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则上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债务都是作为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但也有例外,能够证明债务产生时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就作为个人债务处理。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如果能举证高利贷借出人知道是老公瞒着自己借的,就可以不负责偿还。
原则上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债务都是作为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但也有例外,能够证明债务产生时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就作为个人债务处理。
2、因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共同偿还。除非债务人举证证明属于个人债务。
一、妻子不知情丈夫借款妻子是否要承担责任
妻子不知情丈夫借款妻子不一定要承担责任。妻子不知道丈夫借钱的,如果钱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有责任共同偿还。如果有证据证明债务不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属于个人债务范围,不负责偿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无效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老公欠钱不还离婚了老婆是否有责任
老公欠钱不还离婚了老婆有责任。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因此婚前债务原则上属于个人债务,由债务人个人承担。
1、该笔借款由夫妻双方共同签字确认,共同认可的债务,没有疑问的属于夫妻合同债务,这种类型的债务,是需要夫妻双方共同偿还的。
2、债务是由丈夫或者妻子任何一方对外所签的债务,另一方之前并不知情,但是,事后另一方对该笔债务进行了签字或者追认,那么这笔债务也就变成了夫妻共同意思表示下的夫妻共同债务。
3、丈夫或者妻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自己一方的名义对外所负担的债务,但是,该笔债务的用途是为了家庭日常生活开销的,理应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
三、丈夫用信用卡贷款丈夫贷款妻子还要还吗
丈夫用信用卡贷款丈夫贷款妻子是否要还取决于:
1、丈夫贷款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共同经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妻子在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内有偿还责任;
2、丈夫贷款是用于其个人开支或者从事非法活动,比如赌博、放高利贷,妻子对丈夫的借款并不知情,属于丈夫个人债务,妻子没有偿还责任;
3、丈夫的借款发生在结婚以前,那么也是其个人债务,妻子不承担还款责任;
4、夫妻之间关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分配和归属有约定: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各自的债务各自承担,妻子也无须承担还款责任。
四、要不要还,得看情况
首先需要明确的一点是,夫妻一方借的钱,另一方是否要还,取决于这部分借款是不是要算成夫妻共同债务。这部分债务是双方共同知情的,用于夫妻双方或者家庭生活相关的,不管是为了子女教育、父母赡养、医疗、或者从事生产、经营等事情。
1、那什么情况下不用还
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那么未欠债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对抗债权人的请求。属于个人债务的情形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该项债务属于个人债务;另外,夫妻双方如果对夫妻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也不需要偿还。
还有一种典型的借钱不需要还——违法债务。最典型的违法债务比如赌博,赌博是我国法律明令禁止的,丈夫如果在外借了赌债,用于赌博,这种情况下,妻子是不需要还这部分赌债。其实这部分债务本身都是不需要偿还的,但显然还没有几个借了赌债敢不还的。
2、高利贷也不一定要还
讨论完夫妻共同债务问题,我们再回过头来看另一个问题,高利贷在有些情况下也是可以不还的。
利息在24%以内的,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偿还,超过24%不到36%的,债务人如果还了也就还了,如果不还,债权人也不能要求偿还。超过36%的即使已经还了,债务人还可以跑到法院要求把高于36%的那部分利息再追回来。
所以这部分就算是夫妻共同债务,也可以不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子女已经成年了,他做的一切由他自己负责承担,父母是没有义务给他还高利贷的,应该让他自己负责,如果父母不给他教训,替他还债,那么他就会有第二次,第三次,等等。成年人的事情让他自己担责,也是他成长的一个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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