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一年彩礼钱怎样判

结婚一年彩礼钱怎样判,第1张

在我国结婚一年的当事人在离婚时,相关的女方可以不予退还这类彩礼。我国的法律规定如果只有订婚的,男方提出索要这类财产时,女方应积极的返还这类财产。如结婚时间没有达到一年的,当地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返还。

一、结婚一年多离婚彩礼钱怎么判决

      1、如果只订婚没有结婚,那么如果解除婚约,则彩礼全部返还男方,无论谁提出解除婚约都是全部返还。

      2、如果结婚时间没有超过一年,双方离婚,可以返还部分彩礼,各地法院掌握的返还比例不一致。视情况而定。

      3、如果结婚时间超过一年,那么离婚时,按照法律规定彩礼不能返还。

二、男方要求退还彩礼该注意什么

      1、此处的“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一般是否都限于婚前如果是婚后给予,那么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任何一方接受的赠与均为共同财产,除非明确表示只赠与一方。因此,结合这一规定和习俗的常态,把彩礼理解为婚前较好。

      2、彩礼如何返还,应以当事人是否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给付彩礼后未结婚的,原则上收受彩礼的一方应当返还彩礼;给付彩礼后已经结婚的,原则上不予返还,只是在一些情形下才支持当事人的返还请求。

      3、订立男女双方虽然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仍应保护给付彩礼一方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双方履行结婚登记手续表明双方已经形成了法律上的夫妻关系,但是,在我国,由于各地的风俗习惯不一样,在广大的农村地区,人们更看重的是举行婚礼这一仪式。如果双方确未共同生活,既没有履行夫妻之间的实质权利义务,也无夫妻之间相互扶助、共同生活的经历,则应当考虑此类案件的现实情况。因此,订婚男女双方虽然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并未共同生活的,给付彩礼一方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仍然应得到法律的保护。

      4、“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的第三种情形。生活困难有绝对困难和相对困难之分。所谓绝对困难是指实实在在的困难,依靠自己的力量无法维持当地的最基本的生活水平,该条规定的本意应该以绝对困难作为标准进行规定的。

三、女方不退还彩礼的情形

      1、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情形,一方请求返还彩礼的,不予支持。另外对该条中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的情形,应做限制性的解释。该情形是指给付彩礼的一方婚前举债给付、婚后无经济来源偿还债务的,或者是婚前用家庭财产给付、婚后无固定经济来源、依靠自己的力量无法维持最基本的生活水平。确定“生活困难”需根据给付彩礼的数额、给付人的生活来源、当地生活水平等因素综合考虑,目前可参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合理确定。

      2、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第一款(三)项所规定“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情形,但是已经共同生活两年以上、生育子女或者所送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一方请求对方返还彩礼的,一般不予支持。又分为三种情况:

      (1)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两年以上。

      (2)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虽不满两年,但生育子女的。

      (3)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

      3、就司法实践中如何掌握第三种情况作以下几点说明:

      (1)首先要求“确已”用于共同生活。这就要求接受彩礼的一方,要提供确实充分的证据加以证实,避免依此为借口拒绝返还彩礼。

      (2)其次女方在“结婚”前购买的嫁妆,双方共同使用,不能视为用于共同生活。

      (3)共同生活的界定,主要限制在家庭成员因生活、生产需要并实际支出,比如男女一方或双方患病花费、共同经营投资等。

      4、在婚约存续期间,因婚约当事人死亡,一方请求对方返还彩礼的,不予支持。但在死亡前已经起诉的除外。

      在我国彩礼作为一种一种礼金,双方应积极的按照法律规定进行退还。这类财产如用于生活、治疗、抚养等,相关的女方可以拒绝返还这类财产。如时间没有超过1年的,男方可以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进行办理,索要这类彩礼。

