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鲜肉对已婚女人是真爱吗 已婚的喜欢上小鲜肉怎么办

小鲜肉对已婚女人是真爱吗 已婚的喜欢上小鲜肉怎么办,第1张

对于已婚女人来说,小鲜肉很有活力热情,喜欢你时总是要粘着,感觉到自己的重要性,但是,你要明白自己是结婚了,小鲜肉所谓的爱情都不是真爱,如果动了情趁早了断,不然最后受伤的还是自己,别让一个小鲜肉拆散你原本的家庭。

小鲜肉对已婚女人是真爱吗 

不是。

小鲜肉为什么喜欢已婚女人,那是因为不用负责,随便撩,聊到情到深处说不定还可以免费睡,经验又多,没有任何负担,口里的喜欢你相信吗?千万别因为小鲜肉的喜欢而冲昏了头脑,你是已婚,有家室的人,喜欢自己的老公才是唯一做的决定。

已婚的喜欢上小鲜肉怎么办

喜欢上小鲜肉是没有结果的,或者说,只要你结婚了,就不该动喜欢其他男人的心思,更何况小鲜肉?他比你年纪,说喜欢你只是暂时的,分分钟会被其他年轻貌美的女孩子所吸引,所以,把心思放在别的男人身上不值得,还不如对自己老公好,不然你为什么会选择结婚呢?

当然,也有夫妻感情不和睦,想离婚的,这种情况自己决定,有孩子或没孩子,到底要不要离婚,之后和谁在一起,都是自己决定的,今后的路没有人替你走,什么样的选择就是什么样的生活。

克隆人给民事法律关系带来混乱

一、克隆人没有监护人

自然人正常降生后,一般有父母作为合法的监护人。当其父母逃避监护和抚养责任时,这不仅要受到道德的谴责,还应受到民事责任的追究。作为克隆人,谁是他们的父母,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最初的克隆技术基本是有性繁殖的继续,有精子供体和卵子供体,理论上是存在父母的。但现在提供体细胞核的克隆技术已经出现,无性生殖基本成熟。克隆人基本是体细胞核提供者的基因翻版,但提供体细胞核者有可能与其年龄相当的人,因此从伦理上应当做父亲的体细胞提供者在年龄和行为能力上也许并不可以。

实质上无论是那一种技术,克隆人几乎都是找不到他们的父母。也许他们的父母根本不认识,他们只是研究者的一个“研究成果”。

克隆人还有另一种可能会是被某个母体**后降生的。克隆人的**母亲是否有义务成为其监护人,这也很难。因为**母亲所生的孩子也许与自己并无一点血缘关系,既然没有血缘关系,也不能要求**者承担监护抚养义务。由于克隆技术已经到了单性繁殖的水平,因此,克隆人甚至享受不了非婚生子的待遇,降生之后就是一个彻底的孤儿。

让我们想象,一个从身体机能上存在缺陷的人,同时在社会地位上同样存在缺陷,这不是一种残忍吗。谁来看护他,谁来教育他,他又能如何被塑造成一个有益于社会的人呢。也许,克隆人的生命还不如真正的动物幸运。动物和小鸟出生都有母亲来哺育,喂养,而克隆人从来到世界上就是一个牺牲品,实验品。相信,克隆人的感知力与人类是一致的,他们同样惧怕疼痛,惧怕孤独,惧怕流血,惧怕死亡;他们需要亲情,需要友情,需要爱情,但这一切他们又怎能得到呢。

由于没有监护人,**人与研究人之间完全可以是一种商业合同关系。生完了孩子,养育到一定时间,即可交“货”。这时研究者如何利用这些生命,他们可能是为委托人生产下一代,或者是复制品;但他们也完全可以为他们自身的犯罪目的或委托人的犯罪目的而自由地处置这些人类。这所有的一切将因克隆人没有父母监护显得更为随便。

二、克隆人的人格权和荣誉权

人都是社会性的,作为克隆人同样是。那些希望有一个克隆儿的父母毫无疑问也想有一个自立于社会的孩子。可是,由于克隆人的特殊背景,他的健康无法保证。由于健康及免疫力的先天问题,克隆人容易患有传染病、精神病,这一切使他的健康自生来就受到侵害,而这种侵害完全也是人为的。由于有疾病,周围的普通人自然很难接受克隆人,一个无法融入社会的克隆人又怎能实现一个正常人的价值呢。研究出来的克隆人如果连普通人应该享有的幸福都没有,连普通人被社会认可的水平都达不到,这种研究又有什么价值呢?这样的孩子难道不更是让父母担忧和痛苦吗?一个得不到社会认可的克隆人他的人格权、荣誉权又如何得到尊重呢?

三、克隆人的结婚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人禁止结婚。同时,血亲不婚。基于克隆人的身体特点,一是有健康问题,二是血亲不好确定。因此,法律应当将其并入不能结婚的范围,这无疑将其推出了正常的家庭之外。是谁造成了克隆人的痛苦,难道是法律,不是,罪魁祸首就是那些创造他们和支持创造他们的人。

克隆人研究是对于进一步犯罪的引诱

异种动物的克隆早就出现了,将来研究克隆人的行为非常可能向研究异种人方向发展。疯狂的科学家受雇佣者高金的聘用,受名利的驱使,肯定会无所顾及的将克隆技术用于这种可怕的研究。异种人如果出现,被用于犯罪和战争目的怎么办?他们侵害人类谁来负责?人类杀戮他们,谁又能够对他们进行保护?他们是不是象自然人和正常克隆人一样具有法律上的主体资格,就是说,他们是动物还是人。虽然这种可能很小,但依照那些支持克隆人的人信心来看,这的确又很可能。

克隆人出现后,克隆器官和克隆人会导致人体器官的犯罪交易大兴其道。将来任何一个人体器官,谁能够证明它不是从健康人身体上由犯罪手段得到的。毫无疑问,这会诱使杀人犯罪的增加。

对于支持克隆人的观点的谴责和驳斥

我国卫生部对克隆人所做出的表态:在任何情况、任何场合、任何条件下,都不赞扬、不允许、不支持、不接受生殖性克隆人的实验。这无疑是及其清醒和正确的立场。令人惊讶的是,有些学界名人竟说出与他们应有的理性不相称的话。清华大学的自动系的赵南元(教授)说:卫生部有没有决定科技政策的权利?他认为,卫生部的四不原则违反宪法四十七条,中国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作为律师不仅为他的法律素养感到担忧,一切法律所赋予的自由都要先尊重他人的合法自由。当你所进行的科学研究到了以牺牲残害其他生命为代价的程度,这还是科学研究吗?

