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双方当事人是完全自愿的;
2、男女双方都达到了法定的结婚年龄;
3、没有法律规定的禁止结婚的情形。当事人就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对于每个人来说,结婚的前提可能是因人而异。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价值观、目标、需求和情感动机,这些因素会决定他们对结婚的态度和准备。
一般来说,结婚的前提可能包括以下一些方面:
1 相互的爱和感情: 结婚的基础通常是双方之间的相互爱情和情感联系,对彼此的深情和关怀。
2 共同的价值观和目标: 双方在价值观、生活目标和未来规划上有共识,可以共同努力、支持和彼此理解。
3 沟通和冲突解决能力: 双方具备良好的沟通技巧和解决冲突的能力,可以平等地表达自己的需求、听取对方意见,并寻求合理的解决方案。
4 经济独立和共同财务规划: 双方应具备经济独立性,并有共同的财务理念和规划,以维持稳定的经济基础。
5 尊重和支持: 双方彼此尊重,支持对方的事业发展、个人兴趣和成长。
这些是一些常见的结婚的前提,但对于每个人来说,情况可能会有所不同。最重要的是,结婚的决定是一个个人和伴侣共同决定的重要事情,应该基于彼此的需求、意愿和相互尊重。
一、登记结婚需要的条件有哪些 (一)必备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自主把握)。 2、 结婚年龄 :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 离婚 、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自主提示)。 (二)禁止条件 我国的《 民法典 》倡导婚姻自由,按理来说每个人都具有结婚的权利,其实不然,按照我国的法律规,至少以下几种人不具备 结婚的条件 : 1、已经与第三者有婚姻关系,而且这种婚姻关系没有中止的人。这种人结婚也就犯了通常所说的 重婚罪 。 2、低于结婚年龄以下者:男性早于二十二周岁,女性早于二十周岁。 3、患有不应结婚的生理缺陷。患麻风病未经治愈或患其他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者, 禁止结婚 。 4、和自己有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关系的亲人结婚,也是不允许的,也就是平时说的 近亲结婚 。这违反我国提倡的优生学原则。 5、对于丧失性行为能力的人倒不是说不能结婚,但必须事先要与对方讲明。如果隐瞒这一情况,与对方结婚,婚后因此导致 夫妻感情破裂 的,一方要求离婚,应当准予离婚。 二、登记结婚的程序是怎样的 (一)申请 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持本人居民 身份证 、户籍证明、照片、所在单位或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的证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结婚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离过婚的申请 再婚 时,还应持 离婚证 件。在实行婚前健康检查的地方,申请结婚的当事人,还须到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婚前健康检查,向 婚姻登记 机关提交婚前健康检查证明。 (二)审查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和单位证明必须认真审查,对当事人进行询问,还可以作必要的调查或指定项目进行医学上的鉴定,以便查明当事人是否符合结婚的条件。 (三)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经过全面审查了解,对符合 结婚条件 的,应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向当事人说明理由。如果申请结婚的当事人,因受单位或他人干涉不能获得所需证明时,婚姻登记机关经查明确实符合结婚条件的,也应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登记结婚后,根据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也可以成为女方家庭成员。 要想办理结婚登记的男女,除了要同时符合必备条件之外,当然,也不能有禁止条件中的任何一个,否则的话就会导致无法办理结婚登记。
结婚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男女双方不是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2、结婚时,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3、男女双方必须是完全自愿,出于真实的意思表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法律分析:结婚的条件为: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结婚;男性结婚年龄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性结婚年龄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男女双方不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男女双方都没有配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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