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自然也是有逼婚状况,并且是由国家来逼婚,在唐朝就明文规定啊,男孩子15岁就可娶,女孩13岁就看嫁。在那种情况下,除去自由恋爱也有受父母之命选找伴侣,自然,此外呀,也有一类,就是说官府帮你找伴侣。这被称作官媒,官媒在先秦时代就早就存有,始终存有到我们的清代,那些情况下许多单身男人被流放到边境守护国家,以便让这种男人后继有人,因此政府部门就为这种单身汉男找媳妇。
除去政府部门分配制的婚姻之外,若是说来到结婚年龄年纪不嫁不娶的这种单身男女青年人,政府部门也列出了相应的惩处方法,在周朝的情况下总有专业来监管这种不婚族的政府部门***员和机构。我国中国古代始终都倡议早婚,在周朝,已到结婚年龄的男人女人人生大事还列为了官方议程安排,专业设定了监管男婚女嫁的政府部门***员。依照《礼记》所明文规定的男人女人成年人规范来了解,中国古代婚娶年纪通常是男20岁、女15岁。
每一时期都下设官媒,即中国古代官方婚介所。它乃至有支配权选定某女嫁个某男,有关结婚年龄,各时期略有不同,春秋时,越王勾践明文规定男人20岁而娶,女人15岁而嫁;春秋时期时越国在激励生孕的与此同时,实行强制性早婚国家政策。明文规定:“令壮者无娶老妇,令老者无娶壮妻,女人十七不嫁,其爸妈范法,老公三十不娶,其爸妈范法。”哪家要有达到15、未到30岁的闺女都还没出嫁,还需要征缴五倍的人头税,每一合适而末婚的少女,还需要被征缴600钱。
在讲究 " 不孝有三 , 无后为大 " 的古代 , 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 , 如战争、制度、价值观等因素 , 也有着剩男剩女这个群体 , 古称 " 独 ", 与 " 鳏寡孤 " 并列。那么咱古人是如何解决光棍问题的呢
官府安排
如果遇上好的皇帝 , 好的制度 , 剩人们的婚姻问题或由组织来解决。譬如晋武帝时女子十七岁没有嫁 , 地方官必须充当媒人 , 给女子找到夫家。
据传唐太宗就非常关注 " 独 " 的问题。他在贞观二年下诏 : 希望州、县官人解决普通老百姓中没有婚嫁的剩人 , 如果男女自由恋爱 , 官人不得阻止 ; 对二十岁以上男子 , 十五岁以上女子 , 妻丧达制之后的男人和孀居服纪已除的寡妇 , 鼓励他们结婚 ; 对那些因为贫穷出不起礼聘金的 , 鼓励乡里的富人资助完婚。他还将其列入公务员的年度考核 :" 刺史、县令以下官人 , 若能婚姻及时 , 鳏寡数少 , 量准户口增多 , 以进考第。如导勤乖方 , 失于配偶 , 准户减少 , 以阶殿失。"
在清代 , 还设有 " 官媒 ", 如大量男子被罚配去的新疆 , 为了边疆稳定 , 后继有人 , 就设了不少官媒 , 方便给大量的光棍男找老婆。一些农民起义军的妻女、灾区逃荒女子 , 往往被官媒指定给某一光棍 , 让他们一起生活 , 繁衍后代。