克隆人没有妨害任何人说法的荒谬

赵指出,克隆人与自然人没有什么关系,有人想要自己的孩子,又生不出来,克隆一个有什么不可以的,别人有什么理由反对呢。克隆人确实没有妨害任何人。

这位赵先生的没有妨害任何人的范围显然不够完整,妨害克隆人的生命健康难道不是最严重的妨害吗?当研究者的“产品”出现时,基于为委托人服务的合同关系,他的“产品”肯定要有质量。如果,克隆人的身体患有疾病,委托人说我不要,研究者怎么办?是取消“不合格产品”的生存,还是将他颐养天年。答案是令人悲观的,金钱社会的驱使恐怕只能让研究者选择前者或用于更可怕的目的。同时,许多在怀胎期出现的“不合格”克隆人,岂不都要扼杀。

我不相信研究克隆是为了满足无生育力人的愿望。因为,任何一个健康婴儿,经过后天的培养教育,都会成为有益于社会的人。收养儿童既奉献了爱心,有能够使自己的需要满足,为什么非要去克隆呢。追求与自己相似为目的想要孩子的人,有几个敢冒将来孩子夭折的风险去买一个克隆儿。有人说,科学会有一天研究出健康的克隆人。我想,这条撒满鲜血和堆满尸骨的研究之路本身就是一条罪恶之路,这条路存在着道德和法律上的双重顽疾,因此这种研究永远也不会有成功。

中国人类基因组织中心伦理委员会主席邱仁宗说:“如果孩子夭折了,父母很痛苦,用孩子的体细胞克隆一个完全是可以。”我想每一个有爱心的父母更不愿意看到克隆儿再度夭折吧,克隆儿与其说可以抚慰痛苦,还不如说又在埋伏下一个痛苦。

何作庥(中科院士 物理学家)说:“我坚决支持克隆人,你克隆一个何作庥来,也没有什么大问题。”何先生总是意气风发、气冲霄汉。由于立法一般是出现于纠纷和混乱出现之后,作为普通人对克隆人可以说“没有什么大问题”,但做为院士说话如此草率不禁令人遗憾。何先生说“也没有什么大问题”他有发言权吗?这令人怀疑。照此话理解何本人是完全同意对他进行克隆的。但就这句话的逻辑进行引申分析。其实即使何先生不同意克隆也无法诉诸法律进行救济。法律没有赋予公民自然人的基因如同著作权中复制权那样的权利,就是说允许他人复制或不允许他人复制,法律并未就此做出对基因来源者的保护规定。我国在基因方面尚无法律出台,因此如果有人使用了何先生的基因组复制出何先生之二,何先生只能望洋兴叹。从另一方面说,复制出何先生第二,那么,何先生第二应当是权利与损害的行使承受主体,而这个主体又是与自然人无二的,至于“有没有问题”,只有依赖于这个研究过程中出现的所有克隆人的真实意愿来表达,何先生是无权做主的。

克隆人的真实意愿是什么呢?非法剥夺克隆人生命毫无疑问是违背权利人意愿的,而让克隆人带着伤残来到世界就不是一种违背意愿吗?如果克隆人因为生而遭受着比死还要痛苦的事情,那么,这种情节是不是比单纯杀人的情节还要恶劣呢。

赵说:技术的问题要靠发展技术来解决,禁止技术解决不了问题。我要说,技术不是人类的目的,人类的目的是对和平、公正和幸福的追求。追求单纯的技术进步不一定与人类目的都是一致的。非法地践踏任何一个个体合法的生存权、健康权、财产权都是犯罪,都是与人类高尚目标背道而驰的。这种技术进步满足的是几个科学疯子的猎奇心理和名利思想,与人类整体的享和安定毫无裨益。人类自始至终追求的应当是一种道德上的价值而不是什么技术上的进步。

人是社会塑造的不是技术发明的

赵、邱、何皆认为人类是社会属性的,是社会塑造了人而不是身体上塑造了人。既然这样,有许许多多优生优育的健康儿童,为什么不投入关心将他们培养成有益于社会的人,而却在荒废时光去支持人类的另一种生殖方式的研究。相信将有限的精力和学识为教育做出贡献比支持愚蠢的生殖性克隆人的研究实在的多。

这几位先生都是各个领域有着突出成就的科学家及学者,他们没有一个是克隆人,但他们为社会为国家做出了有用的事情。为什么没有更多的有用之才地产生,难道是克隆人的技术没有发展的关系?是社会造人不是技术造人!人的价值所在是要看为别的人带来多少利益,为了自己的生命延长,即使换上一百次心脏,对于整个人类的进步又有什么价值呢?

何说:伦理观念落后了,与时代不符了,伦理学家太蹩脚,应该与时俱进。流美博士方舟子说:科学的每进步一次,宗教就退步一次。

但是,美国的著名科学家理查德·弗恩曼说过,仅仅“地心说”的失败“日心说”的胜利,不能以其否定宗教的价值。宗教与科学在进化论上的冲突并不影响宗教的伦理道德观念在人类心中的地位。[上海科技出版社《弗恩曼讲演录》]

我认为,伦理道德不是一种与时俱进的理念。如果说,人类的成功有一块基石的话,我认为就是人类的伦理道德。就象镌刻于康德墓碑上的名言:头上有灿烂的星空,心中有的道德的律令。

这是全人类应该永远为之景仰的精神,一种跨越各种隔阂的共同理念,亘古不灭。也许人们会认为这种抒发与本文有些相去,其实不然,人类的一切方向都应从这种精神中寻找答案,这是内在的,也是不变的。

弊大于利:

1.克隆人研究的风险性

目前的动物体细胞克隆技术存在着难以预测和消除的技术风险,这已经成为人们在伦理学层面反对克隆人的一个重要科学依据。

克隆人将存在着较多的风险性

无论是科学家还是普通公众,始终都是从动物克隆技术发展的现况来类比克隆人研究的发展前景,并作为进一步推论的逻辑基础。也即是,目前的动物克隆实验仍然处于初始阶段,克隆技术还很不成熟。在动物克隆实验中出现的高失败率、高风险、使用了大量的重组卵细胞、大量畸形后代以及发生排斥现象等问题,将会出现在克隆人研究中。如果仅仅通过某项动物克隆的成功个案来判断克隆技术的普遍可行性是错误的,至少是不严谨的。科学家认为,要将动物(如绵羊)克隆实验得出的技术经验,应用到人类个体身上并非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当这种不成熟的技术“硬要”作用于人体时,克隆人的过程将充满各式各样的危险。例如,英国胚胎学家威尔莫特认为,有很多理由可以考虑到,由扎沃斯和安蒂诺里等人宣布的克隆人实验将会有同样高的失败率,正如试图进行动物克隆时那样。并且,现在或者在可以预见的未来,没有可行的技术方法去检查动物胚胎所有基因组的发育状态。因而,人们无法保证最后植入子宫内的胚胎是否能够发育正常,而不至于生下畸形儿或使**母体安全受到严重威胁。

另外,在上海召开的2002年国际人类基因组大会上,中国科学院副院长陈竺院士指出,最早站出来反对克隆人的正是培育出克隆羊的英国科学家,因为专家们最清楚,目前的技术离克隆人还远得很。……克隆羊“多莉”的成功,经历了277头克隆羊实验失败的波折,怪胎、畸形层出不穷,这一幕如果在克隆人时重演,谁来为277条生命的夭折负责?还有,克隆动物被发现存在早衰现象,尚无法解释。不顾这一切而匆忙进行克隆人,很可能酿成大错。从陈竺院士的言论来看,他也是以动物克隆的情况来类比未来克隆人的情况。中外科学家反复以“多莉”羊的情况来观照克隆技术的发展,这说明在此领域中没有更多的经验证据来说明问题的实质和技术风险的大小

2.克隆人行为违背了社会伦理

对于来自社会的对克隆人行为在伦理层面的指责,科学界不可能无动于衷。受此影响的科学家就发表了类似观点,如世界医学协会主席恩里克•阿科尔西在2001年8月8日发表声明指出,把克隆技术用于人类自己“有悖于人类价值、伦理和道德原则”。他代表世界医学协会坚决反对克隆人实验计划。〔5〕从另外一个角度,威尔莫特对媒体说:“试想我的妻子与我和一个复制的‘我’三人生活在一起,那就会产生一个极不寻常的关系,对我们三个人中的每个人,尤其那个复制的‘我’都将十分尴尬。因此,必须坚决反对克隆人。”〔6〕

