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户口领结婚证的方式如下:
1、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2、不管是结婚双方还是其中一方是集体户口,只需带上本人身份证等,到集体户口所在派出所开具相关证明,就可登记结婚。
领结婚证需要什么材料
领结婚证需要以下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
2、本人的身份证;
3、本人无配偶的婚姻状况证明;
4、本人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笑旁
办理丛锋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渗升晌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一方是集体户口一般采取下列方式领结婚证:
1、由当事人携带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以及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等材料,申请结婚登记;
2、对于符合登记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准登记。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条
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当事人未办理落户手续的,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办理婚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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