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都没在宣化能不能在宣化领结婚证

户口都没在宣化能不能在宣化领结婚证,第1张

  不可以。

  《婚姻登记条例》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随喜楼主精进!

  佛法只是以众生根基而变化出众多的法门,其实小乘也不是自身禁欲(戒)的修行,“禁戒取见”是南传小乘的思想观念中所反对的边见之一。当然大乘佛教也不是完全主张禁欲的。

  简单可以分成以下两种观点:

  第一种佛陀“究竟解脱”观点:

  《杂阿含经》:“欲能缚世间,调伏欲解脱;断除爱欲者,说名得涅盘。”

  《增一阿含经》:“宁以火烧铁锥而烙于眼,不以视色兴起乱想。”

  《撰集百缘经》:“因爱则生忧,因爱便有畏,能离恩爱者,永断无怖畏。”

  《华严经》:“邪*之罪,亦令众生堕三恶道。”

  《七佛灭罪经》:“受持*戒,有五善神侍卫:一名贞洁,二名无欲,三名净洁,四名无染,五名荡涤。”

  《罪福报应经》:“喜*他人妇人者,死入地狱,男抱铜柱,女卧铁床,出生为人,堕鸡鸭中。”

  《楞严经》:“*欲不除,尘不可出”,“汝爱我心,我怜汝色,以是因缘,经百千劫,常在缠缚。”

  《圆觉经》:“一切众生从无始来,由有种种恩爱贪欲,故有轮回。若诸世界,一切种性,卵生、胎生、湿生、化生,皆因*欲而正性命。当知轮回,爱为根本”。

  ……

  所以说:“三界轮回*为本,六道往还爱为基”,“*欲之事,乐少苦多。犹如逆风而执炽炬;愚者不放,必见烧害”,“欲我知汝本,意以思想生;我不思想汝,则汝而不有。”

  宝静大师开示:古今多少英雄汉,谁不于此茫茫欲海中,为恩爱奴,作色情魔?所谓:‘汝爱我心,我怜汝色’。恩爱绸缪,旷劫相缠,无有了期。悲夫!色欲之害人,实甚于猛兽横流,吾侪凡夫,应当猛省而讨斥之。世无无因之果,果必有因,如桃树由桃核而来,现在生死,由贪欲而生,吾人最初受生,亦山一念爱心而来,纳想为胎,流爱成种。吾人来世如何,不必问他人,问自心便知。吾等现须看破一切,断去贪欲,切不可被其所迷,于无量劫中为恩爱奴。

  印光大师开示:若当临命终时,一心念南无阿弥陀佛,以此至诚念佛之心,必定感佛大发慈悲,亲垂接引,大家轮班助念佛号时,若见悲痛哭泣,则情爱心生,佛念便息矣。随情爱心去,以致生生世世,不得解脱,欲生西方,万无有一也。*念一生,诸念皆起,邪缘未凑,生幻妄心;勾引无计,生机械心;少有阻碍,生嗔恨心;欲情颠倒,生贪著心;羡人之有,生妒毒心;夺人之爱,生杀害心;种种恶业,从此而起,故曰:‘万恶*为首。’今欲断除此病,当自起念,始截断病根。凡人不必常近女色,只此独居时辗转一念,遂足丧其生而有余。

  为此有很多想今生今世了脱生死的同修,执意终生独身,或者寻找无性婚姻以期了脱。

  第二种菩萨“方便行持”观点:

  《大集经》说:“若有菩萨自作是言,我是持戒,彼是破戒,如是菩萨,名诳如来。”

  《大智度论》说:“下人破戒,中人著戒,上人不著戒。”

  《楞严经》云:“狂心顿歇,歇即菩提。”

  《华严经》云:“吾与一切佛,自性平等住,不住亦无取,彼等成善逝,色受想行识,无数善逝众,彼成大能仁。”

  《维摩诘所说经》又云:“为增上慢,说离*怒痴名为解脱;无增上慢者,说*怒痴性,即是解脱。一切尘劳,即如来种。”

  《文殊幻化经》则云:“非除轮回而修涅盘,是缘轮回即是涅盘。”

  《无垢称经》更进一步开示为:“莲花非从旷野干地里生,而从泥水中生也。如是无上正觉菩提亦非从声闻断惑、见无为法而生,若生如山之萨迦耶见,则能生无上正圆菩提心。是故,诸烦恼为善逝之舍利也。”