当然,科学家不是伦理学家、社会学家和法学家,他们不可能从伦理学、社会学和法学等层面对克隆人问题展开系统的、溯根求源式的学理分析。但是,他们作为现实的社会成员,他们在“克隆人”问题上就必然有着与其他社会成员相似的感觉。这样,科学界从社会伦理层面来反对克隆人研究就很正常了。

3.克隆人行为违背了科学道德

(1)科学道德与科技工作者的社会职责

道德属于一种社会意识,它是在一定社会条件下调整人们之间行为的规范和准则的总和。恩格斯曾经指出:“每个阶段,甚至每个行业,都各有各的道德。”〔7〕我们知道,古老的“希波克拉底誓言”(the

Hippocratic

Oath)作为医师团体的职业誓约书就要求从业者:应尽自己的知识与能力医治病人,不得有越分的医疗行为,并坚守品性与道德规范。那么,在科学技术的研究、开发和应用过程中,同样要求人们遵守一定的道德原则。

现代科学技术的社会功能越来越强大,对社会的渗透越来越广泛,也就越有可能引起更多的社会、伦理和法律等问题。科技工作者的社会责任比以前显得更加突出和重要。“为科学而科学”、“科学不考虑效用或利益”

等说法已经不合时宜,科技工作者必须对“应该追求何种知识”、“所追求的知识应置于何种地位”以及“如何应用这些知识”等一系列问题做出理性的分析和判断。这些问题早就引起科学界的重视了。在1955年7月15日,包括玻恩、海森堡和居里夫人在内的52位诺贝尔奖获得者在《迈瑙宣言》中,针对科学技术的社会价值反思说:“我们愉快地贡献我们的一切为科学服务。我们相信科学是通向人类幸福之路。但是,我们怀着惊恐的心情看到:也正是这个科学向人类提供了自杀的手段。”〔8〕

科技工作者有创新的自由和权利。但是,科学研究的自由永远不意味着为所欲为、肆意行事,科技工作者应对这种创新担负起相应的社会责任。科技工作者不能只关心自己的研究兴趣,更要关心科学技术的社会功能和社会影响。这既是现代社会对科技工作者的一种强烈要求,也是科技工作者应该担负的一项历史使命。其实,在1997年“多莉”羊出生之后,两大著名学术期刊Nature和Science除了报道与克隆技术研究有关的科学论文外,还连续发表大量出自科学家之手的评论文章,如“克隆:人将成为下一个”、“不要克隆人”、“风险与不确定性”、“‘多莉’的考证”以及“什么是克隆?并非你所想的那样”等。这充分表现出科学界对克隆技术发展所引起的社会风险问题的关注。今天,关心人类前途的科学家应该关注与克隆有关的伦理、法律和社会问题,保证克隆知识和技术服务于社会,而不是伤害人类社会。正如诺贝尔奖获得者、著名分子生物学家J

D 沃森所说:“可以期待,许多生物学家,特别是那些从事无性繁殖研究的科学家,将会严肃地考虑它的含意,并展开科学讨论,用以教育世界人民。”〔9〕

在科学界已经形成如下一个规范:当一项技术在社会上有争议时,科技工作者要把社会利益放在首位来评价这项技术。还要求科技工作者在从事科学研究时要更多地考虑选题的社会价值,而不能仅仅在某种好奇心或兴趣的作用下随心所欲地从事研究,更不能从事旨在“哗众取宠”或“怪异”的研究目标,如为了“复活”死人而去克隆人或进行“人畜细胞融合”等。在2002年,威尔莫特强调指出,自从进行动物克隆试验之后,他从未考虑过进行克隆人试验,克隆人试验不仅会使被试验者冒着很大的风险,而且这种实验结果没有什么科学意义,不管从伦理道德上还是从医学上讲,都没有理由这样做。〔10〕

(2)盲目进行生物学实验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行为

人们经常谈及的一个与科技工作者社会责任相关的生物技术研究案例是:在20世纪70年代初,美国斯坦福大学的伯格教授人工构成了第一个重组DNA杂交分子。不久,他的科学同行提醒他要注意重组DNA分子可能具有致癌性,带有重组分子的细菌大量增殖也有可能成为传播人类肿瘤的媒介,会在社会产生严重的不良后果。伯格教授就接受了同行建议,停止了自己的基因重组研究。他还在Nature上向全世界的科学家发出呼吁:在重组DNA分子潜在危害尚未弄清或在找到适当的防护措施之前,应自动停止有可能致癌的基因扩增实验。这些讨论导致美国政府在1976年颁布了“关于重组DNA分子研究的准则”,对转基因技术的研究、应用进行严格管制。后续的科学实践证明,伯格等人对转基因技术的危险性估计过高。只要人们在研究和实验过程中严加控制,妥善管理,认真对待,采取严密的防范措施,这些潜在危害是完全可以避免的。因此,美国政府在1979年就恢复了基因重组研究。〔11〕这种涉及生物技术社会利益与风险的科学争论具有深远的现实意义。这既是科技工作者社会责任感的自觉体现,也开创了一种应对新技术未知风险的合理程序。为避免新技术可能引起的祸害,应该制定出必要的管理计划与伦理规范,以暂时阻止那些后果尚未得到确切了解的实验。这种从人类社会整体利益出发选择科研课题的主张,既是一种科学选择,更是一种道德选择。

不少科学家认为,为了某种正当目的而进行生物学实验是没有过错的,但安蒂诺里等人的克隆人行为是不负责任的。只要体细胞核移植技术的安全性还不确定,只要人们还未充分探讨与克隆人体相关的道德问题以及不育夫妇是否还能够找到其它妊娠的方法,在明知会对当事人造成某种“伤害”和“风险”的情况下,而执意去从事这类技术活动,就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行为,甚至是一种犯罪行为。

(3)与严谨的科学精神不符

人们应该如何看待克隆人研究以及有关报道呢?很多科学家批评说,安蒂诺里等人的研究,不仅无视目前动物克隆研究中出现的各种风险,没有提供令人信服的证据,也没有解释其所用的具体技术是什么,以供科学界评议。安蒂诺里等人的克隆人言行只是通过大众传媒来宣布,这与严谨、求实的科学精神是不相符的,却给人以“作秀”的感觉。美国《医学伦理通报》的编辑理查德•尼科尔森说:“我认为安蒂诺里从来没有考虑过后代的利益,他的所作所为只是为了赢得个人的声望,是为了出名才一意孤行要进行这项极有争议的实验的。”〔12〕一些科学家强烈要求安蒂诺里等人对有关消息是否属实给予切实的澄清。

事实上,在科学界有不少人对克隆人运动提出严重质疑。例如,从逻辑上讲,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的阿瑟•卡普兰教授说:“那些科学家们声称有200多对夫妻排着队,等候被带到某个偏僻的地方用克隆细胞进行人工受孕,然后他们会照料每一个成功怀孕的妇女,这一切听起来根本就不可信。”从技术上讲,纽约一家医疗中心生殖内分泌学主任马克•索尔曾针对希德要克隆人一事说道:“很难想象在门诊所那样的条件下做这件事,除了引起轰动效应还能有什么别的。”〔13〕对于最近的“克隆人”新闻而言,身为“克隆援助”公司的“首席科学家”,布瓦瑟利耶却没有医学和生物学方面的学术背景,也从来没有发表过与克隆技术相关的研究论文。此种情况下,她又该如何开展克隆人研究呢?试问,他们发布的“克隆人”出生消息的可信度又在哪里呢?〔14〕在此,我们赞同我国知名学者周国平先生说过的一席话:“我对一切太喧嚣的事业和一切太张扬的感情都心存怀疑,它们总是使我想起莎士比亚对生命的嘲讽:‘充满了声音和狂热,里面空无一物’”。〔15〕科学研究不应只是一种外表非常热闹的事业,它更需要的是寂寞、孤独和宁静。

