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大利月口诀,属牛结婚大利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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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大利月口诀

镇原婚俗忌顾

传统的镇原婚姻习俗讲究复杂,意蕴深远。既有陇东传统文化的深厚内涵,又有鲜明的地域文化特色。无论是择婚、头程、二程、三程,还是订婚、婚后都形成了一系列具有地方特色的、丰富多彩的婚姻忌顾(镇原俗语,与禁忌同意),被约定成俗,虽然有些神奇深奥,甚至也不乏色彩,但长期以来被人们忌讳和遵循。

一、择婚忌顾

1、同姓同门忌婚。在镇原婚姻习俗中,本族即同姓、同门之间择亲通婚,认为此举理,定要遭到家族的反对与别人的耻笑。据《中国史》记载,同姓不婚出现在父系氏族时期,早在西周就崇尚异姓通婚。另据《白虎通.嫁娶》云:“不娶同姓者,重人伦,防佚,耻与同也。”如今许多地方出了“五服”即可择亲,但在镇原即使在“五服”之外也有此忌顾。

2、非同辈不婚。镇原的婚姻习俗是不同辈分结婚的,既是非直系亲属,但因远方亲戚关系或同村辈分不一是不能通婚的,俗称“乱班辈”。

3、娘舅家不婚。镇原婚俗中讲究“血脉不倒流”,具体而言就是反对姑家的女儿嫁给舅家的儿子,也就是“倒亲”。俗语亦有“姨姨作婆,刀剪相磨”,“姑姑作婆,一世不和”之说。在现实生活中也有结表亲的,虽说是亲上加亲,但因血缘关系所生的孩子呆傻聋哑的比较常见。

二、议婚忌顾

1 、婚龄与八字忌顾。在镇原一般都要求男子年龄要大于女子,有“宁叫男大十,不让女大一。”、“女大一,不成妻”之说。近年来一些地方也有“女大两,淌”、“女大三,抱金砖”的说法。婚龄看好后,便请先生“合八字 ”,从而确定二人的命运,认为一个人出生年、月、日、时,各有天干地支相配,每项用两个字代替,四项就是八个字。“合八字 ”就是按照男女两人的年干、年支,月干、月支,日干、日支,时干、时支(俗语叫落草时分),以及 “天克地冲 ”、败月与生肖来判定双方的属相是否相合。

2、败月忌顾。镇原风俗素有“败月”之说,即“正蛇、二鼠、三牛头,四猴、五兔、六狗头,七猪、八马、 九羊头,十月的虎满山吼,十一月的鸡架上愁,十二月的龙海底游。”如羊年出生的人,生日在九月即为败月。认为败月之人一生恶运,既妨碍公婆,又妨碍丈夫,故忌与败月之人结亲。败月又有“明败”“暗败”之分,出生在败月的为“明败”,在败月怀孕的为“暗败”。一般说法“明败不算败,暗败真正败”。

3、生肖忌顾。按照五行自古有相生相克之说,忌大婚不合。即:“兔龙相逢一旦休,自古白马怕青牛,老虎见蛇如刀刮,羊鼠相逢不到头,猪见猴儿泪长流,狗遇金鸡一辈子愁。”还有“鼠忌马、牛忌羊、虎忌猴、兔忌龙、龙忌狗、蛇忌猪”等等。属相相克视为大婚不合,是婚姻大忌,只要是大婚不合,便认为两人相克、相害,绝对不能成婚。

三、订亲忌顾

经双方一定程度的认识和了解,生辰八字属相相配,均无异议时,由男女双方家长做主,选定吉日订亲。订亲是镇原婚俗中的重要环节,在这一环节中,主要包括古代“六礼”中的“纳吉”“纳征”两个部分。具体表现在拴女婿、拴媳妇和男方给女方归彩礼上。

1、拴女婿、拴媳妇忌顾。订亲的主要标志就是男女双方家人互拴新人,而且也有一些忌顾。双方父母必须以数量相等的双数钱币(一般为两枚银圆,现多为纸币)用红线拴挽成锁,男方长辈将系有钱币的红线锁挂在姑娘的项间,女方长辈将系有钱币的红线锁挂在小伙的项间,称“拴锁锁”,也叫拴女婿、拴媳妇。“拴锁锁”既有千里婚姻一线牵之意,也象征着相爱的男女只要被同心锁锁住就会永不分离!生生世世永结同心。

