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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字合婚姻的理解

所谓合八字,就是把男女双方八字配在一起,对双方八字之间的五行是否和谐,双方所行的大运、流年有无严重的不好和冲克等问题详加研究,由此推导出以后两人的婚姻生活吉凶,并对此提出合理化建议,防患不幸的婚姻于未燃之际,从而提高婚姻质量。八字合婚是中国传统婚配预测方法之一,有着悠久的历史文化渊源;它的研究有着丰富的历史资料和广泛的社会群众基础,研究它有着现实的社会价值和学术意义。男女八字合婚是根据男女双方的出生时间、地点,运用阴阳五行学说,结合大运、流年,综合分析命局,从五行的生克制化、刑冲合害的变化中,推断两个人能否结婚,能否白头偕老,结婚后那几年婚姻容易出现危机,什么时间婚姻平稳幸福等,并给出双方调整有利婚运的指导意见,有助一生幸福美满。

八字不好的婚姻

1、八字中日支坐伤官的女人不能娶。

凡出生在甲午、乙巳、庚子、辛亥这四个日子的女性,日支就为伤官。

日支为婚姻宫,那里是老公在你八字中的“家”,老公家里出现的不是老公,而是一个克制老公的伤官。

一般表现严重的,会克夫;表现稍轻的会离婚;再轻点也是夫妻长期关系不和谐。这个情况,还会导致丈夫身体不好。

2、八字中伤官旺、食神多的女人不能娶。

伤官是克代表配偶正官之物,食神重见转变为伤官,所以会演变为不利于婚姻的稳定。

伤官食神多的女性,从性格上讲,自己不喜欢被人管着,却喜欢去管丈夫,脾气不好,情绪又不稳定,容易出轨,也容易引发丈夫外遇,所以婚姻难以长久。

3、八字中官杀混杂的女人不能娶。

一般情况下,正官代表老公,偏官(又叫七杀)代表情人,八字中既有正官又有偏官,说明其一生有老公,也会有情人。

你想,八字好比一个人的生活空间,女人的生活空间里,老公和情人并存,她的婚姻感情生活还会宁静吗?说明该女人婚姻将会有不顺,也许离婚改嫁,也许会有婚外情缘,这要视具体组合情况而定。

4、八字中婚姻宫逢冲的女人不能娶。

我们知道,婚姻宫犹如夫妻同居的婚房,逢冲就好比被某种力量不断撞击,你说这样婚房还会稳固吗?婚姻宫被冲,最容易婚变。 相冲的地支共有六组:子午相冲,丑未相冲,寅申相冲,卯酉相冲,辰戌相冲,巳亥相冲。凡是出生月的地支或出生时辰的地支,与日支(婚姻宫)组成这六组相冲,又无它支来合(合可解冲),则属于婚姻宫逢冲。如有地支冲婚姻宫的大运,也是婚姻不稳定的时候。有的八字组合不好,婚姻宫逢三刑、自刑的女人,也会不利婚姻。

怎样才能找到你的合八字姻缘呢

1、相互中和

八字命格五行力量相互均衡,选择配偶时张鑫龙认为必须以命局对应大运,然后,确定对方的行运状态,看彼此大运是否相互之间平衡。

2、日元彼此相合

彼此双方八字中和,命中又无严重的刑冲克害,且双方日元彼此相合在了一起,婚后夫妻同心,白头到老。如;男方日元庚金,女方日元乙木等。

3、夫妻宫合化

双双命局夫妻宫相合而化喜用,婚后夫妻彼此谦让尊重,夫妻关系和睦,家庭美满幸福。夫妻宫就是日支,夫妻二人日支相合而化,并化成喜用神者是也。

以上论述仅是简单的定律而言,实际操作中还需要顾忌命中克应的程度,格局的真假,大运的走势等。唯有综合考虑,方能避免未来婚姻的不幸。

4、五行互补

首先要知道自己的命格适合找一个怎样的命格来相互平衡,因为命中有喜忌,犹如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长处和短处,夫妻之间取长补短,阴阳协调发展,方能万事通泰。比如;男方五行火多而缺水,女方五行水多而缺火,二人命理结合组成水火既济,结为夫妇后,恩爱幸福,儿女双全家庭美满。

5、化敌为友

每个命局都有相互对峙的时候,犹如两军对阵,相互恶斗一般,这样的命理一般运势坎坷,大起大落,若找一个可以化解命局交战的人做配偶,那么,结婚后运势自会一帆风顺,夫妻情深意切,家庭经济状况必然良好。比如:一方命中比劫太重,另一方则食伤星旺,婚后夫唱妇随或妇唱夫随,小日子红红火火。又如;命局一方官杀气息很重,而另一方则印绶星强旺,二人结婚后夫妻配合默契,资源整合良好,工作事业发展的较快,最重要的是生活富足,家庭社会地位较高。

什么样的八字最幸福

1、两个人的八字合多,两人婚姻容易融洽幸福。

例如一个人出生于乙丑年,甲申月,壬辰日,丙午时,那么和这个出生年月日时对应相合的天干地支就为庚子年,己巳月,丁酉日,辛未时,在对应的合中,合越多,代表着两个人的感情就越好,两人容易谁也离不开谁,相互依恋,婚姻融洽幸福。

2、两个人的八字同为某方面旺,会有共同的理想,两人结婚后会融洽幸福。

如果两个人的双方都是财旺,或事业星旺,或印旺等,两个人容易在某方面上有共同的目标和理想,夫妻双方共同为财或为事业而努力,或两个人同时喜欢研究某项学问,有着一样的兴趣,两人在一块生活时,就比较融洽幸福。

3、一强一弱的八字搭配婚姻容易融洽幸福。

夫妻双方八字都特别强势的话,互不相让,肯定两人矛盾争吵多,如果一方的八字强,一方的八字弱,即一人刚,一人柔,一个主外,一个主内,夫妻间取长补短,双方都喜欢对方的优点,这样容易把家庭经营好,才能在婚姻上幸福。

4、两个人的八字投缘,婚姻才会融洽幸福。

在八字中,两个人的格局都比较相近,例如:两人都属于印旺;或运势同步;或两人同属于身弱或身强;或两个人的金木水火土的五行都属于均衡类型,或偏激类型等等,格局相近,他们往往对某件事情看法相同,有着共同的爱好,说话很容易投缘,双方常常是想法一致,因此结婚后,两个人才感觉很融洽幸福。

5、两个人的八字互补,婚姻才会融洽幸福。

男女配婚中,不管如何看,两个人八字五行如果互相为喜用神,男的八字木火多,而女的一方木火弱,形成互补的关系,通过互补使两人的八字五行达到一种平衡,所以两个人相处起来会更加的融洽,更加的幸福,并会互相带来好运。

6、和爱的人在最有利于自己结婚的时间里结婚才会融洽幸福。

所谓有利于自己结婚时间,一般是指男女遇桃花星时,命局遇合时,或者男走财运,女走官运等等,都是有利于自己结婚的时间,时间走对了,会步步对,两人在未来婚姻上会容易顺利,会更加的融洽幸福,所以与相爱的人选择结婚的时间时,尽量选择双方适合结婚的时期内。

