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当地特色的安徽结婚风俗

具有当地特色的安徽结婚风俗,第1张

  婚礼是男女之间建立婚姻关系的一种必要仪式,每一个人的一生医保只有一次婚礼,所以很多地区对于婚礼的举行都十分重视。在安徽文化中,由于当地浓郁的民族地方气息而形成了别具一格的婚姻习俗。下面就让我们一起去深入了解安徽的婚姻习俗吧。

 托媒提亲

 当男女双方到婚龄时,双方家长认为门户相当,男方可委托媒人女方提亲,也有女方向男家提亲的。媒人要由“全福”之人担任,要求是双数二至四人为宜,即所谓“四大媒红”,其中有主媒和陪媒。媒人提亲,主要介绍双方情况,谈论男方或女方时大都有夸大喧染之处。俗话说:“媒人不扯谎,坐下没得讲”。又说“会做媒的两头瞒”,“十媒九谎”,“媒婆”一张嘴,会吹又会哄“等等。这些骗局,常坑害不少青年男女。托媒提亲,称为”起媒“或”起红“。

 合八字

 提亲后,将男女双方的生日,年月日时等和生肖,由家长写在草纸上,由媒人转交对方,再由算命人推算,合婚是否犯“冲克”,如所谓“火克金”;“鸡不能配猴”、“鸡见猴,夜夜愁”;“龙不能配虎”说“龙虎相斗”不吉利。还有“男属羊,抖抖忙,女属羊,守空房”“鼠马相冲”等等。

 如犯“冲克”,即使两相情愿,则不能结亲。这是江湖术士的五行生克之说,来判定男女双方的婚姻大事。这对妇女则极为不利,如女方属虎,则所谓“主杀夫”、“主杀公婆”之命。被视为“八字”不好,就在婚事上设置了一道严重的障碍。故女方家族往往买通江湖术士改出生时间,变“相冲相克”为“相生相旺”。

 因有“十女九不真”的说法。合“八字”后,男女双方的婚事就可初步定下来。在皖南绩溪一带,合八字后,男女生辰八字用红纸写好,谓之“红书”,双方互送一份,各放在自家的“灶神”面前,经过三、五日,如家中平安无事,便认为婚事已得到家神的默许。

 相亲

 合八字后,由媒人与女方家长约定,择日由媒人陪同求亲男子到女家,拜见女方父母长辈,让女方家长亲自看到男方的外貌、风度、见识修养,以及家庭情况等等。男女双方也可乘机偷觑一眼,不能直接晤谈。

 相家

 由媒人带女方本人到男家,和男方父母见面。相亲是由女方父亲接待查询,相家就由男方母亲唱主角了。男方母亲邀该女到内室探询,细心观察她的衣鞋和装饰,以测定她的针线功夫和衡量品性。女方则借此细察男家的屋宇和陈设,尤其是新房中的家具的设备,这是涉及男女两方今后共同生活的直接利益。皖西一带,女到男家,男方父母看了满意,便以糖水代茶,还要添几样荤菜,招待吃饭,临别时馈赠见面礼。如女方喝了糖水,吃了酒饭,受了钱物,就显示女方已完全同意。

 过庚

 又名传庚、传帖、下定。男女双方同意婚事后,就要办理订婚手续,所谓过庚帖,庚帖又名红绿简、鸳鸯书、允求书、小书子,是详载男女双方姓名、生辰八字以及双方父母姓名的喜帖。最早的庚帖还得写上祖宗三代的姓名。喜帖的格式:外用大红封套,内装大红单帖和大红全扣各一纸。全扣封面、封底印上龙凤呈祥的金色图案。

 男方在单帖正中写上”恭求“二字,下款写”姻教弟×××偕室×氏顿首再拜。女方则写“敬允”二字,下款称谓相同。全扣折三叠,当中一叠正中写男女双方的生辰八字,男方称“乾造”,女方称“坤造”。故男又称“逑书”,女方又称“允书”。

 封套正中,还要写上“百年秦晋凭红叶,一路荣华到白头”,“天成佳偶,永结同心”等吉祥语句。过庚由双方商定吉日,上午由男方填好“逑书”,放入庚帖盒内,备办彩礼,请媒人送至女家。女方隆重接待;填好“允书”以后,连同“逑书”放进庚帖盒,陈放堂屋的香案上,点好香烛,燃放鞭炮,由女方父亲先向祖灵行跪拜礼,后向媒人行拱手礼,以表谢意。然后请媒人入席,宴会毕,媒人携庚帖盒返回男家,女方亦回赠礼品。

 男方亦设宴隆重谢媒,跪拜祖先时,男本人得随父亲向祖灵行礼,并向媒人行大礼。“过庚”完成之后,双方婚事就正式定下来了。

 下聘礼

 又称“过礼”、“行聘”,古时称“纳采”。男女双方订婚之后,接着就要下聘礼,男家择吉日正式向女家馈赠彩礼。这是传统婚俗中的重要礼节,婚事成败,往往取决于此。皖西南一带,事先通过媒人,由男女两方家庭协商,讨价还价。女方同意后,男家开出礼单,载明礼品的品种与数量,托媒人送交女家,或于送礼品时附入喜柬之内。

 男方下聘礼品与女方陪嫁妆奁有直接联系。受礼者在女方举行婚礼时,都要赠送新娘衣物,俗话说“吃了饼子,套了颈子”。男方送礼的同时,要送女方衣服若干套)。

 下聘时,要附送喜柬(或拜帖),喜柬用红纸封套,内装红笺,一般要十封喜笺,曰“全柬”,有固定格式。如给女方父亲的,上书“大德望尊亲家某府某某先生阁下”,下书“姻教弟某某顿首再拜”,另附礼单注明品种和数量。