  《六祖坛经》亦有“烦恼即菩提。”

  ……

  索达吉堪布开示说:大乘认为依靠烦恼即能获得无上正等正觉,而声闻乘要求修行者必须断除烦恼方能证果。故大乘经典对“未被贪心及愚痴所摄”、本着“毫无自私自利、一心只为他人”之心性,在戒律中对其于特殊场合、条件下,身、语所谓之破戒作了相应的开许。

  说到*戒,其实密宗也从未开许过任何一个修行人在未“了达贪欲本质”的前提下去搞所谓的双身修法,密乘也是特殊开许个别修行人“将贪欲转为道用”,绝对不是让修行者去执著自身的生理感受,空乐无别才是它应该达到的目标。如果有个别根基对路的人,他们已能认清“烦恼即是菩提”“五毒即是五智”的本质,并对诸法自性有了清醒、坚定的定解,他们则可以此方式而成就。

  进一步来说,如果一个修行人已达到了“断除自相续中的烦恼”这个很高的修证境界,此时他便可依方便法而显现暂时的“破戒”。对某些众生来说,当数必堕地狱之恶业,菩萨若能以慈悲心及善巧方便行持,反倒可以之而积累起无数福德资粮。

  至此,对三乘戒律、对三乘一切表面上的互相违背之处,都应该持有这种圆融不二的观点。考察男女之间的所谓*行时,判定破戒与否的标准:一有无“离贪”之心与方便善巧?二是否远离了执著?脱离不了执著的守持戒律,其戒行又焉得究竟清净。

  因为*欲最易使人产生染著。众生无始以来以无明为父,贪爱为母,使其流转生死,无有了期。当一个人的贪心强烈且又难以认清贪欲的本性时,最保险的修行法门便是依止解脱道,否则就很有可能出偏差。对凡夫而言,连自私自利的心性都难以克服,再假双身修法之名而随顺自己的贪欲,如此修行,离解脱的目的地又何其遥远!

  以下说说我本人的看法:

  我将第一种观点看作是佛陀证悟后的解脱,第二种是菩萨救世的方便行持。我没有修学藏传佛法,密宗需要有缘的金刚上师引导,以大圆满即身成就虹身,否则容易出偏落入魔境,而今很多修行藏密的人,同时兼修净土,做好两手准备。而我慧根浅薄,业障深厚,不是对自己没有信心,只是感觉其他方法更为稳妥,不易偏差,毕竟人生就这么几十年。不过,对于藏传佛法的有些观点,我比较认同。自己只是受了五戒,对于在家居士,五戒中要求不邪*(不可婚外情、手*等),而出家人则是断*。我对戒律的理解是,自己努力不犯戒,也不执着戒律相,心是一切之根本,存有利己之心和我法二执而守戒,也是执着。其是外相,于众生根基不同,所现教化不同,因此戒律有别,实质是让修行人去除“贪嗔痴慢疑”五毒,找回如如不动之真心,其实又何止五毒(含)。魔头也有智慧神通,却落偏执,皆因发心没有究竟使然。

  如今我看戒律已不再是约束,而是解脱,因为我等不明,沉湎恶趣,佛陀不得已而说戒律,非戒律超越因果,受报皆为邪见故。真正的佛法不是宗教也不是迷信,而是一种包含博大精深、充满无限智慧的解脱之路。大乘小乘也是以所学自心根基而设,各有侧重不同,最终还是殊路同归,好比可以从各个门窗都能进入大堂一样。

  简单来说,佛法是教会我们懂得放下,放到无所放为止,放到妄念不起,连妄念不起的念头也放下,总而言之,放,放,放。有人执着于自我身体,佛法讲那是四大假合,随因缘生,随因缘灭;有人执着于法性的存在,佛言未曾说法,若言有所说即为谤佛。因缘所生法,我说即是空,亦名是假名,亦是中道义;由于人的妄念四起而演绎出六道轮回,自杀者为何自杀?是外界环境促使,还是自心狭隘早成?我们解决烦恼不从内心寻找答案到哪里寻找呢?

  放下不是放弃,学佛如果越学越消极懈怠,那一定是我们学偏了。学会放下,进而让我们更有精力地做好眼下当前的事情,这也是我们唯一可以把握的,谁能把握住现在的自己,谁就能拥有美好的未来,如是因,如是果,这就是佛法,佛法很务实。我们还需要努力耕耘,因为我们相信因果,因遇缘而生果!所以我们应该活得很实在、很真实、也很快乐!