八字婚姻不顺的日柱特征

1、命局夫妻星为忌的男女,婚恋蹉跎

男命以财星为妻,若命局中财星多且为忌,或命局中财星不见,或财星休囚无气,比劫旺,都是婚姻不顺的标志。女命以官杀为夫星,若命局中官杀夫星多且为忌,或命局中官杀夫星不见,或官杀夫星休囚无气,比劫旺,也是婚姻不顺的标志。男命四柱无财或纯阳纯阴,古人称为僧道命;女命四柱无官杀或纯阴纯阳也被称为出家命。

2、夫妻宫被六冲或相刑,婚姻不稳

八字日元座下地支为夫妻宫,夫妻宫为论婚姻的枢纽,夫妻宫被六冲或相刑,都难于和合婚事。夫妻宫忌被本命地支、大运地支、流年太岁六冲,尤以日月支或日时支邻柱相冲为最忌,夫妻生离死别在所难免。夫妻宫忌遇寅巳申三刑、丑未戌三刑、子卯相刑,男女逢上刑冲,大多婚姻不隐,离婚的机率较大。

3、女命日干伤官婚姻不顺

出生日干支相生也不可大意,女性假如日干所生的是伤官,婚姻也难顺利。日干伤官的干支有甲午、乙巳、庚子、辛亥。按照笔者经验,阳日干的女性,日支坐食神的,也当伤官论,如丙辰、丙戌、戊申、壬寅。

当然,世界上没有绝对的事情,学问也是如此。导致婚姻不顺的命理原因非常多,还与时代、性格、环境等因素有关,要更加正确预测婚姻情况,必须根据本人八字进行全面分析。

4、生于阴差阳错日和命犯孤鸾的人,婚恋不顺

不论男女,凡是日柱为:丙子、丙午、丁丑、丁未、戊寅、戊申、辛卯、辛酉、壬辰、壬戌、癸巳、癸亥就是阴差阳错日。古命书云:〝阴阳差错日,女子逢之,公姑寡合,妯娌不足,夫家冷退。男子逢之,主退妻家,也与妻家是非寡合。其煞不论男女,月日时两重或三重犯之极重,日上犯之主不得外家力,纵有妻财亦成虚花,久后仍与妻家为仇,不相往来〞。阴阳差错指男女有违阳刚阴柔之道而婚姻不顺,气场相克的标志。所生之日逢之,轻者夫妻不和,重者离异。

凡是日柱或时柱出现乙已、丁已、辛亥、戊申、甲寅、戊午、壬子、丙午任何一组天干地支,即为命犯孤鸾煞。孤鸾入命,主男女婚姻不顺之事。孤鸾歌曰:〝木火逢蛇大不详,金猪何必强逞狂,土猴木虎夫何在,时对孤鸾舞一场〞。孤鸾杀又云:〝木虎孀无婿,金猪岂有郎,赤黄马独卧,黑鼠守空房〞。其实孤鸾就是自坐食伤或羊刃,由于女命食神太强,也具类似伤官的特性,能克夫星正官;男命羊刃过旺,更有妨妻的迹象,此为婚恋不顺的标志。

5、日柱带刃伤克配偶

女命干为婚姻宫绝传,男性出生日干支为丙午、壬子,女命出生日干支为丁巳、癸亥的人婚姻上最为不顺利。假如日支这个字是其命局所忌的五行,轻者离婚,重者会导致配偶伤残、死亡。尤其是男性出生日干支为丙午、壬子的,不但日支带阳刃,还坐劫财,婚姻更为不顺。

还有戊午、己巳,也是日支坐阳刃,然而阳刃为其中气,影响力稍弱。不过,这两个日柱的人,也有配偶残疾的。出生日干支为丙午、壬子的女性,一般特别争强好胜,在夫妻生活中往往显得强势,容易导致夫妻关系失衡,影响婚姻。日支为阳刃,但这个字为命局所喜的字,这样的人得到配偶的帮扶大,但其配偶免不了伤残和多病。

6、日柱干支相克感情难顺

既然出生日天干代表本人,出生日地支代表配偶,夫妻在同一柱上,相互依存,如同天和地一样。假如干支相克,则被称为“天地不载”,说明相互缺乏必要的、有效的沟通途径,容易夫妻反目、关系不融洽、好境不长、冷战、各自为政等。尤其是日柱为甲申、甲戌、乙酉、丙申、丁酉、戊寅、己卯、庚寅、辛卯、壬戌、癸未的人,夫妻之间气场不和,最难沟通,夫妻关系不融洽。

假如八字日柱天干和地支虽然相克,却能暗合,则说明夫妻之间虽然难达到融洽、默契的程度,然而还是能互相体谅、宽容、将就。日干与日支暗合的组合是丁亥、戊子、辛巳、壬午,还有地支的中气与日干暗合的有己亥、癸巳。

7、日柱坐比肩配偶易有外遇

八字日柱坐比肩,就是出生日干支为甲寅、乙卯、戊辰、戊戌、己未、己丑、庚申、辛酉。

比肩代表与日干一样的人,身弱的人以比肩为帮手,身强的人以比肩为竞争对手。出生日的地支本来是其婚姻宫,是配偶呆的地方,却有比肩占据,说明配偶和比肩住在一起了,这不是配偶出轨是什么?这八组干支中,尤其是男命日柱为甲寅、戊辰、戊戌、庚申,女命日柱为乙卯、己未、己丑、辛酉的,因坐在婚姻宫的比肩与配偶星暗合,所以代表有人与配偶在感情上暗通款曲。也要分婚姻宫这个比肩是敌是友了,比肩为喜用神则为友,比肩为忌神则为敌。为友的代表夫妻同心,能共进共退;为敌的代表配偶爱出轨,配偶还老把把钱分给情人用。

解析八字婚姻不顺的日柱

1、阴差阳错日出生的人;

这些日子主要有十二个:丙子、丁丑、戊寅、辛卯、壬辰、癸巳、丙午、丁未、戊申、辛酉、壬戌、癸亥。

所谓阴差阳错,是指这些日子天地阴阳之气,或有不足,或者力道不够,有差错和失去的风险。

所以古人论命往往非常重视这个日子。

认为出生在这个日子的男命,主退妻家,给妻子的娘家带来退气的运气,也与妻家多是非,关系冷淡,互动性差,少言语。

女命逢此日出生的人,则容易受到丈夫控制,自己对婚姻的满意度差,或者不能违逆父母之命,嫁到寒门,或者因为孝顺嫁到残疾、智障人家;或者与公婆、公公不合,关系冷淡,妯娌有损,夫家退气,退财。

〖阴错阳差煞〗原文:

阴错阳差是如何;辛卯壬辰癸巳多;丙午丁未戊申位;辛酉壬戌癸亥过;丙子丁丑戊寅日;十二宫中仔细歌;好风流处不风流;花烛迎郎不自由;不是寒房因孝娶;残房入舍俩家仇;女人逢者亦依然;真假公姑或续弦。否则有刑多寡合;外家零落是前缘。