 聘礼备齐后,装入抬箱(赠送礼品的专用“凹”字形抬箱)和箩筐内,上面放柏枝、红枣、桂圆、花生等象征吉祥的什物。抬箱、箩筐外都要贴上红纸写的“喜”字,请媒人及脚夫送到女家,女家放炮竹迎接,并给抬工红纸包。如女家住大村子里,还要将新娘衣服、饰物陈列堂屋,供宾客邻居观赏。

 下聘后,凡不在当年结婚的,以后男方每年还要给女家送三节礼,即于端午、中秋、春节给女方父母送四色礼。

 选定婚期

 又称“择日子”、“择吉”、“报日”,也叫“过大书子”。由男女双方商定,请“算命”先生择定办理婚事的喜日。传统婚礼极重视选定“黄道吉日”;所谓“黄道吉日”,是依据星命之说,把日子分为建、满、平、收(黑道日)、除、危、定、执(黄道日)、成、开(非黄黑道日)、闭、破十二种,按天轮回。

 一般是如果找不到人择吉,就选定双月双日,但三十日“尽头日”,不能用。另外,各地所择日期,都是两个日子,上半月一个日子,下半月一个日子,供女方母亲挑选,意在避开新娘的月经期,选择吉日,尽管含不少迷信杂质,而都是反映群众心理,体现了对新婚夫妇同偕到老的良好祝愿。婚期选定后,用红纸写好,男家备四色礼,请媒人送达女家,双方即忙于婚礼的筹备了。

这名女子在这场婚姻中遭遇了家暴,最后女子因为丈夫的暴力殴打导致死亡,医院距离家里只有五分钟的路程,但还是没能挽回该女子的生命,看到这个新闻你们也一定非常气恼,也希望家暴男可以受到应有的处罚,如今受害者的丈夫已经被警方拘留,这名女子的家属表示绝对不接受原谅,希望法院可以对他判死刑,他们结婚多年经常会吵吵闹闹,为了孩子女子一直忍让退步,即使遭遇家暴也不敢向家人诉说。

安徽女子被无业丈夫打进ICU一事引起了社会人士的广泛关注,我们不是第一次看到有关家暴的新闻,但看到这个新闻的时候还是让人觉得非常气愤,据了解,男子长期以来都没有正经的工作,但是对妻子的控制欲非常强,女子为了生活经营了一家服装店,男子就在服装店装满摄像头,还试图在女子手机上安装跟踪系统,两人稍后不合意见对方就会动手,他还曾经说过如果女子感提出离婚就一定会采取报复措施,这或许就是女子一直都不敢跟家人说的原因,她担心连累自己的家人。

他们夫妻育有两个孩子,孩子经常都目睹爸爸对母亲的殴打,这对孩子的心理也会造成很大的伤害,我们无法想象女子生前遭遇了什么,也不知道他们夫妻之间的相处模式,但是家暴的行为就是违法的,男子也必须为自己的家暴行为负责,女子因为男子的家暴行为致死,可想而知她生前都遭遇了什么,她在这场婚姻又经历了什么。

目前警方已经介入调查,男子也已经被警方拘留,男子最终会受到怎样的处罚还要看法院的判决,希望类似的家暴事件不会再发声,也希望所有的女生都可以保护好自己,遇到家暴行为绝对不要选择忍气吞声,要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当事人赵**已经明确表示,在新人的被子里面塞大葱,这本身就是当地的习俗之一,这样做是寓意新人的孩子聪明,很多人看到新闻以后觉得奇怪,为什么被子盖了这么多年都没有发现里面有葱,其实这条被子从赵**结婚以后,就一直放在柜子里面,根本就没有检查,一直也没有拿出来使用,是最近才第一次拿出来使用,这才发现了里面的葱,而且葱都已经干掉了。

首先,这件事情发生在安徽省亳州市,当事人赵**就是一名土生土长的亳州人,根据赵**的回应,赵**跟自己的丈夫是在十二年前结婚的,按照当时的习俗,是需要在被子里面放葱的,这也是希望赵**的孩子能够聪明机灵,是求一个好寓意。

然而,赵**结婚的时候因为事情太多,所以忘记了检查被子,而且结婚的时候床上用品实在是太多了,导致里面有葱都没有发现,如今拿出来才看到了里面的葱,但是葱都已经干透了,所幸被子还能用,没有受到什么影响。

其次,很多安徽的网友看到了这个新闻以后,都表示自己家里面并没有这样的习俗,其实这也是很正常的事情,每个地方的风俗都不一样,虽然说是一个省份的人,但是习俗也是千奇百怪,甚至还有一些是一个城市、一个镇上的居民,但是习俗可能也会有一些不一样,有一些习俗可能也是当地的外地人带过来的,所以当地人不知道也很正常。

最后,我国结婚的习俗本身是挺多的,但是这些其实也是为了让新人的婚姻和生活更加幸福顺遂,都是求一个好的寓意,所以也没有必要对这些习俗进行抨击,只要不是封建迷信就好了。

您好,不领结婚证双方就不存在合法的婚姻关系。不构成重婚罪,也不犯法。

按照法律规定,男性领取结婚证的时间不早于二十二周岁,女性领取结婚证的时间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符合法定年龄的男女双方在符合以下条件时可以共同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登记结婚手续:

1、双方自愿结婚;

2、双方不存在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关系;

3、双方均为未婚状态。否则,如果一方存在婚姻,那么再婚的话,就构成了重婚,触犯了刑法的规定。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如果申请登记结婚的双方有一方不符合法定结婚年龄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法定结婚年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第六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一)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二)非双方自愿的;(三)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五)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第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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