" 瓜不甜 " 也要强扭在晋代 , 女子到了一定年龄必须嫁人 , 否则官府要强行给她找对象。《晋书 · 武帝纪》 ( 卷三 ) 记载 , 司马炎在泰始九年冬十月要求 ," 制女年十七父母不嫁者 , 使长吏配之 "。意思是 , 女孩子到 17 岁了 , 如果父母不将闺女嫁出去 , 那么地方领导就要给她找老公了 , 逼其强行嫁人。到了南北朝时如果女孩适龄不出嫁 , 还犯法呢 , 家里人都要跟着坐牢 , 这就是《宋书 · 周朗传》说的—— " 女子十五不嫁 , 家人坐之。"
鼓励 " 二婚 "
在古代有 " 好女不二嫁 " 的说法 , 讲究的是从一而终的婚嫁习俗。所以不管是民间 , 还是官府 , 鼓励再嫁是非常有难度的。在古代 , 男人一般视娶寡妇为低人一等 , 在社会上会抬不起头 , 让人看不起 , 除非实在讨不到 , 或讨不起黄花闺女了 , 才会选择有婚史的女人结婚成家。所以 , 过去不只寡妇再嫁难 , 男子娶二婚女亦难。但是 , 任何事物只要看多了就好办了。习以为常之下 , 还会慢慢演变成一种社会风俗。在古代的北方少数民族中 , 便不以娶寡为耻 , 特别是在家族内部 , 弟娶嫂 , 嫂嫁叔成了一种常规伦理。
限制土豪们娶妾不管什么时候 , 男女性别比例是一定的。我朝古代实行的是一妻多妾制 , 这就认为造成了很多适龄女子去给土豪当小老婆了 , 结果是适龄男子 ( 多为屌丝 ) 找不到适龄的女子。所以不少朝代都加以限制 , 并不是说你有钱就能任意讨小的。
如在汉代 , 蔡邕所着的《独断》称 ," 卿大夫一妻二妾 ", 有特殊贡献 , 才可以最多娶八个妾 , 即 " 功成受封 , 得备八妾 "。有点文化和身份的人 , 可以娶一个妾 , 即 " 士一妻一妾 "。普通老百姓是不准娶小老婆的 ," 庶人一夫一妇 ", 和现在一样 , 是一夫一妻制。元代则以法律的形式规定庶人老百姓不得娶妾。
即使符合纳妾条件的 , 也不是什么时想纳就什么时纳的。如明朝 , 朱元璋规定 , 亲王一级的 " 许奏选一次 , 多者止于十人 " 世子及郡王则少多了 , 减了一多半 ," 额妾四人 , 一生中一般就是纳妾一次 , 除非无后才可再纳。
制造私 " 奔 " 的机会私 " 奔 " 啥意思呢 , 就是私下里男女自由交流的意思 , 在我朝古代 , 有给单身男女提供交友的平台。春秋时期的 " 仲春会 " 就一个典型的 " 奔 " 机会 , 为青年适婚男女、有生育能力男女的相处提供了特殊机会 , 提高男女婚配率。《周礼》中的《地官 · 媒民》是这样说的 ," 中春之月 , 令会男女 , 于是时也 , 奔者不禁 , 若无故而不用令者 , 罚之。"" 仲春会 " 一般在 " 三月三 "。除了这一天 , 古代可以给光棍提供择偶良机还有不少 , 如正月十五、七月七等。
现在30岁还没结婚,那就算是大龄剩女了,但是如果回到古代迟迟不结婚,连你的父母可都要跟着坐牢,那么古代的剩女的遭遇到底有多惨呢?