〖老师解释〗阴错阳差煞对女子的生辰八字是很不好的煞星,看法是由生辰八字日的干支或时辰上的干支:辛见卯、壬见辰、癸见巳、丙见午、丁见未、戊见申、辛见酉、壬见戌、癸见亥、丙见子、丁见丑、戊见寅。女子逢此煞,喜欢风流的人不一定能够风流,而是身不由己的随人做主胡乱嫁个丈夫,结果男方可能是家庭贫寒,以至夫妻两家反目成仇,甚至还会嫁给别人作续弦,如果不是这样,便会遭到许多刑克,自身固然寡居,外家也变的零落。

2、日刃日出生的人;

日刃:丙午、戊午、壬子,丁巳,己巳以及癸亥六日。是指日主坐在羊刃之上,统计上,日刃日出生的人,婚姻不顺居多,占有很大的比例。因为日支为羊刃,属于凶恶之物,像一把利剑,自己与凶器紧贴,当然需要小心侍候。不是自己容易伤到自己,也容易伤到配偶,所以大多婚姻不顺。同时日支坐刃,也主配偶性情凶暴,脾气不好,多遭凶祸。

日刃格的人,婚姻不顺,女命尤甚。因为女命要求符合坤道,安静、顺应最好。

此六日出现在日柱的就叫作「日刃」,出现在月柱的,就叫「月刃」。在看八字时,只要日柱出现日刃干支,多半婚姻不美,早婚易离,晚婚就可减其凶了。

因为日刃干支,全都是日主坐下为劫财帝旺,夫妻宫坐劫财,那表示另外一半个性强悍,可能会花掉我的钱而已,如果这样就会离婚,那这理由也未免太牵强了。

事实上真正的原因在于「暗克」,也就是在八字中看不到的现象,却往往会产生不利的影响,也就是光从八字的表面上去看,看不出夫妻宫有什么冲克,这就是「暗克」。

戊坐午为帝旺,戊之妻为壬水或癸水,壬坐子为帝旺,所以戊午与壬子为夫妻,戊为夫壬为妻,而地支子午相冲,代表妻之禄旺去冲夫妻宫,这叫「妻禄冲(夫)妻宫」,暗示着可能生离或死别。所以戊午日主的男命克妻,但戊午日主的女命则不克,因为戊土的丈夫是甲木,甲之禄在寅,寅与午没有相冲,所以不克夫。

(尤其戊午男娶壬子妻) 然而,壬子日主的人,就不论男女都会克另一半,因为壬之妻为丙火,而壬之夫为戊土,不论是丙或戊都是帝旺在午,所以子午冲,也都是「夫(妻)禄冲夫(妻)宫」,所以都是暗克,故而壬子,癸亥日生的人,不论男女都很容易离婚。

丙午女也是如此,但丙午男则否。

丁巳女,己巳男,也需多注意。

另外不是日刃的戊申女,克夫情况也是非常严重,多注意。

如坤命 辛酉 庚寅 戊午 癸亥

初春寒土喜火,戊午女不但不克夫,反帮夫旺盛。(此夫亦指有关系之男友)

以寅为男友,酉克庚金盖头,男友条件差,但跟此女在一起之后,运势渐旺,发达了,寅午合,男友有了小三。

这也是帮夫旺盛之悲哀。

3、孤鸾日出生的人;

孤鸾煞:乙巳、丁巳、辛亥、戊申、甲寅、壬子、丙午。

也主婚姻不顺;男主克妻,女主克夫。

所谓:命值孤鸾,独枕孤眠;

有的人还认为孤鸾出生的女命,还有克子的倾向。

其实「孤鸾」(孤鸾寡鹄煞),源自于《明朝》《万育吾》所著的三命通会一书,卷九:总论诸神煞之孤鸾寡鹄杀。

全文如下;古歌曰;

木火逢蛇大不祥(指乙巳、丁巳日生之人。),

金猪何必强猖狂(指辛亥日生之人。),

土猴木虎夫何在(指戊申、甲寅日生之人。),

火马水鼠独枕眠(指丙午、壬子日生之人。)。

三命通会上述这段话,乃指个人生日之天干地支六十甲子组合中如为;乙巳、丁巳、辛亥、戊申、甲寅、丙午、壬子等日生的人,先天上有犯男克妻,女克夫之现象。总共有七组的孤鸾日。

孤鸾日的理谕基础:

命理上,女命的夫星为官杀(正官、七杀),男命的妻星为财星(正财、偏财),而依十二长生诀,配偶星遁至该五行的死绝之位,三命通会就论为先天上,就带克夫、克妻之现象。

例如;女命丁巳日生之人,其夫星官杀为“水”,水之十二长生遁至“巳”为“绝灭”之地。故女命为丁巳日生之人,其在先天上就有克夫之现象。但是如果论;男命丁巳日生之人,在论妻星则五行变为“金”而不是水,金之十二长生遁至“巳”为“长生”之地。那么就无克妻的现象,故男命不论克妻。

又如男命辛亥日生之人,其妻星论财星,而辛金之财星为“木”,木之十二长生遁至“亥”为临“长生”之地。故男命辛亥日生之人,在先天上就没有克妻之现象。但是女命辛亥日生之人论夫星则为“火”不是木,就有此现象,火之十二长生遁至“亥”为临“绝灭”之地。故女命辛亥日须论克夫。

其他五日亦同。

如女命 1992年8月6日申时

八字壬申 丁未 甲寅 壬申 20乙巳

甲寅孤鸾日倒是影响不大,败笔在于此运乙巳,寅巳申三刑,无恩之刑:其人冷酷、寡情薄意、易遭人陷害及恶事发生,常常会忘恩负义、翻脸无情,无人情、易损孕。

4、九丑八专日出生的人。

九丑日有戊子、丁酉、丁卯、戊午、己酉、己卯、壬子、壬午、辛卯。

这九天出生的人,日干自坐桃花,是自己和配偶均是情欲较重的表现。所以常常会有影响自己声誉的丑事发生;或者难以启齿的事情,故婚姻难以顺利。

而女命又逢空亡的人,也不利子女。

九丑日,不是指容貌不好看,相反的,生于此日者多半是容貌美丽或是多有魅力!