二婚跟未婚结婚,无论时间长短,只要共同生活了,而且生育了子女,彩礼法院应该是不支持退还的。当然,如果双方协商一致,女方同意退还,法院也不干涉。

你说的情况,男女双方已经合法结婚,生了孩子那就是共同生活了,这种情况下,法院基本上不会支持男方要求退彩礼的诉求。已经退还的八千,法院也不会支持让女方再还回去。

男方给的彩礼钱要不要退,法律上规定要看男女双方有没有缔结婚约,有没有共同生活(正常夫妻共同生活),还有是不是给付彩礼造成给付人经济困难。跟双方谁是二婚,谁是未婚没有关系。

一般来说,夫妻结婚共同生活之后,原则上法院是不支持返还彩礼的,如果真的有特殊情况,比如说给付造成经济困难,就要根据结婚共同生活的细节,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离婚时是否能够退还彩礼与结婚多长时间(不到一年)并无多大关系,彩礼是否返还,应以当事人是否缔结婚姻关系,还有是否共同生活为主要判断依据。

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缔结婚姻关系后未共同生活的,原则上收受彩礼一方应当返还。给付彩礼后,如果已经结婚的,原则上彩礼不予返还。

一方离婚要求返还彩礼的,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

2、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但没有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需要注意的是,共同生活应当理解为是指双方当事人以夫妻名义公开同居,进行生产和生活,并且具有一定的连续性和长期性。虽未举行婚礼但已经共同居住和生产的,应当认定为共同生活。

法律依据

《最高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新人办婚礼,亲朋好友来参加婚礼为自己送上祝福的同时,一份礼金也成为了人之常情,那么结婚礼金有什么讲究呢,下面就一起来看看吧

结婚礼金有什么讲究

 什么是结婚礼金

 结婚礼金参加婚礼的人向举行婚礼的新人赠送的现金,也称之为‘喜钱’。早在汉朝,就有亲朋好友参加婚礼赠送礼品的习惯,而这送现金则要到现在。改革开放以前由于国家实行计划经济,物资匮乏因而当时并不时兴赠送礼金,而是赠送一些生活必需品。例如,绣有鸳鸯的床单、热水瓶、碗和筷子等,在北方还有赠送腊肉等食品的习惯。

 为什么要送结婚礼金

 新人办婚礼,前来参加的亲朋送上自己祝福的同时,随一份礼金也成为了“人之常情”。俗话说“人情就是债”,殊不知这份礼金可并非就成了囊中之物,如果对方还没有结婚,那么这“债”迟早是要还的。而且按照惯例还会根据当时“行情”增加一些,等于连本带息还给人家。如此看来,如果新婚夫妻不善于打理礼金,那么日后也会带来额外的负担。因此尽量不要将这笔“人情贷款”轻易花掉,而应该规划使用。

 赠送形式:

 分为提前给和现场给。提前给多用于经常可以见面的人,现场给则是平时见不到面的人。提前给可以不封红包,但从现场给一定要装在红包内,不然会显得非常失礼。

 结婚礼金讲究:

 有调查显示,受访者参加一次婚礼的礼金支出大约占月工资收入的10%-20%,而近两年在价位方面更是有所抬升。30岁以下的受访者中有60%表示不堪重负,特别是每逢“五一”、“十一”结婚高峰期前后,60%的年轻受访者当月80%以上的支出用于送礼,40%的受访者当月全部收入用于礼金支出。

 送礼金的'讲究

 1礼金的数字尽量讨好彩头,最好成双,但要跳过4这个数字。以2、5、6、8等数最受欢迎。当然,666、888之类的更好。

 2携家眷出席的通常不低于600元。我的朋友有句话很实在:“现在两个人去,不拿1000块实在是不好意思坐下来。”礼金涨得真结棍,工资都没有涨得这么快。

 3伴娘伴郎一般不用送礼金。关系好的姐妹淘或者哥们儿就买个结婚礼物就可以了。

 4送结婚礼金,还是有这么多讲究的哦,当然每个地方的风俗不一样,送结婚礼金的讲究也不同哦,但大致就是我为你整理的这个样子,当然,你可以根据当地的风俗做一些改变,也不是不可以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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