(4)反对以克隆人牟利

克隆人运动的一个重要动力,也就是一些人想象的有关克隆人的商业化企图和潜在的巨额利润空间。目前,我们不排除那些从事克隆人实验者试图从中谋利的可能。正如世界医学协会主席阿科尔西针对安蒂诺里宣称的克隆人计划所指,现在世界上准备实验的克隆人计划涉及到许多“经济利益”,这些计划企图将克隆技术变成“大笔交易”,通过实验追求“简单的商品成果”。因此,对于打算以违背科学道德的克隆人行为作为牟利的手段,则应该予以坚决反对。

因为再好的科隆技术也会有可能失败,这也是科学研究者公认的。而进行科隆人的技术就是对这种失败可能性的放任,如果失败了,就是对科隆人的伤害,而科学研究者就是过于自信的过失,要负刑事责任。

1965年诺贝尔物理学奖获得者,美国的科学家理查德·费恩曼说过,科学是一把能够打开天堂的钥匙,但是它同样也会将地狱打开。

主要观点:克隆人具有自然人的法律主体资格 克隆人给社会带来法律主体上的混乱 克隆人研究行为是违法行为 克隆人研究者涉嫌故意杀人及伤害罪

克隆人的受监护权被抚养权得不到保护 克隆人的生命健康权和人格权结婚权得不到保护 克隆人研究是对于进一步犯罪的引诱

克隆人的研究违背人类不变的伦理道德并且也是人类的陷阱

最近世界上一邪教组织头目甩出一个令世人惊讶的消息,公开宣称他们已经制造出了克隆人。此外2001年5月30日《南方周末》报科学版登载了一篇关于克隆人的文章,文中表达了我国的某些科学界人士支持克隆人的言论,近一年来,克隆人成为社会各界的热门话题。在众说纷纭的时候,我想由于知识所限或者是其他的原因。他们并不了解克隆人的产生在法律方面存在着什么顽疾。时到今日,长期沉积在我思索之中关于克隆人的看法,一刻也不能沉默。我想如果不以法律的名义向克隆人说不,也许好多人还会对克隆人报有迷茫、幼稚甚至无知的幻想,成为别有用心的科学狂人的被欺骗对象。就象《指环王》中魔鬼就要复活一样,当恐怖即将袭来时,村民们却在忘怀地喧闹和狂欢。这使我感到不安,因为从法律角度看,支持克隆人研究就是一个走向危险的方向,法律反对克隆人!

本文所述是从法律角度剖析克隆人研究行为的违法性、犯罪性,以及克隆人如果出现的话,其主体性质、民事法律地位是如何的状态。由于学识浅薄,未免有疏漏不足之处,但我希望以此来唤醒那些为克隆人研究摇旗呐喊的“无知”知识分子的灵魂,望广大法律界同行为此深思,为此与我共同做出抵制克隆人研究的有益努力。

克隆人是人不是物

人们愿意乐观的看待克隆人研究,很大的因素是因为有些人会把克隆人研究的基因提取对象,以及把制造产生的个体当成物的客体或是说无人权的实验体。当每一个从事克隆人研究的人对克隆人主体性质的认识轻松略过不加理会时,这种项目的研究就会显得如同在动物身上研究鼠疫疫苗一样积极。克隆人是不是人呢?我想克隆人当然是人。因为,克隆人研究只是突破了人类有性繁殖的传统,使用了无性繁殖的手段,这种研究本身是攻克无形繁殖这一手段,其目的就是创造出与人一样有智能的生命,即使其胚胎生成方式不同,但克隆人生理机能完全与人无本质差异。因此无论从一般视角还是法律视角,克隆人就是人。我们知道,即使是一个没有知觉的植物人或神志不清的精神病人,他们都是自然人主体。人的主体资格权利能力不因是否具有完整的行为能力而受到限制或剥夺,人的自然权利、社会权利、法律权利都是平等的。基于这一点,所以说克隆人都应具有象自然人同样的公民权利。即他们应当有生命权,健康权,财产权,有性不受侵犯权,工作权,受教育权,甚至应有选举权和结婚权等等。

-------------------------摘自

也许会有极端者要说,克隆人不是人只是一个物种,就是幻想片中的机器人,就象美国片中的终结者一样。这种回答是极为残忍的,这会使人想起日本的七三一部队,他们不是把人称做是实验品吗。把人当作实验品,杀人不叫杀人而是叫做实验,这是魔鬼逻辑。如果这样,克隆人的命运与动物在人类手中的命运还会有什么区别?克隆人将因此没有生命权、健康权。克隆人会不经法律允许被擅夺生命。克隆人将成为一种基因产品被任意交易。试想,如果这样,人类社会岂不要倒退到比奴隶社会还要残忍的境界,全人类都会陷入残杀和掠夺,**中的可怕世界也必然会成为现实。因为,没有人会区别出克隆人与自然人的不同。只要有一个你是克隆人的借口,其随之遭受的命运就可以和被宰杀的牲畜一样可怕。

克隆人给社会带来法律主体上的混乱

法律所调整的主体有真实主体和虚拟主体之分,虚拟主体有若干个如国家、国际组织、企业法人、政党等都是,而真实主体只有一个,那就是自然人或者说公民。在只有一个真实主体类型的世界中,错综复杂的不公平不公正现象已经是层出不穷,试想如果出现了克隆人,这就意味着世界上出现了另一个真实主体,两个真实主体类型的世界,世界必将导致更为混乱。

克隆人研究目的无益于人类

克隆人的研究不会带来人类价值上的进步。人的价值不在于他的身体条件、肤色、身材,培养人的价值在于如何教育。一个自然人如果在后天的社会教育上不成功那么他必然不会有很高的社会价值。既然决定人类命运的是道德和社会的教育,那么的克隆人研究又有什么意义呢?

克隆人研究的逻辑矛盾

克隆人不能因其胚胎方式的不同而降低或否定他不具有人的法律地位。但这样就陷入一个矛盾,不把克隆人视为人是错误的,如果把克隆人视为人,那么在克隆人的研究中,在作为一个技术手段的进步过程中,研究者必然就要残害克隆人的生命,毫无疑问这就不是研究而是犯罪。

任何一个理性的人会支持一项以杀人为主要代价的研究吗,更可怕的是这种研究的结果会给人类带来更大的犯罪和灾难,这就是一种让人类走向灭亡的技术进步!