其名为丑,是指名声方面,容易引发不好的风评。尤其因为情感是非而撕破脸,被张扬放大而公开,甚至是对薄公堂,声名狼藉,以致身败名裂者。

八专日有甲寅、乙卯、戊戌、己未、丁未、庚申、辛酉、癸丑。

因为气势较专,所以称为八专日,志在夺妻争夫,占有欲望强烈,也主*欲,整天注重享乐。

论此日柱,天干坐禄或冠带,通常是身体比较好的,或许性爱能力也比较好且又强,因此比较容易,招惹酒色困扰与失败。

八专号称「*欲之刃煞」,九丑为「妨害之辰」,故八专九丑,被合称为「*欲妨害煞」,犯之主不利姻缘。日柱见八专,有不正之妻,时柱见八专,有不正之子。

上述婚姻不顺,经过整理,这些日子为:甲辰、甲戌、乙巳、丙子、丙午、丁酉、丁卯、丁巳、丁丑、丁未、戊寅、戊申、戊午、戊子、己酉、己卯、辛酉、辛卯、辛亥、壬子、壬辰、壬戌、壬午、壬寅、癸巳、癸亥。

多达26个。在六十花甲子中就几乎占了一半。如果再考虑八字中配偶星和夫妻宫受到刑冲克合的情况,以及桃花、孤寡等等可能婚姻不顺的人就更为普遍,或许也正因为如此,所以有人说,各人有各自的不幸,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各人的经更难念。

事实上,每人的婚姻都可能面临一些麻烦,这也不奇怪。

但千万不可以为这些凶日出生,就一定认为婚姻不好,神煞论,只是参考,不是绝对。

假若命带八专、日刃,又为八字中忌神的人,婚姻最难幸福;男命尤甚。

命带九丑的人,又为八字中忌神的人大多有伤风败俗,破坏门风,影响名声的事情发生,必须要善加注意。

至于孤鸾、阴差阳错,九鬼妨害,只要不犯其他凶忌,大多是关系冷淡,阴人作崇,小小的妨害而已,不必过分在意。

但必须了解,既然犯了婚姻中的凶日,必然是婚姻不顺的一个潜在因素,需要加以合理的注意。也有人虽然犯了这些凶日,甚至比较严重,但是结婚后,婚姻并没有出现问题。这也许婚姻不顺之潜在因素,可能表现在恋爱路途上,或许是在别人恋爱中已经汲取了婚姻不顺的教训,体悟出了婚姻成功的真谛。当然也有可能,所找之对象,正足以弥补这不顺之潜在因素,而更有可能是,老师常讲之「真爱」。

我国古代的婚姻制度,通过夏、商、周三代,尤其是通过周代,基本上建立与固定下来,而到了秦、汉时期,则有进一步的发展。

一、婚龄

古人是主张晚婚的,认为一定要等性功能健全和发育成熟才能结婚。上一章虽述及《黄帝内经·素问·上古天真论》说,女子二七天癸至,即十四岁始来月经;男子二八天癸至,即十六岁才开始遗精,如果这时“阴阳和”(即性交),则可能有子。但是这时性功能并未完全发育成熟,还没有进入合适的婚龄。女子要等到三

七二十一岁,始能“肾气平均,故真牙生而长极”;男子要等到三八二十四岁,才能“肾气平均,筋骨劲强,故真牙而长极”。所谓“肾气平均”,就是指性器官和性功能得到了均衡、正常的发展,性器官和性功能都比较成熟;所谓“真牙生而长极”,指人的最后一颗牙齿“尽头牙”长出,也表示人的身体已完全发育成熟。

这一思想对后世影响很大,许多古代书籍中都提出过这个问题,在汉代与魏晋南北朝的许多学术书籍及医书中也强调这一点。

但是,到了汉朝,这“男子三十而娶,女子二十而嫁”的理论在实践中受到了一些冲击,有一些行不通了。例如《论衡·齐世篇》中说:“《礼》虽言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法制张设,未必举行。何以效之,以今不奉行也。”

这种状况和封建社会的发展有很大关系。在封建社会中,以一家一户为生产单位,男子早娶则家中较早地增添劳动力,似对发展一家一户的生产有好处;另外,封建的宗法制度十分重视子嗣,早娶则可能早得子、“早得福”。所以,虽然有些有识之士反对这种早婚现象,但收效不大。例如,汉朝有个学者叫王吉的说:“夫

妇,人伦大纲,天寿之萌也。世俗嫁娶太早,未知为人父之道而有子,是以教化不明而民多夭。

社会生活中有许多现象、民间有许多做法都源自经济发展需要,它是一些十分现实的问题,带有很强的现实性;而科学理论探索事物发展的规律,带有很强的预见性。预见与现实之间往往有矛盾。提倡晚婚晚育、少生优生都会遇到这类问题。对此,固然一方面要教育,但最根本的还是要从经济上彻底解决,这当然不是一朝

一夕的事了。

汉代早婚现象的兴起,王室与民间皆然。查考《汉书》、《后汉书》,男子从十五岁至十八岁初婚者都有。如《后汉书·灵帝记》:“建宁四年四月癸丑,立贵人宋氏为皇后。”灵帝于建宁元年即位,年十二,那么结婚时年十五。《后汉书·桓帝记》:“建和元年秋七月乙未,立皇后梁氏。”桓帝是十五岁即位的,结婚那

年应为十六岁。《隶释》十五金广延母徐氏纪产碑云:“收从孙,即广延,立以为后。年十八,娶妇徐氏。”

查考《汉书》、《后汉书》,女子出嫁从十三岁到十九岁的都有。如《后汉书·昭德马皇后纪》:“后从兄严不胜忧愤,白太夫人绝窦氏婚,求进女掖庭,由是选入太子宫,时年十三。”《汉书·外戚传》:“宣帝求得外祖母王媪。王媪家本涿郡蠡吾平乡,年十四,嫁为同乡王更得妻。”《后汉书·曹世叔妻传》:“作女

诫七篇,其辞曰:鄙人愚暗,受性不敏,蒙先君之余宠,赖母师之典训,年十有四,执箕帚于曹氏。”古诗《孔雀东南飞》:“十七嫁为妇,心中常苦悲。”《后汉书·光烈阴皇后传》:“更始元年六月,遂纳后于宛成当里,时年十九。”

需要提出的是,古人所统计的年龄,按中国旧俗为虚岁,即刚诞生就算一岁,诞生满一年即为两岁,所以实足年龄比上述的还要减去一岁。

男子相配,大率以男稍长于女为常。如《汉书·霍光传》:“光长女为桀(上官桀)子安妻,有女,年与帝(昭帝)相配,桀因帝姊鄂邑盖内安女后宫,为婕妤,数月,立为皇后。”又《汉书·外戚·孝昭上官后传》:“昭帝始立,年八岁,安女入为婕妤,月余,遂立为皇后,年甫六岁。”这两段是说明了男女相差两岁,是为“相配”。民间也是如此,《后汉书·循吏·任延传》:“洛越之民无嫁娶礼法,延乃移书属县,各使男年二十至五十,女年十五至四十,皆以年龄相配,同时相娶者二千余人。”

二、婚姻途径

在秦、汉、魏晋南北朝这一时期,由于距上古时期还不算很远,男婚女嫁还有一定的自主权,但父母之命已日益加强,夏、商、周时代那种在有的节日里“奔者不禁”之俗在汉民族中已基本绝迹了。

在《汉书》与《后汉书》上记载了这样几件事:《汉书·张耳传》:“外黄富人女甚美,庸奴其夫,亡邸父客。父客谓曰:‘必欲求贤夫,从张耳。’女听,请决嫁之。女家厚俸给耳。”

《后汉书·梁鸿传》:“同县孟氏有女,状肥丑而黑,力举石臼,择对不嫁。至年三十,父母问其故,女曰:‘欲得贤如梁伯鸾者。’鸿闻而聘之。”

