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古代女子结婚年龄:
《黄帝内经素问》:“女子二七而天癸至,任脉通,太冲脉盛,月事以时下,故有子;丈夫八岁,肾气实,发长齿更;二八,肾气盛,天癸至,精气溢泻,阴阳和,故能有子”。就是说男子16岁、女子14岁之后就具备生育能力,可以结婚。
齐恒公曾令“丈夫二十而室,妇人十五而嫁。”孔子主张“男子二十而冠,有为人父之端;女子十五许嫁,有适人之道。于此而往,则自婚矣。”墨子说:“昔者圣王为法曰:丈夫年二十,不敢毋处家,女子年十五,毋敢不事人,此圣王之法也。”
因此,古代女子结婚年龄其实比现在早多了。通常,统治者还会用法律来设置结婚上限年龄(现在的婚姻法却是设置结婚下限年龄),防止晚婚。
从古代墓志等资料总结,古代女子在15-19岁结婚为多。( )古代平均寿命短,夭折率高(需要生育六七个孩子才能防止人口减少),要珍惜生育时间,早结婚的话,孩子长大成人就是帮手;要是像现在30岁才结婚,一方面完不成生育六七个孩子的任务,一方面很多人在孩子未成年就会死亡,孩子便成孤儿了。并且早育对晚育更有利于优生(使得大多数孩子都在母亲黄金生育年龄出生)。
在古代农业社会的生产力模式下,男子20岁、女子17岁已经接近人生中物质再生产能力的鼎盛时期,具备养家糊口的能力,而这个时候生殖能力也接近最佳,无论从物质再生产还是人口再生产角度,这个年龄结婚都是比较理想的。
由于古代夭折率高,瘟疫、战乱常使得人口剧减,早生、多生就显得极为重要。那么,女子十来岁出嫁便成家常便饭了。
众所周知,古代素来有多子多福的观念,因此,早婚早育对维持中华民族人口的数量非常重要(很多古代与中华民族势均力敌的民族都消失了)。
这一点,我们从历史资料和电视**剧本中可以看到。
举一些例子来说:孝庄嫁给皇太极的时候,孝庄13岁,皇太极34岁;康熙的母亲佟佳氏生康熙的时候13岁;唐太宗的长孙皇后嫁给唐太宗时13岁……
关于古代人在女子贞操问题上的一些分歧:
我们所熟悉的贞操观,在宋代才被妇女所崇尚且形成俗规。实际上,除了宋代,历朝历代对女子的贞操观并不是非常严格。
妇女贞节观念,宋代以前的统治者都倡导过,但是并非视为十分严重之事。
从总体上看,从秦汉以来一直到宋代程朱理学兴起之前,对妇女的贞节观念还是较为宽泛的,女子再嫁、寡妇再嫁决不会被视为不符合礼教的规范而严加指责或禁止。
如前汉朱买臣妻离婚再嫁,是个人人皆知的故事,况且朱买臣发达后,还优厚地对待前妻夫妇。著名的《孔雀东南飞》,焦仲卿妻被罗母休回娘家后,也无人嫌弃,反而是太守、县令一再遣媒议婚。到后汉,寡妇或弃妇再嫁更视若为常,如著名的蔡文姬,嫁三次,也并没有被人们轻贱,可见汉代对贞节观是较为淡薄的。
唐代不甚注重贞节观念,从皇宫公主后妃到民间,妇女改嫁和再嫁较为普遍。
至宋代,由于出了一班儒者,形成理学,改变了中国的学术思想以及风俗制度,也使妇女的贞节观念在崇古的基础上愈演愈烈。
在宋代开国初期,对于贞节观念还是很宽泛的。如范仲淹在“义庄”《田约》中,准许给予寡妇再嫁的费用,而男子再娶反而不给,他也从无指责妇女再嫁,范仲淹的母亲就曾再嫁,他毫不以母亲再嫁为耻。
而王安石的贞节观念是很宽容的。他当儿子在时,就把媳妇改嫁了。
宋代从程子传到朱子(朱熹),已是宋儒理学的集大成者了,对于妇女来说,至少要受到四种压迫:第一,女子必须柔顺,服从男子,曲不可争,直不可讼,不许干涉外事,只安心做家庭奴仆。第二,丈夫死时,无论有饭吃无饭吃,都要守节,守到饿死也不能失节;而且,守节妇女不但不能涉及性要求,就连皮肤手臂也不能与男子触碰。第三,男子有休妻的自由,为博得男子欢心,不被遗弃,妇女的一切言行举止、服饰妆扮都要以男子好恶为准。第四,处女的贞操是极其重要的,贞操是女子第一生命,如贞操与性命不能两全时,唯舍命而保住贞操。宋代与以前历代王朝比,是对妇女束缚最多和对于妇女贞节的态度极为严厉的一个朝代。夫死守节已成为妇女应尽的义务,并且,这种观念深为妇女所崇尚,已成为下意识的一种俗规了。
明代中后期,对贞操的轻视与性解放程度绝不亚于今天。只要去看看三言二拍、《金瓶梅》等明清小说就一目了然。
清代的统治者本来就是外来民族,在贞操观念上更不一样。孝庄下嫁多尔衮这个疑案就能很好地说明当时的情况,兄死嫁弟,父死嫁儿是满族入关前的风俗。
可见,对于女子的贞操问题,实际上都是视情况而定,并非一味地严打。
先不说民间如何,就算是统治者,也不能例外。举几个例子:
汉武帝的母亲王娡在嫁给汉武帝的父亲汉景帝刘启之前已经嫁给别人了,而且还生了孩子,连婚都没有离就悄悄地参加了宫女选拔赛,最后成了皇后;杨贵妃的故事大家耳熟能详;甄洛原本是袁绍的儿子袁熙的妻子,后来做了曹丕的皇后;羊献容还是中国历史上唯一做过两个国家皇后的女人,等等。
可见,现代人经常误以为古代人在贞操观上十分保守,其实是极端错误的。
因此,大家在看书的时候一定要弄清楚这两个问题,便于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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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文姬是三国演义里面谁的老婆啊
初嫁于卫仲道,丈夫死后回家。南匈奴入侵时,为匈奴左贤王所掳,生育两个孩子。曹操统一北方后,花费重金赎回,嫁给董祀。
卫仲道,男,本名不详,仲道是其表字,东汉末年河东人。生于汉建宁元年,早逝。其妻为蔡文姬(蔡邕之女蔡琰)。卫家是河东世家,在那里有着很高的声望。初兴于汉名将卫青,被立为皇后的卫子夫。卫氏家族就是从那一刻起平步青云。董祀为三国时曹操的一个屯田都尉,董祀是蔡文姬的丈夫。
扩展资料
蔡文姬为人博学多才而又精通音律,早期嫁给河东卫仲道,卫仲道早亡,二人又没有子嗣,于是蔡琰回到自己家里。
兴平二年(195年),中原先后有董卓、李傕等作乱关中,匈奴趁机劫掠,蔡琰被匈奴左贤王掳走。蔡琰在北方生活了有十二年之久,并生下两个孩子。
建安十一年(207年),曹操向来喜爱文学、书法,常与蔡琰的父亲蔡邕有文学、书法上的交流。曹操见蔡邕没有子嗣,用金璧从匈奴那里将蔡琰赎回来,并将蔡琰嫁给董祀。
-卫仲道
-董祀
-蔡文姬
曹操和蔡文姬之间有什么故事?有缘相识无缘嫁