忌年。结婚大礼要在哪一年办很有讲究。一般放在人们认为无特殊情形的正常年份内办喜事。忌本命年结婚,如属鼠之人,如果娶亲这年是子年,就是违禁年,是不能娶亲的,要避开子年。另如女嫁人,子年忌兔相,丑年忌虎相。认为12生肖与称为岁星的木星12年循环周期相合,太岁当头坐,无灾恐有坐。太岁神是之中最有权力的年神,六十个太岁神每年轮一个执事,一般人的年庚若与值年太岁相同,就称为犯太岁。而本命年的地支与出生年的地支一定是相同的,因而本命年被视为伏吟神煞。忌“黑年”即无春之年嫁娶,认为该年内嫁娶无喜气、不吉利,会影响到以后的家庭幸福。同时,又有“居尊亲丧不婚”禁忌,即祖父母等亲属去世,尤其是七七四十九天、百天未满,甚至头年未过,晚辈不可结婚,以表对逝者的尊敬,寄托晚辈的哀思,是一种孝的表达。

忌月。嫁娶月份多与属相 在一起,结婚择月多以女方的“生辰八字”为准。每个属相在一年中,有两个“大利月”和两个“小利月”。“大利月”的口诀是:“正、七迎鸡兔,二、八虎和猴,三、九蛇与猪,四、十龙狗行,五、十一月牛羊出,六、十二月鼠马同。”“小利月”的口诀是:“正、七迎龙狗,二、八牛羊行,三、九鼠马走,四、十鸡兔迎,五、十一月虎猴出,六、十二月蛇猪同。”为了大吉,人们多使用“大利月”。这些相应的月份被称为“利月”,一切无忌,适合嫁娶。

忌日。 婚嫁中对具体日子的选择亦有讲究,忌单日婚嫁;忌本命日婚嫁。此外,一些年份、月份不利的属相,因无法选择好日子,也选择在打春(立春)之日结婚,认为立春是新的一年的开始,大地回春,万物复苏,同时也是两年都可算的日子,无所大忌。

(1)迎亲忌顾。讲究“婿不亲迎”。一般都是父兄、亲友以鼓乐往女家迎亲,现时这种风俗有所改变,既不提倡女婿迎亲,也不绝对。

(2)娶、送亲忌顾。娶、送亲是镇原婚礼中非常隆重的仪式,体现了男女双方家庭的经济和地位等。讲究姑不娶人,姨不送人。尤其对娶、送两方女客要求甚严:一忌怀孕妇女不能娶;二忌不能娶;三忌恶名的女人不能娶;四忌在百日之内不能接连娶送两人;五忌不生儿女之妇不能娶;六忌百日之内进过丧窑的女人不能娶;七忌病妇不能娶。男方娶亲人数为单数,一般为5—11人,其中有一名娶亲妇女(或婶娘、或嫂子),认为“去单迎双”。女方送亲为双数,一般6—10人,其中必有一位10岁左右(多为新娘的弟弟或侄子)陪坐,俗称“压马娃娃”,到了男方家,要给“压马娃娃”押马钱,新娘才肯下马(车)。同时,要选生儿育女、无孝服、未作绝育手术的女亲戚或嫂子为“送女客”。

(3)娶亲人在新娘娘家忌顾。男家娶亲时,要给女方家带一斗麦(叫坐斗麦)、半席干果碟子(点心、果子)、十双馒头、二斤肉绺子、两瓶酒、拌米(女)缿缿(现多为两个红色酒瓶,用红色毛线拴在一起,挽成花环,在瓶子里灌少许清水,并用红纸缠一双红筷子,插在瓶中)、红布、上头梳子(忌梳刺为单)、盖头布、包嫁妆用的包袱布等物品。另外,还要带上开得嫁娶单子和避虎(如柳木弓、桃木箭,棒槌)等镇煞用物。迎亲的出发时除吃酒席外,都要吃点搅团,象征一团和气,起程时还要给新郎的祖父母磕头,新郎也要给前去迎亲的人磕头,并坐上迎亲的车辆前行几十米,预示将来女人顺从男人。