在以上两个例子中,外黄富人之女尽管是他人建议,自己决定,但总是表明了对婚姻有一定的自主权。孟光之嫁梁鸿,不惟有眼光,而且是完全自主的。这种自主程度, 在宋, 明以后很少见了,即使有,也会受社会打击,被斥为“放荡”、“不规”、“有悖礼法”,而在汉代,还是时人异之,时人贤之的。

当然,以上这种现象只是事物的一个方面。从秦、汉起,婚姻由父母决定,已逐渐演变为事物的主要方面。《后汉书·戴良传》:“良五女并贤,每有求姻,辄便许嫁。”这个父亲有支配女儿婚事之权,对外也比较好说话。可是也有不好说话的父母,如《汉书·淮阳宪王传》:“赵王复使人顾尚女,聘金二百斤,博未许。”

《魏志·王粲传》:“粲父谦,为大将军何进长史。进以谦名公之胄,欲与为婚,见其二子,使择焉,谦弗许。”有时,长辈对子女亲事的看法有矛盾,但归根结蒂,儿女亲事还是取决于长辈。如《汉书·孝宣许后传》:“时许广汉有女平君,年十四五,当为内孝令欧侯氏子妇。临当入,欧侯氏子死。其母将行卜相,言当大贵,母独喜。张贺闻许啬夫有女,乃置酒请之,酒酣,为言:‘曾孙体近,下人乃关内侯,可妻也!”广汉许诺。明日,妪闻之,怒。广汉重令为介,遂与曾孙。”再如汉高祖刘邦当初娶吕后,也有类似情况。吕后的父亲吕公看到刘邦的相貌,很敬重刘邦,说自己相人多了,没有人能及得上刘邦,要把女儿嫁给他。可是妻子吕媪发火了,她责问吕公说:“你一直说我们的女儿要嫁个贵人,沛县县令来求婚,你都不同意,怎么许给了刘邦这个小子?”吕公说:“这种事女人不懂。”结果还是将女儿嫁给了刘邦。

有时,男女的婚姻还由别的亲属插手干预决定,当然这种亲属要比父母更权威。例如汉朝的陈平年轻时娶不起妻,户牖有个富人叫张负的,在一次偶然的机会见到陈平,感到陈平相貌很好,气度也了不起,于是就要把孙女许给他。这个孙女命不好,嫁一个丈夫死一个丈夫,共五次。可是,张负的儿子不同意把自己的女儿嫁给

陈平,说陈平穷,又不干什么正事,县里不少人看不其他,为什么要把女儿嫁给他。但是张负认为此人不会没出息,最后还是把孙女许配给了陈平。

如果男女的婚姻不通过父母,或不从父母命,那么父母是十分生气的。例如汉朝的司马相如和卓文君的事就是如此。临邛的大富豪卓王孙有次宴请宾客,司马相如应邀出席,在席间弄琴。卓王孙新寡的女儿文君偷偷地从窗缝看司马相如,十分倾心,于是在夜里跑到司马相如处,两人私奔至司马相如的故乡成乡。司马相如家

境贫穷,徒立四壁。卓王孙为此事大怒,说:“这个女儿这么没出息,我不忍心杀她,但一分钱也不能给!”人们劝他,他终不听。

无论是男女自行择偶,还是父母决定,选择的标准有哪些呢?

男方择妇,一是看重形相,当然所谓形相不光是美。汉朝有个有名的循吏黄霸,“少为阳夏游徼,与善相人者共戴出,见一妇人。相者言:‘此妇人当富贵,不然,相书不可用也!’霸推问之,乃其乡里巫家女也。霸即取为妻,与之终身。”二是看中女方的才。《华阳国志》卷十中说了这么一件事:“阳姬,武阳人也,生自寒微,父坐事闭狱。杨涣始为尚书郎,告归,郡县敬重之。姬为处女,乃邀道扣涣马讼父罪,言辞慷慨涕泣。涣恳告郡县,为出妻父,因奇其才,为子文方聘之。”三是看中女方的门弟,如《汉书·董贤传》说:“王闳妻父萧咸,前将军望之子也,久为郡守,病免为中郎将,兄弟并列。贤父恭慕之,欲与结婚姻。”还有贪慕女方家财的,如前面引述的陈平娶妻的事就是如此,陈平为什么接受张负这个守寡五次、人们都不敢娶的孙女呢?后人说是贪图岳家多财。

女家择婿,第一也是看男方形相,吕公之看刘邦,张负之看陈平,都是如此。《太平御览》 五百四十一引《吴书》 说到吴国有个有名的大臣陶谦年轻时的事:“陶谦字恭祖,丹阳县人。甘公出,遇之途,见其容貌,异而呼之,住车与语,甚悦之,因许妻以女。甘夫人怒曰:‘闻陶家儿游戏无度,如何以女许之?’甘公曰:‘彼有奇表,后必大成。’遂与之,后为徐州牧。”二是重男方之贤与才,古人对此是十分重视的,史书所载甚多,如《汉书·张耳传》:“父客曰:‘必欲求贤夫,从张耳。’”《后汉书·公孙瓒传》:“瓒为人美姿貌,大音声,言事辩慧,太守奇其才,以女妻之。”《后汉书·列女传》:“勃海鲍宣妻者,桓氏之女也,字少君。 宣尝就少君父学,父奇 其清苦,故以女妻之。”当然,少君之父是看中了鲍宣贫而好学,有志。《太平御览》五百四十一引《郑玄别传》云:“故尚书左丞同县张逸,年十三,为县小吏。君谓之曰:‘尔有赞道之质,玉虽美,须雕琢成器,能为书生以成尔志否?对曰:‘愿之。’乃遂拔于其辈,妻以弟女。”《华阳国志》卷十下说:“李燮,太尉固子也。父死时,二兄亦死,燮为姊所遣,随父门生王成亡命徐州,佣酒家,酒家知非常人,以女妻之。”

许多古人惜才、爱才,慧眼别具,识人于草莽之中,助人于穷危之际,这种赏识与帮助往往以联姻的形式出现,这种情况即以今天的眼光来看,也没有什么不好。

在那个时代,联姻还有一些特殊情况,如带有政治目的,为了某种政治关系而联姻。《史记》七《项羽纪》说:“张良出要项伯,项伯即入见沛公,沛公奉卮酒为寿,约为婚姻。”《后汉书·刘植伟》:“时真定王刘扬起兵以附王郎,众十余万。世祖遣植说扬,扬乃降。世祖因留真定纳郭后,后即扬之甥也,故以此结之。”

在秦、汉之际,指腹为婚的事也始见端倪,此风盛行于后世。如《后汉书·贾复传》:“复兆与五校战于真定,大破之,复伤创甚。光武大惊,曰:‘我所以不令贾复别将者,为其轻敌也。果然失吾名将!闻其妇有孕,生女邪,我子娶之;生男邪,我女嫁之,不令其忧妻子也!”