曹操和蔡文姬的相识是因为蔡文姬的父亲蔡邕。 蔡邕是东汉末年极负盛名的大文学家,学识渊博、擅长诗词、精通音律。因为身处乱世,所以蔡邕无意为官,只是闭门著书立说,并以弹琴作诗为乐。 史书记载,曹操在洛阳为官时,与蔡邕“有管鲍之好”,两人彼此引为知己。比蔡邕小22岁的曹操,敬慕蔡邕的才学和信义,蔡邕则推崇曹操的文韬武略,两人因此结为忘年之交,过从甚密。 成为蔡家座上客的曹操,当然注意到了蔡家漂亮的小女儿蔡文姬。蔡文姬幼年早慧,不仅才学过人,而且具有超凡的音乐天赋。6岁时,父亲在隔壁弹琴,无意中弹断了一根琴弦,她居然能听出是第一根弦弹断的声音。父亲惊讶之余,又故意把第四根弦弄断,竟然又被她听了出来。 少女时代的蔡文姬才貌双全,加之饱读诗书,求亲者络绎不绝。然而,这位才女却与曹操无缘,在她待嫁之时,曹操一直在外征战,生死悬于一线。蔡文姬16岁时,由父亲蔡邕做主,嫁给了大学子卫仲道。 出嫁后,夫妇二人彼此敬重,谈论诗词、时政,恩爱有加。可惜好景不长,不到一年,卫仲道便因咯血而死。蔡文姬不曾生下一儿半女,卫家人又嫌她克死了丈夫,逼得才高气傲的蔡文姬不顾父亲的反对,毅然回到娘家。 回到娘家后的蔡文姬,原本也可以平安无忧的过着寡居生活。然而,她的父亲蔡邕却出事了。 董卓掌权后,听说蔡邕名气大,便极力笼络,非让他出来做官,甚至以灭族相威胁。无奈之下,蔡邕只好走入仕途。一日之内,竟连升三级,最后获封高阳侯。 然而,塞翁失马,安知祸福。后来,董卓被杀,蔡邕作为董卓一党,死在狱中。家族获罪,大厦倾倒。原本想在娘家过安稳日子的蔡文姬,从此无家可归,开始了人生中一个又一个的劫难。 两地分离暗自叹 身逢乱世,又遭家难,无依无靠的蔡文姬只身一人回了老家。然而,天下大乱,何以为家?关中地区战乱不断,百姓流离失所,蔡文姬只能随着难民到处流亡。 关中战乱,羌胡番兵乘机掳掠中原。他们不仅抢夺金银财物,也抢掠了许多中原的女子。每每抢掠完毕,便“马边悬男头,马后载妇女,长驱入朔漠”般满载而归。 在胡兵的一次抢掠中,混杂在难民之中的蔡文姬,与许多被掳来的妇女,一起被带到了南匈奴。 年轻貌美的蔡文姬被献给了匈奴的左贤王,成为了左贤王的妃子。这一年,蔡文姬23岁,从此开始了长达十二年的胡帮生活。 关于蔡文姬的胡帮生活,史书这样记载:“文姬为胡骑所获,没于南匈奴左贤王,在胡中十二年,生二子。”据说,左贤王对蔡文姬恩宠有加,在南匈奴的十二年中,蔡文姬为左贤王生下了两个儿子,大的叫阿迪拐,小的叫阿眉拐。 不仅如此,蔡文姬还学会了吹奏“胡笳”,并学会了一些当地的语言。然而,即使这样,蔡文姬仍是十分想念故国,希望能够重回中原。 此时的曹操正在逐鹿中原,基本扫平了北方群雄,不仅当上了宰相,而且“挟天子以令诸侯”,把汉献帝由长安迎到了许昌,后来又迁都洛阳。 天下初定,曹操终于有闲情回忆过去了。他想到了死去的忘年交蔡邕,想到了蔡家惟一的后代蔡文姬,她一个孤身女子,如今流落何方呢?曹操开始派人到洛阳、关中一带,四处查找蔡文姬的下落。然而,始终都没有消息。 直到公元208年初,曹操的大军平定了乌桓。这次北伐的胜利,极大的震慑了周边少数民族的政权,以致南匈奴派出代表团赶到了中原,请求继续修好。 就在接待南匈奴代表团的过程中,曹操得知,南匈奴左贤王的王妃是中原人,姓蔡! 黄金白璧换文姬 经确认,蔡姓王妃果然是蔡邕的女儿蔡文姬。曹操大为惊喜,立即派周近作为使者,携带黄金千两、白璧一双,前往南匈奴,要把蔡文姬赎回来。 左贤王当然舍不得放走蔡文姬,但却不敢违抗曹操的意志,只好答应让蔡文姬回去,但两个儿子一定得留下。 能回到日夜思念的中原故土,蔡文姬十分高兴;但要离开两个天真无邪的儿子,以及对自己恩宠有加的左贤王,她不禁悲从中来,泪如雨下。在汉朝使者的催促下,恍惚中登车离去的蔡文姬,听到了儿子们撕心裂肺的哭喊声,从而留下了动人心魄的著名诗歌《胡笳十八拍》。在使者周近的护卫下,蔡文姬回到了故乡陈留郡。然而,经过多年的战乱,故乡早已断壁残垣,哪里还有栖身之所? 在曹操的安排下,蔡文姬第三次出嫁了,她的新任丈夫是田校尉董祀。董祀刚刚二十出头,正当青春年少,而此时的蔡文姬却已经35岁了。对于蔡文姬,董祀自然有些不满,然而迫于丞相的授意,只好勉为其难地接纳了她。所以,蔡文姬的第三次婚姻,虽然看似安定,实则并不和谐。 然而,蔡文姬的不幸似乎并没有结束。就在他们婚后的第二年,董祀犯法当斩,被曹操判了死罪。蔡文姬再一次面临失去丈夫、流离失所的可怕命运。蔡文姬再也不能坐以待毙了,但是谁能救她的丈夫呢? 怜香惜玉还丈夫 当蔡文姬走进丞相府时,曹操正在举行宴会,朝廷里的很多公卿大臣、名流学士都聚集在这里。 当蔡文姬进来时,大家都惊呆了。站在曹操和宾客面前的蔡文姬“蓬首徒行,叩头请罪,音辞清辩,旨甚酸哀”,意思是说,她披散着头发,赤着双脚,一进来就跪在曹操面前,替丈夫请罪。她的声音清脆,言辞悲伤。宾客中有一些蔡邕的朋友,看到蔡文姬这个样子,心里都十分酸楚。 原本是家学渊博的千金大**,饱读诗书,礼仪周到,但是现在却披着头、赤着脚,站在一群男人面前,一步一磕头,这到底是为什么呢?蔡文姬何等聪明,她了解曹操执法甚严,也了解曹操对自己的感情,不如此便不能博得曹操的怜惜,不如此便不能撼动曹操的法令了。 看到昔日的才女如此堪怜,曹操念及昔日与蔡邕的交情,又想到蔡文姬的悲惨身世,倘若处死董祀,蔡文姬势难自存。曹操犹豫了一下,还是赦免了董祀的死罪。 当时,正值数九寒天。曹操见蔡文姬穿得单薄,心中大为不忍,忙命人拿来一顶头巾和一双鞋袜,叫她穿戴起来,并让她在董祀归来之前,住在自己家中。 在一次闲谈中,曹操问她:“听说夫人家有不少书籍文稿,现在还有吗?”蔡文姬感慨地说:“我父亲生前给我四千多卷书,但是几经战乱,已经全部遗失。不过,我还能背出四百多篇。” 曹操大喜,忙说:“我想派十个官吏到夫人家,让他们把你背出来的文章记下来,你看怎样?” 蔡文姬婉言谢绝,曹操于是让人给她送去纸笔,以便默写文章。当年送纸笔,可是一件非同寻常的事情。因为那时造纸术刚刚普及,告别笨重的竹简,用纸和笔来写作,对于一位才华横溢的女诗人是多么重大的援助和支持。后来,蔡文姬凭记忆,默写出四百多篇文章,文无遗误。曹操看了,十分满意。 董祀获救后,感念妻子的恩德,带着妻子隐居山林,并生下了一子一女,其女儿嫁给了司马懿的儿子司马师。若干年后,曹操狩猎经过那里,还曾前去探望。 史书上记载的曹操与蔡文姬的故事只有这些,从中可以看出曹操对蔡文姬的关爱。他们之间,有无男女之情,可以想象,却实难判断。而从惜才爱才的角度来说,蔡文姬遇上曹操,可谓是真正的高山流水遇知音。 曹操为何把蔡文姬嫁给了董祀?因为蔡文姬给董祀求情,并且最终嫁给了董祀。