克隆人研究违法

克隆人的过程对于克隆人的生命健康存在着情节严重的伤害行为,这是违背宪法、刑法精神的行为。就我国而言,国家实行计划生育,人类自然生产都在限制之列,为什么还要进行另一种人口生产的实验。何况,我国人口的自然繁衍生育能力很强,绝对没有必要通过克隆方式创造人口。因此,在我国克隆人的研究是违背《计划生育法》的做法。

克隆人研究过程的危害性

从动物克隆的实验来看,克隆物种的成活率很低。在多莉羊的克隆实验中,277个胚胎融合仅仅成活了多莉一个,成功率只有036%。许多有幸降生的克隆小牛,有很多很快死于心脏异常、尿毒症或呼吸困难。出生后的克隆动物部分个体表现出生理或免疫缺陷。血液的含氧量和生长因子的浓度低于正常;胸腺、脾、淋巴腺发育不正常等。

现在可以看出来,同正常生殖相比,通过克隆方式产生的生命大多存在着残疾、夭折。可以想象,在制造克隆人的过程中必定会出现各种各样的残疾的人类,或是残疾的胚胎或是残疾的婴儿。这时,疯狂的科学家难道会承担起养育这些人类生命的责任吗,恐怕任何人也不会相信。

克隆人研究者的犯罪责任

科学家创造克隆人的行为具有故意杀人罪和故意伤害罪行为的犯罪特征。故意犯罪分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直接故意是指明知行为结果的必然并积极追求。间接故意是指明知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行为上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克隆人的研究存在着致人死亡或残疾的可能性后果,并且几乎是一种必然性。行为人在主观明知的情况下从事这种研究,由于其行为必然或极可能导致克隆人生命致死甚至致残,因此,这就是一种故意杀人和故意伤害罪,只不过是一种特殊类型。从主观心态和对后果的预见性上看,进行克隆人研究的科学家至少是具有犯罪间接故意的。杀人犯罪的方式有多种。比如有即时持刀毙人死命的犯罪,也有通过长期的药物毒害达到杀人目的的犯罪。对于一个正常生育下来的残疾儿来讲,这种人体上的残疾不可能被归咎于某个人的犯罪行为,因为,正常的生育出现残疾儿是无法预见的。但对于研究克隆人的科学家来讲,正是因为其明知并使用了一种特别的行为方式而导致了新生儿的死亡或伤残夭折,因此其应当承担相同于故意杀人和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责任。

克隆人给民事法律关系带来混乱

一、克隆人没有监护人

自然人正常降生后,一般有父母作为合法的监护人。当其父母逃避监护和抚养责任时,这不仅要受到道德的谴责,还应受到民事责任的追究。作为克隆人,谁是他们的父母,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最初的克隆技术基本是有性繁殖的继续,有精子供体和卵子供体,理论上是存在父母的。但现在提供体细胞核的克隆技术已经出现,无性生殖基本成熟。克隆人基本是体细胞核提供者的基因翻版,但提供体细胞核者有可能与其年龄相当的人,因此从伦理上应当做父亲的体细胞提供者在年龄和行为能力上也许并不可以。

实质上无论是那一种技术,克隆人几乎都是找不到他们的父母。也许他们的父母根本不认识,他们只是研究者的一个“研究成果”。

克隆人还有另一种可能会是被某个母体**后降生的。克隆人的**母亲是否有义务成为其监护人,这也很难。因为**母亲所生的孩子也许与自己并无一点血缘关系,既然没有血缘关系,也不能要求**者承担监护抚养义务。由于克隆技术已经到了单性繁殖的水平,因此,克隆人甚至享受不了非婚生子的待遇,降生之后就是一个彻底的孤儿。

让我们想象,一个从身体机能上存在缺陷的人,同时在社会地位上同样存在缺陷,这不是一种残忍吗。谁来看护他,谁来教育他,他又能如何被塑造成一个有益于社会的人呢。也许,克隆人的生命还不如真正的动物幸运。动物和小鸟出生都有母亲来哺育,喂养,而克隆人从来到世界上就是一个牺牲品,实验品。相信,克隆人的感知力与人类是一致的,他们同样惧怕疼痛,惧怕孤独,惧怕流血,惧怕死亡;他们需要亲情,需要友情,需要爱情,但这一切他们又怎能得到呢。

由于没有监护人,**人与研究人之间完全可以是一种商业合同关系。生完了孩子,养育到一定时间,即可交“货”。这时研究者如何利用这些生命,他们可能是为委托人生产下一代,或者是复制品;但他们也完全可以为他们自身的犯罪目的或委托人的犯罪目的而自由地处置这些人类。这所有的一切将因克隆人没有父母监护显得更为随便。

二、克隆人的人格权和荣誉权

人都是社会性的,作为克隆人同样是。那些希望有一个克隆儿的父母毫无疑问也想有一个自立于社会的孩子。可是,由于克隆人的特殊背景,他的健康无法保证。由于健康及免疫力的先天问题,克隆人容易患有传染病、精神病,这一切使他的健康自生来就受到侵害,而这种侵害完全也是人为的。由于有疾病,周围的普通人自然很难接受克隆人,一个无法融入社会的克隆人又怎能实现一个正常人的价值呢。研究出来的克隆人如果连普通人应该享有的幸福都没有,连普通人被社会认可的水平都达不到,这种研究又有什么价值呢?这样的孩子难道不更是让父母担忧和痛苦吗?一个得不到社会认可的克隆人他的人格权、荣誉权又如何得到尊重呢?

在如今恋爱速成的时代,有的女人说成熟大叔是现代女性择偶的首选,但还有的女人唯独对小鲜肉钟情,那么到底哪一类型的男人最受女人青睐呢?

其实女人的择偶标准跟她们对感情的需求脱不了干系,简单来说就是,女人觉得自己缺少了什么她就渴望从感情里得到什么,因此就会影响自己的择偶判断。那么我们从这两种类型的男人身上,嫩洞察到女人的哪些需求呢?

我们都清楚小鲜肉和大叔的优势差异很大,小鲜肉一般热情活泼和女人聊得话题也比较广,喜欢和小鲜肉谈恋爱的女人多数比较矜持、内向,这样她们就不用担心气氛尴尬的问题了,交往也就轻松很多。而大叔型男人成熟稳重,和女人见面交往的时候比较正式,说话呢也是一板一眼的,这是因为他们比较注重细节,但也很容易让人产生压迫感,不敢出现太多的小动作以免造成误会。

有的女性朋友说了,她们和小鲜肉谈恋爱的时候,可以谈天说地相谈甚欢,没有太多的顾虑想说什么就说什么,但是和大叔在一起的感觉就不一样,两个人交流的内容比较局限,第一次见面可能会针对一件事情聊观点、谈看法,给女人一种学术交流的感觉。比如说两个人对婚姻的态度,以后孩子教育的问题等等,这就会在无形中给女人造成压力。那么大叔型男人就没有市场了吗?

要知道成熟的男人对于依赖心强、柔弱娇小的女人很有吸引力,这种在岁月里历练出来的成熟感是吸引女人的关键。因为大叔型男人阅历丰富、人生道理也懂得多,能引导女人的情绪并且在她们身处逆境的时候给予中肯的建议,这些都是成熟男人自带的优势。

说了这么多我们根据这两类男人的品质,来总结一下女人在爱情中的需求。实际上不管是活力热情的小鲜肉还是成熟大叔身上的稳重踏实,都是维系女人好感的重要因素。不管你是哪种类型,在和女人交往的时候,她们一定会从这四个方面来考虑你,看你能否满足她们的需求。

1)她会关注你的健康,来考量你是都具备保护她的能力和条件。

2)她会问你的事业是否稳定,以此来评估今后共同生活的条件。

3)看你是不是一个潜力股、有没有责任心,可以保证之后的婚姻生活的幸福。

4)她会综合评价你的人品、个人素养。

如果你能顺利过关,那么女人的需求感就能得到满足,她会用自己的一生去呵护这个男人。

分类: 社会/文化 >> 宗教

问题描述:

基督徒大都反对,不知道佛教徒对此怎么看?