总之,秦、汉为中国封建社会的初期,在婚姻的途径与目的上已日益鲜明地打上了封建社会的烙印:家法与父母之命越来越起作用,而门第之见也开始产生,从前面所引述的许多事例来看,门第相当的所占比例不少,这种重门第、重等级之风是封建社会的特征,而到魏晋之时达到顶点。当然,也有许多女家不嫌男方卑贱与

贫穷以女嫁之的事,一般说来这没有什么不好,但是深入分析,其中有许多“此男当贵”,“此人必非终于草莽者”的看法与期望,带有一种以求有朝一日进入较高等级的希求。至于通过联姻以获取金钱还不太明显,陈平欲得五嫁夫辄死之女意在金钱,也只是后人的分析。古人联姻中以追逐金钱为目的的远不如今日,这可能是

商品经济还不发达的缘故。

三、婚仪

这个时期的婚仪沿袭过去的“六礼”,而且在贵族和平民中都日益普及了。如《艺文类聚》四十说:“纳采,始相与言语采择可否之时。问名,谓问女名将归卜之也。纳吉,谓归卜吉,往告之也。纳征,用束帛,征成也。请期,请吉日将迎,亲谓成礼也。

但是,这一时期的“六礼”比之于古之“六礼”,繁缛得多,奢侈得多,以此来显示地位与财富,是封建社会的特点之一,淳朴的古风已逐渐丧失殆尽。例如,从汉朝起,百官纳采,用玄纁、羊、雁等礼物凡30种。《通典》五十八对此作了较详细的描述:

后汉郑众百官六礼辞大略同于周制,而纳采女家答辞,末云:奉酒肉若干,再拜反命。其所称前人,不云吾子,皆云君。六礼文皆封之,先以纸封,表又加以皂囊,着箧中,又�皂衣箧,表讫,�大囊表之,题检文,言:谒表某君门下。聘礼物凡三十种,各有谒文,外有赞文各一首。封箧表讫,蜡封,题用皂帔盖于箱中,

无囊表,便题检文,言:谒箧某君门下,便书赞文,通共在检上。礼物:案吕玄纁、羊、雁、清酒、白酒、粳米、稷米、蒲、苇、卷柏、嘉禾、长命缕、胶、漆、五色丝、合欢铃、九子墨、金钱、禄得香草、凤凰、舍利兽、鸳鸯、受福兽、鱼、鹿、鸟、九子妇、阳燧。

以上这些礼物都要写上讨吉利的谒文,表明它一定的含义,这些谒文还表明当时人们的伦理观念与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与追求。《通典》五十八记载的是:

总言言物之印象者,玄象天,纁法地。羊者,祥也,群而不党。雁则随阳。清酒降福。白酒欢之由。粳米养食。稷米粢盛。蒲众多性柔。苇柔之久。卷柏屈卷附生。嘉禾须禄。长命缕缝衣。延寿胶能合异类。漆内外光好。五色丝章采,屈伸不穷。合欢铃音声和谐。九子墨长生子孙。金钱和明不止。禄得香草为吉祥。凤凰雌

雄伉合俪。舍利兽廉而谦。鸳鸯飞止须匹,鸣则相和。受福兽体恭心慈。鱼处渊无射。鹿者禄也。鸟知反哺,孝于父母。九子妇有四德。阳燧成明安身。又有丹为五色之荣,青为色首,东方始。

至于聘金,即纳征钱,是越来越豪华奢侈,甚至达到了令人咋舌的程度。《汉官仪》说:“皇帝聘皇后,黄金万斤。”《汉书·王莽传下》说:“进所征天下淑女,立杜陵史氏女为皇后,聘黄金三万斤。”《后汉书·献烈梁皇后纪》说:“于是悉依孝惠皇帝纳后故事,聘黄金二万斤。”《宋书·礼志》说:“尚书朱整议:

汉高后制,聘后黄金二百斤,马十二匹;夫人,金五十斤,马四匹。”《汉书·淮阳宪王传》说:“赵王复使人顾尚女,聘金二百斤,博未许。”

这种状况不仅在王室贵族中定为礼制,而且在民间也蔚为风气。如《汉书·陈平传》中叙述:“张负卒与女,为平贫,乃假贷币以聘。”由此看来,这种“门面”无论如何不能不要。《后汉书·任延传》中所述的任延因骆越之名不懂嫁娶礼法,就以官府的力量,按两千多男女的年龄差异,为他们配对。“其贫无礼聘,令长史以下各省奉禄以赈助之”,这也是风俗不可违也。

当时,不仅聘金甚巨,而且婚礼的其它方面排场很大。如《汉书·西域乌孙传》说:“汉元封中,遣江都王建女细君为公主以妻焉。赐乘舆服御物,为备官属宦官侍御数百人,赠送甚盛。”《潜夫论》三《浮侈篇》说:“富贵嫁娶,车軿各十,骑奴侍僮夹毂节引,富者竞欲相过,贫者耻不逮及。”

这种嫁娶侈靡之风在当时就为一些有识之士所反对。例如前面所述的那个戴良,“嫁女,以竹方笥为严器”,陪嫁的只是疏衣、布被、竹笥、木屐。还有前面说过的那位因清苦但好学而被人赏识、妻之以女的鲍宣在这方面作风也很好,其妻少君嫁过来时,装送资贿很丰厚,鲍宣很不高兴,对妻子说:“你生长于富豪之门,习惯于修饰、享受,而我是生活贫贱的,对这些礼实不敢当。”妻说:“我的父亲因为你品德作风好,才叫我嫁给你。我既然做你的妻子,总按你的意见办。”鲍宣高兴地说:“如果是这样,我们就志同道合了。”这位妇女就把华衣美服与侍从都退回娘家,换上布衣,和鲍宣一起归乡里。当然,在那种社会里像戴良、鲍宣这种人

是不多的。

在当时,闹新房的风俗已经兴起,宾客们往往饮酒欢笑,言行无忌,如《群书治要》引仲长统《昌言》说:“今嫁娶之会,棰杖以督之戏谑,酒醴以趣之情欲,宜*泆于广众之中,显阴私于族亲之间,污风诡俗,生*长奸,莫此之甚,不可不断者也。”据记载,汉代汝南有个叫杜士的人娶妻,大家前来祝贺,喝了许多酒。

他的一个叫张妙的朋友在闹新房时开玩笑,把杜士捆起来捶20下,又把杜的手足高悬于梁,杜竟一命呜呼了。

四、几种值得注意的婚姻形式

秦、汉及以后的封建贵族、地主和前世以至封建社会的后世一样,多妻制颇为盛行,除正妻之外,还有小妾、**、傍妻、小妇、妾、下妻、外妇、傅婢、御平等许多名义,而且往往不止一人。如《汉书·元后传》:“王禁好酒色,多取傍妻。

”《汉书·孔光传》:“时定陵侯淳于长坐大逆诛,长小妻乃始等六人皆以长事未发觉时期去或更嫁。”《后汉书·梁节王畅传》:“臣畅小妻三十七人。”当时,如无子则买ae , 在民间也是寻常事,如《意林》及《太平御览》三百八十八又三百二十六引《风俗通》说:“陈留有富室,公年九十无子,取田家女为妾。”九十

岁还要买小老婆,这是多么畸形与丑恶!

