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可以跨市领结婚证吗

山东省可以跨市领结婚证吗,第1张

法律主观:

跨省 结婚 的, 办理结婚证 的程序是: 1申请: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 婚姻登记 机关申请 结婚登记 ,申请时,携带的证件和证明有:(1)本人的户口簿、 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2审查: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进行审查,查明结婚申请是否符合 结婚条件 。 3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即时予以登记,发给 结婚证 ;对离过婚的,应注销其 离婚证 。

法律客观:

《 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 法规 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通常情况下,结婚证只能双方同时至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不能异地办理。但是2021年5月17日民政部下发一个跨区域办理婚姻登记手续的试点项目,部分实现了异地办理的目的。

2021年5月17日民政部办公厅下发的通知,自2021年6月1日起至2023年5月31日止,辽宁省、山东省、广东省、重庆市、四川省实施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江苏省、河南省、湖北省武汉市、陕西省西安市实施内地居民结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在试点地区,将内地居民结(离)婚登记由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扩大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调整后,双方均非本地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可以凭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婚姻登记,或者自行选择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按照试点要求,当事人选择在一方经常居住地申请办理婚姻登记的,除按照规定当事人需要提交的证件外,还应当提交一方当事人经常居住地的有效居住证。

法律依据: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结婚必须由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需要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浪漫分享网

原文地址:https://hunlipic.com/jiehun/10678365.html

(0)
打赏 微信扫一扫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支付宝扫一扫
上一篇 2023-11-12
下一篇2023-11-12

发表评论

登录后才能评论

评论列表(0条)

    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