偶享有补贴补贴涉及经济上的直接补助和生活上的补助

      1、比如户籍可以由农村转为城镇、未来子女没有工作可以随军,并且军人之后也有津贴,在上和生活上有很大保障。

      2、而且配偶没有工作的话,会根据地区的不同每月补贴现金用以家用,当然有工作就没有了。

      3、总的来说军人家属待遇与每一个军人的自身待遇息息相关,它的范畴十分广泛,涉及到军人家属物质生活待遇、待遇、待遇的方方面面。

1、现役军人办理结婚登记的地点办理现役军人婚姻登记的机关可以是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军人部队驻地所在地或军人入伍前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军人办理结婚登记,应当出具军人身份证件和部队团级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3、军人办理结婚登记不能出具身份证件的情况处理军人办理结婚登记时,因故不能出具身份证件的,可以又核发军人身份证件的部门出具军人身份证明代替,军人身份证明存档。4、军人婚姻状况证明的要求出具军人婚姻状况证明,应当如实填写受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名称、对方姓名、军人姓名、出生日期等基本情况,同时注明出证人员和出证人员联系电话,加盖团级以上政治部门印章。

1、现役军人一律不准与外国公民结婚,原则上也不得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居民结婚。

2、义务兵一律不准在部队内部或驻地找对象,服现役期内不得结婚。

3、士官原则上不得在部队驻地或本部队内部找对象结婚。

4、现役军人申请结婚由部队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负责审批。

一、当兵什么时候可以结婚

1、其实国家是鼓励当兵人晚婚晚育的,按照晚婚年龄来看,男军人年龄最好不要超过25周岁,女军人年龄不能超过23周岁,而且对于现役军人来说,不可以出现未婚同居,还有不能有出轨现象。

2、现役军人在选择对象的时候一定要谨慎,如果军人职位比较高属于军官的话,那么恋爱之后就需要向自己所在组织申请报告,当然单位政治机关需要跟对象进行政审,要求还是比较严格的,只有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两人才能结合在一起。

3、找的对象社会关系不能太复杂,应该选择思想进步,品德兼优的人才可以,如果政审发现对象社会关系复杂,而且人品不行的话,那么组织上就不会批准结婚。

:国家对于军官娶哪些人并没有强制性要求,不过有特别规定不允许娶哪些人,比如作为战士来说,不可以在部队内部找对象,也不可以跟外国人结婚,包括香港澳门的都不可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男性公民法定结婚年龄为22岁,女性公民法定结婚年龄为20岁。部队响应国家号召,提倡晚婚,也就是提倡男子25周岁结婚,女子23岁结婚。

跨国领证结婚条件及手续

1和外国人结婚的登记条件

男女双方在中国结婚需要满足自愿原则,并且申请结婚的男女双方也要满足我国对于婚姻法的相关规定,比如双方无配偶、男方双方满足结婚的年龄、不是近亲结婚等,还需要提供双方照片、婚检材料和以下相关结婚材料:

中国公民需要提供的材料

(1)本人的身份证和户籍证明;

(2)申请结婚证明材料;

外国人需要提供的材料

(1)需要提供有效的通行证或者护照、国际旅行证件等;

(2)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明或者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临时来华的居留证件或者入境证件;

(3)婚姻状况证明材料;

2和外国人结婚的登记手续

(1)当事人持相关结婚登记的材料及证明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婚姻登记机关人员询问当事人的结婚意愿;

(3)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声明人、监誓人签名;

(4)我国涉外的婚姻登记机关会根据当事人提供的材料及证明进行相关的审查和核实,这个过程大概需要一个月左右,审核通过后,才可以领取结婚证。

只要是满足跨国领证结婚条件及手续的在我国都是可以和外国人办理结婚证,但是如果是现役军人、其他机要人员或者正在接受劳动教养和服刑的人是不允许和外国人结婚的。

法律主观:

营职、专业技术10级以下军官和职级相当的文职干部,士官,军队正式职工申请结婚的,由团级单位政治机关审批;团职、专业技术9级以上军官和职级相当的文职干部申请结婚的,由其所在单位的上一级政治机关审批;副大军区职以上军官申请结婚的,由总政治部审批。

法律客观:

《军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八条 现役军人申请结婚由部队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负责审批。 营职、专业技术10级以下军官和职级相当的文职干部,士官,军队正式职工申请结婚的,由团级单位政治机关审批;团职、专业技术9级以上军官和职级相当的文职干部申请结婚的,由其所在单位的上一级政治机关审批;副大军区职以上军官申请结婚的,由总政治部审批。 第九条 现役军人结婚须提前一个月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或政治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查同意后,填写《申请结婚报告表》作为归档材料;由政治机关出具《婚姻状况证明》,作为登记结婚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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