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彩礼和嫁妆有哪些讲究?

结婚彩礼和嫁妆有哪些讲究?,第1张

彩礼嫁妆是婚礼中重要的礼仪,彩礼是男方家给女方家的礼品,嫁妆则是女方家给女儿的财物和物品。

彩礼的金额和物品种类因地区、文化和经济状况不同而有很大的差异,但是一般来说,彩礼的意义是男方家对女方家和女方家族的尊重和感谢。男方也会通过彩礼来展示自己的经济实力和诚意。女方家收到彩礼后,也会向男方家表示感谢,并祝愿两家的关系能够融洽。

嫁妆则是女方家为女儿嫁妆准备的财物和物品。这些物品有些是婚后需要使用的,例如床上用品、厨房用品等,有些则是女孩成长过程中积累下来的财物,例如首饰和衣服等。嫁妆最初的意义是为了保障女儿的安全和生活需要,现在则多数是作为礼节和传统的一部分。

当今社会,彩礼和嫁妆的问题已经引起了不少争议和困扰。一方面,一些地区和家庭的彩礼和嫁妆金额过高,已经超出了家庭经济承受能力。另一方面,一些人认为彩礼和嫁妆是尊重传统文化和家族的必要手段,同时也是男女双方向对方表示诚意和珍视的方式。因此,平衡彩礼和嫁妆的问题,需要考虑各自家庭的实际情况、文化传统和价值观念。

一些平衡彩礼和嫁妆的方法包括:

1双方家庭互相沟通,明确婚礼的预算和彩礼嫁妆的内容和金额,确保不会给自己和对方家庭带来过重的经济负担。

2拒绝不合理和过高的要求,尤其是一些不合理的附加条件。例如,有些男方会以女方不给彩礼或嫁妆为条件,否则将不予娶妻,这是不道德和不合法的。

3尊重传统文化,但是也要明确现代社会的价值观念。例如,男女双方可以商议,把一部分彩礼或嫁妆用于慈善或者子女教育上,从而体现传统文化和现代社会的和谐。

总之,彩礼和嫁妆是重要的婚礼礼仪,平衡彩礼和嫁妆需要综合考虑文化传统、家庭经济和现代社会价值观念。只有在相互尊重和平等的基础上,婚姻才能让男女双方和两家人都受益。

1,彩礼和嫁妆是婚嫁仪式当中的一项重要内容。

结婚是一个人一生当中最重要的经历,因此极具仪式感。……事实上,结婚是包括一整套复杂的仪式的,其彩礼和嫁妆就是其中最重要的内容之一。……自古以来在婚嫁之时就有了彩礼和嫁妆这样的仪式,流传至今,就形成了现在彩礼和嫁妆方面的风俗。我们在结婚的时候应该尊重这些风俗。

2,彩礼和嫁妆体现出男女双方及其家庭对于婚姻的重视。

从实际情况来看,彩礼和嫁妆体现出了男女双方及其家庭对于婚姻的重视。……在现实的婚姻当中,如果男女双方及其家庭对于这场婚姻非常满意,那么彩礼和嫁妆就会非常丰厚。而如果双方家庭对于这场婚姻不满意的话,彩礼和嫁妆就可能打折扣。……因此从彩礼和嫁妆上可以看出当事双方对于婚姻态度。

3,到底拿多少彩礼和嫁妆,需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量力而行。

在结婚时到底拿多少彩礼和嫁妆,这个问题对于不同的人来说有不同的答案。……有的人经济条件好,结婚时拿出的彩礼和嫁妆就会更多一些,而有的人经济条件相对较差,他们能够拿出来的彩礼和嫁妆就相对少一些。……这种差异是由于不同的人所具有的经济条件不同导致的,因此我们在结婚时到底拿多少彩礼需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量力而行,这样才能达到最理想的状态,使自己的婚姻幸福美满。