曹操不娶蔡文姬,是因为蔡文姬的亲人是曹操的老师。
早年曹操在洛阳为官时与蔡邕“有管鲍之好”,比蔡邕小22岁的曹操敬慕蔡邕的才学和信义。蔡邕则推崇曹操的文韬武略,他们之间亲密无间,是朋友加师生的关系。
曹操(155-220),蔡文姬(约177年~?),曹操比蔡文姬大22岁,论辈分曹操和蔡文姬是一辈的,论年龄曹操则是蔡文姬的父字辈。公元189年,汉灵帝去世、董卓进京,公元192年董卓被王允所杀,导致蔡邕被牵连也被王允所杀。
这时蔡文姬刚好15岁,已是饱揽诗书的大家闺秀,曹操经常出入蔡府,故蔡文姬对曹操是非常了解的。公元200年的“官渡之战”曹操的英名已威震天下,此时曹操才45岁。很难说23岁蔡文姬对曹操没有爱慕之情,但对曹操的敬佩的感情那肯定是有的毋容置疑的。
图一是蔡文姬,图二是虞姬,图三是蔡文姬还是虞姬?王者荣耀里的虞姬,是没有第三图那样的皮肤的,显然,第三图是P过的。
所以,第三图不是蔡文姬,也不是虞姬,而是蔡虞姬。 关于历史上的蔡文姬蔡琰,字文姬,又字昭姬。生卒年不详。东汉陈留郡圉县(今河南开封杞县)人,东汉大文学家蔡邕的女儿。初嫁于卫仲道,丈夫死去而回到自己家里,后值因匈奴入侵,蔡琰被匈奴左贤王掳走,嫁给匈奴人,并生育了两个孩子。十二年后,曹操统一北方,用重金将蔡琰赎回,并将其嫁给董祀。
蔡琰同时擅长文学、音乐、书法。《隋书·经籍志》著录有《蔡文姬集》一卷,但已经失传。现在能看到的蔡文姬作品只有《悲愤诗》二首和《胡笳十八拍》。
人物生平
蔡文姬为人博学多才而又精通音律,早期嫁给河东卫仲道,卫仲道早亡,二人又没有子嗣,于是蔡琰回到自己家里。
兴平二年(195年),中原先后有董卓、李傕等作乱关中,匈奴趁机劫掠,蔡琰被匈奴左贤王掳走。蔡琰在北方生活了有十二年之久,并生下两个孩子。
建安十一年(207年),曹操向来喜爱文学、书法,常与蔡琰的父亲蔡邕有文学、书法上的交流。曹操见蔡邕没有子嗣,用金璧从匈奴那里将蔡琰赎回来,并将蔡琰嫁给董祀。
而后董祀犯了死罪,蔡琰去找曹操给董祀求情。当时曹操正在宴请公卿名士,对满堂宾客说:“蔡邕的女儿在外面,今天让大家见一见。”蔡琰披散着头发光着脚,叩头请罪,说话条理清晰,情感酸楚哀痛,满堂宾客都为之动容。
但曹操却说:“可是降罪的文书已经发出去了,怎么办?”蔡琰说:“你马厩里的好马成千上万,勇猛的士卒不可胜数,还吝惜一匹快马来拯救一条垂死的生命吗?”曹操终于被蔡文姬感动,赦免了董祀。
蔡琰回家后伤感悲愤之余作《悲愤诗》二首。此后再无蔡琰相关记载,卒年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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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成就
文学
蔡琰归汉后作有《悲愤诗》两首,一首为五言体,一首为骚体。其中五言的那首侧重于“感伤乱离”,是一首以情纬事的叙事诗,是中国诗歌史上第一首文人创作的自传体长篇叙事诗。
清代诗论家张玉谷曾作诗称赞蔡琰的五言诗:“文姬才欲压文君,《悲愤》长篇洵大文。老杜固宗曹七步,办香可也及钗裙。”大意是说蔡琰的才华压倒了汉代才女卓文君,曹植和杜甫的五言叙事诗也是受到了蔡琰的影响。
骚体《悲愤诗》由于旨在抒情,首尾两节对被俘入胡和别子归汉的经历都比较简略,中间大篇幅自然风景用以渲染蔡琰离乡背井的悲痛心情,在这些对景物和人情的描述中,蔡琰极言它们与她故乡中土的差异,以此形容自己在这与中土迥异的环境下心情之沉痛悲愤。
音乐
《胡笳十八拍》是中国古乐府琴曲歌辞,长达一千二百九十七字,是一首由十八首歌曲组合的声乐套曲。原载于宋郭茂倩《乐府诗集》卷五十九以及朱熹《楚辞后语》卷三,两本文字小有出入。
明朝人陆时雍在《诗镜总论》中说:“东京风格颓下,蔡文姬才气英英。读《胡笳吟》,可令惊蓬坐振,沙砾自飞,真是激烈人怀抱。”
书法
蔡琰的父亲蔡邕是一位大书法家,创造了八分字体。蔡琰本人对书法也很擅长,韩愈曾说:“中郎(蔡邕)有女能传业。”蔡琰曾在曹操的要求下默写古籍,说自己不管是真书还是草书都可以写。
参考资料:
关于蔡文姬的死因,在我国的历史资料当中也没有明确的记载。因为蔡文姬在经历了人生的坎坷之后,最后与董祀一起隐居。即使蔡文姬与董祀所生的女儿成为了司马懿的长子司马师的夫人,蔡文姬也再也没有出现在人们的眼中。因此,我们无法得知蔡文姬是怎么死的。但是,诸多的记载蔡文姬的相关资料,可以帮助我们大致判定,蔡文姬应该是旧疾复发而死的。
扩展资料:
蔡琰,字文姬,又字昭姬 。生卒年不详。东汉陈留郡圉县(今河南开封杞县)人,东汉大文学家蔡邕的女儿。初嫁于卫仲道,丈夫死去而回到自己家里,后值因匈奴入侵,蔡琰被匈奴左贤王掳走,嫁给匈奴人,并生育了两个孩子。十二年后,曹操统一北方,用重金将蔡琰赎回,并将其嫁给董祀。
蔡琰同时擅长文学、音乐、书法。《隋书·经籍志》著录有《蔡文姬集》一卷,但已经失传。现在能看到的蔡文姬作品只有《悲愤诗》二首和《胡笳十八拍》。
蔡琰,字文姬,陈留圉人。她父亲蔡邕是东汉有名的学者,精通天文、历法、数学,对音乐、文学的造诣很深,诗、赋、散文都写得很好。同时,也是书法家和经学大师。他待人谦和,没有架子,慕名来访、登门求教的人很多,家中经常座无虚席。
蔡文姬自幼聪明好学,在这书香世家的熏陶下,她还是少女的时候,就已经长于文学和音乐。有一次,父亲在黑夜里弹琴,忽然“崩”地一声断了一根弦。在一旁静听的文姬说,断的是第二弦。父亲认为她是偶然猜中的,又故意把第四弦弄断,问是哪根弦。文姬立即回答是第四根弦。女儿的辨音能力使蔡邕也极为吃惊,从此对她更加钟爱,视若掌上明珠。
蔡文姬成年之后,结婚不久丈夫就死去。她回到父亲身边,父亲被政敌打入狱中,判了死刑,在狱中悲愤地死去。文姬眼见与生父死别,却毫无打救的办法。父亲死后,祸不单行,孤苦伶仃的文姬在战乱中又同大批难民一起,被南匈奴掠去。这是公元195年,文姬只有22岁。在那离乡背井的荒远地带,她当了一个匈奴首领的妻子,一住12年,生了两个孩子。后来,她终于有机会回到中原,原来的蔡家只剩下她一个女子。她与屯田都尉董祀结了婚,董祀对她关坏备至。夫妻感情甚好,生活稍安。