这些情况,当然还是建立在男子统治与压迫女子、以女子为玩物的基础之上的。在这中间有许多丑闻秽事,如《汉书·王商传》:“耿定上书言:商与父傅婢通及女弟*乱。 ” 《汉书·夏候婴传》:“颇尚平阳公主,主与父御婢奸,自杀。”

《汉书·侫幸传》:“张彭祖为其小妾所毒,薨。”《汉书·淳于考传》:“许皇后姊孊为龙额思侯夫人,寡居。长与孊私通,因取为小妾。”至于《后汉书·赵孝王良传》说:“赵相奏乾居父丧私其小妾,坐削中丘县。”这是因为在父丧期内还

娶小老婆,触犯了封建礼法中的大忌,所以才受到了降职的处分,否则,在封建社会中多妻是完全合法的。

婚姻形式中还有一种值得注意的现象是重亲。重亲就是婚姻之家再结婚姻,即所谓“亲上加亲”。重亲可分三种:姻家恒为姻家,婚家恒为婚家,还有姻家、家互为的情况(指《仪礼士昏礼记》的说法,女氏称婚,婿氏称姻)。这种情况,按历史记载,多实行于王室、贵族,当然民间也有,只是未具体地记载于历史罢了。由于亲上加亲,就结成了一个个颇为复杂的关系网,如《汉书·文三王传》:“梁荒王嘉薨,子立嗣。荒王女弟园子为立舅任宝妻。宝兄子昭为立后。”

至于下面一种情况就更复杂了。《后汉书·耿弇传》:“父况,及况卒,少子霸袭父爵。弇卒,子忠嗣。忠卒,子冯嗣。冯卒,子良嗣,一名无禁,尚安帝妹濮阳长公主。……隃麋侯霸卒,子文金嗣。女金卒,子喜嗣。喜卒,子显嗣。显卒,子援嗣,尚桓帝妹长社公主。……牟平侯舒卒,子袭嗣。尚显宗女隆虑公主。袭卒,子宝嗣,宝女弟为清河孝王妃。”

这种“亲上加亲”的婚姻,其实质是为了双方在政治上、经济上相互扶持,相互利用,从而用重重的婚姻形式进一步巩固双方的关系。从这也可以看到,在封建社会中,尤其是在统治阶级内部,婚姻很少是爱情的结合,往往是以家族利益为前提的。

由于“亲上加亲”,结成了十分复杂的关系网,婚姻有时是在同辈之间进行,有时却是在不同辈之间进行。这并不是由于疏忽,封建宗法制度十分严格,这是马虎不得的,只不过是家族利益超过了对辈份的讲究而已。

另外,还有一种值得注意的现象是:周制同姓不婚,而汉朝人结婚似不避同姓。

如《汉书·王诉传》:“诉薨,子谭嗣。谭薨,子咸嗣。王莽妻即咸女。”由此看来,王莽和其妻是同姓。又如《通典》:“吕后妹嫁于吕平”,也是如此。

用现代科学观点来看,同姓联姻,并非不可,因为同姓未必有多近的血缘关系。但汉代的不同辈通婚,尤其是血缘关系很近的不同辈通婚,如亲母舅娶外甥女、姨侄娶姨母、表侄娶表姑母等现象很值得分析。可以从政治利益高于一切来考虑,还可能是古代血缘婚的回光返照。

五、绝婚与改嫁改娶

汉代至魏晋南北朝之际,绝婚(即离婚)与改嫁改娶之事甚多。这种情况比较复杂,从中既可以看到封建礼法与贞节要求的萌始,可以看到男子以及整个宗法制度对女子的压迫,又可以看到在绝婚与改嫁改娶方面还是有一定的自由度,这是显然不同于宋、元、明、清等后世的。

绝婚的第一种情况是男弃其妇,这样做有许多原因:一是无子。“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这当然是一件大事。“无子弃,绝世也”,这正是七弃(或七去)之一。《东观汉纪·应顺传》:“顺少与同郡许敬善,敬家贫亲老,无子,为敬去妻更娶。”其实,无子不一定是女方的问题,这实在是很冤枉的。

二是口舌之故,即女方说“错”了什么话,闹了些家庭矛盾。例如汉朝的那个陈平,年轻时是个浪荡子,不事生产,他的嫂嫂看不过去,说了些不好听的话,如“有叔如此,不如无有”等,陈平之兄知道后,就逐其妇而弃之。人云,这种做法也符合七弃(或七去)之一:“口舌弃,离亲也。”其实,这也是很不公正的。这

正像后来刘备所说的:“兄弟如手足,妻子如衣服;衣服破犹可补,手足断安可续!”在以男子为中心的宗法社会中,自然是如此。

三是盗窃。七弃(或七去)之一是“盗窃弃,反义也”。其实,这种所谓“盗窃”,往往不是什么大事。如《汉书·王吉传》:“吉少时学问,居长安,东家有大枣树,垂吉庭中,吉妇取枣以啖吉,吉后知之,乃去妇。”这棵枣树是邻家种的,枝果伸到王吉家来了,王吉的妻子摘了一些给王吉吃,结果王吉为之和她离了婚,这真是视婚姻为草芥,视女子为草芥。

四是女性嫉妒。七弃(或七去)之一是:“嫉妒弃,乱家也。”这样离婚当然有“充分理由”了。《后汉书·冯衍传》上说,冯衍娶北地任氏女为妻,任氏女又凶悍、又嫉忌,不许冯衍畜媵妾,而且虐待冯衍前妻所生的子女冯豹、冯姜,后来冯衍把她逐出了门。关于这件事,冯衍写了一封信给任氏女的弟弟任武达,说明原委,这封信在历史上颇为有名,人们常以此来教育女儿如何事夫,如何恪守妇道。

信云:

天地之性,人有喜怒;夫妇之道,义有离合。先圣之礼,士有妻妾,虽宗之眇微,尚欲逾制,年衰岁暮,恨入黄泉,遭遇嫉妒,家道崩坏。五子之母,尚足在门,五年以来,日盛岁剧,以白为黑,以非为是,造作端末,妄生首尾,无罪无辜,谗口嗷嗷,乱匪降天,生自妇人,青蝇之心,不重破国;嫉妒之情,不惮丧身。牝鸡之晨,惟家之索,古之大患,今始于衍。醉饱过差,辄为桀纣,房中调戏,布散海外。张目抵掌,以有为无。痛彻苍天,毒流五脏,愁令人不赖生,念令人不顾祸,入门著床,继嗣不育,纺绩织纴,子无女工,家贫无僮,贱为匹夫,故儿之,莫不凄怆,曾无悯惜之恩。唯一起,武达所见,头无钗泽,面无脂粉,形骸不蔽,手足抱土,不原其穷,不揆其情,跳梁大叫,呼若入冥,贩糖之妾,不忍其志。计妇当去久矣,念儿曹小家无他使,哀怜姜、豹,当为奴婢,恻恻焦心,事事腐肠,汹汹藉藉,不可听闻,暴虐此婢,不死如发,半年之间,脓血横流。婢病之后,姜竟舂炊,豹又触泥涂,心为怆然,编谷放散,冬衣不补,端坐化乱,一缕不贯,既无妇道,又无母仪,忿见侵犯,恨见狼藉,依倚郑令,如居天上,持质相劫,词语百东,剑戟在门,何暇有让;百弩环舍,何可强复;举宗达人解说,词如循环,口如布谷,县幡竟天,击鼓动地,心不为恶,身不为摇,宜详居错,且自为计,无以上书告诉相恐,狗吠不惊,自信其情。不去此妇,则家不宁;不去此妇,则家不清;不去此妇,则福不生;不去此妇,则事不成。自恨以华盛时不早自定,至于垂白家贫身残之日,养痈长疽,自生祸殃。衍以家室纷然之故,捐弃衣冠,侧身山野,绝交游之路,杜仕宦之门,阖门不出,心专耕耘,以求衣食,何敢有功名之路哉!