  佛法以治心而生,以烦恼解脱为上,不执着于有为和无为。修行好比琴弦,过松则无声;过紧则易断。个中滋味好比饮水,冷暖自知。自己观照,自己受益。学佛该不该结婚?正*是否也戒掉?我想楼主已经有了答案。

  仅供参考,阿弥陀佛

1、礼金

男方提亲前要主动问女方的看法及意见,如金额大小,是否收聘礼等,之前就一定要商量好,否则会有很多麻烦。聘金分为大聘及小聘,一般是收小聘退大聘。根据当地的风俗习惯而定,有些地区提亲不带礼金。

2、提亲六样礼

知名香烟两条(如中华)、著名白酒两瓶(如五粮液)、高档补品两盒(如人参、冬虫夏草)。

如女方家里爷爷、奶奶在一起同住,需要买点老年人饮品、食品、水果之类的,以示爱老、尊重。如女方家中有哥嫂小朋友,还需要带一份儿童益智玩具、或是小书包,或者童装书籍。

3、提亲八样礼

传统提亲要带八样礼品为:烟、酒、茶、糖、糕、面、鱼、肉。面,一般是选择面条(含挂面);鱼,一般是选择鲤鱼;肉,一般是选择猪后腿;

特别切记:烟、酒、茶、糖、糕、面都必须是品质好、上档次、买双份才行。

4、节日礼品

如果提亲的时候正逢节日,就得礼节性地带节日礼物,例如:中秋节送中秋月饼,端午节送粽子等。

5、自家准备的特产

对方父母知道是你父母亲自动手准备的特产,那说明你们队女方是很尊重的,很有诚意很重视这次见面,你们一家人的第一印象能让对方父母心里觉得好,毕竟觉得你们家很上心这件事,那么以后路也会对他们的女儿很上心。

6、香烛、炮竹

需要准备一对龙凤红烛、一份进贡祖先用的香,然后准备一些婚礼当天使用的炮竹,都必须是双数,这样才吉利。

7、聘金

一般都是事先商量好的,男方准备一个吉利的数字,要么就是双数然后在提亲的时候,双方婚事搭成一致,给到女方家长的心意,主要显示出男方的诚意度。

8、买三金的钱

一般结婚的时候,男方要给女方买三金首饰,这种时候要么男方买好送给女方,要么就把钱给到女方家,让其可以自行购买,选择自己喜欢的款式。

规定是办理离婚手续,需要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办理,不能异地领取离婚证。

所以,需要你俩一方户籍是在沽源,才可以在沽源本地办理离婚证,。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十三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宣化上人开示:

邪*,在因果律上,犯邪*者最严重,其惩罚尤为凌厉。尤其夫妇间,若彼此离了婚,又再去结婚,根据因果律,临命终时,身体会被截割成两份。因为生时曾有两边的关系,故死后业报呈现,有一把大锯,把人从头顶锯到脚尖。生前曾邪*多少次,死后就割开多少份,生前曾结婚一百次,死后便分开一百份。乃至每人分得一点点。那么,分开有什么不好呢?分得零零碎碎,再想把灵性聚一起,就不容易了,千百亿劫恐怕也不能复得人身。这时性化灵残,与草木同朽,变成无情的植物。本性分散了,便不容易做为众生。纵使能做众生,譬如一个人身,能化为八万四千蚊虫,但若要把那八万四千蚊虫重聚在一槐,则不容易。蚊虫多数重新做蚊虫,头出头没,生死轮回,总不知道背尘合觉,舍迷归正的。所谓‘一失人身,万劫不复。'诸位若能深明其义,可不惧哉。

妙法老和尚开示:

你有一个婚外恋,死后的神识(俗称灵魂)将被分去一半与对方神识的一半合在一起,你有两个婚外恋,你的神识被再分去一份给对方的一半结合,你有三个婚外恋就被分三份,依此类推,婚外恋越多被分去的越多,自己的主体精神就被性化灵残了,再想回到一起,百千万劫难上加难。与对方一半结合的那一个神识,在下地狱受报之后,再有机会作人时,生下来就是个两性人,智商低下,不仅自己痛苦而且受人歧视,所以皈依佛门的弟子,一定要断恶修善,不要认为自己供养了佛法僧、印了经书,就可以一定往生极乐、高枕无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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