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同姓同本不能结婚是怎么回事

韩国同姓同本不能结婚是怎么回事,第1张

一、韩国同姓不能结婚吗

在韩国是可以同姓结婚的,现在韩国的法律并没有禁止同姓结婚,但是在韩国同姓不能结婚的情况只存在以下几种情况。

1、同族、同姓、同本

这种情况是绝对不能结婚的,属于近亲结婚。即使出了五服,在韩国一样不能通婚。

2、同族、同姓、异本

这种情况也是绝对不能通婚,比如江陵金氏和光州金氏,其始祖、本贯都不同,但其远古祖先都是金阏智,因此绝对不能通婚。

3、同族、异姓、同本

这也是绝对禁止通婚的情况,比如金海金氏和金海许氏,始祖都是首露王,因此禁止通婚。

4、同族、异姓、异本

如西蜀明氏和昌平升氏,始祖都是明朝初年流放到朝鲜的明玉珍之子明升,因此不能通婚。

以上的这四种情况,在韩国是禁止通婚,可见韩国同姓之间,只要不是同族都是可以结婚的,并没有什么影响。

二、韩国禁止同姓结婚

在韩国的传统观念中,相同姓氏很大的几率为近亲,所以很多以前法律禁止同姓结婚,但在1997年7月,8对同姓同籍的夫妇控告韩国「民法八○九条违宪」,宪法法院判决他们胜诉。判决的理由是:对于婚姻的禁止规定,违反了宪法保障人民尊严及追求幸福的权利之理念与规定,而且结婚对象限于同姓同籍与父系血统以外的人,也违反平等的原则。因此以前韩国禁止同姓结婚的法律被废,现在没有明确的法律禁止同姓结婚。

1、为什么韩国禁止同姓结婚

这是因为哈国社会同姓者非常多,据调查,在韩国金、朴、李这三姓的民众占据全国人口的43%,近亲的几率非常大,所以相对禁止同姓结婚,但只要不同族同姓是可以结婚的。

2、避免后代畸形

近亲结婚的后代畸形的几率非常大,而同姓之间近亲的概率大,所以禁止同姓结婚。

3、不同族同姓可以结婚

(1)异族、同姓、同本,这种情况就可以结婚,比如南阳洪氏分“唐洪”和“土洪”,“唐洪”始祖为唐朝时前往新罗定居的洪殷悦,“土洪”始祖为朝鲜土著洪先幸,则这两族之间可以通婚。

(2)异族、同姓、异本,这类的情况也是可以结婚的,比如金海金氏和江陵金氏之间,远古始祖一个是首露王,一个是金阏智,相互间无血缘关系,不影响通婚。

可以结婚。

尽管两人是“同姓同本”,还是可以结婚的。在近代,质疑“同姓同本之间禁止结婚”的意见越来越多,大部分人认为仅仅因为姓氏和籍贯相同就禁止结婚的法律欠缺妥当性,经过斗争和商议,韩国政府在1978年、1988年、1996年这三年实施了“同姓同本”的夫妇可以做婚姻申告的制度,在《请回答1988》中,宝拉和善宇便是抓住了这个时期结婚,成为了合法夫妻。

在之后的1997年关于“同姓同本”之间不能结婚的法律中断了法律效力,并且最终在2005年废除了这一制度。所以现在韩国“同姓同本”之间也是可以结婚的。

同姓同本不能结婚始于中国

“同姓不婚”制度始于我国周朝,能否遵守同姓不婚的原则具有非同小可的伦理意义,它是人与禽兽的分界线,并且成为儒家道德伦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韩国的姓氏比较集中,你所熟悉的李、朴、崔、金等几大姓已经占了韩国人口的半数,同姓同宗(本)的概率极大。一些同姓男女因为不能结婚,最后竟选择双双自杀。在一方面提倡婚姻自由另一方面又禁止同姓婚姻的韩国,这条法律已经引发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

在我国古代同姓是不可以结婚的,这是几千年遗留下来的一个习俗,为什么会这样呢?因为他们认为,同姓就是兄弟姐妹,而兄弟姐妹是不可以通婚的,如果有人违背了祖先的遗训,这就是丧风败俗,就要受千人辱骂,万人垂涎,在人们面前永远抬不起头,只有背井离乡,远离这世俗之地,永不再回来。俗话说,只要是同姓的,说不定五百年前还是一家人呢,怎么能谈婚论嫁呢?如此说来也不是没有道理,因为人类在延续的过程中,还要讲究一个道德和医学,如果什么都不管,这还能算是文明的人类吗?

