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丨毛姆《刀锋》永远不要忘记生活

阅读丨毛姆《刀锋》永远不要忘记生活,第1张

      如果人生本来就没有意义,那我们又该如何去生活呢?如果心中已经再无波澜,那我们怎么去找寻当初的那种冲动呢?

      故事的主人公拉里是一个美国人,参加过一战,在战场上经常会发生很多事情,他最好的朋友为了救他壮烈牺牲,他怎么也无法忘怀。退役后拉里放弃了一份被安排好的工作,甚至离开了自己青梅竹马的未婚妻,孤身前往了众多国家,最后到了印度,只为了寻找一些人生的答案,经过一番游历之后,他还是回到了美国,做一个普普通通的出租车司机。

      拉里一直都在寻找问题的答案,想弄清楚到底有没有上帝?弄清楚为什么会有邪恶?想知道灵魂是不朽的,还是人一死,灵魂也就跟着消亡了!这些对于我们普通人而言,肯定不算是问题,有没有上帝重要吗?灵魂是不是不朽的重要吗?每个人的认识水平是有限度的,尽管我们心中早已有了问题的答案,但是我们任然想去验证这个答案正确与否,这或许就是生活的意义。精神生活是多么的激动,人心是多么丰富的人生经历,精神追求是永无止境的,是一种无比幸福的人生道路。

      人活着究竟是为了什么目的?从战争的硝烟中“我”侥幸活了下来,一心想让自己的人生活得有意义,但又不知道怎么才能有意义。以前“我”不太考虑上帝这类问题,而此时“我”开始苦苦地思索。“我”不明白世界上为什么会有罪恶,我知道自己非常无知,又苦于找不到能够请教的人。“我”渴望找到答案,于是便一头钻进了书堆里。

      有的人选择了升官发财,有的人选择了追求虚无缥缈的真理。拉里是金钱如粪土可以随意地将大把的金钱送给处于困境的人,自己却过得十分节俭,在茫茫书海里寻找真理。后来他拜访了很多神奇人物,参观了很多地方,也经历了许多奇异事件,终于完成了他苦苦探索真理的过程。拉里为了追寻人生的答案,有勇气放弃本来属于自己的幸福生活,放弃了青梅竹马,放弃了别人羡慕的工作,人活着,总是要去证明一些什么,拉里最后找到了自己的内心真实渴望,他是幸运地,然而世界上还有多少人,在这样的寻找中渐渐迷失自己。

      只要是善良正直而又认真活着的人,又有哪一种生活是应该是被责备的呢?我们都无法去复制另外一个人的生活,也同样无法像拉里一样的生活,但是拉里的一些人生感悟却值得我们没一个人去进行思考,并且反复的琢磨。如果你真的觉得生活没有意义,不妨学习拉里去浩如烟海的书籍中寻找答案,再不然行万里路,总能遇到适合自己的生活。

      书中的其他人物也很丰富,很真实,都是一个个鲜活的人生样本。真实世界里不一定会存在拉里这样的人,但是一定会有像伊莎贝尔艾略特、格雷、苏珊这样的人,这样的人生才是我们可能实现的人生。

      艾略特是一个势利眼,一个不折不扣的势利眼,一个毫无廉耻之心的势利眼,只要能跟别人攀上关系,什么样的苦他都能吃,受得了侮辱谩骂,听得了冷言冷语,咽得下窝囊气,只要是他盯上的猎物,就非将他猎到手不可。在我眼中,他显得可悲至极,活着以社交为目的,宴会即是他的氧气,未受邀是奇耻大辱,独处是丢脸难堪。当他老了卧病在床,过去的那些社交伙伴早已将他遗忘,他成了一个无依无靠的孤寡老人,我很同情他,就是这样一个势力、狡猾的社交老手,却落得个孤苦伶仃的收场,令人惋惜。