“迎人的”一到,女家院内设一桌案,摆上烟酒,由管事人向迎亲领头人敬酒三杯,以示欢迎,迎亲领头人将所带之物一一摆于桌案交待,谓之“表礼”。再吃三顿饭,先便饭,次面条,最后酒席。饭后,迎亲领头人给女方家长辈磕头,女方家总管向迎亲领头人交待陪嫁之物,此时,男方主事人则给女方折仪(陪物折价)、针线钱(做针线的手工钱)各加一倍付给。起程前,男方迎亲人再向女方家人行礼。迎亲人中的女客则去新娘房里上头,先向带来的拌米(女)缿缿中滴少许清油、放一点小米搅几下,象征小两口感情如密和油,这个拌米(女)缿缿待新郎回门时带回女家。然后上头,新娘要坐在婆家带来的“坐头麦”上,面向喜位。先将新娘的头发用红头绳挽起来,前后左右梳一下,盖上盖头。头上完后就把拌女红布剪成五分宽的小布条给新娘衣扣上拴一条,其余分给娶送亲人员佩戴。

(4)新娘上下马(车)忌顾。新娘上马(车)时由娶亲人抱或背上马(车),现基本改为换鞋。新娘上马(车)前,要哭几声,没泪也得装腔作势。哭声一出.娘用一把新筷子在背上打几下,把筷子丢在门槛外,其含义是不带走娘家的财运,也叫“惜别”。新娘上马(车)时,方位更为讲究,要按开得嫁娶单子面西向吉向,一般是按落轿时辰来算方位,如寅卯辰向西,已午未向北,申酉戌向东,亥子丑向南。也有选“喜神”位的。同时,按新娘属相当年妨的“三相人”如猪、兔、羊或者虎、马、狗;蛇、鸡、牛;猴、鼠、龙还应回避,下马(车)时也是如此,认为红煞对所妨所克之人不利。另外,镇原婚俗,以石磨寓白虎,碌碡寓青龙。“青龙”,《淮南子》云“青龙为天之贵神”。或为太岁异名。《协纪辩方》:“太岁为百神之统。”岁有三:年太岁、月太岁、旬太岁。“白虎”,七星宿之名,代称为“岁中凶神”。结婚下轿时,得用红布红纸把碾、磨、碌碡等大点的石器石料遮严,不能让新人看见,以防“冲婚”。

新娘至男家,新娘也是足不践地,还要新郎背或抱着到洞房,或另拿一双鞋换鞋走进洞房。进大门时,选一吉相男子提木斗,迎头抛撒核桃、红枣、糖果、谷草节、五谷等物,称为“赶”。

(5)娶送亲途中忌顾。若逢、路口、坟墓、古树、崾岘、石碑、河沟,娶亲人都要撒上写有“花红盖之”的红纸条,以压煞镇。如带吹鼓手娶亲逢路过上述地方都要吹长乐而过。途中,若有两家迎送队伍同向而遇,则有“抢路”之俗。抢路时,一般双方领头人为免纷争,经协商,往往让先者用糜芒扫一下路面,示意为后行者的新路;若相向而遇,双娘应互换红布裤带或红头绳,再用糜芒扫出新路而行。在娶送亲途中,忌遇到办丧事的,认为“凶冲喜”不吉利。另外,娶、送亲的人必须是那一条路去,从那一条路返回,来去不能走不同的路线。

(6)拜天地忌顾。新郎新娘在布置好的喜神牌位前。由本族中有声望的一人婚礼。新郎新娘在此时要行三拜九叩大礼。如新郎、新娘相妨,拜天地时用大红布或床单将新郎与新娘隔开行礼,被妨的一方袖筒内筒一棒槌避。

(7)洞房中的忌顾。在新娘未入洞房之前,公公婆婆要先入洞房,夹起枕头走一圈,俗称“抱孙子”。洞房两日之内,忌小孩儿、带孝之人、、毛头女子(未成年女子)、孕妇等进入“新房 ”(洞房),防止“冲婚”。天地拜完之后,引新娘入洞房,新娘上炕,将席四角已压之物(有针线、核桃、红枣、钱币等)收存起来,谓之“踩四角”,后前炕。新郎进门用擀杖挑下新娘的盖头,放在家中面缸里。洞房炕角放置五升麦斗,斗上放着尺子、剪刀、秤、镜子、插上擀杖、顶着包头,如果妨新人在炕墙上还要贴上红纸写的“金狮在此”、“长命百岁”等。房内的长命灯,三昼夜不熄。