文姬归汉后,凭着自己的记忆,把父亲曾亲口教她背诵的四百多篇作品记录下来,使之得以流传后世。今天看到的蔡邕的作品,就是这样保留下来的。
才女蔡文姬
中国历史源远流长。朝代在改变,中国古代妇女的地位是否也随着各种社会制度的转变而不断发生变化呢我们准备从各个朝代的婚嫁习俗的变化入手,根据各个朝代遗留下来的诗歌、文章等资料,分析、研究中国古代妇女社会地位在不同的时代呈现出的不同的发展历程及表现。
(一)先秦时代--妇女再婚现象普遍存在,同时在儒家思想中已出现禁止再婚的言论。
1夏商
中国商朝的妇女地位是很高的,夏朝在开国时还是母系氏族社会,其居住方式有两个特点:一是游牧性,二是从妻居。商代社会的婚姻是由多个父和多个母共娶,这也是典型的母系氏族社会。
2周朝
中国妇女地位的下降是随着周朝或者儒教的出现而形成的。按照周礼的规定,男性贵族可以娶妾多人,但正妻只能有一个。《公羊传》上讲:"诸侯一娶九女,诸侯不再娶。"这个习俗在礼制上流传到后代。周朝时期,已婚妇女地位卑下,婚姻关系能否维系取决于丈夫的好恶。丈夫愿意维系,她是丈夫的附庸;丈夫不愿维系,就要被丈夫扫地出门。《诗经》中的一些诗,如以叙事为主的《邶风•谷风》、《卫风•氓》,以抒情为主的,《邶风•日月》、《王风•中谷有蓷》,均为当时弃妇的悲戚之声。
3春秋战国
春秋战国时代几百年间战争频仍、人口损失惨重,生产力的发展也需要更多的劳力,这使得婚姻所承担的繁衍人口任务更为重要。于是,连青年男女的私奔在当时都不被绝对禁止,孀妇再嫁自然就不成问题了。甚至在诸侯国君中,这种事都屡见不鲜。史载卫宣公和其继母私通,所生子长大后迎娶齐女,宣公见齐女貌美,竟劫夺来据为己有。《诗。邶风。新台》就是卫人讽刺宣公之作。宣公死后,其庶长子公子顽又迎娶宣姜,生子女多人,有二人后又继为国君。卫人又作《墙有茨》刺之。其贵为国君,竟然迎娶再嫁、三嫁之女,而且其后代并未受到歧视,可见此风俗的普遍。从现存的关于先秦时代法律规定的残存记载中,也未见有对妇女再婚作出限制之处。
(二)秦汉时代--限制再婚理论的进一步系统化和再婚行为的依然普遍存在。
1秦朝
秦国自商鞅变法之后,贯彻法家思想,讲求国家利益至上,礼法道德传统相对受到忽视。秦代家庭立法中,妇女在某些方面可以和丈夫拥有平齐地位,如妇女可杀死通奸丈夫,丈夫殴妻与妻殴夫同等处罚,等等。反映在妇女再嫁的问题上,也就非常地宽容。从江陵张家山汉简中有关秦代法律的记载可以看出有"夫死而妻自嫁,取者勿罪"的规定。
2汉朝
西汉武帝之后,儒学思想逐渐成为中国官方的正统思想。儒家所提倡的道德、礼法标准也就愈益发挥出自己的影响力,逐渐地成为社会主流的道德规范和行为规范。两汉时的儒者和官僚发挥了先秦典籍中关于男尊女卑思想的表述,对妇女再嫁问题给出了道德上进一步否定的评价。班昭《女诫》中说:"男有再娶之意,女无再适之文。"以一个妇女的口吻对同性的自由作出严格限制,千百年来贻害深远。两汉时的统治者也开始旌表守节孀妇,汉宣帝就曾于神爵四年(前58年)给颖川一带的"贞妇顺女"奖励布帛。东汉以后,这种举动变得非常频繁。
不过,两汉时正统儒者的言论尚未完全拘束人们的社会行为。当时的成文法律没有明确地限制妇女再嫁。而实际生活中,妇女再婚的现象屡见不鲜。光武帝刘秀的姐姐湖阳公主守寡后,看上了有妇之夫宋弘,光武帝亲自替她作说客。东汉末年的著名文学家,蔡邕之女蔡琰(蔡文姬),先嫁河东卫中道、被掳入匈奴后与左贤王成亲,并生有子女,归汉后又嫁与董祀,先后改嫁两次。这样的身世并没有成为她一生的污点,相反她由于传奇的经历和文学上的才华被南朝人范晔收入了《后汉书。列女传》,这在一千多年之后简直是不可思议的事情。古诗《孔雀东南飞》叙述东汉建安年间的故事,刘兰芝不见容于婆母,其夫被迫出之,回到本家之后,马上就有众多提亲者找上门来,可见妇女再嫁、即使是被出妇女的再嫁,都不是羞耻之事。
《说文》云:"妻者,齐也"。这可以说是汉代人在夫妻关系上的一个格言。那时庶民百姓之家如果丈夫出门在外,那么妻子在家就可以自立门户,包括迎接宾客、宴饮宾客、出送宾客等活动,妇女可以与男子一样,参加社会交往。《汉乐府陇西行》中说:"健妇持门户,亦胜一丈夫。"就是当时人对妇女参加社会活动的一种评价。汉代的妇女观较之前代是进步的。
(三)魏晋南北朝时期--法律规范的因袭前朝和社会舆论的由宽渐严
三国时代,由于连年战乱,人口锐减。为了生息繁衍,统治者对婚姻的要件给予了宽松的规定对于妇女再婚的问题,同样沿袭了汉代法律的宽松规定。《三国志》记载吴主孙权就曾纳丧偶妇女徐夫人为妃。魏文帝曹丕的皇后甄氏原为袁绍子袁熙之妻,袁绍被曹氏打败后,归于曹丕。
西晋统一全国后,礼教纲常曾在短时间内又有所抬头,晋武帝多次颁布诏令,禁止士庶为婚、严明嫡庶之别。对于孀妇改嫁问题,和东汉时的情形类似,官方意识形态中已经频繁赞扬守节的烈女,而民间改嫁的现象仍时有发生。大体来讲,在东晋、南朝的宋、齐两朝,以及北方的十六国、北魏时期,由于玄学的兴起,儒学处在相对低潮的发展阶段。反映在家庭法领域,妇女的地位略有提高。东晋时甚至出现了以女休夫的情形。至于妇女再婚,也较为普遍,刘宋朝的公主普遍和驸马不和,纷纷被皇帝准许离婚再嫁。南方到了梁代以后,儒家礼教开始重新兴盛,统治者对于贞节烈妇的宣传也开始升级。
在北方,即使是十六国和北魏初期的长期战乱时期,宣传妇女节义的论调始终不绝于耳。北周政府正式下达诏令,宣布"孝子、顺孙、义夫、节妇,表其门闾。"这也是效仿历史上汉、晋这些汉族政权的措施的一种举动。
(四)隋唐时期--盛世之下对妇女的束缚再次放松
隋唐时代是我国封建社会发展的鼎盛时期,由于北方异族文化和中原文化在这之前几百年间的交融,北方民族重视妇女地位、婚姻自由结合的传统在很大程度上得以保留。因此,在隋代和唐朝初年,社会舆论和官方立法对妇女再婚的问题显得非常宽容。