春秋战国时期,如果一个姑娘17岁还没有嫁人,那就算是剩女,由于战争人口锐减,为了繁衍生息,越王勾践就曾经下令,姑娘到了17岁还没结婚,不仅你自己有罪,连你的父母都会跟着受罚。
为了催促结婚,官府还会组织大型相亲会,只要你俩愿意,私奔都是不被禁止的,但是如果你不参加相亲会那可是要遭到处罚的。
清朝有一个有趣的法律,除了对结婚的年龄进行规定外,还对身高进行了限制,姑娘长到了1米43就到了法律结婚身高了,达到身高就必须去登记结婚。
到了汉朝对于未婚大龄男女的催促更是上了一层楼,汉惠帝就曾经下令,一个姑娘如果到了15岁还不知道嫁人,那就得罚她七八担的粮食,那相当于一个成年人一年的口粮。
两晋时期为了督促结婚,更是想尽了花样,《晋书武帝记》记载,如果姑娘到了17岁还没结婚,那政府就会给她分配一个老公,不过你也可别高兴得太早,这种指标往往是给了要戍边的壮年, 那么你就只能跟着去西部建设祖国。
南北朝时天下大乱,为了督促适龄男女结婚国家终于出狠招了,《宋书周郎传》记载,如果女孩子15岁还没出嫁,那就是犯法,不光自己要坐牢,连对父母都要跟着坐牢,看来结不结婚已经不是你一个人的事了。
唐朝的官府更是着急,将姑娘的结婚年龄改到了13岁,这可是有史以来最低的法定年龄,长孙皇后嫁给唐太宗时真的只有13岁,宋朝是有史以来剩女最多的王朝,因为姑娘们挤破了头也要做官太太,所以造成了宋朝一个十分有趣的事叫做榜下捉婿。
就是说在发榜的日子,全国各地的官僚地主们一家人手拉手去选择新科进士做女婿,说是选择实际上就是抢,如果抢不到,那就等呗,为了过上好日子不在乎多等两年,就这样去年等今年等明年等,终于等出了一大批剩女。
明朝将女子结婚年龄改到了14岁,到了清康熙年间人口数量大幅增加,国家虽然提倡早婚,但是对剩余已经没有太苛刻的惩罚了。
剩女一词,随着网络和影视剧不断的渲染,人们早已经非常的熟悉了,一般意义上,剩女是指到了结婚的年龄,仍然没有结婚的女性,广义上指年龄在27岁以上单身的女性。这是现代人对剩女的定义,如果剩女生活在古代迟迟不结婚,那都是违法犯罪的。严重的甚至可以把牢底坐穿。古代普遍的早婚,只要年龄到了15岁,还没有出嫁的女子,已经算是大龄剩女了。在古代,如果女子超过十五岁还未结婚,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呢?
从秦朝末年,六国就开始争夺天下,秦朝末年有2000多万人,到了西汉建立,只剩下1500万人,在加上汉朝初年,刘邦和匈奴的战争,人口锐减导致兵力不足,到了西汉刘盈继位的时候,整个国计民生得到了破坏,需要休养生息,不能在搞收税、徭役,让老百姓在生产上做文章。这个时候人就显得非常的重要,因为国家的繁荣昌盛,离不开劳动人民。
公元前189年,《汉书·惠帝纪》记载,“女子年十五以上至三十不嫁,五算”。意思是说,年龄在15到30岁之间适龄的女子,如果不出嫁,每年都会被罚款五算。在刘邦继位的时候,制定的人头税为,凡15岁以上、56岁以下的老百姓,不论男女,要向政府每年缴纳人头税为,每人每年税金120钱,为“一算”。
刘盈为了休养生息,鼓励增加人口,如果到了年龄不结婚,就会处罚600钱,就是七八石粮食,相当于一个成年人一年的口粮。刘盈这种休养生息的做法,使得经历繁荣富强,老百姓安居乐业、国泰民安,到了西汉末年(公元8年)全国人口增加到6000万之多。
咸宁六年(280年),晋武帝司马炎统一了全国,结束了长达近百年分裂的局面,由于多年战争的创伤,老百姓生活依然得不到保障,司马炎注意开垦荒地,兴修水利,使得农民有粮食可吃,对于稳定社会秩序,恢复经历和发展,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
由于数十年的战乱,人口大减,晋武帝为了增加人口,司马炎在公元273年十月诏令,《晋书·武帝纪》记载,“制女十七,父母不嫁者,使长吏配之”,意思是说女子到了17岁,如果父母不将女儿嫁出去,地方官有权力为她指配丈夫,这种指配指标,往往要给戍边的壮年,剩女的代价只能去西部大开发了。
到了太康元年(280年),《晋书·地理志》记载,“太康元年,平吴,大凡户二百四十五万九千八百四十,口一千六百一十六万三千八百六十三”。意思是说,有2459840户,每户人数657人。由于司马炎的恢复经济,使得人口高速增长,出现了“太康繁荣”的景象。
从汉晋到南北朝,对于剩女的管制是越来越严苛,《宋书·周郎传》记载,“在南北朝时期,女子十五不嫁,家人坐之”。意思是,女孩十五岁仍未出嫁,即为犯法。不光自己坐牢,家里人都要连坐。那么汉晋到南北朝,为何对剩女越来越严苛呢?