      伊莎贝尔是拉里的未婚妻,她一直渴望成为拉里的妻子,然而拉里对这件事情一点也不上心,这也让伊莎贝尔无法忍受,虽然她很喜欢里拉,但是也无法接受这样的生活。她无法忍受一个女孩子穿戴不如自己的同伴,一件像样的衣服都没有,想去一家像样的理发店做头发也做不起。再加上拉里这个人不愿意去工作,陈年累月的想自己都无法解答的问题,苦苦寻找答案。如果结婚就意味着一辈子要过这样肮脏的猪狗不如的日子,连个盼头都没有。正如她自己所说,一个二十出头的女孩,一个再普通不过的女孩,如果不抓紧时间及时行乐,再过十年就变老了。

      像伊莎贝尔这样的,现实生活中能找到很多,她们很物质、她们爱慕虚荣,不管做什么事情都要出于实际去考虑,永远不会去为对方着想,只会想着怎么让自己过得舒服。这样的人如果嫁给了一个有钱人还好,如果只是嫁给了一个普通的家庭,这辈子都会生活在抱怨之中。

      这是一部关于“成功”的小说,书中跟“我”有关的主人公无不如愿以偿——艾略特成为社交界名流,伊莎贝尔有雄厚的经济基础,在一个生机勃勃、文化气氛浓郁的社区占有稳固的一席之地,格雷找到一个稳定而赚钱的职业,早晨九点上班,下午六点下班,苏姗过上了衣食无忧的日子,索菲以死亡解脱,拉里寻觅到了幸福的归宿。那些自命不凡的人也许会吹毛求疵,但普通大众打心眼里还是喜欢“成功”小说的。就这一点而论,本故事的结局还算令人称心的。

      如果目前的生活都不是你想要的,而你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想要什么样的生活,那就去游荡吧,你终会找到它的。

                                                                ——文/紫青 2022/6/27

《刀锋》这本书其实很久以前就读完了,当时看的散漫,跟着莱雷走过理想之旅之后也没有再多加思考,接着昨天做图书推荐的一点劲头,保留一下此刻的想法。

为了介绍书中我认为比较主要的三个人物:莱雷、伊莎贝尔和艾略特,我重新复习了很多段落。下面就是最后的感想,在写完之后我有去豆瓣上找其他人的读书笔记,可能想法不太一样。

莱雷:

关于莱雷这个人物角色,他一直是处于一个混沌的中间地带,活在现实,追寻信仰,围绕他的争论一直都有一个点,就是他到底算不算一个有责任感的人,这个问题我觉得一直很微妙。

从现实生存的角度看,他消极、不求上进、不考虑生活的实际需求,一直抱着走一步看一步的态度,幻想>现实,其实活在当下,看起来是有点荒谬的这么一个人;

但他其实是很令人羡慕的,他的全身心都在受自己的思想牵制,也只受制于自己的思想。每次说到他的精神领域的时候,我脑海中都会很自然的浮现出一个双目静止、面夹微笑,一脸虔诚的向着光明的一个邪教式的信徒角色。我也说不好为什么,他的信仰实际上是没有一个定论的,只是一直在通过各种方式追寻探索自己到底应该想要什么样的光。有点迷茫,但仅仅的迷茫又被强大的热情盖过,从作者多次形容过的眼神里,你会发现看不透他,也正因为看不透他,所以他眼里的信仰的光芒给我一种强大到害怕的程度。有一种现实即将要被虚无吞噬的恐慌感。

这股力量很危险很危险,但我始终还是会为他那股超脱的空洞所征服。他有主见,他大胆,他激情,他能够自觉屏蔽掉现实的危机,肆无忌惮地去寻找内心的声音。他能够勤奋地追寻人生哲学,敢于尝试生活的多面性,吃得起苦,比如挖煤、当水手;遭遇挫折时,他会从实际生活中换个角度去挖掘理想;在和伊莎贝尔结婚的问题上,从短期看来,他的放手不负责任;但从长远来说,他选择解绑,这股深爱之后的洒脱也是常人无法直视的。

他有时候给我的感觉还有点像像《骆驼祥子》中前期的祥子,而他们的区别只在于眼里的那团火焰有没有熄灭。他两最后相悖的结局,刚刚好又回到了缠绕千古的信仰与现实的争端问题,最后的区别只在于到底是谁征服了谁。

伊莎贝尔:

就是一个完全的现实主义者,这里的现实并不是贬义词,甚至来说,我很喜欢她。喜欢她直白追求的态度;分别时候的从容;告别之后的大度。并且从性格上说,她开朗、她可爱、她善良、目标明确,有修养,很坦然的去面对生活的悲喜,她将家事料理的也是很有条理。她并没有一个真正意义上可以被人去讨厌的点。唯一可能遭到少数人诟病的点大概只有她与莱雷分手以后果断选择了格雷吧。但这一点,我必须要说:其实这是加深我好感的一点!