这封信写得很生动,振振有词,凿凿有据,女方家族自然无话可说,当时的社会舆论也在冯衍这一边。当然,以今日的眼光看来,这也仅仅是一面之词,信中还不时流露出“大男子主义”的思想。可能,任氏女确有许多缺点,但触犯丈夫的统治权,不许丈夫纳妾,危及丈夫的“权利”与“利益”也是原因之一。

五是女方德行差。例如《华阳国志·广汉士女赞》说,有个叫汝敦的人,兄弟住在一起,父母有些遗产,嫂子很想独占,汝敦的妻子很贤惠,劝汝敦都给他们算了,于是汝敦把田宅、奴婢都给了兄嫂,夫妻俩搬出去住了。有一次汝敦在耕地时挖出了一件金器,妻子劝他送给哥哥,夫妻就一起去了。嫂子见他们来,以为是来

借钱的,不给他们好脸色看;后来知道他们来送金器,又高兴得手舞足蹈了。这时,哥哥感悟了,出其妻,把家财还给弟弟。从这件事看来,这位嫂子贪心,似乎是个“小人”,但这位哥哥也很差劲,弟弟与家媳让出父母遗产,他竟也全部接收,不以为愧了。后来,虽然感悟了,为什么马上和妻子离婚呢?自己能感悟,为什么妻子就不能感悟,为什么不帮助、教育她呢?这又是“兄弟如手足,妻子如衣服”在作怪了。

六是女方不得于父母,即没有把公婆侍候好,或是公婆对媳妇有偏见。这方面的例子很多。例如,《后汉书·鲍永传》:“永事后母至孝。妻尝于母前叱狗,而永即去之。”《后汉书·列女广汉姜诗妻传》上说:“诗事母至孝,妻奉顺尤谨。母好饮江水,去舍六七里,妻尝溯流而汲,后值风,不时得还。母渴,诗责而遣之。

”这两件事都很不讲理,鲍永的妻子只是在婆婆面前喝骂了一条狗,就被离弃了。姜诗的妻子更冤,她本来对婆婆很孝,婆婆喜欢喝江水,她常走六七里路去汲江水,有一天刮大风,她没能及时返回,婆婆口渴了,只是为了这件事,就被离弃了,这是多么违背人情、人性!

七是为了一时的政治关系而去其妻。汉朝大将班超就发生了这种事。《后汉书·班超传》说,当时有个大臣李邑初去于阗,畏敌如虎,又妒班超之功,于是上书皇帝诽谤班超,说班超拥爱妾,抱爱子,安乐

男女合八字算婚姻

八字

(一) 男女命月支冲月支, 莫婚( 正偏冲是 )

1 凶意约在婚后一至三年内婚变。

2但任何一方命局有方局卦局三合妒合,不必要成化或不成化便可解消凶意。

3合婚成绩即得十分,两方互合女分计。

4月支即婚缘宫忌冲。

(二) 男女命日支冲日支莫婚,

1凶意约在婚后中年至壮年间必成不幸之怨偶。( 二 – 三年内婚变 )

2命局有方局三合妒合之其中之一便解消凶。3日支为配偶宫, 忌冲刑, 终生婚变。4合婚得十分, 两方互合二十分。

(三) 男女命时支冲时莫婚,

1凶意感情虽好, 恐晚年孤独。

2时支为子息, 宫互相冲破则有伤子之兆或与子不睦之兆。

3其邻支有方局卦局三妒合其中之一便解消凶兆。

4合婚得十分。

(四) 男女命同一病神, 五行或同一喜, 用神五行互补为妙此为最上乘之吉配婚, 反之最劣等之凶配婚。

1得命婚五十分, 互补。

2只能此一人补另一人所需得三十分。

3不能互神但没有凶得二十分。

4不能互补但有凶得扣三十分。( 离婚分居)

(五) 男命之前三柱明现正偏偏财星达四字若非婚缘极迟, 便是妻妾甚多, 荒之象, 扣三十分。

(六) 女命前三柱明现正偏官星达四字, 若非婚姻极迟, 便是婚后之夫妻甚多荒之象, 扣三十分, 男命四正偏财却喜妙配女命日正偏官成益。

(七) 原命局同一人之四柱有不同组之两组相冲, 夫妻定必加速于早期便生离死别, 扣二十分。

(八) 原命局中同一人之四柱有同组之两组相冲, 夫妻亦必于壮年间便生离死别, 扣二十分。

(九) 同一人命局中双夹冲日支, 其偶对定必寿短, 在五十一岁前后必生离死别, 扣二十分。

(十) 原命局带遍野桃花, 太过荒, 人尽可夫, 不识差耻,暂作情人无妨,

切莫配成夫妇。

1若桃花与二德正宦正印正财同桎作吉论。

2桃花坐空亡, 便是无桃花了。

(十一) 男女命中年支冲年支不吉。

1生年支影响力必月日时支弱若若其它方面好, 亦以吉配论之。

2不相冲合婚得十分。

3相冲无分, 亦不减分。( 日冲月冲时冲同论 )

4喜男女时支两人成互合或年支三合各得二十分。

5六害犯者莫婚。

(十二) 日带三奇则命佳增四十分。

1日带二德其一而坐旺则命佳增三十分。

2日带天、天贵、福星、各增十五分。

3正宦正印坐同柱或近邻官印各不被克冲者自增十五分福。

婚姻

适结婚时间判断:

1、夫妻两人生年皆为阳干, 必在阴年干流年结婚。

2、 夫妻两人生年皆为阴干年生, 则必在阳年干的流年结婚。

3、 夫妻两人生年有一阳一阴则以男为主。1男人阳年生则阴年结婚。2男人阴年生则阳年结婚。3有以上二项情形往往先同居后结婚,或先怀孕后结婚亦同。

4、出生年为阳年干男人, 往往在三合年的次一年结婚, 例如: 申年生人在辰年三合年的次一年已年才结婚。

以上就是与男女合八字算婚姻相关内容,是关于婚姻的分享。看完生辰八字男女合不合查询后,希望这对大家有所帮助!

国防生进部队就凡事都按军人的规定处理!结婚时非军人一方要经过政审,而且未结婚前原则上有女朋友要上报领导。探访时也比较约束!只是国防生进部队不会有出轨的问题,不好的是双方要忍受一定煎熬!换个角度想:好事多磨嘛,经历时间长自然知道彼此是否真心且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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