(8)闹洞房、耍房忌顾。闹洞房一般在晚上,是对新婚夫妇的一种庆贺方式,亦称“耍媳妇”、“耍房”。小伙“耍房” 让两个新人当众做出各种亲热动作,客人出节目,新人表演,令观者捧腹大笑,忌顾新娘、新郎给客人耍脸子。俗话云“不打不闹不热闹”,因此闹房最喜热闹,忌讳冷清。此三日无大小,小伙、孩子们向新娘讨要肚兜中装着的红枣、核桃、鸡蛋,如果新娘不给,小伙、孩子们便会强行掏要。

(五)婚后忌顾

1 、回门忌顾回门又称“回娘家”。回门日期一般在新婚后第三天;新婚夫妇回门所带礼物忌单份;回门后,新娘新郎忌在娘家同居,认为这样会使娘家家道衰落;再者,新婚夫妇在女方家住一段时间后要返回男家,所选日子忌单日以求吉利。

2、“坐对月”忌顾。新婚一个月。新媳妇的家人要把女儿接回来住上三五天,最多七天,忌时间过长。“新娘回娘家坐对月,两家的钱财如下雪”。

3 、其它一些时日禁忌

正月十五,新娘头一年需回娘家(或点娘家之蜡),第二年住婆家,第三年回娘家,称之为躲灯。 ”

镇原婚姻习俗中的忌顾,是镇原人在长期的生产生活实践中形成的习俗文化,反映着人们对古之习俗的恪守。镇原婚姻习俗中的忌顾,无不体现着镇原人对幸福婚姻的追求。如订婚时男方所带给女方的礼物必是双数而忌单数,以求“好事成双”“双双对对”而图吉利、喜庆;在议婚过程中讲究婚龄、八字、败月等忌顾,唯恐 “大婚不合 ”进而影响到新人婚后的幸福。镇原婚姻习俗中的忌顾虽然掺杂着一些色彩,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的进步,人们已革除了部分陈规陋习,但是它是人们在长期的生活实践中创造、积累起来的经验,忌顾习俗无疑亦有其合理性、科学性,并 一定的道德规范。如同姓同门忌婚、异辈不婚、娘舅家不婚就合优生优育的科学道理和基本的人伦道德规范,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婚姻中的注重“家样”、讲究人缘关系和威望,也是与传统道德规范相的,这些优秀的传统文化和好的习俗无疑应予以肯定和传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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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绣未央》是一部非常受欢迎的古装剧,讲述了女主角李长乐从平凡女子成长为后宫女帝的传奇故事。在剧集的第五十一集中,李长乐和拓跋浚终于结婚了。

在剧集中,李长乐和拓跋浚的感情经历了许多波折。他们曾经是恋人,但后来因为政治原因被迫分开。在随后的剧情中,李长乐成为了皇后,而拓跋浚则成为了北魏的皇帝。尽管他们分别在不同的宫廷中,但两人的感情却从未改变。

在第五十一集中,拓跋浚派遣使者前往李长乐的宫廷,提出了结婚的请求。李长乐虽然一开始有些犹豫,但最终还是答应了。两人在一起的时候,相互倾诉心声,表达了彼此深厚的感情。

在婚礼当天,李长乐身着华丽的嫁衣,拓跋浚则穿着龙袍,两人手牵手走上了婚礼的主席台。整个场面庄严而肃穆,所有人都为这对富有传奇色彩的夫妻感到祝福。

总的来说,李长乐和拓跋浚的婚礼是《锦绣未央》剧集中的一个重要情节。这场婚礼不仅是两人感情的升华,也是整个剧情的一个高潮,让观众们更加深入地了解了这对恋人的故事。

  义渠王翟骊因为心里惦记着芈月,娶了跟芈月有几分相似的东鹿公主。魏国使者借贺喜游说义渠王翟骊攻打秦国,张仪和公子华也前来道贺,送来了大礼,告知秦王希望义渠和秦国永结同心,翟骊问起芈月的近况,张仪表示秦王感谢翟骊善待芈月的义弟小狼,而芈月也拜谢翟骊当初的护爱有加,期间张仪和魏国使者因言语不合差点打了起来。