她,伊莎贝尔,是个精致的现实主义者。明白利弊,权衡当下,做出了最适合自己的抉择。懂自己想要什么,并且勇敢的去追逐自己想要的东西,很难想象这样追逐的方式,有些功利,但也并不是完全功利。她最后的归宿是格雷,并不是其他任何人。没有做过伤天害理的事,那我觉得就没有任何问题。

艾略特:

传统的守旧主义者,对于他的所作所为我觉得无非就是逃避现实多了点,但我并不认为他携带贬义。随着时代潮流的改变,他慢慢的被新的社交圈子所遗弃,他不肯被融合,所以固执的用频繁参与社交来麻痹自己,并且人生的所有追求只是渴望与社交一同度此一生。我的确有点心疼,他这种到最后临死还要社交的行为。看似荒唐,悲剧其实是必然,莱雷和伊莎贝尔以及周边人的生长方式始终就是一个旁敲侧击的警醒,告诉艾略特,你的那个时代已经过去了,不要在执迷不悟了。

但其实就艾略特这个人而言,毕竟我们不是生在那个年代的人,他受到的教育,他以为的荣光,他追逐的方向到底有什么价值,我们不好评判,我们不知道他如果选择接受同化会失去的是什么,接受现实他是不是就会像失了线的风筝,这就像代沟吧,我们总是会用批评的口吻去嘲笑老一辈人眼里的世界,不屑着去否认着他们的固执。但这也许这就是他们誓死捍卫的那一点尊严,我们可以不认同,但起码得尊重是要给的。每一个人都需要一点小空间去实现自己以为的价值,如果他不伤天害理,如果我们没法矫正,如果他还能得到快乐,那我们就不要用所谓的先进的想法去要求一个过去的人。同样是守护,守护过去和守护未来本身也没法预料正确的百分比,如果做了,还觉得圆满,那就够了。

我觉得莱雷和伊莎贝尔都是新思想领袖型的人物,刚好是社会两个极端的代表,理想与现实的冲突,但他们都用平和的心态,很敢地追求自己的内心,把想要的生活过到极致。艾略特至少也很充实,每个人的精神状态都不一样,对于艾略特来说,逃避的自我保护在现实斗争的大流中何尝不是一种自我救赎?

总而言之,我觉得这本书,很哲理很开放,作者把人生的过法人生的极致都展示给你看,道理也跟你讲清,至于你认为应该选择什么,什么更适合当做自己的过法,选择权,那就只交给你一个人了。

我们都是这个世界上活生生的个体,有着独立的思想,独立的人格,和心底的自我救赎。

豪门情变系列之一:许欢颜VS申综昊( 总裁的女人/总裁的挚爱)(完结/一品)

简介:怀孕两个月的时候,他突然毫无征兆的向她提出离婚。

“没有转圜的余地吗?”她正在厨房给他做生日蛋糕,身上脸上都是可笑的面粉,他一贯轻佻的讥诮冷笑,坚定的摇头。

“若是我……有了我们的孩子呢?”她试探着望住他,仍是浅浅的微笑。

“我向来都有用安全措施,许欢颜。”他烦躁的摆摆手,将离婚协议推在她面前。

她签了字,依照他协议上所说,净身出门,所拥有的,不过是那肚中三个月的小生命。

五年后,申综昊从未想过,有一天会再和许欢颜这样见面,她挽着别的男人的手,大腹便便的对他微笑点头后,就从他身边头也不回的走过…… 豪门情变系列之二:陌锦年VS陆臻生( 左肩唇印:总裁的情人/左肩印记)(完结/一品)