解析:

读过《西游记》的人对孙悟空都不会陌生,他能够拔根毫毛吹一吹就变出一个与他一模一样的出来,有时变出许多小猴子来,有时摇身一变就是一个桃树梢上大桃子,有时摇身一变就是在妖洞门缝里自由钻进钻出的小蜜蜂。孙悟空的七十二变,一个跟斗翻出八万四千里,和火眼金睛等,如果把《西游记》当作一本世界大预言的书来读,这些就非常的意味深远。如果说《西游记》作者吴承恩预见的“一个跟斗翻出八万四千里”就是今天的超音速飞机和火箭,他预见的“火眼金睛”就是今天的人造卫星太空摄相,他预见的“拔根毫毛吹一吹就变出一个另一个孙悟空”就是克隆人,比起西方的大预言家说些令人似懂非懂莫名其妙的话,吴承恩说的不是更加明确?今天的科学已经肯定了用一点皮毛就可以得到造克隆人所需要的含脱氧核糖核酸(DNA)的细胞原子核的可能。吴承恩说《西游记》岂止是说一些童话而已?在可预见的不久将来,克隆人就会成为现实生活社会的一部分。科学的进步是没有刹车的机会,不论是持反对的态度,还是对未知的恐惧,还是因为宗教的原因只能选择反对人造人的立场,坚决反对人类迈出造克隆人的这一步,还是不能接受随克隆人而来的伦理新秩序,克隆人都会像电视机、飞机、人造卫星等一样成为现实,所以,就让我们坦然面对吧!有人说,西方天主教基督教国家,因为信仰天主教或基督教所以才很兴盛,而信仰佛教的国家却很落后。这种说法真是是非颠倒,无知之极!西方国家的进步并不是因为信仰天主教或基督教,而是因为不断地反对和推翻一个个天主教或基督教所宣传的教义。比如天主教和基督教原本主张地球是宇宙的中心,有一位著名的科学家冒着生命的危险反对这个教义,提出了太阳为宇宙中心的说法。因为反对和推翻了天主教和基督教的这一教义,西方社会的科学就因此进了一大步。天主教和基督教主张人是上帝创造的,达尔文推翻这一教义,提出了人是由猿猴进化来的,结果西方的人类科学又向前进了一步。所谓的西方民主,西方的选举制度和法制,其实也是推翻神权统治的结果。在西方几乎每一个有时代意义的科学进步社会进步都是因为推翻了天主教和基督教的主张。西方这几百年来的进步应该说是推翻天主教和基督教教义的努力总和。佛教国家的落后并不是因为他们的人民天生不如西方人,而是因为在过去几百年间,他们之中,特别是那些为官的人,那些与国家命运息息相关的人,与洋人相处亲密,结果在身体上受到西方鸦片等毒品的蛊毒,在精神上又受到西方信仰的蛊惑,此为外因,内因则是崇洋 ,以为洋人的东西都好,对本土先进的思想,有才华的人,不怎么看重,对本土的佛救也信仰不坚定,就这样从外,只学到人家自己都不要的东西,从内,信心不足又不能用人唯贤,把自己好的东西丢到一边,把别人的废物毒药当宝贝,国家就被这些人给坑了。所以,佛教国家的落后不是因为信仰佛教而是因为不信佛教所说的教理,西方国家的进步不是因为信仰天主教或基督教,而是因为反对天主教和基督教的教理。克隆造人,从宗教的角度,是对“神创造人”的教义的又一次公然挑衅。我们是在历史书里读到那位提出了太阳为宇宙中心的说法的科学家被罗马宗教法庭裁判监禁八年的事,但我们即将亲眼看到天主教和基督教是如何批评那位发明第一个克隆人的科学家,第一个用事实证明“人不是神创造的”的科学家(因为把人钉上十字架的规矩,已经被有人性的人占多数的社会所否定和废除,教堂只剩下批评这一招了。我真的很为这位发明第一个克隆人的科学家不是生在那位提出太阳为宇宙中心的科学家的年代而感到高兴)。我们也即将亲眼看到随着推翻“神创造人”的教义之后的种种具有时代意义的科学进步和因这些科学进步带来的社会进步。

克隆人并不与佛教教义相冲突,与“化生”的有情相比,克隆人其实也不是甚么特别令人惊异的。克隆人的人生也是在三界中轮回的人生。所有众生的一生命的开始都是因为各种因缘具足时开始的。从现有克隆(cloning)羊的技术来说,其实,是从羊的身体上的一个含有DNA的细胞核开始,科学家把一个含有DNA的细胞核植入一个已经除去细胞核的羊卵。除去了羊卵里的原细胞核是使那羊卵没有了原有的DNA的特征,这样才可以把一个含有DNA的细胞核植入。这植入过程里,最为关键的,其实也是整个克隆过程中最重要的,就是效仿一个平常的卵与细胞核之间在细胞核分裂时所必须发生的同步的周性活动现象,给已经植入含有DNA的细胞核的卵子人为地制造一个同样的同步周性活动现象。所以,科学家们在把细胞核植入羊卵之前,就把细胞核与其营养素分离,使细胞核不能产生周性活动现象,由此人为地使细胞核暂时停止分裂。这样,把含有DNA的细胞核植入羊卵并吻合之后,再用电流来效仿卵子受精时产生的脉冲,人为地制造细胞核分裂间所必须发生的同步的周性活动现象,这个含有DNA的细胞核就会根据细胞核所带有的对原羊身上的DNA记录开始裂变衍演,形成胚胎。然后把胚胎植入另外一只母羊的子宫。这样出生的羊与提供原始细胞羊有基本相同的基因。比克隆一只羊,要真的克隆一个人,在技术上肯定是更为复杂,但道理将是一样的。从出生的方式来看,把克隆人分到佛教所说的四生中“胎生”的一类,我个人以为是妥当的。因为,如果是卵生的,不论是体内受精还是体外受精,都是先把卵排出母体外,“生”是从已经排出母体外的“卵”生出来的。“胎生”则是在母体内成熟,是直接从母体身上生下来。从克隆的方法来看,克隆的关键是:(1)把含有DNA的细胞核植入卵子,(2)效仿一个平常的卵与细胞核产生分裂时所必须发生的同步的周性活动现象,用电流来人为地效仿卵子受精时产生的脉冲。这两点是克隆与正常受精的不同之处。也只有这两点,才是克隆技术最为突出的成就。其实,对普通人来说,其道理有点象不使用电池点亮灯泡,而是用几片金属片插入马铃薯来点亮灯泡的道理。