在苗族乡村地区,现在还遗留着宗族制的较多因素,大多一个村寨就是一个姓氏,也有几个村寨都是一个姓氏的,而且每一个姓氏都有自己严格的家普,每一代的名字都要按这家普来划分,所以在村里,大家都是叔伯弟兄,兄弟姐妹,大家在村里都是按家普中的字辈区分长辈和晚辈的,所以一般不会弄错的,是爷爷的就是爷爷,是父辈的就是父辈,是晚辈的就是晚辈。既然有这样严格的字辈区别,到头来同一姓氏的算起来还真是直系血亲,只不过是隔了多少代而已,怎么就能随便通婚呢?所以,人们要谈婚论嫁,首先得看看对方姓什么,家住哪里,有几兄弟,老一辈是否健在等,如果双方觉得没有问题了,才可以谈恋爱,同时把事情告诉家人,双方家人还到对方去“看家”,如果谈得来才能同意,要不是两人恩爱到头来还是一场空。所以人们都去找异姓结婚,只要是异姓的,哪怕同在一个村子里,也可以结婚,如果是同姓的,哪怕是相隔两个县,也要被家人反对。不同姓的人在一个村子里,称呼是很有讲究的,往往人数较多的姓氏自己称为主人,而姓氏较少的人家被称为客人。所以,姓氏较少的男性一般被称为外公、舅舅等,女性则被称为外婆、舅妈等;主人自称是姑爷,姑妈等。

同姓不通婚是社会的一种进步之一,因为从一定程度上减少了近亲结婚,但苗族地区的旁系血亲近亲结婚却屡见不鲜,因为亲上加亲,虽然两家亲戚之间的感情加深了,但生出不健康的后代,不但增加了两家人的负担,而且还会影响后代的一生。希望人们能醒悟过来吧,同姓结婚的害处远远没有近亲结婚的害处大,我们不能只捡芝麻而忘了大西瓜。

我国古代婚姻生活中有“同姓不婚”的习俗,它大概始于周代,一直延续至民国年间。

周代同姓不婚是周先族实行族外婚时遗留下来的规定。由于周先族属于氏族部落,所以实行外婚制一定要靠姓氏来区别。春秋时代,有人从生理上作解释,同姓婚配会造成不育或后代畸形。《左传》有语:“男女同姓,其生不繁。”

战国以后,以氏为姓,自汉代始,姓氏不分,因此同姓不婚多有不禁。但到了唐代对同姓结婚不仅强调循古制,并有法律限制。宋、金、元代均与唐代相同。《明律例》、《清律例》以后比较开通。明清律分同姓同宗为二,并禁止其通婚,虽表面上合乎旧制,但实际上同姓同宗也可以结婚。清末删律,只禁同宗婚而不禁同姓婚。

这一禁律创自周代。《魏书·高祖纪》记载:“夏殷不嫌一姓之婚,周制始绝同姓之娶。”自周以降,历代相承,不令为礼教所倡导,而且从唐朝开始还被规定进了法律条文。唐代法律规定,同姓相婚的处徒刑二年(《唐律·户婚》)。宋代法律规定与唐相同。元代规定:“同姓不得为婚,截自至元八年正月二十五日为始,以前者准已婚为定,以后者依法断罪,听离之。”(《元典章》)《明律例》与《清律例》也均规定同姓为婚的各杖60并勒令离婚。