简介:狠狠的一耳光甩在陌锦年的脸上,鄙薄的咒骂响在耳边,她手中的购物袋掉下来,儿子的童装散落了一地。

踉跄后退一步捂住生痛的脸,锦年安静的望着面前雍容华贵的女人。

她认得她,化成灰都认得,折磨了她五年的陆臻生的太太。

她不还手,不开口,脸上笑意苦涩到惨白。

“陌妍。”陆太太身后的车门忽然打开,锦年心跳骤停,眼睛无法控制的望过去,陆臻生走下车,唇边带笑,眸中璀璨。他亲昵喊着太太的名字,一双桃花眼却是一丝不错儿的望住呆若木鸡的锦年:“妍儿,见到你姐姐,也不给我介绍一下吗?”

他笑,笑的魅惑众生,却又残忍无比。 豪门情变系列之三:傅静知VS孟绍霆(亿万总裁: 追回前妻生宝宝/总裁追回前妻)(完结/一品)

简介:一纸契约,她这个不起眼的私生女嫁给了人人称羡的豪门贵胄孟绍霆。

婚礼那天,他如同不会融化的一座冰山,冷的让她心悸。

回门那日,他和别的女人在办公室缠绵……

他自有数不清的世交**需要“绅士的照顾”

亦有前赴后继的红颜知己需要“夜夜谈心”。

她却安分守己的过着她的小日子,喝茶看书风轻云淡。

他要她,她说好,躺下丝毫不拒绝,他一个月不碰她不回家,她依旧是眉都不皱。

乱了方寸的人,却渐渐变成了他。

他出差离开三个月,傅家宣布破产,而此时她发现自己怀了身孕。

她心怀憧憬想要告诉他好消息,却得知他已经准备好了离婚协议,要娶门当户对的世交千金为妻。

他带着未婚妻远走美国,

她却拖着因为流产而不停流血的身子在父亲灵前长跪不起。

而后来,当她受尽生活的磨难,终于遗忘伤痛不再爱他,预备嫁给另一个优秀男人的时候,他却忽然回国找到她,

就那样望着她,冷笑着,在她的婚礼上亲手撕烂了她身上洁白的婚纱强行占有了她…… 豪门情变系列之四:谢长安VS秦慕之( 蔓蔓情陆)(完结/一品/出版)

简介:见她第一次时,她梳着清汤寡水的发型,但一张脸却生的俏丽妩媚像是悉心化过艳丽的妆。他礼貌的对她点头之后,就搂着女人喝酒作乐,心中鄙夷又是一个意图攀龙附凤的心机女子。然而散场子时,她毫不犹豫谢绝了他送她的好意,头也不回的离去,他却站在车边愣了三秒。

见她第二次时,她正被人揩油,被人灌酒,却面不改色,她穿着短的不能再短的裙子,和对面的男人推杯换盏如饮蜜水,他握着酒杯的手一点一点捏紧,最后忍不住把她拖了出去。她在路边狂吐,他双手环胸高傲的望住她冷冷讽刺:你就这么贪钱?就这么下贱?不如你陪我睡一觉,价钱你开。

她挥手给了他一耳光,又一次头也不回扬长而去。

后来……

“你是处女,忍着疼讨了他的欢心,少不了你的好处,到时候别说二十万,二百万二千万也不是不可能。”她脑中嗡鸣着这句话,穿着短短浴袍坐在大床上手脚难安,直到他进来。

她呆住,他也愣了一下,片刻之后笑的冷而讽刺:“还以为多清高呢,原来也不过是个出来卖的,多少?二十万?那我得好好看看,你值不值这个价。”

他粗鲁而又残忍的进入tā的身体,在她发出痛苦声音的时候,却又捏住她的下颌,缱绻亲吻她眼角的泪痣。

长安的长发在地板上摇曳,将一地安静的月光搅乱…… 豪门情变系列之五:佟海遥VS汤启勋( 未婚妈咪:总裁的一日情人)(完结/一品)