        距离福州市区30多公里的郊县长乐市,是一个相当富裕的县级市,这里华侨多、偷渡出国多、外出务工多、本地企业多,但这里还有着前所未见的大规模民俗活动—-游神。所游的主神是福州本土保护神—-五福大帝中的一尊。村民们兴高采烈地抬着他们的神走乡串户,进行一系列民俗学上叫“沿门逐疫”的象征仪式,也有更多的人籍此仪式许个愿求神灵帮忙实现梦想,仪式会从早上持续到半夜。

        迎神是长乐乡村正月里举行的一种民俗活动,具有浓烈的道教色彩。农历正月的初四之后,便是游神的时间,成为乡村“做年”(春节)的重要活动之一。游神常以村为单位,有时数村联合,用敞篷大轿抬着当地供奉的神祗塑像,如华光大帝、白马王、临水奶和各村单独供奉的主神、诸主神的部属,如孩儿弟、七爷、八爷等竹制的“骨”神像,分别由人顶着,在锣鼓和鞭炮声中结队巡游村境,百姓夹道观看、迎接,场面十分热烈。

        游神开始之前,有血缘关系的各家通常会将供桌摆在一起,人丁兴旺的家族自然供桌也多,神灵停留的时间也越长。在外国,神的护卫叫天使,在这,神的护卫是衙役模样的小孩这就是主角中的主角,金脸三眼的五福大帝之首。传说五福大帝生前是五个福州籍的落第书生,回乡途中见到瘟神正在给水井下毒,五人不及通知村民,便舍身投井中毒而死,以此警告乡民,乡民发现后感其恩德,便供为五帝(也有叫五瘟神的,大概不好听,福州城内都只有五福大帝庙)。抬神的只有男人,供神的多半是女人,大概是因为男主外女主内的缘故罢。列队的神灵,以万世不变的神情巡视着它的“疆土”……

住 宅

  旧时,长乐民众住宅,多为单层土木结构。一些院落住宅,小的四扇三直(开间),大的六扇五直或八扇七直,四周风火墙;一般中为厅,两侧为房,两边相向为耳坠房;有的前后有厅堂、天井。通常之家则以三间排、六间排加以土墙夹固。零落之家,多以单门独户绕以柴扉作为栖身之所。富裕人家、官员宅第则建大落厝,有六扇五、四扇三、“三落排”等,内除建有游廊、撇榭、厅堂、天井、花厅外,还有“三进”、“七进”的重门深院,如县城关的“司马第”、鹤上岐阳村的“九头马”等群体建筑。有的在厝门前还立有牌坊、石狮等。

  长乐旧城区的住宅结构,除中山路(今解放路)的为砖木结构,河下街的为杉木结构,较整齐划一外,其余多属明、清时期的“四扇三”或“六扇五”的单层土木结构加风火墙的格式,土地耗用率大。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新建民房大多双层,有的四五层,为石木、砖木、砖混凝土等结构。地面铺混凝土,楼顶用钢筋混凝土的已很普遍。80年代后,城镇与农村新建房屋增多。现代住宅设计重视四面有窗户、前面有阳台的格式。机关、企事业单位集体宿舍、商品房大多为套房。底层为杂物间,套房里均设有寝室、客厅、厨房、卫生间等。现代房屋鳞次栉比,较高的达十多层,既美观又节约用地。