具有北方民族血统的唐代皇室,在一言一行为天下垂范的情况下,自身对妇女的再婚曾经毫不在意。据《新唐书。公主传》的记载计算,唐代中前期的公主中改嫁者即有二十九人,其中有五人甚至三嫁。著名的襄城公主、太平公主,都曾改嫁。皇室如此,民间更是家常便饭,大儒生房玄龄、韩愈的夫人或女儿都曾改嫁。可见当时,"女无再嫁之文"的古训一定程度上被人们遗忘,即使是主张道德文章的正统知识分子们也不以改嫁为非。《旧唐书•列女传》记载:"楚王灵龟妃上官氏,王死,服终,诸兄谓曰:'妃年尚少,又无所生,改醮异门,礼仪常范。'"这说明当时年轻又无子的孀妇改嫁,是社会的常例,"守节"说不定才是不正常的。与此相对应,男子,甚至是贵族男子娶再婚妇女,也不以为耻。众所周知武则天原为太宗才人,是正式的嫔妃,结果被高宗立为皇后。杨贵妃本是唐玄宗子寿王妃,却改嫁玄宗。这些在后人看来属于**的行为,却在唐代皇室中公开地存在。至于朝廷大员、知名人物,娶再嫁之妇更是司空见惯。另外,在唐代中前期,社会规范虽然没有大力提倡妇女守志,但妇女若自愿终身不再嫁,还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唐律疏议》在"夫丧守志而强嫁"条规定:"诸夫丧服除而欲守志,非女之祖父母、父母而强嫁之者,徒一年;期亲嫁者,减二等。各离之。"在疏议中解释到:"妇人夫丧服除,誓心守志,唯祖父母、父母得夺而嫁之。"不过,从条文来分析,其实女子守节是受很大限制的。在一个社会风气并不特别注重贞节的时代,父母、祖父母很可能逼迫女儿改嫁。
所以,有唐一代,尤其是中前期,女主临朝的事情屡见不鲜。高宗后武氏、中宗后韦氏、肃宗后张氏,都是掌握实权、炙手可热的政治女性。安史之乱后,唐王朝由盛转衰,思想控制反而甚于从前。公主改嫁、母后临朝等情况都趋于绝迹了。
敦煌有些唐朝民间遗留下来的"放妻书",具有普遍意义。过去,我们印象中有"七去之条",写离婚书的时候,男人通常写一严正声明,就把妻子休了。但这里将"去妻"改为"放妻",范本饱含深情,说感情不谐没办法维持,只好痛苦分手,现在把你放飞,希望以后能找到真正的幸福。这个事实证明男性已经放弃了俯视的姿态,两性关系趋于平等。
(五)宋元时代--法律条文的固定少动和礼教思想渐趋严酷下社会风气的改变
1宋朝
由于程朱理学极力主张"存天理、灭人欲",在婚姻家庭制度方面,蔑视妇女的权益,甚至提出:"饿死事小,失节事大"。在理学的影响和长期渗透下,从宋初到南宋的几百年间,民间对于妇女再婚问题的舆论评价和社会风气本身都经历了巨大的变化。
宋初,仍乘唐代遗风,社会上妇女再嫁之风流行。皇室内部经过五代时的多年变乱,甚至连唐末制定的公主不得再嫁的规矩也不遵守。太祖之妹初嫁米福德,守寡后改适高怀德。社会名人中,大文学家范仲淹幼年丧父,随母改嫁,长大后才归宗。宋仁宗时颁布了类似唐宣宗当年的规定,宗室有子者的改嫁被禁止,但民间改嫁之风终北宋年间,未见式微。周敦颐、程颐等所宣传的"饿死事小、失节事大"之类,在北宋当时影响并不很大,程颐的侄子亡故,媳妇也未能守节。但是,南宋以后,礼教之风渐趋严厉,一面有朱熹等不遗余力地推行,控制了知识分子的观念;另一方面,其在社会生活中也开始显出巨大的影响。在这以后,绝无皇室公主和亲王郡主多次下嫁的记载,一般的官宦人家之女,再婚的状况也逐渐减少。与之相对应的是,《宋史》、《元史》列女传中的节妇、烈女的记载与前代相比,大为增强。本来《列女传》这种体裁是刘向所创,范晔在《后汉书》中首次将其列入正史之中。早期几部史书所赞扬的列女系各个领域优秀的妇女,如拯救父亲的缇萦,文才卓著的蔡文姬、辅佐丈夫的乐羊子妻等,相当于一部"各行业出色妇女传"。但《宋史》之后,所谓列女几乎全都是保持贞操、不事二夫的节妇,当然有立志守节的,也有不堪匪徒凌辱、与之同归于尽的。总之,修史者认为妇女唯一值得旌表的品行就是坚守节操,其他的才能都是不值一提的。《列女传》成了地地道道的"烈女传"。
著名的女词人李清照,本来与赵明诚为夫妇,恩爱美满,生活幸福。金兵的铁蹄踏碎了她悠闲的生活,南渡以后不久,赵明诚就去世了。李清照又改嫁给周汝舟为妻,婚后发现丈夫人品低劣,有违法行为、不堪共同生活。清照又告官检举其夫,其夫被法办。宋朝法律规定,妻告夫者,即使所告为实,也要"徒二年"。清照为友人救助,才免于身陷囹圄,并与其夫离婚。但是,李清照后半生的这段经历却往往被欣赏她才华的文人所隐去,可能是认为她的行为不大光彩,有损于冰清玉洁的形象吧。
2元朝
元代北方民族盛行兄死,嫂改嫁于弟的习俗。元代时,该习俗不但在进入中原的蒙古人中继续存在,还进入了汉族居民的生活之中。《大元通制条格•户令》中记载了很多小叔收嫂的例子。叔嫂成亲,在汉族传统习俗中,本属于亲属间相奸,这是少数民族习俗对中原文化发挥影响的一个实例。嫂子改嫁小叔,不但在伦理上使汉族人难以接受,而且也产生了法律冲突。元代法律对于汉族男女婚姻继续了"有妻不更娶"、"守志者不得强制改嫁"等限制,而如果小叔原有妻又收嫂,在法律上就无所适从。基于此,元中期以后,对于收嫂给予了逐渐严格的限制,如:嫂仅订婚不收继、叔已有妻不收继、叔嫂年龄相差悬殊不收继等。而且,蒙古族风俗中还有一些其他的收继制度,象侄儿收养婶母、兄收养弟媳,因为和汉族传统礼教太不相容,不在汉族地区实行。
长期以来,儒者提倡是一回事,民间百姓的观念是另一回事。禁止妇女再嫁的思想向民间渗透得十分缓慢,顶多在贵族和士大夫中间蔓延。
(六)明清时代--法律和道德规范的愈发严厉和实际生活中再婚现象仍然存在
明清时代,我国的封建制度渐趋腐朽和没落。反映在社会风尚和道德规范上,两宋以来摧残人性的礼教的势力在继续扩张,对于妇女的生活自由和婚姻自由的压制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残酷程度。
《大明律》首次将前代法典中关于妇女再婚问题的两条规定"居丧嫁娶"与"妇女守节而强嫁"浓缩到一条之中,不过处罚力度变轻。在唐宋"徒三年"的"居丧嫁娶",改为"杖一百",唐宋"徒一年"的父母、祖父母之外的人逼迫孀妇改嫁之罪,在《大明律》中仅"杖八十"。表面上看,明朝法律的规定甚至比唐代都要宽松。但是明朝的法律为了集中精力维持其王朝的统治,着重惩罚那些谋反、谋大逆等侵犯政权利益的行为,而对于婚姻之类的私事,则能宽就宽,不过多干预。即所谓"轻其轻,重其重"的原则。所以,处刑减轻未必就意味着在这个问题上,妇女可以享有更宽松的选择。
《大明律》中还首次明确规定了:"若命妇夫亡,再嫁者,罪亦如之(引者注:指上文所引关于居夫丧改嫁的规定),追夺并离异。"关于禁止官员妻子再嫁,早在隋文帝时就有规定,但不久就废除了。直到元至大四年(1311年)才又恢复。其理由解释为"妇人因夫子得封郡县之号,即与庶民妻室不同,既受朝命之后,若夫子不幸亡殁,不许本妇再醮。"《大明律》正式在成文法典中剥夺了有爵位的贵族之妇的再婚权。封建法律剥夺了无数普通群众的幸福,也没有给其维护者以任何照顾。