简介:(——漆黑的夜色中,他将娇小的她抛在床上,健壮身躯倾轧下去,他魅惑低沉的声音让夜色都在发烫:“一千万不是好赚的,今晚,先让我验货……)

新婚一年的丈夫陆世钧的前女友,忽然领着三岁的女儿回国,而更让佟海遥吃惊的是,孩子的父亲,竟然就是自己的丈夫。

离婚协议上签下名字那一刻,程雅茹望着她眼含愧疚哭的可怜,一转身却在她耳边得意开口:“佟海遥,男人我要,名分我更要。你争不过我。”

和有妇之夫勾搭成奸的那人,却能卑鄙无耻的说不被爱的那个才是第三者。一向善良隐忍的海遥第一次咬紧牙关握住双拳,将眼泪生生咽回肚中,再也不愿继续懦弱任人欺凌。

离婚后一个月,她竟然在一个“陌生”男人的床上醒来,一夜颠鸾倒凤,混沌中看清楚那个人的脸,海遥惊慌失措,落荒而逃……

三年之后。

她是带着三岁孩子的单身母亲,而调入新公司第二天,传说中不近女色冷酷无情的大BOSS忽然空降而来,而她惊异发现,他竟然是…… 豪门情变系列之六:沈卿卿VS霍靖琛( 卿本情琛)(完结/一品)

简介:未婚夫单方解除婚约的第十天,沈卿卿忽然挽着霍靖琛出现在媒体前。

霍靖琛——霍家长子,传说中富可敌国,水深的吓人的豪门贵胄之家的未来继承人。

镁光灯闪烁的嘈杂中,他的唇贴在她的耳畔含笑轻喃:“我霍靖琛从不做赔本的买卖,沈**既然占了我霍某人这般天大的便宜,拿什么来回报我……”

他话音未落,身畔女人浅浅一笑,眼波流转,踮脚吻在他唇上,吐气如兰:“我这个人都赔给你了——难道还不够?”

她是A市的传奇,从平民女儿到A市的头号名媛,以一己白身嫁入权势赫赫的财阀霍家,不知让多少女人羡慕嫉妒恨。

一场豪华到极限的婚礼震惊全球,而更让人艳羡的却是,霍靖琛对她毫不掩饰的宠。

“只要卿卿喜欢,只要我霍靖琛做得到。”一句话,要她跌入温柔乡再不会醒。

也许会丢掉这条命,她却仍是执意为他怀了孩子。

但当一切真相浮出水面,腹内孩子成为其他女人产子的挡箭牌,她方才幡然醒悟,原来繁华三千,不过是梦靥依稀,原来枕边温存,不过是穿肠剧毒。

他有多宠她,那最后刺向她的刀锋就有多么的冷酷。

原来,饶是她风华绝代,一顾倾城,却到底,依旧抹不去他心头的那一道白月光。

传说霍靖琛对外承认的妻子只有一人,

传说霍靖琛因为没有子嗣即将丢掉继承人的位子,

传说霍靖琛酒醉之时曾经含混的重复念着一个名字,

而传说里那个名字,却是早已消弭在时光里的那一朵姝色丽花——沈卿卿。

有女卿城,君可愿一顾再顾,靖守岁月,与子情琛? 豪门情变系列之七:甄艾VS陆锦川( 相思入骨,总裁的心尖前妻)(连载/一品)