中国古代一向以农业为主,如果国家粮食多财资充裕,天下就会安定,如果遇到荒年或者战乱,老百姓吃不上饭,就会揭竿而起,国家的强弱和人口的多少息息相关。统治者鼓励婚配生育,利用人口红利来换取社会的繁荣。而南北朝时期连年战乱,人口急剧下降,对于男婚女嫁就要求的非常急促了。所以对剩女要求越来越苛刻。
古代对剩女的要求,非常的苛刻,上升到法律的层面,不是罚钱,就是给你指配丈夫,最严重的家人还要连坐,这都是统治者为了巩固政权,休养生息,让人民安居乐业的政策,现在的剩女虽然没有了,古人那样的法律约束,但是也面临着家人逼婚,和同辈秀恩爱的双重折磨,大龄剩女的你,被逼婚了吗?
非婚生子会不会坐牢
非婚生子会不会坐牢,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并未规定未婚先孕违法,只是规定未婚生育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未婚先孕和未婚生育是两个不同的概念。那么非婚生子会不会坐牢呢?
非婚生子会不会坐牢1不违法但是违规
没结婚就把孩子生下来这种现象虽然不是违法、犯法的行为,但是却属于违规的行为。因为国家法律明确规定:如果双方没领证就生孩子,需要责令其立刻补办结婚证。这个规定间接的向我们传达出一个信息,未婚生子违法国家规定,最好不要出现这种情况。
二、未婚生子的坏处
1、违反规定 需交罚款
这种行为毕竟是违规的行为,所以孩子生下来之后需要缴纳一定的罚款。如果是到了法定的结婚年龄但是没有领证的需要按照本人每个月收入的九倍缴纳罚款;如果每到法定的结婚年龄就生孩子的,需要按照提前的年数增加罚款,所以大家最好不要出现这种情况。
2、违背常理 落人口舌
虽然社会的思想进步了,但是没结婚就生孩子的现象仍然不被长辈以及大多数同龄人接受。这种行为是违法社会的伦理道德的,还没结婚就把孩子生下来难免会落人口舌,周围人对你议论纷纷,无形中增加了压力。
3、无形中增加落户难度
没结婚就生孩子是可以给孩子上户口的,但是过程相对繁琐一些。除此之外还需要缴纳一定的罚款,无形中增加了夫妻之间的生活负担,这些都可能引发两个人的矛盾和争执,对未来的夫妻生活产生一定的影响。
4、风险更高 没有保障
相信大家在看新闻的时候经常看到女方生了孩子但是男方迟迟不结婚登记的现象,这种行为屡禁不止。所以未婚生子对女性是非常有风险的,如果一旦出现这种情况会出现许多难以预料的问题,所以女性们要保护好自己,避免出现这种问题。
三、未婚生子如何上户口
就算是未婚生子也需要给孩子上户口,否则会影响孩子未来的上学问题,没结婚生孩子上户口的流程如下:
在孩子出生的30天内携带出生证明、父母的户口本、身份证到双方中任意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发起申请,填写相关登记材料,然后将孩子落户到双方任意一方就可以了。
非婚生子会不会坐牢2未婚生子男方要负什么责任
首先,没有结婚就怀孕且生下孩子后,即未婚生子,法律规定可以享受以下权利:
1、要求生父生母对孩子抚养并且教育的权利;
2、没结婚生下的孩子的姓名权;
3、未婚生下的孩子有受生父生母保护的权利;
4、未婚剩下的孩子有继承生父生母的遗产的权利等。
因此,未婚先孕的男方对孩子有抚养的义务,如果男方拒绝抚养孩子,未婚生子可以起诉男方到法院。
而且男方得给孩子支付抚养费,按规定得支付到孩子年满十八周岁。
再者,未婚先孕会影响孩子的户口问题,所以男女双方最好及时到结婚登记处办理结婚。生父生母办理结婚后,孩子会更好地上户口,同时生父生母要承担一样的抚养义务。
但是,未婚先孕并不违法,所以一方不同意结婚的情况下,另一方不能一直强烈主张结婚,因为双方都没有要求对方必须结婚的权利。