从佛教的业识投胎的立场来说,业识与正常父精母血的结合,是因为业力的驱动,也是业力的选择,也就是说投胎是随业力去选择与业力相应的父母和人生的环境。克隆人的业识投胎,道理并无不同,也是因为其业力的驱动和业力的选择,虽然它选择的是一个含有DNA的细胞核与一个已经除去原细胞核的卵子的人工结合,虽然他的一生命的开始是因为科学家人为地用电流效仿卵子受精时产生的脉冲而开始裂变衍演的。而克隆科学家真正提供的只是一个能令业识投胎的条件而已。其实对业识本身而言,克隆科学的发达也是其业力所感召的果报,因为克隆生命科学的发达只有对它的投胎有真实作用,而其他业识的投胎仍然必须通过与其相应的正常父精母血的结合。其实这道理,与那个业识会受用到这个特定的细胞核,是一样道理。至于克隆人的业识为甚么会选择完全没有父母的人生环境,这还是因为业力的原故。有的人即使是由业识与父精母血结合的方式投胎,也有一出世就因为母亲难产而只有父亲却没有母亲,有的出世前父亲就去世的,所以只有母亲而没有父亲,所以克隆人天生没有父母,只是没有父母业缘而已。有人会说,平常人的生命开始是因为父母的精血,而克隆人的第一个生命细胞核是从原始细胞的本人那里来的。其实,在现代医学里的移植器官,把一个人的脑移到另外一个入的身体,我们又是如何看待这样的人呢?从法律上从医学上还是从社会伦理上,我们都是把这个人看作脑的本人,身体是属于脑的。同样的,克隆人无疑是另一个生命体,是一个在原始细胞本人外完全独立的生命相续,有自己的前生,有自己的此生,也有他自己的来生,所以对他来说,原始细胞核本人的细胞只是一个克隆人这一生命得以开始的缘而已。是因为克隆人和提供原始细胞核的本人有相似的业力,故感同样的报身。又因为有不同的业力,使克隆人的出生与原始细胞本人的出生方式和人生环境有这样大的分别,之后的人生遭遇更加不同。也因为不相同的业力,即使所感报身相似,但人生的苦乐感受也是不同的。在佛教的立场上,克隆人与平常人一样的是缘生与缘灭的。克隆人的三世轮回也是从无明开始,因为无明,行、识、名色、六入、触、受、爱、取、有、生、老死忧悲苦恼等相缘而起。从修行成佛的可能性来说,克隆人是一样有佛性,只要他能够理解佛法,依教修行,是与所有的人一样,可以从无名烦恼中得到解脱。从戒律的角度来说,只要没有遮难的问题,克隆人也可以出家并受具足戒,成为一个真正的比丘。在“十三难”里,只有非人或畜生才不可以受戒,但克隆人就像人工受精所生的孩子,只是受胎的方式不同而巳,所以,不成“非人难”或“畜生难”。如果克隆人不可以受戒,那么人工受精所生的孩子长大或试管婴儿长大成人也不可以受戒,对他们来说,公平吗?从社会伦理的角度来看,克隆人与原始细胞本人到底是甚么关系?是父子?是孪生兄弟?到底是甚么关系?还是没有关系?克隆人如何与原始细胞本人相处?从投胎的过程和投胎的方式来看,其实克隆人与原始细胞本人是有相似于父母与孩子的关系,因为单有一些基因数据而没有具体的带有DNA的细胞核,就目前的技术而言,是无法凭空造出一个克隆人。但是从血缘上讲,克隆人与原始细胞本人是一模一样,与父母跟孩子之间的那种血缘关系,是完全不同。从他独立的人格来说,他与原始细胞本人的关系不是正本和副本之间的关系,因为他有与一个普通人一样完整的人格和自尊。我认为克隆人与原始细胞本人的关系应该看作不但是双胞胎而且是一个捐赠身体器官的人和受恩的人之间的特殊关系。因为,孪生的兄弟或姐妹,或双胞胎经常是从同一个细胞分裂,从血缘关系来说,与克隆人与原始细胞本人的血缘关系很相似,而且,克隆人与原始细胞本人之间确实存在着捐赠原始细胞的关系。

从一个法律的角度来说,有的人愿意捐赠 和卵子,社会对这些 和卵子的保护,对由这样 和卵子结合产生的生命,对孩子与抚养的父母和血缘的父毋的关系,在法律上的义务、权力等等可能遇到的间题,已经有法律上的明文规定和社会的共识。对人的基因,隐私权等,在法律上相应地也必须有更加严格认真的保护措施。克隆人,与一个正常胎生的孩子一样,他本人对要不要出世和在甚么时间在哪里出世都是身不由己的,所以对克隆人和对一个正常胎生的孩子一样,在未达到成熟之前应该受到一个正常胎儿一样的法律保护,出生之后也应该受到与一个初生婴儿程度一样而方式可能不同的法律保护。他应该像所有的人一样,在社会中受到尊董,受到与所有的人同样的待遇。他也应该一样地有受教育的权力。当然,作为社会的一员,他也必须与所有的杜会成员一样,遵守法律,为社会服务。在不能遵守法律的时候,也要受到与普通人一样的法律处分。换句话说,除了他特殊的出生经过之外,克隆人与一个普通的人应该没有两样。人们对“克隆造人”时代的到来最大的问题是人类的感情和人生价值观的问题。人类的传宗接代是个人的特权,是人类两性间关系的大事,是我们本身才应该生育我们的下一代,我们可以接受克隆造人吗?谁有权力造克隆人?甚么人的细胞才应该被拿来克隆?现在,基因科学家还找到基因的密码(goiccodos),而且能够对细胞核的基因数据进行改变。那些从已经改动过基因的细胞核形成的生命,与正常人类有多少关系?还能说他们是人吗?父母儿女是人类与生俱来的最深沉的感情,是家庭生活最深沉最有意义的关系,如果以克隆造人,那么人类将停留在这一代,对人类的生存发展有意义吗?对人类的男女两性的存在和两性的感情又会有甚么暗示或会产生甚么作用呢?除了法律将是一个最简单的问题外,由克隆人带来的新的父母与儿女或与克隆人之间的家庭关系和家庭伦理,将会对一个人的生活,人的人格,人的人生的意义,对家庭存在的意义,对社会的道德和人类社会已有的各种标准和共识等等,会有甚么样的影响?还有一个问题也一样重要,就是克隆人可以结婚吗?特别是那些从巳经改动过基因的细胞核形成的克隆人,可以和一个普通人结婚吗?如果说克隆人不可以结婚,那么就是说克隆人将不能享受与一个正常人一样的家庭生活,那么对克隆人来说,基本的人权应不应该有?还要不要把他当作正常人?如果说克隆人可以结婚,即使也有人愿意和克隆人结婚,克隆人的下一代将会怎样?要怎么办?会不会有混乱人伦的一天?这些问题不是可能不可能的问题,而是程度如何以及对问题的反应如何,这才是我们真正应该关心的,而答案是我们只能想像的。

当然,“克隆造人”不可能真的替代人类的生育,就像试管婴儿的试验成功不会真的替代人类的生育一样,也许将来只有极少极少的克隆人,少得对人类社会根本就不会有任何的影响,而人类社会也根本就不需要作任何的改变去适应克隆造人时代的到来。可能人类有一天将用“克隆造人”的方法,对人类基因作些改变,造出能在其他星球上生存的宇宙人类,这样,他们就可以自己来设计他们社会的标准,家庭关系,人生的价值观。甚至,我们可以把他们作为一个新的部落,给他们自己去设计他们社会的标准、家庭关系、以及人生的价值观。其实,至今为止,有谁知道,我们现在人类的祖先,曾经属于不同部落不同社会结构和不同文化背景而且有不同人生价值观的祖先,是不是就是人家用“克隆造人”的方法、不同的配方造出来的?

