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姐结婚,送什么礼物好?

表姐结婚,送什么礼物好?,第1张

  表姐结婚,红包是一定要有的。如果关系特别好,就还需要送一份特别的礼物。送什么礼物一定要投其所好,如果是实在型的,就送一些实用的礼物;如果是浪漫型的,就送一些温馨、浪漫的礼物。

  1、浪漫型:鲜花;小饰物;情侣物品

  送鲜花——

  鲜花最能烘托婚礼的气氛,而且新娘子也是最新在结婚可以有鲜花的祝福。所以,送玫瑰、百合都很不错。

  送小饰物——

  结婚嘛,肯定是要有结婚的氛围喽,除了大红的双喜,和喜庆的床上用品,如果家里再摆上一些小饰物或者小摆件,那么喜庆的氛围就更浓了。

  送情侣物品——

  送些显得夫妻感情很浓厚的物品,比如心形的夫妻口杯,表示二人同心同德,还可以送带有老公、老婆图案或者字样的杯子等,都是不错的选择。两个人即使在喝水的时候都能想起朋友的祝福,想想应该是件很幸福的事情。还可以送情侣公仔。

  2、 实用型:床上用品;家用小电器

  送床上用品——

  一般情况下,新郎和新娘会自己购置喜庆的被褥什么的,所以我们可以送四件套什么的,既喜庆又实用,可以烘托结婚的氛围。另外,比如做工别致用象征着白头到老,相亲相爱的台灯或者床头柜的小摆件也很不错。

  送家用电器——

  比如豆浆机、电饭煲、电磁炉什么的,一般刚开始成立的小家庭可能很多东西没有置办齐全,送点实用的小家电什么的可以方便新婚夫妇的生活,他们会很开心很感动的。

  希望可以帮到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你和你的亲表姐是不能结婚的。

第七条 禁止结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事实上,你们确实属于近亲范围,我国法律上是不支持的,但是如果真心相爱,领取结婚证倒是很简单的,隐瞒真相,不告诉登记人员你们的近亲关系就是了!现在的公务员都TM的SB,他才懒的仔细调查呢  另外,国际最新研究指出,无血缘关系的一般人婚配后其后代的基因缺陷为3%—4%,而表兄妹婚配生育的后代其基因缺陷为4.5%。换句话说,表兄妹结婚的后代只是比一般无血缘关系的人婚配后的后代基因缺陷多0.5%—1.5%,而平均差异只为1%。美国另一位遗传学家罗宾.贝内特则认为,表(堂)兄妹结婚造成后代先天缺陷的概率只比普通人高2%—3%。换句话说,表(堂)兄妹结婚造成后代先天缺陷的风险大约与一名普通妇女在41岁时生育的风险相当。 

 历史上不少的个案也证明表(堂)兄妹结婚并不一定造成后代弱智或后代的其他缺陷:  1876年,法国31岁的银行家阿尔贝在巴黎迎娶了18岁的贝蒂娜。按理讲,这是一桩不应得到祝福的婚姻,因为他们都姓罗特希尔德,是堂兄妹。

人们都担心他们的孩子会有缺陷。但贝蒂娜生了7个孩子,6个都长大成人,都跟正常人一样。更为奇特的是,罗特希尔德家族从那时起好几代都是近亲结婚,但都没有对后代造成什么不良影响。这方面名人的婚姻更多了。美国杜邦家族近亲结婚的传统也延续了100年,达尔文的祖父母是嫡亲表兄妹,这并没有影响达尔文成为科学巨人。而达尔文本人迎娶的也是自己的亲表妹,他们的后代也没有什么异常。倒台的伊拉克总统萨达姆娶的是自己的表妹,柬埔寨西哈努克亲王也娶了不少自己的表、堂妹,而且孕育的子女也正常。  

历史上的皇室近亲有:  东晋安帝司马德宗的皇后王神爱也是表妹(王献之的女儿),这么说起来王献之一开始被迫离异的郗道茂也是表姐  

前秦苻坚的苟王后是表姐妹  十六国燕国也都是近亲,慕容玮,慕容宝、慕容盛娶的都是表姐妹  

南朝刘宋孝武帝娶堂姐妹、刘子业娶亲故姑都是比较极端的,刘子业自己的皇后路氏也是奶奶的侄孙女,又是表妹  

北魏道武帝拓跋焘娶了自己的小姨妈,孝明帝娶了表姐妹  

另外还有一堆的尔朱氏嫁进了北魏皇室 

辽代就不要说了,女婿、媳妇都来自于萧氏,历代通婚,亲戚关系已经说不清楚了  唐朝也有不少,唐中宗第一个老婆是高祖女常乐公主的女儿,也是表姑姑了  

其他还例如平阳公主的儿子柴令武娶了表妹——太宗的女儿巴陵公主  唐玄宗跟武惠妃是亲戚,跟杨玉环勉强也能撤上亲戚关系(这个就相当远了,则天的母族和玉环的父族能扯上关系)  

唐肃宗的张良娣也是亲戚,也比较远,两个人的奶奶是亲姐妹  

唐宪宗和郭子仪的孙女郭贵妃也是表姑侄关系  

宋明两代忌讳后妃干政,所以后族一般都能选妃  

元朝倒是也有不少表姐妹,奈何名字都太难记我都不记得了

  清朝顺治娶了表妹、表甥女木牢牢  

大玉儿的女儿都嫁回了娘舅家,满蒙联姻也是木牢牢 

 康熙娶了表姐佟佳  乾隆也有一个表妹贵妃钮钴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婚姻登记条例》第六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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