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抑郁症的人结婚会怎么样

和抑郁症的人结婚会怎么样,第1张

1 有抑郁症能结婚吗

他们在看待人和事物的时候有一个共同特点,就是思想比较消极,总是从坏的方面去考虑事情。

所以在他们的生活中充满了不快乐的事情,想要让他们展开笑颜是非常困难的。抑郁症的人也渴望婚姻,但是在谈恋爱的时候他们就会遭遇到很多挫折。

一些小矛盾在他们看来,变成了难以跨越的障碍,结婚对他们来说也比较困难。的确,在我们的周围有许多抑郁症患者,和他们沟通交流的时候,能够明显感觉到对方内心的不快乐,所以如果想要和抑郁症患者结婚,那么一定要考虑清楚,以后在生活中一定会出现很多矛盾。

2 得过抑郁症能结婚吗

可以的!

我原先就是一个抑郁症患者!我重度的那个样子,可能结不了结婚,因为我那样子把自己都照顾不过来,更不要说照顾一个家庭甚至是两个家庭,分身乏术!

我现在好了之后,心态非常好!我觉得我没问题了,可以结婚,可以照顾两个家庭,甚至是更多的家庭!

得抑郁症的那段时间真的格局太小了,由于内心全是痛苦,格局也大不了,如果抑郁症人结婚,可能对自己也是一种残忍,我说的是重度的!也有可能是一个好的选择,就看你选择的结婚对象是不是一个足够正能量的!

但是由于抑郁症的时候,由于自己的能量状态很低,所以吸引来的很多也是负能量的人,当然不绝对!

因为抑郁症就是由于因为某些事情释放出大量的负能量,然后和频率相近的负能量相互纠缠!然后就是越释放越多,越多越释放,最终就成了一个负能量体,思维模式也是极其负面的,还有很多错误的认知!

其实,抑郁症好起来也是很简单的!只要方法正确!因为我自己就是在一个走出这种病的人的带领下通过链接正能量,改变认知,不断训练之后好的!

所以,我也希望你能去多接触正能量的人事物,多去释放正能量,纠缠正能量,这个世界很简单,就是正能量和负能量,而我们往往想的太复杂!还有,以我过来人的身份,不要老是想着自己抑郁症,这是在强化它,因为就本不存在抑郁症!

加油!

可以结婚。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并没有将患病作为结婚的禁止事项,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因此,只要双方到了法定结婚年龄、不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都可以申请登记结婚。

当然,如果存在重婚的情形,婚姻无效;如果存在胁迫,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

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在婚姻关系中一方患抑郁症的法律问题:在婚姻关系中一方患抑郁症另一方可以与其结婚、离婚。1在婚姻关系中一方患抑郁症的结婚问题:婚姻法中对结婚的条件只有禁止性规定,对于抑郁症没有规定。双方只要是自愿、符合法定年龄、非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就可以结婚。2在婚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规定: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规定: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三百二十九条规定:一审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上诉后,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应当判决离婚的,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与子女抚养、财产问题一并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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