简介:她嫁他,无关爱情。  他娶她,却是自己都不知道的情根深种。

她心中自有她相守了数十年的真爱,而他,也从不会为了一个女人就停住寻欢的脚步。  他新欢不断,她独守空房,却怡然自得。  他整日不归,她弹琴养小动物,却精神奕奕。  他酒后失控,她轻笑落泪,却只作什么都没有发生。  他携女友宴饮,遇到因妊娠反应而蹲在地上呕吐的她,她却只是无所谓一笑:“我只是有点醉了,陆先生请自便。”  他知道,甄艾从来都不爱他,从来,都不。  可他不知道,她没能守住身,渐渐的,却连一颗心都开始丢盔弃甲。  一年婚姻存续期,他最终还是对伤痕累累的她放开手:“甄艾,以后不要让我再看到你。”  这一别,就将近四年。  昏暗的长廊里,他堵住了她,结实双臂自她身后缠绕住她的曼妙,滚烫,紧贴。  他低头,轻咬着她的两片嫣然,嗓音是带着情yu的暗哑:“五年前的话我只说了一半——甄艾,若是再让我看到你……”  他用行动证明,一个原本一辈子不肯睡同一个女人的男人如果真的决定一辈子只和一个女人上床的话,那么那个女人以后的人生,一定——特别惨!但是,却幸福……  某个刚念幼稚园的小盆友第一天上学。  他就盯上了一个特别可爱的女孩子。  “你爱吃糖果吗?”  “爱!”  “那家糖果店被我承包了,以后你可以随便吃!”小盆友指了指那家特别豪华特别浮夸的糖果店,放出豪言壮语。  “真的吗?”  “真的!”  “可我更喜欢白雪公主哎,你可以把迪士尼也承包了吗?”  ……  “这个……估计需要我麻麻出手,爸爸才会去做啦!” 无情将军的小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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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刀锋》是继《月亮和六个便士》之后,我看得英国作家毛姆的第二部作品。毛姆通过介绍艾略特、伊莎贝尔、格雷、苏珊、索菲、拉里等不同人物的人生价值观,造就不同人生经历的故事。

当然,毛姆本身就是一个心理学家、社会学家,通过对作品中不同人物的观察和塑造,表达他自己对人生的看法和探究。小说中的人物,也叫人设,是毛姆本人思考和幻化的过程,人物的观点,也是作者本人想表达的内容。

或许,这也是小说和其他文学类的不同。在作品中,作者可以虚构、可以嫁接、可以写实,可以把自己的观察、思考和迷茫全部放到作品中的人物去表达。

抛去轮回的信念,我们每一个人都只有一次红尘历练。很多时候,我们很容易掉进自己的生活情景剧中,工资多了少了,岗位降了升了,孩子好了坏了,关系远了近了等等等。

然而,我们很少去问自己:我为什么要这么过?我怎么会过成现在这样的?我怎么样才能过得更有意义?

小说家不同于普通人的地方是,他们或许对这个社会更敏感,观察的更仔细,思考的更深入。或许,我们读者可以通过对作品中人物命运的思考,让我们对这个变幻无穷、琳琅满目的世界有个更清醒的认识,让我们珍贵人生的行程中,每一步都是我们想去的地方。

好了,言归正传,我们来一起看看《刀锋》中不同人物的命运轨迹。或许,会带给我们不一样的人生感悟和深思。

——02——

艾略特,不是故事的主人翁,但是,却是整本书的引子式人物,书中很多人物的出场都是来自艾略特的介绍和引荐。而且,艾略特的价值观及命运也是毛姆交代的比较完整的一个典型。

艾略特出场时已经快60岁,是仪态很出众的美国人,一位商人,但是又不喜欢别人说他是商人,以自己出身于古老而又高贵的家族洋洋得意,他有鉴赏力,又博学多才,在倒卖名画、古董中捞到很多好处。物质上不用去操心了,他就全心投入到生活中他酷爱的事情上来了,也就是社交。

在社交季节,他往返于英国和法国,以结识各类达官贵人为荣,并在自己的家中举办各种宴会。

他对自己的服饰极为讲究,除了自己的外衣,连自己的内裤都是订做的,并且,为了显示自己的低调和奢华,他把自己古老家族的图案绣在自己的内裤上。

书中有段对他穿着的描写甚为有趣:他露面的时候,会穿非常鲜亮的裤子,红色的、蓝色的、绿色的或者**的,并配以与裤子的颜色形成鲜明对比的衬衫,有淡紫色的、紫罗兰色的、紫褐色的或者杂色的,接受别人的恭维时(他穿这样的衣服就是要人家这么做),他的姿态优雅,脸上却露着鄙夷,那样子就像一个被告知角色演得非常成功的女演员。

