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可以不办结婚证,但不会确立法律上的婚姻关系。男女双方想确立婚姻关系的,必须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未领证的,只能按照同居关系看待,即使男女之间已经构成事实婚姻,也不会确立法律上的婚姻关系,不得适用婚姻关系的法律规定。男女之间发生纠纷的,也只能按照同居关系处理,想按照婚姻关系处理的,必须先去婚姻登记机关补办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确立法定的婚姻关系后,双方之间的纠纷才能按照婚姻关系处理,适用夫妻关系的法律规定,补办手续跟结婚手续是一样的,只需要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供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以及相应的证明材料,就可以拿到结婚证。结婚证能够证明两人之间有婚姻关系,有夫妻之间的法定权利义务。如财产继承、财产分割、孩子抚养、债权债务以及工作调动等情形,都需要结婚证来证明。特别是一些涉及到侵害婚姻关系的,如重婚,要告对方,没有结婚证是不行的。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可现在同居已经不会被认为是违法,而非婚生子,在实际操作中也可以上户口了。于是以前的“男主外,女主内”的传统家庭模式被打破了。
对于夫妻双方来说,一本结婚证,除了证明你结过一次婚,离婚的时候可以分家产,别的几乎是毫无用处。当然了,这张证的作用还有为了证明你的孩子,能不能继承你的财产。
以前的婚姻法,其实归根结底指出了两件事情,一个是离了婚财产、债务怎么分,另一个是离了婚孩子归谁。如果真要考虑离婚的成本,那就太简单了,婚前协议上注明约定:财产分配方案及抚养权归哪一方。你可以想一下,不管是上班,做生意,老人养老,你跟对方的责任和义务都是有法律保障的。薪资待遇产生了纠纷,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做生意对方赖账,你可以起诉告他,子女不养老,法律也会给老人一个保障。
可夫妻之间有什么责任和义务呢?如果对方出轨了,你能采取的有效办法是什么?你要是生病了,被对方发现需要大额费用,离开你了,你会有什么办法?对方不做家务、不管孩子,你又有什么办法可制约他?再想一下,在目前法律规定下的婚姻制度里,有什么事情是你有权利,能要求对方为你做的?有什么是对方必须要为你承担的责任,如果因此产生了纠纷和矛盾,否则法律就要制裁他的。
除了明确规定只能跟你一个人结婚以外,我反正是想不出别的来了。有人说,在家庭关系方面,这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法律只能解决一个底线问题。那么出轨、背叛等等只能受到道德的谴责。
不领证的婚姻受法律保护吗
不领证的婚姻受法律保护吗,离婚的方式是有两种类型的,其中就是可以通过协议的方式来离婚,另外一种就是通过诉讼的方式离婚的,但是诉讼离婚仅适用于有结婚证的情况。下面看看不领证的婚姻受法律保护吗。
不领证的婚姻受法律保护吗1一、没领结婚证的婚姻是否受法律保护
1、不受法律保护。现在法律上已经不承认事实婚姻。
2、婚姻一定要去领结婚证,不要去相信合同,这是非法的,对你保障自己的权利很不利。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49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
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
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所以我国新《民法典》不承认事实婚姻。
但是对非婚生子女有特别的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71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54条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
4、同居关系和夫妻关系有以下几点差异:
(1)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而同居不受保护。
(2)夫妻应当互相忠实,而同居不保护。
(3)夫妻除了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而外,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而同居期间各自的财产都归各自所有。
(4)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而同居没有。
(5)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而同居没有。
(6)救助措施,夫妻离婚有过错方应少分财产,还要承担过错赔偿;而同居因不受法律保护而不承担。
(7)人民法院受理方式也不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1)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2)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二、非婚生子女如何上户口
1、应该到户籍所在地或者生育行为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缴纳社会抚养费(有些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也可以接受委托作出征收决定),并保存好缴费的收据。缴费的数额一般按照所在地
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民人均纯收入的一定比例征收,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确定,根据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规定有所不同。社会抚养费原则上应该一次性缴纳,如果确有实际困难,可以书面申请分期缴纳。
2对于流动人口,生育行为发生在现居住地的,由现居住地计划生育行政部门部门按照现居住地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生育行为发生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户籍所在地征收标准;
生育行为发生时,现居住地和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行政部门都没有发现的,此后由首先发现其生育行为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当地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已经在一个地方缴纳的,在另一地不因同一事实被再次征收。
3缴费后,携带相关的材料和缴费证明,就可以到孩子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派出所户籍科)申请登记了。
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不受法律的保护。
不领证的婚姻受法律保护吗2一、没领证的事实婚姻是否受法律保护吗
1、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即使没领证,其事实婚姻关系也受法律保护。但是在此之后,由于我国法律不再承认事实婚姻,因此只要双方没领证,未形成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那么男女之间的关系便依法不受法律保护。 法律依据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二、没有结婚证可不可以去办理离婚证
根据本人遇到的情况,没有结婚证想办理离婚的情况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当事人本身是非法同居关系,根本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所以没有结婚证。
这种情况从法律上来说不需要办理离婚,只是存在一种解除非法同居关系即可,即双方自身分开就可以了。当然应该对同居期间涉及的财产和生育的小孩的抚养权和抚养费进行妥善处理。双方可以可以协议处理,协议不好的,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2、双方存在事实婚姻关系的情况下,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自然没有结婚证。
双方可以协议处理,协议不好,起诉到法院的,法院会根据事实审查是否符合事实婚姻的法律规定,符合的按照事实婚姻处理。
3、结婚证遗失或一方保存了双方的结婚证。
结婚证保管在一方手里或遗失,如果没有结婚证的一方向离婚,如果协商不好想起诉离婚的,一般在立案前调取结婚档案以证实双方间的婚姻关系。
没有领取结婚证的婚姻分为了两种情况,一种是认定为事实婚姻,而另一种则属于同居关系。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其实大部分没有领证的关系的都是同居关系,而这样的关系在我国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不领证的婚姻受法律保护吗3一、没有结婚证的婚姻是否受法律保护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条第一款规定,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若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1992年2月1日之后不承认事实婚姻,没有结婚证的婚姻不受法律保护。没有结婚证的婚姻其实属于同居关系或者事实婚姻,其中我国对同居关系是不提供保护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定的,予以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二、没有结婚证的婚姻是否是事实婚姻
1、事实婚姻的男女应无配偶,有配偶则成为事实重婚。
2、事实婚姻的当事人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男女双方是否互以配偶相待是事实婚姻与其他非婚两性关系在内容上的重要区别。因为,一切不合法的性行为,不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
3、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具有公开的夫妻身份。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又为周围的群众所公认。也就是说,不仅内在具有夫妻生活的全部内容,在外部形式上还应有为社会所承认的夫妻身份。这是事实婚姻与其他非婚两性关系在形式上的重要区别。一切违法的两性关系和行为,均不具有夫妻的名义,群众也不会承认其为夫妻。
4、事实婚姻的当事人未履行结婚登记手续。不具有法定的结婚登记要件,这是事实婚姻与合法婚姻区别的主要标志。在我国,不论当事人是否举行过结婚仪式、凡未进行结婚登记的,均不是合法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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