八闽文化·八闽风俗·婚丧礼俗

福建传统汉族婚俗大致要经过议婚、订婚、择时迎娶、完婚大礼、回门省亲等程序,与中原“问名、纳采、纳吉、纳征、请期、亲迎”六礼大同小异。

议婚通常由男家请媒人到自己中意的女家提亲,若女家应允,则互换男女双方庚帖合算八字,如相合则可缔婚。订婚由男家择吉日备聘礼、定金、定帖、婚书等,送往女家,女家纳受部分聘礼,其余随女方定帖和婚书回赠男家,以示订立婚约。嫁娶择日,至关重要。男家先以缔婚男女的八字,就卜者择日讫;或以历书宜忌之律为根据,择定结婚吉日,以红帖写上迎娶日期,备好礼品,告知女家,俗称“送日子”或“送日帖”。吉期既至,行完婚大礼时新郎亲往女家迎娶新娘。花轿抵达男家后,先拜天地、祖先、高堂,而后夫妻交拜,俗称“拜堂”。成婚的当晚,男家设酒筵宴客,俗称“喜酒”。退席后,行“闹房”,“闹房”结束后,新婚夫妻的成婚大礼才告完毕。新婚后,新娘须择日回娘家省亲,俗称“归宁”、“回鸾”、“做头次客”、“请女婿”等。福建各地回门省亲日期不一,闽东以嫁女三日后,闽南习惯于七日后拜见,长乐则俟次年之正月。

闽南惠安东部崇武一带,一直流行着一种奇特的“长住娘家”婚俗。当地妇女出嫁后三日就回娘家居住,逢年过节才到夫家与丈夫暂时同居。只有女方怀孕后,方可长在夫家。

秦汉以前,福建武夷山地区盛行悬棺葬。具体葬法是将盛尸的棺木,直接置于临河沿溪悬崖峭壁的自然洞穴或人工凿成的崖洞中,也有的放在由人工插入崖壁、岩隙的木桩之上,故又称“崖葬”、“崖墓”、“崖洞墓”。因其棺木似舟,又俗称“船棺葬”。后人因其棺木放置悬崖峭壁,可望不可及,颇具神秘,遂有“仙船”、“仙棺”、“仙人葬处”的传说。

福建自魏晋开始,盛行中原葬俗。唐宋之时,“闽俗重凶事,……以尽力丰侈为孝”(欧阳修:《居士集》卷三十五),至有倾家荡产者。元明清,闽人的葬俗受朱熹的《家礼》、吕子振的《家礼大成》和张汝成的《家礼会通》影响很深,丧葬礼俗大体上有搬铺、举哀、报丧、小殓、服丧、守灵、大殓、出殡、下土、做七等内容,遵循儒家慎终追远,民德归厚的思想。

疾笃将终者被移床置厅堂,谓之“搬铺”,有古代“易箦”遗意。逝者气绝,子孙眷属随即举哀,环绕死者号哭。举哀时,还要在遗体足部下方或头部上方,点一盏油灯或蜡烛,俗称“脚尾灯”、“脚尾烛。”供一碗插上一双筷子的干饭,俗称“枕头饭”或“走路饭”。烧冥香、焚纸钱,俗称“脚尾纸”。与此同时,死者家属以鸣鞭炮、贴讣告、持丧帖、报噩耗等形式,将丧事告知亲友。尸骨未寒之时,亲属要为死者浴尸,然后更衣,俗称“穿寿服”,并行“饭含”之礼,以尽孝道。小殓毕,设灵堂香案,竖神主牌位,供果品香烛等,丧家之主人等侍服死者铺侧,俗称“守铺”。大殓又称入殓,移尸入棺,规定由长子抱头部,次子、女婿、庶子等依次抱腰、脚等。盖棺安钉后,俗将死者生前和死时的常用品,如床头板,草席、旧衣物、脚尾灯等弃之野外,谓之“送脚尾”或“送草”。出殡时辰多由巫师择定,大都由同姓宗亲抬棺至墓前,择吉时下土。葬后返回,丧家筹办饭席酬谢送葬亲友。自死者逝去之日,设灵厅旁,七日一祭,谓之“做七”。第一个七日,俗称“头七”;第七个七日,俗称“满七”或“尾七”。做完“七旬”,即可除灵谢吊,由穿孝服改为素衣。

由于土葬耗费巨大,一些贫下之家根本无法营办,在“荼毗火葬法”的影响下,从宋代开始,八闽各地普遍实行火葬。叶适《水心先生文集》卷十六就记载罗源县“丧死者焚尸靡其骨”。福州西湖畔曾发现过一座北宋元丰年间的火葬墓。火葬自宋至清虽然遭到 和士大夫的严厉禁止或反对,但贫寒之家无力土葬,故禁而不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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