最后,大部分人觉得未婚先孕后,双方并未打主意结婚的情况下,女方可以要求男方对其进行赔偿,但是实际情况中这笔赔偿费用只能有双方协商来决定,协商结果不能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很难向法院起诉。
而对于未婚先孕且女方把孩子生下来的情况,如果男方不承担抚养义务的,女方可以要求男方履行抚养的责任。
非婚生子会不会坐牢3现在中国未婚先孕违法吗
未婚先孕不违法。当然了,如果你跟未满14周岁的女孩非婚生子,那就涉及[强]奸犯罪,正常下的未婚先孕一般只恋人之间,同居者之间。未婚先孕涉及到一些法律问题我们可以从以下几点来认识。
1、目前并没有法律明确规定未婚先孕是违法的。
虽然未婚先孕不违法,但是未婚先孕牵涉到许多问题,例如社会抚养费、孩子的户口、孩子的抚养等,建议双方可以尽快办理结婚登记,保护孩子及女方的合法权益。在此我们说一些大家比较关心的问题。
2、未婚先孕生下的`孩子,男方并非要负全责。
很多女方会想,未婚先孕,男方应该要负责。这样的说法不能说错误,只能算是对相关法律理解不全面。未婚生下的孩子,属于非婚生子女,作为生父,男方是要承担抚养责任的。
若男方不直接抚养孩子则需要承担孩子的生活费和教育费,一般要支付至十八周岁。女方作为生母,同时也是要承担抚养义务。
3、未婚先孕男方逃避责任可以通过诉讼来维权。
现实中有不少少女哭诉,自己被人搞大肚子后,对方拍拍屁股开溜了。男方这种不负责的行为确实值得谴责,女方也不能一味哭诉,应该是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和孩子的利益,因为即使是未婚生子,孩子出生后的权利跟婚生子是一样,同样可以要求男方承担抚养责任,支付抚养费、生活合理开销等。
未婚先孕虽然不犯法,但未婚同居是否受法律保护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第一种是事实婚姻,所谓事实婚姻,即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在这种情形下,未婚同居的行为并不违法,而且是受法律保护的。
第二种是对于未形成事实婚姻的,未婚同居的行为不合法,但是也不是违法的。也就是说,未婚同居(无配偶)的双方对是否选择同居可以自由决定。
两位以色列导演拍摄了纪录片《中国的残女》,记录了其余三位女性的结婚经历。
该片由美国公共广播频道(PBS)制作并在国内网站上线,播出后好评如潮,豆瓣评分78分。片中的这三位女性,都拥有共同特征:30岁上下、学历高、经济独立、身居国内一线城市。
有华梅、香港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敏、北京电视台的播音员、车。盖祺、**学院副教授、书香门第。
34岁的华梅出生于山东农村,父母和姐妹结婚。
28岁的小敏,是个听命于妈妈的妈宝女。不是北京人不行,农村户口不行,工作不稳定不行……母亲的诸多婚姻要求,让小敏错失了很多缘分。
30岁盖祺最早投降,一年时间里选择了来自农村的对象,迅速结婚生子,但婆家却说,还得向亲戚们遮掩盖祺的年龄……盖祺结婚的主要原因还是考虑到父母养老,家中因父亲生病而欠下的外债需要偿还。
三位女性演了三部电视剧。每部电视剧都很开心地去恋爱和结婚了。人生的水的到达意识,被她们变成了各种各样的小苦难和衡。
据说,全中国大约有9000万27岁以上的女性没有结婚。她们的存在给各个家庭和社会带来了麻烦。
但是相反,这些女性真正为结婚烦恼的是家庭、女性角色的制约和人情。
不结婚的话,应该被处死吗?