《大清律》对于强迫守志孀妇改嫁的问题,作了破天荒的新规定:"其夫丧服满,果愿守志,而女之祖父母、父母,及夫家之祖父母、父母强嫁之者,杖八十。期亲加一等。大功以下又加一等。"自古以来,父母、公婆是可以不顾孀妇的意愿,强行逼其改嫁,而不负任何法律责任的。清代的这一崭新规定,决不是为了尊重妇女的自由选择权,只不过因为当时鄙夷妇女再嫁之风,在民间已经根深蒂固。立法者经过考虑,认为维护纲常名教,阻止妇女改嫁的意义已经可以和同为封建伦理最高规范之一的家长对子女的绝对控制权相抗衡了。这一立法上的改变,是很值得注意的。
明清时代,封建的宗族势力有了进一步的增长,大量的乡规族约充斥着迫害妇女、剥夺妇女再婚权利的条款。在当时,国家制定法,尤其是民事规范,实施的效果是要打很大折扣的。在广大的乡村,宗族习惯法、地方习惯法实际上起着主要的调整功能。因此,妇女要想成功地再嫁,首先就要遇到极其强大的宗族势力的阻碍。
明清时代,统治者基于维护自身业已腐朽的制度的需要,不断强化对妇女守节的推崇和提倡。《内训》、《古今列女传》、《规范》等所谓女教读物铺天盖地,明清帝王都曾下过不少诸如此类的诏书、制文。从民间那密布的贞节牌坊和各地方志中守志一生、甚至殉夫从死的妇女大量的涌现,我们都能感受到广大妇女的不幸和封建礼教的残忍。
明清时代的一些文学作品,虽然不能据以作法制史的实证分析,但还是可以折射出许多当时的社会风尚、生活习惯,弥补正史记录的不足。从这些作品中,我们可以看出,妇女再婚现象在文化水平较低的平民阶层中间,并不是极其困难,而仍然时有出现。如《红楼梦》中尤二姐、三姐之母,便是带着女儿改嫁到尤家的。但在广大农村,妇女再婚的问题恐怕不能得到类似宽容的待遇。不过,透过文学作品的记载,也使得我们了解了该问题的各个方面。
五、心得体会
从漫长的古代妇女地位的历程中,我们可以看到在母系社会中妇女地位在一段时间里受到一定程度的崇敬。但随着孔子男尊女卑思想的确立,儒家思想提出及妇女在婚嫁上的"三从四德",到了其后的"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思想体现人们的重男轻女现象的日益严重。从一夫可多妻的再正常不过的现象,和孀妇再嫁这一问题却屡屡收到社会的舆论相对比,妇女地位一再地受到压迫。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及封建社会专制的变化妇女的地位也不断变化,在这个过程中,体现的是妇女对自由婚姻的追求,对地位提高的渴望。无论是儒家思想的提出,还是民间世俗的缘故,妇女地位低下随着世界的发展和进步脱离了低级的封建社会和对妇女的歧视,这体现在现代妇女的做为上,现代女性中出现了许多科学界、领导界的风云人物。
那么,造成女性不平等情况在中国古代如此普遍的原因是什么我们想就是因为中国古代女性在经济上是不能独立的,也就是说,女性不能自力更生,需要依靠男性。所以男性对女性提出的不平等要求,女性不能反抗。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我想跟中国古代社会主要是农业社会有关。因为在农业生产中,女性由于体力所限,是不能有有效贡献的;此外在农业社会,农民大多并不富裕,娶老婆是一件不容易的事,娶了老婆就当作财产关在家里,生怕"丢失"。而进入现代社会,一方面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解放女性生产力,另一方面知识经济的发展缩小了男女生产力差距。所以女性有机会参与社会生产生活,可以提出自己的要求,才有今天的男女平等。
我们认为,现代的男女平等是男性和女性一起构建和谐的社会,一起促进社会的发展。因此,女性应当自强自立、自尊自爱,扬长避短,用知识充实自己,积极参与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等各方面建设。
蔡文姬是一个极为特殊的历史人物。她博学有才,琴棋书画,无所不精。她颠沛流离的生活经历和充满魅力的文学创作,富有神奇的色彩。她的悲剧人生和不屈于悲剧命运的抗争精神千百年来震撼着人们的心灵。蔡文姬被视为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具有广泛影响的杰出女作家。
蔡文姬在幼年时就显露出超群的音乐才能。一天晚上,蔡邕弹琴,琴弦断了。蔡文姬看都没看就说:“断的是第二根弦。”这让蔡邕很惊讶。于是,蔡邕故意弄断了另一根,问女儿是第几根,蔡文姬说:“这一回是第四根。”答案完全正确。这件事传出来后,蔡邕的女儿被认为是神童。梁代一个叫刘昭的人编了一部《幼童传》,是当时出版的一本儿童教育读物,里面记录了大量神童的故事,蔡文姬辨琴的故事入选其中。长大后的蔡文姬更是琴艺超人。
蔡文姬自幼受到了良好的文化教育。韩愈曾说“中郎有女能传业”。所谓传业,至少包括学问、音乐、书法及文学创作诸多方面。虽然目前已经无法目睹蔡文姬的书法真迹,但是,根据《宣和书谱》《书苑》等资料,蔡文姬在书法艺术方面也有很高的造诣。
然而,这样博学有才的女子,生在一个女性不能自主掌握命运的时代,经受了时代的苦难。她在继承父亲学识才华的同时,也同其父一样,有着悲剧性的命运。
蔡文姬生活在一个政治黑暗、战乱频繁的时代,是汉王朝由兴旺走向衰败崩溃的年代。此时,正是东汉王朝走向分崩离析的时期,东汉王朝经历了外戚与宦官的斗争、黄巾起义和董卓之乱后,东汉政权名存实亡,形成了诸侯割据、各霸一方的局面。连年战争加上各种天灾人祸,造成生灵涂炭,哀鸿遍野的惨状。
汉灵帝熹平六年(公元177年)前后,蔡文姬的父亲蔡邕写了《对诏问灾异八事》,认为当时之所以政治混乱,天灾不断,其根本原因是“远则门垣,近在寺署”,也就是说主要是外戚和宦官干预朝政所致。如此尖锐抨击,得罪了许多达官显贵。结果蔡邕被视为“大不敬”,要被处以极刑。在好友斡旋下,他免于一死,被黜戍边,来到了五原县,(今内蒙古包头市的西北地区)。来到五原的第三年,又因得罪了五原太守王智,蔡邕亡命江海,远迹吴会,前后长达12年之久。