1929年9月股市大崩盘的时候,因为有梵蒂冈朋友的提前通知,艾略特不仅毫发无损,而且还猛赚了一笔。自此,他的财富更加丰盛。

随着年龄的增大,他的财富终究不能抵制他逐渐被社交场所排斥的事实,他所在意的达官贵人们越来越不欢迎他。当他得了绝症时,来看望他的人不超过10个人。然而,即使绝症也阻挡不了他对社交活动的热情。当看到艾略特拖着病躯,还在宴会上扮演他那处事圆滑的献媚者角色,献媚地倾听贵人们说话,毛姆的讽刺意味不言而喻。

更为讽刺的是,艾略特临死前,他还在愤怒,他引荐的社交名媛埃德娜,举办的宴会连请帖也没给他发,毛姆作为文中艾略特的朋友,为了让艾略特走得安心,只得去埃德娜的家中去偷请帖。

当毛姆问埃德娜为什么不请艾略特时,埃德娜说:干吗请他?他在社交界已经不重要了,他讨人厌,又势利,还爱说人闲话!

艾略特留在世间的最后一句话竟是骂埃德娜的,这个老婊子!然后,再也没有了声息!

毛姆感叹到:想起他(艾略特)这一生是多么愚蠢,多么没意义,多么无足轻重,我感到难过。他曾经参加过那么多的宴会,和那么多的王子、公爵、伯爵在一起玩乐,而如今这一切已没有多少意义了。他们早就把他忘掉了!

既然毛姆已经发出了如此赤裸裸的感叹,我也就不用再感叹什么了。但是,我觉得艾略特这个人设除了引子的作用,还有一个最重要的功能,就是完成艾略特价值观与小说主人公拉里的对比,这个容许我后面再仔细介绍。

——03——

伊莎贝尔,是艾略特的外甥女,可以算是小说中的女主角,如果仅把《刀锋》作为一部爱情作品来看的话,当然,《刀锋》绝不是重点描述我们通俗小说中的爱情。

伊莎贝尔与小说主人公拉里、格雷、索菲都是儿时的伙伴,她长得漂亮、性感,身边不乏追求者,包括铁杆粉丝,格雷。故事的开头,伊莎贝尔和拉里是有婚约的一对,伊莎贝尔在为退伍后的拉里迟迟不肯工作而焦灼不安,拉里不工作就没有经济保障,她没法把自己交给这样一个人。

她采取各种手段试图逼拉里就范,甚至连色诱勾引都用上了,也没有成功。拉里还是抛下她走了。

伊莎贝尔在舅舅艾略特的劝说和自己反复权衡下,嫁给了商人之子格雷。原本,他们过得的很快活,生了两个女儿,伊莎贝尔终于过上了她喜欢的富足安康的生活。但是,1929年9月股市大崩盘的时候,格雷却破产了,伊莎贝尔一家只好靠着舅舅艾略特救济过活,格雷也得了奇怪的头疼病,不能出去工作。

舅舅艾略特死后给伊莎贝尔留下了大笔的遗产,使得伊莎贝尔过上了比破产以前更为风光的贵妇生活,整天也是流连各种宴会场所,把艾略特留下的珍贵字画、家具放在家里以显示自己的富有。她自己略微遗憾地说舅舅的字画要是更时髦一些就好了。白白劳碌了一生的艾略特完全是为她人做了嫁衣。

伊莎贝尔虽然没有嫁给拉里,但是,她心里一直惦念着,不管拉里走到哪里,她都密切关注。

伊莎贝尔这个角色,作为与拉里有感情纠葛,又一起长大的伙伴,她想要爱情,又想要寄生于他人的富贵体面的生活,现实、理智又有心机手段,除了短暂的破产期间以外,她的生活一直过得丰裕体面。可惜,她与拉里永远没有精神上的交流,永远不能得到拉里不离不弃的爱,她不甘心,甚至是愤怒。

以致后来拉里想和索菲结婚时,伊莎贝尔使用了手段,让索菲主动逃婚,他不能忍受拉里娶了在她看来不堪的索菲。

——04——

索菲,在作品中提到的笔墨不多,本来不想单独再写她的,不过,她的价值观在如今很多女人中还是很普遍,所以,忍不住写出来分享。

前面提到,索菲,与伊莎贝尔、拉里都是儿时的伙伴,小时候喜欢读诗、写诗、读各种能弄到手的书籍,在一群伙伴中,是那种默默无语、容易被人忽视的角色。当伊莎贝尔像太阳一样移走,留下索菲与拉里独处时,他们在一起会谈论书籍,相互为对方读书听。