原语来自律师华梅的姐姐和父母。她的父母是山东农村的普通家庭。
家里从小没儿子,父亲把女儿当儿子一样养,心里的想法是:我就算没儿子,养的女儿也比你们的儿子强。结果华梅事业顺利,却始终没结婚、没能在村里办酒席,这让好面子的老父亲深感压力,也让姐姐们对她颇有意见,认为她把家里的脸在村里丢尽了。
一说到这个话题,华梅就悔恨得流泪。工作上能说会道,来家里也没用。
结果,律师只是社会角色,华梅真正的身份依然只有女性,到了年龄应该结婚生子的女性,这是家庭社会很早就被女性决定的定位,违反了这个定位,违反了社会规范。
不可思议的是,华梅律师的身份和知识结构没有破坏过她头脑中身份的禁忌。
在与父母和姐妹的结婚讨论中,无论失败多少次,华梅的头脑和思想都处于石器时代,与现代的女性权意识完全不同。
孝顺父母的想法往往是固定的,意识很狭窄。它把人束缚在亲情中,不见人甚至忽略自己的真实情况。
女性独立是空谈吗?
敏的长相和性格都很好。物质条件高,经济上也独立。这样的城市女性,本来就可以简单地出嫁,一大早就离开女性的身份。但是,随着母亲各种条件的增加,敏的恋爱结婚成本大幅增加。
大城市的经济生活有脉络和视野,追求更好的婚姻关系。
敏的妈妈认为女儿在精神上不幸福。女儿结婚了。
在敏的母亲看来,男性方面的资源条件不能把普通的中产家庭提高到更高的层次。如果说家里对,那这婚姻就没有价值了。女儿吃亏了。
原本,在物质条件好的基础上,奢望得到更好没啥问题。然而真正的问题在于,小敏在人格上不独立,心理上不成熟,精神上完全侏儒无主见,种种内外因凑在一起,被婚恋市场剩得理所当然。
所以,与其问女性独立到底是不是一句空话?不如让所谓剩女群体中的女性先问一问自己:我究竟要什么?我想要的女性独立是什么?
女性的独立首先是精神意识的觉醒和自主,其次是经济和人格的独立和完善,最后是婚姻和爱情的自由选择权。
这三个似乎只是经济上独立的。其他软实力也一样。
义理和人情对婚姻的影响有多大?
盖祺对结婚没有好感,更不高兴。30岁的她完全屈服于家庭的压力。父亲生病借钱的话,母亲有养老问题。虽然上了年纪,但是还没有遇到恋爱。
所以,在这样赤裸裸的现实下,**学院副教授身份的角色,对自己的父母和家庭,似乎没有帮助。
或许,盖祺总在暗夜为这些焦虑和困惑。父母需要越来越老的照顾人。
在全家庭急速发展的社会中,急速零落的现象似乎已经落后于时代了。
现在只有结婚了,才能和整个社会联系在一起。结婚后会生孩子。丈夫乡下的家人、家人、亲戚等都是一次。
生了孩子后自然急急忙忙地在医院、部门、菜市、幼儿园、小学、家长群之间忙碌,在琐碎的关系枷锁下,一个女人才立体丰满,并真正成为一个女人,成为社会关系中的一个节点开始。
对于像盖祺这样的高知女性来说,结婚是必然而又必须的。至于自我,或者爱情,那不是一个上了年纪的女人,应该再考虑的事情。
女权主义的倡导者鲍勃在《第二性》中说。
女性的角色并不是出生后就决定的,而是作为社会的约定而固定下来的。副子宫的女性比男性多了。是比男人承担更多负担的命运。生了孩子成为女人逃不掉的自然使命后,整个社会给予女性的选项,比较狭窄和吝啬。
因为女人不生孩子,所以想成为皇帝是很失礼的。女人不温柔,想像男人一样在职场上立功。不守妇道。据说天高地厚,男尊女卑。
9000万个女儿因为各种各样的理由没能结婚,并不是她们自己的错。
如果想知道自己真正想要的东西是什么,只能拿出勇气拒绝。爱情和结婚有更多的选择。
剩女这个词在当今的社会中非常普遍,尤其是当下越来越多的年轻人选择单身,所以很多的女孩子被迫成为剩女或者主动成为剩女。那么,你知道吗?做剩女在古代竟然是犯法的!