董卓拥兵入都后,为了收买人心,听说蔡邕的名望,便欲胁迫利用。蔡邕在逼迫威胁下投入董卓门下,举高第,补侍御史,又转持书御史,迁尚书。这时,蔡文姬十二三岁,开始了一段比较短暂的、平静富足的生活。16岁时,蔡文姬远嫁河东(今山西运城北部)卫仲道,这一年是在汉献帝初平三年(公元192年)前后。然而,不幸的是,此后不久,父亲蔡邕只是因为听到董卓被杀而发出一声叹息就被王允所杀。而且,几乎就在同一年,她的丈夫不幸病故。此时,蔡文姬结婚仅一年,因为没有孩子,蔡文姬只好回到家乡。不久就逢战乱,“为胡骑所获,没于南匈奴左贤王,在胡中十二年,生二子”。从此,蔡文姬开始西北边地的流亡生活。如果蔡文姬是一个出身普通的女子,与自己的孩子一起生活,终老一生,也许并不是一件多么悲惨的事情,可是,蔡文姬出身高贵,从小知书达理,流落在异国他乡,无疑会感到非常屈辱。
建安十三年,曹操为汉丞相,掌握大权。由于蔡文姬是蔡邕的女儿,出于政治和文化上的考虑,派使者用金璧将蔡文姬赎回,使她的人生又一次发生巨大改变,就是后世所传唱的“文姬归汉”。不管曹操出于怎样的目的,蔡文姬能够回到日思夜想的家乡,多年的梦想终成现实,她的心情是兴奋的,内心是激动的,在《胡笳十八拍》中她唱道:“东风应律兮晚气多,知是汉家天子兮布阳和。羌胡蹈奔兮共讴歌,两国交欢兮罢兵戈。忽遇汉使兮称近诏,遗千金兮赎妾身。”
然而,兴奋是短暂的。她在胡地生的两个孩子无法带走,将永远母子分离。这对于一个母亲来说是十分残酷的。在《胡笳十八拍》中,诗人从第十三拍直到第十八拍几乎都是说“天与地隔兮子西母东,苦我怨气兮浩龄长空”的悲苦之情。
在两汉妇女文学作家中,蔡文姬最负盛名,她作品的文学价值很高,对后世的影响非常大。《胡笳十八拍》是她回汉后参考胡人声调,结合自己的悲惨经历创作的琴曲;嫁董祀后,感伤乱离,又作《悲愤诗》。《悲愤诗》是中国诗史上第一首自传体的五言长篇叙事诗,有较完整的故事情节和人物形象,不仅艺术再现了蔡文姬悲惨的一生,而且真实反映了那个动荡多难的时代,开创了文人长篇叙事诗的先河,在我国的诗歌发展史上有着不可低估的重要地位。
除五言《悲愤诗》外,《胡笳十八拍》和骚体《悲愤诗》也不失为杰出的诗作(争议颇多,本文作者认为是蔡文姬所作)。《胡笳十八拍》是一篇骚体抒情长诗,全诗129句,抒发了蔡文姬在南匈奴遭受屈辱和归汉时割舍骨肉的悲伤情感,是一首慷慨绮丽、声情激越、哀婉凄美的文学杰作。其文学成就,主要在于诗的“真”和“苦”,所谓“真”是蔡文姬根据亲身经历而作,所谓“苦”是蔡文姬身心体验所致。骚体《悲愤诗》也称楚辞体《悲愤诗》,和五言《悲愤诗》相比,简练浑朴,触景生情。如“乐人兴兮弹琴筝,音相和兮悲且清。心吐思兮匈愤盈,欲舒气兮恐彼惊,含哀咽兮涕沾颈。”表现了蔡文姬与亲生骨肉离别的场面,如泣如诉。
蔡文姬归汉后,对古代典籍曾做过整理工作,整理了家庭的部分藏书。东汉后期战乱不断,大量书籍被毁,文化又一次遭遇劫难,蔡文姬凭借记忆整理的书籍虽然史书未载其详目,但为后世保留了大量的典籍,为中国文化的流传和保存做出了重大贡献。
蔡文姬不仅因为杰出的文采在文学史上名垂千古,她传奇的悲剧人生和面对苦难坚韧不拔的精神更为历朝历代的人们所感动,从唐、宋以来,“文姬归汉”和“昭君出塞”一样成为家喻户晓的民间故事和诗歌、绘画中的题材,骚人墨客据此话题咏叹者多不胜举。唐朝人李颀发出这样的感慨:“蔡女昔造胡笳声,一弹一十有八拍;胡人落泪沾边草,汉使断肠对归客。”后世描写蔡文姬的戏曲剧目,有郭沫若的话剧以及据此改编的昆曲《蔡文姬》,程砚秋的京剧《文姬归汉》,电视剧《曹操与蔡文姬》等。蔡文姬成为中国妇女和中国人民面对战争苦难,坚韧不拔、顽强生存的象征而永昭后世。
蔡琰(约174-239)字文姬,别字昭姬,陈留郡圉县(今河南杞县)人,东汉时期女性文学家,文学家蔡邕之女。
博学多才,擅长文学、音乐、书法。初嫁于卫仲道,丈夫死后回家。南匈奴入侵时,为匈奴左贤王所掳,生育两个孩子。曹操统一北方后,花费重金赎回,嫁给董祀。
《隋书·经籍志》着录有《蔡文姬集》一卷,今已失传,只有《悲愤诗》二首和《胡笳十八拍》。文姬归汉”的故事,广为流传。
基本介绍 本名 :蔡琰 字号 :字文姬,又字昭姬 所处时代 :汉末三国 民族族群 :汉族 出生地 :陈留郡圉县(今河南开封杞县) 出生时间 :约174年 去世时间 :约239年 主要作品 :《悲愤诗》、《胡笳十八拍》 主要成就 :首次创造五言体长篇自传叙事诗 人物生平,人物评价,人物成就,文学,音乐,书法,轶事典故,默写古籍,文姬归汉,环形山,辨琴,丈夫争议,作品争议,生年争议,后世纪念,纪念墓冢,纪念馆,艺术形象,戏曲形象,影视形象, 人物生平 清代画家李坚绘《文姬思汉图》 蔡文姬为人博学多才而又精通音律,188年嫁给河东卫仲道,次年卫仲道病亡,二人又没有子嗣,于是蔡琰回到自己家里。 兴平二年(195年),中原先后有董卓、李傕等作乱关中,匈奴趁机劫掠,蔡琰被匈奴左贤王掳走。蔡琰在北方生活了有十二年之久,并生下两个孩子。 建安十一年(207年),曹操向来喜爱文学、书法,常与蔡琰的父亲蔡邕有文学、书法上的交流。曹操见蔡邕没有子嗣,用金璧从匈奴那里将蔡琰赎回来,并将蔡琰嫁给董祀。 而后董祀犯了死罪,蔡琰去找曹操给董祀求情。当时曹操正在宴请公卿名士,对满堂宾客说:“蔡邕的女儿在外面,今天让大家见一见。”蔡琰披散著头发光着脚,叩头请罪,说话条理清晰,情感酸楚哀痛,满堂宾客都为之动容。但曹操却说:“可是降罪的文书已经发出去了,怎么办?”蔡琰说:“你马厩里的好马成千上万,勇猛的士卒不可胜数,还吝惜一匹快马来拯救一条垂死的生命吗?”曹操终于被蔡文姬感动,赦免了董祀。 蔡琰回家后,伤感悲愤之余作《悲愤诗》二首。此后再无蔡琰相关记载,卒年不详。 人物评价 范晔:端操有踪,幽闲有容。区明风烈,昭我管彤。 华三川绘百美图·蔡文姬 陈陶:气调桓伊笛,才华蔡琰琴。 徐钧:此生已分老沙尘,谁把黄金赎得身。十八拍笳休愤切,须知薄命是佳人。 郝经:①文姬之才辩,不幸而失身绝域。然能传父之业,免夫之死,有足称者,君子责备以为失节过矣。②婉娩淑女,与士并列。至柔动刚,彤管炜节。 罗见麟:寥落中郎后,残生窜殛余。惊看南过雁,羞逐北旋车。莫按胡奴伯,犹传魏主书。身名终莫赎,千载恨单于。 陆时雍:蔡文姬才气英英。读《胡笳吟》,可令惊蓬坐振,沙砾自飞,真是激烈人怀抱。 屈大均:缇萦能代父,蔡琰不宜家。玉石同焚后,芳声振海涯。 