那么,周代为何要禁止同姓结婚,其原因何在呢?考察诸家所言,有多种说法。

(1)遗传原因说。这一观点认为禁止同姓为婚是在于避免亲近繁殖带来的不利因素。周人已十分清楚同姓相婚会造成后代的畸形和不育,不利人口繁衍和继嗣,所以便作了同姓不婚的规定。《左传·僖公二十年》记载:“男女同姓,其生不蕃。”又《左传·昭公元年》载:“侨闻之,内官不及同姓,其生不殖,美先尽矣,则相生疾。君子是以亚之。故志曰:‘买妾不知其姓,则卜之。’违此二者,古之所慎也。男女辨姓,礼之大司也。”《国语·晋语》也说,“同姓不婚,恶不殖也。”

(2)宗法原因说。这一观点认为,禁止同姓为婚是出于宗法原则考虑,其目的在于维护以男权为中心的宗族利益。在周代盛行自上而下、完整有序的宗法制度,当时社会的基本组织是宗族,同一祖先的后辈们根据与其祖先血缘关系的亲疏,形成严格的尊卑贵贱的等级,并由此享有相应的社会政治地位。因此,由血缘关系而产生的尊卑等级成为整个社会统治秩序的基础,为了维护这种秩序,周代采取一系列的措施。表现在婚姻制度上,即作出了同姓不婚的规定,以避免同姓婚给这种等级秩序带来的混乱。因为同姓为婚,自然不能亲兄弟姐妹结婚,而只能是嫡、长、亲者与庶、幼、疏者之间通婚,但是,通过这一方式结成婚姻之后,“夫与妇齐”,就可能把同姓内部原来的嫡庶、长幼、亲疏,尊卑秩序打乱。相反,实行异姓通婚,则可以把两姓间的嫡庶、长幼、亲疏相对应,而又不损及本姓内的嫡庶、长幼、亲疏秩序。并且异姓通婚结成两姓间的姻缘关系后,两姓间还可以借此友好相处,互相支持、互相依靠。所以《礼记·郊特牲》说:“夫婚礼万世之始也。取于异姓,所以附远厚别也。”“附远”即指异姓间的依托,“厚别”即指同姓内的区别。

(3)伦理原因说。这一观点实际上是由宗法制度的原则衍释并附之以伦常观念而产生的。它认为同姓不婚的目的在于定名分、别男女、防*佚。《礼记·大传》认为同姓不婚是最根本的礼法,它可以起到维系人伦的作用。《白虎通·姓名》说:“人所以有姓者何,所以崇恩爱、厚亲亲、远禽兽、别婚姻也。故礼别异类,使生相爱,死相哀,同姓不得相娶,皆为重人伦也。”又《白虎通·嫁娶》:“不娶同姓者何,重人伦,防*佚,耻与禽兽同也。”《通典》在谈同姓不婚的原因时也持此议,认为同姓相娶是禽兽行,故当绝。

(4)迷信原因说。这一观点从“异类相生”的迷信观点出发,认为“娶妻避其同姓,畏灾乱也”。《国语·晋语》云:异姓通婚,可以使“男女相及,以生民也”,而同姓相婚,则会“男女不相及,畏默敬也。黩则生怨。怨乱毓灾,毓灾灭姓,故娶妻避其同姓,畏乱灾也”。

(5)政治原因说。这一观点认为,周王朝同姓不婚之制主要是为了加强对异姓部族的统治而制定的。他们认为,周人原来只是一个小国,代商而有天下后,苦于兵力单薄,不足以镇压东方各族人民,于是一方面大封同姓,以作为周王室的“藩屏”。另一方面,对异姓之邦则联以婚姻,以此来维系与异姓之间的政治、军事联盟,加强对异姓的统治。《礼记集说》:“夏商以前,容取同姓,周公佐武王得天下,取神农、黄帝、尧、舜、禹、汤之子孙,列土封之,以为公侯,而使姬姓子孙与之婚姻,欲先代圣王子孙共飨天下之禄也,乃立不取同姓之礼焉。”今人邓伟志在《中国家庭的演变》一书中也讲到,周人规定同姓不婚,“在统治者那里,还有扩大异姓联姻的用意。天子与诸侯,诸侯与大夫,以及士大夫之间盘根错节、密如蛛网的联姻关系,构成了天子的家天下。”即通过联姻达到了统治全国的政治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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