在中国漫长的历史长河之中,封建王朝“男尊女卑”的思想是一直存在的,你有没有发现,你在历史的记载中很少会发现剩女的存在,出现的都是寡妇或者老妪呢,有记载的剩女几乎是不存在的。
在你熟知的历史中,女子在十三四岁嫁人是很普遍的事情,二十岁已经是很少见的了,那是因为有着严重的制度在管制着剩女的出现,如果你实在找不到,朝廷会包分配的,分配的结果可能就像是开**一样。
运气好点的可能就中奖了,运气不好的也可能中奖了。为了解决人口数量的问题老祖宗很久之前就想到了强制性的方法。
违反律例的惩罚也是普通的古代人民无法承受的。罚款、戍边都是轻的,尤其是在我国的魏晋南北朝时期,这种对于女子嫁人年龄的规定更是到了你想不到的十五岁,不是女子坐牢,而是女子的父母如果不在十五岁之前将女儿嫁出去便会一起坐牢。这样的要求,你敢不嫁人吗?
到了明清时期的女子嫁人年龄稍稍松了一点,但是限制依旧存在。我们现在认为的早恋,放在古代也是正常年龄,那三四十岁的存在,放在古代我是不敢想了。
宋代在历朝历代中也是闪耀的存在,对于女子嫁人律法稍微松了那么一点点,但是提倡晚婚,那也是不可能存在的。我们都在课本中学习过一个人——范仲淹。
他为了鼓励男女之间的婚嫁,甚至可以做到每人补贴三十贯钱,加大男女之间的婚嫁数目。用金钱来鼓励,这个方法可能是很管用的。
看着上面古代没有剩女的存在的原因你大概想出来了吗?
一、其实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人数的问题,相比于现在人数的超负荷存在,古代人数可以说是极为稀少的,而且在战乱、环境的影响下人口数更是极为短缺,所以早的婚嫁就可以提供更多的劳动力;
二、就是孩子不好养啊,古代的环境中每家每户生育孩子的数目是不少的,但是孩子的存活却是稀少的,为了提供更多的劳动力,满足当时朝代的赋税,兵役,这都是不可避免的问题。
所以,在历朝历代的帝王中,婚嫁问题是一直存在的,最早的历史记载可以追溯到周朝时期,在当时就有着掌管男女婚姻的部门,剩下的朝代更不用多说,罚款、戍边、坐牢更是成为了普遍的存在,哪怕是唐朝也不例外,女子超过十五岁还没有嫁人就要被罚款了。
电视上经常出现的媒婆,可能也不是一般的媒婆,放到现在人家可能是公务员一样的存在,所以也称官媒。而且强制分配婚嫁的时候,媒婆更是极其重要的存在,男子给媒婆塞钱可以保证自己找个美貌的女子,女子找个靠谱的男子。可见这个职位的重要性,可以关乎到一辈子的事情。
现在想一想生活在现在的你是不是很幸福的,哪怕是到了年龄的男女青年虽然会饱受父母相亲的摧残,但是最起码不会被罚款,也不会犯法,就是精神有点压力,放在古代的你可就没有那么幸运了喽。
可能正处在被催婚阶段的你,也有可能已经打算自己度过余生的你,更有现在依然在等待爱情的你,对于剩女的看法又是怎样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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