人物成就 文学 蔡琰归汉后,作有《悲愤诗》两首,一首为五言体,一首为骚体。其中五言的那首侧重于“感伤乱离”,是一首以情纬事的叙事诗,是中国诗歌史上第一首文人创作的自传体长篇叙事诗。清代诗论家张玉谷曾作诗称赞蔡琰的五言诗:“文姬才欲压文君,《悲愤》长篇洵大文。老杜固宗曹七步,办香可也及钗裙。”大意是说蔡琰的才华压倒了汉代才女卓文君,曹植和杜甫的五言叙事诗受到了蔡琰的影响。 清代华岩绘《文姬归汉图》 骚体《悲愤诗》由于旨在抒情,首尾两节对被俘入胡和别子归汉的经历都比较简略,中间大篇幅自然风景用以渲染蔡琰离乡背井的悲痛心情,在这些对景物和人情的描述中,蔡琰极言它们与她故乡中土的差异,以此形容自己在这与中土迥异的环境下心情之沉痛悲愤。 音乐 《胡笳十八拍》是中国古乐府琴曲歌辞,长达一千二百九十七字,是一首由十八首歌曲组合的声乐套曲。原载于宋郭茂倩《乐府诗集》卷五十九以及朱熹《楚辞后语》卷三,两本文字小有出入。 清代画家周慎堂绘《文姬踏歌图》 明朝人陆时雍在《诗镜总论》中说:“东京风格颓下,蔡文姬才气英英。读《胡笳吟》,可令惊蓬坐振,沙砾自飞,真是激烈人怀抱。” 书法 蔡琰的父亲蔡邕是一位大书法家,创造了八分字型。蔡琰本人对书法也很擅长,韩愈曾说:“中郎(蔡邕)有女能传业。”蔡琰曾在曹操的要求下默写古籍,说自己不管是真书还是草书都可以写。 轶事典故 默写古籍 蔡琰为丈夫董祀求情时,天气非常寒冷,曹操见蔡琰没有穿鞋又披散著头发,于是赠给蔡琰头巾鞋子袜子。蔡琰的父亲蔡邕家里曾经收藏了很多古书,曹操问蔡琰:“听说你家原来有很多古籍,现在还能想起来吗?”蔡琰说:“当初父亲留给我的书籍有四千余卷,但因为战乱流离失所,保存下来的很少,现在我能记下的,只有四百余篇。”曹操说:“我派十个人陪夫人写下来,可以吗?”蔡琰说:“男女授受不亲,给我纸笔,我一个人写给你就是。”于是蔡琰将自己所记下的古籍内容写下来送给曹操,没有一点错误。 文姬归汉 文姬归汉是以曹操赎回蔡琰为故事背景改编的艺术故事,京剧以及其他戏曲都有文姬归汉的曲目,历朝历代也有画家画有文姬归汉图等连环画作品。 文姬归汉图立轴 环形山 国际天文学联合会1979年正式颁布了这310座水星环形山的专有名称。它们的命名借用了世界历代著名文学艺术家的名字。中国有15位杰出文学艺术家名字登上了水星环形山,蔡琰环形山就是其中之一。 辨琴 蔡琰九岁时,父亲蔡邕夜间弹琴,突然断了一根弦,蔡琰说:“是第二根弦断了。”蔡邕说:“你这不过是偶然说中罢了。”于是故意弄断一根问她,蔡琰说是第四根。蔡文姬辨琴的故事在三字经中也有出现。 丈夫争议 关于蔡琰在北方是否嫁于左贤王历来有不一样的看法:据《后汉书》记载,蔡琰是“没于”左贤王,而不是“嫁于”左贤王,而且一般匈奴王的妻子都被称为“阏氏”,但是蔡琰在北方二十年,没有这个称号,所以认为蔡琰与左贤王并不是夫妻关系;但另一种说法认为,曹操赎回蔡琰花费了非常大的价钱,远远超过了普通奴隶的价格,可以看出蔡琰在匈奴那边的地位也不低。一些文艺作品像京剧等就将蔡文姬写成左贤王的王妃。两种说法孰是孰非,仍存争议。 作品争议 郭沫若在为曹操翻案的同时发表论文质疑蔡琰的作品是不是出自蔡琰之手。郭沫若等人认为《后汉书》所着录的《悲愤诗》不是出自蔡琰之手,主要理由有三点:1.据《后汉书·董祀妻传》,文姬是“为胡骑所获,没于南匈奴左贤王”的,诗中不应说是为董卓部众所驱虏。2.文姬之父蔡邕受董卓重视,在董卓控制的中央政权里爵位很高,董卓死后他才被王允所杀,文姬的流落必定在蔡邕死后,而诗中说为董卓所驱虏入胡。3.骚体一章中有“历险阻兮之羌蛮”一句,与文姬为南匈奴所掠获事实不合。又有“沙漠壅兮尘冥冥,有草木兮春不荣”二句,与当时南匈奴所处地域河东平阳一带地理环境不合。 但谭其骧认为这三项中,没有一项是站得住的。因为:1.董卓的部众中正多的是羌人和胡人,《悲愤》中说“卓众来东下”,“来兵皆胡羌”,这些胡兵不正是“胡骑”?2.南匈奴自中平五年(188年)以来已分裂为二部分,一部分内徙河东,另一部分仍在今内蒙古河套一带,如果“南匈奴”是指留居在那里的一部分,地理环境与所描叙的就正相符合。3.董卓的部众纪律很差,当时蔡文姬在关东原籍被掳,蔡邕远在长安,而她被掳后三个月蔡邕即被杀,无从获得讯息,更谈不上营救。董卓部队中的羌胡都是关中人,蔡文姬被掳后被西驱入关,入关后到过羌蛮之地,也就毫不足怪。所以可以肯定《悲愤》二章确是蔡文姬的作品。 生年争议 蔡琰的生年一说是174年,一说是177年,但都是猜测,没有史料依据。 后世纪念 纪念墓冢 陕西省蓝田县三里镇乡蔡王庄村西北约100米处,有一处名叫蔡文姬墓的墓冢,墓冢高约8米,林木葱郁,属陕西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世纪90年代,蓝田县又在此建文姬展览馆一座,将文姬轶事及境内出土文物陈列展出,用四体书法镌刻《胡笳十八拍》于18块青色大理石上,墓前有蔡文姬雕像。不过在史书中,未曾发现关于蔡琰归宿的记载。 蔡文姬墓碑 纪念馆 蔡文姬纪念馆,是依蔡文姬的墓冢而建立的。1957年8月被省 列为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馆内有《蔡文姬生平展》详细介绍了蔡文姬的生平事迹和东汉末年社会的风土人情。还有《蓝田文物精品展》及现代著名书法家书丹的《胡笳十八拍》石刻。 蓝田蔡文姬纪念馆 蔡文姬纪念馆收藏了有关蔡文姬文物130多件,其中拥有国家三级以上珍贵文物50件。 艺术形象 戏曲形象 描写蔡文姬的戏曲剧目有许多,如郭沫若的话剧以及据此改编的昆曲《蔡文姬》,程砚秋的京剧《文姬归汉》以及李世济的改编本,同时,各地方戏也都有相同内容的戏曲。 李海燕饰演的蔡文姬戏曲形象 京剧剧目里蔡文姬属于正旦角,先后有京剧演员李海燕、李佩红饰演过的蔡文姬形象,另有越剧演员戚雅仙饰演过越剧里的蔡文姬。 影视形象 1999年电视剧《曹操》:汪静饰演蔡文姬。 剧雪饰演的蔡文姬形象 2002年电视剧《曹操与蔡文姬》:剧雪饰演蔡文姬。 2013年电视剧《曹操》:张玉洁饰演蔡文姬。 2014年**《胡笳声声》:芦雪婷饰演蔡文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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