你好,确实不错,彩礼自古就有,结婚彩礼意味着男女双方订下了婚姻的约定,女方收下男方的彩礼就是答应了这门婚事。女人结婚一定需要彩礼。

那么两家人如何谈彩礼呢,一起来看一下。

1、 双方真诚地沟通

谈彩礼不是做生意,两家人主要也是为了子女婚后能过得幸福,所以少点套路,真诚的态度才是重中之重。

2、了解当地彩礼价格

不同地区有不同的婚嫁习俗,关于彩礼自然也有不同的价格水平。如果不知道多少彩礼比较合适,可以参照当地的彩礼价格。

3、情侣之间先达成一致意见

在双方家长见面之前,最好情侣之间对于彩礼金额、礼品等比较敏感的话题,就先沟通好并且达成共识,确定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价格范围。

4、尽量订婚前谈妥

彩礼最好在订婚前就聊清楚,不要拖到领证后,否则双方都会有点被动。

5、最好男方父母先开口

彩礼是赠送不是买卖,若是女方先开口,多少会有点尴尬。所以建议男方主动谈彩礼的事情,这样既能表明你们真心求娶的诚意,也是对女方的尊重。

6、若是没谈妥,子女及时调停

双方家长谈彩礼过程中,如果出现意见分歧,子女需要及时制止,并调和现场气氛。比如可以说:饭菜都快凉了,先吃饭吧,这些之后可以再谈…

7、确定彩礼后,不要再反复提要求

两家人商谈好彩礼后,最好不要再对彩礼问题提出异议,比如觉得彩礼金额不够,想要增加礼品数量等等。这样会让对方家庭觉得你言而无信,从而心生嫌隙。

谈彩礼时尽量不要出现这些情况

1、双方见面时,父母就给对方下马威。这样会给对方不平等的感觉,容易伤感情。

2、谈判过程中态度强硬,对于不符合自己要求的想法拒绝商量更改,这样很容易谈崩。

3、双方家庭若商定了彩礼金额,最好不要在见面时临时变卦,这样会显得不够诚意。

在很多地方,结婚给彩礼已经成了一种习俗,甚至成了结婚的重要条件之一,彩礼多少成了衡量男方真心的一个指标。那么,结婚必须要彩礼吗新婚姻法对彩礼的规定有哪些呢下面,我详细为您介绍具体内容,希望对您有用。

结婚必须要彩礼吗新婚姻法对彩礼的规定有哪些

一、结婚给不给彩礼,看个人意愿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彩礼都是双方自愿的,给不给都没什么。一个地方一个风俗,每个地方的彩礼数也是不一样的,也看自己家的具体情况了,如果经济条件好,就可以给,如果不好,就彼此体谅。

二、新婚姻法关于彩礼的规定

      2004年4月1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此条件的规定,标志着人民法院正式以司法解释的形式对于彩礼纠纷问题如何处理作出明确规定。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还规定了离婚彩礼返还的条件,其中第(三)项规定“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是返还彩礼的一个条件。那么如何理解“生活困难”呢《解释(一)》第二十七条对“生活困难”的含义作出了这样的解释:“婚姻法第四十二条所称‘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据此,“生活困难”应当是指绝对困难,而不是相对困难。《解释(二)》第十条中的“生活困难”的理解也应当与上述解释一致。即所谓绝对困难是实实在在的困难,是因为给付彩礼后,造成其生活靠自己的力量已经无法维持当地最基本的生活水平,而不是与给付彩礼之前相比,财产受到损失,相对于原来的生活条件比较困难了。本案中,被告人家庭经济状况本身就很差,不能维持正常生活,尚依靠单位给予经济帮助,给付彩礼后其生活就更加困难了,应认为被告的这种生活状况,属于“因给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的情形。

1、聘金

聘金一般来说会选择六、八、九等吉利数字,以表达对女方家庭的重视。

2、聘饼

这个是有点传统习俗在里面,一般来说,聘饼这里礼节是有些地方的风俗,可以根据当地的风俗决定是否要增加这个嫁女饼。嫁女儿送聘饼(嫁女饼)的习俗流行于闽南一带,传入潮汕地区后发扬光大,因此此饼一般来说要购买一担(也就是50公斤)。