索菲嫁人后,孩子、老公一家都很恩爱,和睦美满。可惜,一场车祸,只剩下索菲一个人。自此,索菲开始流放自己,完全是照着找死的节奏生活,吸毒、睡各种陌生男人、酗酒等等。

“高贵”的伊莎贝尔偶尔也想体验下流酒吧的滋味,就在那里,一群人,又重新遇见了索菲。所以,出现了前文提到的拉里和索菲想结婚时,伊莎贝尔从中作梗的故事。

当然,索菲和拉里最终没有结婚,索菲逃婚后,又开始醉生梦死的生活,最后,被人割了脖子扔进海里。

索菲是一个令人悲伤而又叹息的女人。我想说得是,不管是亲子之间、夫妻之间还是朋友之间,不管多深的感情,都得为自己保留一块自留地。不管遭遇什么样的不幸,生命都是最重要的。那些离我们而去的亲人,不管能不能陪伴我们,都是希望我们更好地活着,为自己,也为离去的亲人们。那样的放逐自己,糟蹋自己,只能令亲者疼,仇者快。

——05——

好了,终于写到了拉里,这部作品的主人公。在写拉里之前,容我先感叹一句,作者毛姆真的是一位小说的高手,吊足了读者的胃口,一直到文章结尾才看到拉里完整价值观的展现。中间,很多神神秘秘的插曲,引得我一直想看看拉里到底干嘛去了,他为什么要放弃性感、漂亮的伊莎贝尔?

拉里,从小失去双亲,被父亲的朋友养大,长得不算帅气,但是很耐看。不到18岁就混进了空军部队当飞行员,跟法国人打仗。在战争中,他周围成千上万的人战死,亲眼看到前一刻还活蹦乱跳的战友,后一刻就成了一块残破的肉,好像从来没有活过。让他对生命的意义产生了怀疑,引起了他对“为什么活着”这个话题进行拼命的探索。

退伍后,他迟迟不去找工作,当别人都觉得他是废物时,他沉浸在各种书中,从心理学开始,他整天整天地看。他想去流浪,想去做他自己喜欢的事情,人们都觉得他疯了。他孤身一人去了巴黎,住在国家图书馆和巴黎大学附近,刻苦读书,每天读8个或者10个小时。去巴黎大学听课、学各种语言、读各种文学和作品。他不关心有没有钱,只要能活就行。

在巴黎待了两年后,伊莎贝尔来逼婚,以下是他们俩的对话:

谈过以后,他们知道谁也不能说服谁,终究是分道扬镳,伊莎贝尔转头嫁给了格雷。拉里去了矿村当矿工,他想用繁重的体力劳动整理思想。在矿村,他结识了矿友科斯蒂,他们一起顺着莱茵河去流浪,在农场打短工。之后,拉里又做了水手,跟着船只到了东方印度。

在那里,拉里遇见了瑜伽修行者甘尼许先生。在那里,他找到了他苦苦寻求的宁静和安详。在那里,拉里知道每个人只能在自己的灵魂中寻找安慰和鼓励。人类可以依靠知识打破无知的束缚。在那里,得道的拉里终于明白,尘世是最好的修行,智慧是获得自由的手段,我们在物质中寻求幸福,但幸福并不存在于物质之中,极乐只能在精神生活中获得。人类最伟大的理想就是自我完善。

毛姆塑造了这么多的人物及价值观,他通过拉里表达了他自己内心的追求和渴望,让内心酣畅淋漓了一把。小说里是别人的人生,或许,也是你我人生的写照。在浮华尘世中,我们翻滚沉浮,或许,我们谁也做不了拉里,但是,拉里的精神理论值得我们自我鼓励。

毕竟,心若自由,哪里都是天堂;心若囚苦,哪里都是牢房,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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