3、海味

分四式,六式或八式,数量和款式是由男方家的经济情况而定下来的。通常分为两包。发菜有发财之意,此外,还有鲍鱼、元贝、冬菇、虾米、由于、海参、鱼翅、鱼肚等海鲜。

4、三牲

所谓的三牲指的是:两对鸡、双雄双雌或者一公一母都可以,猪肉3-5斤是双飞表达丰硕之意。

5、椰子

两对是指父母双全,有爷有子的意思,如果不全可用一对。

一、结婚彩礼钱简介

传统意义上的“结婚彩礼钱”,指新郎一方购买婚房,家具,婚后生活用品,以及各种婚礼仪式花费的钱财。新中国成立后,提倡“结婚不讲财”, 在20世纪80年代以前,“结婚彩礼钱”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成“淡化状态”。中国改革开放以后,婚姻作为中国人的头等大事,“结婚彩礼钱”逐渐被中国老百姓重视,受西方婚姻文化的影响,“结婚彩礼钱”由新郎单人承担改变为新郎和新娘共同承担,为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受之影响,提出:“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结婚彩礼钱是现代中国保留旧时结婚风俗,由男方支付给女方的聘金。法律对于彩礼钱没有明确规定,可认为属彩礼范畴。结婚彩礼钱多用于买家具、家电、衣服等等,也可用来支付女方的酒席费用,还有的将彩礼钱直接作为女方嫁妆由其自由支配使用。而男方家向女方家送彩礼的多少,要由女方家的要求和男方家的经济状况而定。

1984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条规定:“父母或他人违背男女双方或一方意愿而强迫包办婚姻和以索取财物为目的,违反男女双方或一方意愿而强迫结婚的买卖婚姻,一方要求离婚的,如果婚后双方没有建立起感情,应准予离婚”。最高人民法院1984年《意见》第17条的规定:“属于包办买卖婚姻所得的财物,离婚时原则上依法收缴。”

 

二、结婚彩礼钱包括什么

中国改革开放以后,“结婚彩礼钱”,一词跃然于中国社会婚姻风俗中,在20世纪70年代末,“结婚彩礼钱”主要花费区域是有四大件之称的“自行车、缝纫机、收音机和手表”,后人沿用“四大件”之说,表达“结婚彩礼钱”的内涵。

70年代

20世纪70年代“四大件”具体包括自行车、缝纫机、收音机和手表。人们也形象地称其为“蹬蹬、转转、听听、看看”。

80年代

20世纪80年代“四大件”是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和电风扇。

90年代

20世纪90年代“四大件”是在80年代基础上稍微有点调整:冰箱、彩电、空调、洗衣机。

00年代

三、不应认定为结婚彩礼的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解释(二)》)第十条规定了彩礼在一定条件下予以返还的处理原则。在司法解释中作出这样明确规定显然是基于我国乡村普遍存在的彩礼习俗的现状,是一种务实性的司法妥协。

由于司法解释中引用的“彩礼”是一个非法律概念,在处理彩礼纠纷的司法实践中首先应正确理解把握彩礼的实质涵义。 根据彩礼的目的性,在实践中对以下行为不能认定为彩礼:

1、男方或其近亲属为取悦对方所为的赠与。

2、男女双方恋爱期间男方为表露情感所为的赠与。

3、男女双方或其近亲属在共同消费中由男方支付的费用。

4、男方及其近亲属与女方及其近亲属礼节性交往时的赠与。

5、借婚姻索取财物、骗取财物的行为。

有。结婚男方给女方的钱叫结婚礼金,也可以叫结婚彩礼。彩礼,中国旧时婚礼程序之一,又称财礼、聘礼、聘财等。自古以来,婚姻的缔结,需要在婚姻约定初步达成时,男方向女方赠送聘金、聘礼等,这些俗称为结婚彩礼。也是在结婚整个流程中必须要有的一个过程。有些地方习俗称为纳征,征是成功的意思,即送彩礼成功后,婚约正式缔结,一般不得反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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