他是《人间正道是沧桑》里的“瞿恩”,也是《秋喜》里的“夏惠民”,还是《我的糟糠之妻》里的陈继平。

而随着最近电视剧《精英律师》的热播,让这位老戏骨再次回到观众的视线。

他就是演员孙淳。

虽然现在的孙淳已经63岁,但是在荧幕上所呈现出来的魅力却丝毫不减当年。

再者,话说回来,年轻时候的孙淳也是“奶油小生”一枚,无论是颜值还是名气,都丝毫不输现在的当红小生。

孙淳出生在山东济南的一个富裕之家,家里除了他之外,还有一个男孩儿,名叫孙周,也就是孙淳的哥哥。

后来这哥俩双双进军演艺圈,一个成为演员,一个成为了导演。

哥俩从小感情都不错,在一起不吵也不闹,孙周也是处处让着这个弟弟,所以小时候的孙淳一直是在哥哥的宠溺下长大的。

两兄弟稍大,孙周便喜欢上了摄影,那时候一个相机要顶得上兄弟俩人好几个月的零花钱,为了给哥哥买相机,孙淳不惜拿出了自己辛辛苦苦攒的压岁钱。

而后买了相机之后,孙淳便成为了哥哥的“御用模特”每天都会被孙周拉去拍照。

时间长了之后,孙孙淳也慢慢喜欢上了镜头前的感觉,之后他接触到表演。

从而报考了上海戏剧学院,那时候的的孙淳长得年轻帅气,穿个牛仔裤搭个白短袖,就是妥妥的阳光少年。

所以入学之后孙淳很快成为了班里女生追捧的对象。

然后面对一众追求者的告白,孙淳却拒绝了,因为早在入学第一天,他就早已心有所属,他喜欢的女生正是和自己一个班的傅丽莉。

虽然两人是同班同学,但是却并不属于一个小组,所以两人能在一起合作的机会很少,加上两人又都属于那种比较内向的性格。

所以大一都快结识了,两人连话都没说过几句。

虽然对傅丽莉不了解,但是却丝毫不影响孙淳对她的喜欢,班里其他同学都看得出来两人对彼此有好感。

所以在之后分组的时候便有意无意地撮合两人,其中就有一次,当时傅丽莉的小组还差一名演员。

于是同学们就直接把孙淳给推了出去,而后两人才有了第一次的合作机会。

第一次和自己喜欢的女神搭戏自然不能出丑,为了演好这个角色,在闲暇之余,孙淳跑遍了整个图书馆,把角色的细节琢磨了一遍又一遍。

找老师咨询,向出演过这个角色的学长请教,在孙淳的不懈努力下,他饰演的这个角色一举成名。

不但获得了老师和同学的一致认可,还成功俘获了傅丽莉的芳心,最终在这次合作之后便走到了一起,成为了情侣。

当时的两人在校园里甜蜜恋爱,经常在学校的湖边散步聊天。

因为成绩优异,人长得也周正,所以毕业之后没多久孙淳便接到了《见习律师》剧组的邀请,因其出色的演技。

所以在此之后孙淳的片约便一直不断,在《摇啊摇,摇到外婆桥》等多部作品中,都有他主角或配角的精彩出演。

虽然起点高,片约也不断,但是孙淳却一直很难大红大紫,原因也很简单,因为他长得太正派了,所以很难接到反派的角色。

而一个好演员,能被观众认可的演员,自然是要做到能在正派反派中来回切换,为此在一次采访中,孙淳还开玩笑的说买个砂纸把自己的脸打磨一下。

总体来说,年轻时候的孙淳岁虽然戏拍了不少,但一直都是不温不火,他算得上是一名“大器晚成”的演员,一直到了他中年的时候,孙淳才以成熟老练的形象渐入佳境。

之后为了突破自身这个“老好人”的形象,在拍摄张黎执导的电视剧《走向共和》时,为了更贴近剧中“袁世凯”一角,孙淳在两个月里一度增肥30斤。

而后更是花了两个月的十年,读完了5本晚清 历史 报告和《晚清七十年》。

所以这部剧播出之后,孙淳的演技一下就获得了观众的认可,而也是凭借这部剧,孙淳才算得上开始走红。

之后孙淳便开始了自己的“反派”的人生,从《秋喜》中特务头子夏惠民,到后来《辛亥革命》中再次主演“袁世凯”。

他饰演的反派总是让观众恨到牙痒痒!

而这个时候的孙淳反而开始有点怀念之前自己出演正派角色的时光了。

要不在前文说一个好的演员是能够在反派和正派之间来回切换呢!

之后孙淳和蒋雯丽搭档出演《幸福来敲门》,剧中的两人简直是珠联璧合的一对,而此剧也一度成为当年的口碑国剧。

在这部剧上你还能想到他是“夏惠民”和“袁世凯”吗?

之后孙淳片约不断,接连出演了《人间正道是沧桑》、《赵氏孤儿》、《琅琊榜之风起长林》等多部影视作品。

事业这边蒸蒸日上,咱们说得清楚了,这边自然要回归到他和傅丽莉的爱情故事上。

两人在学校期间感情一直很好,所以在毕业后不久两人便结了婚。而相比于孙淳的大器晚成,傅丽莉就显得格外耀眼了。

因为长得漂亮,所以刚毕业傅丽莉就接到了不少优秀的剧本,而真正让傅丽莉开始走红的还是在《红叶铺满小路》的精彩表现。

走红之后的傅丽莉开始达到了自己事业的巅峰时期,几乎每年都会有作品呈现给观众,而她以为成为当时最受观众欢迎的女演员之一。

而那个时候的孙淳还在 娱乐 圈摸爬滚打,两人结婚的前些年,可以说一直都是由妻子承担起了养家糊口的重任。

但是正当傅丽莉的事业正进行得“如火如荼”的时候,一场大病却让她不得不与她所喜爱的舞台告别。

傅丽莉生病之后,孙淳并没有忘记妻子这些年对这个家的辛苦付出,他不但没有抛弃妻子,反而一边照顾妻子一边努力拍戏。

因为妻子身体原因,两人结婚三十年一直都没有要孩子,但孙淳丝毫没有怨言,两人依旧相濡以沫,成为了 娱乐 圈中的“模范夫妻”。

哪怕是在自己走红之后,孙淳第一时间想的也都是“有钱了,能给妻子治病了”。

这样深情的好男人在现实生活中都是少之又少,更别说是在鱼龙混杂的 娱乐 圈了。

孙淳走红的这些年除了拍戏就是陪妻子,从未听说过他和谁传出过绯闻,相比现在 娱乐 圈动不动就以绯闻博人眼球的小鲜肉女明星,真的是啪啪打脸。

工作就是拍戏,闲下来就是照顾妻子陪家人,在观众眼中他是个不折不扣的好演员,有实力有演技。

在妻子眼中他是一个顾家的好丈夫,结婚多年两人感情甜蜜如初。

虽然没有孩子,但是夫妻二人都喜欢宠物,为了丰富两人的生活,他们还养了一条名为米拉的小狗。

在米拉年纪大了去世之后,两人花了60万重新克隆了一只和米拉一模一样的宠物出来,继续陪在两人身边。

真心祝愿两人能够一直幸福地生活下去,也更希望傅丽莉能够早日战胜病痛,再次登上荧幕和观众见面,这该是多么幸福的场面。

文|小鹿与驴

一般人谈婚论嫁,首要看的条件就是看对方是不是和自己的年龄相当,年龄是首选,当然地方家境就另当别论了。合适的婚姻未来才能长久,合适的因素有太多,比如说年龄、身高、外貌、学历、家境,都在考虑范围内。

可是还是有很多人不走寻常路,按照自己的想法来,随心所欲,抛开一切世俗,只要是自己喜欢的男人就行,根本不管不顾年龄,也不会考虑父母是不是会接受自己这样的婚恋观,说白了就是一切以自我为中心,只要自己开心,其他一切都没有关系。

有不少男人喜欢找比自己小很多的女人做妻子,在很多人看来这很正常,毕竟男人比女人的思想晚熟,或者说一个成熟的男人能给一个女人更好的安全感,或者提供更好的物质。

但是对于一些女人,她们如果找了一个比自己小很多的男人,似乎就不会被人接受,一是因为女人的还要承担着生育的重任,过了年纪的女人可能就没有办法生育,二是女人比男人老的快,年龄相差太大,会给女人造成很多婚姻隐患。

 

还是有很多女人愿意挑战婚姻的极限,找一个比自己小很多的男人做老公,那么对于这样的婚姻状态实际会幸福吗?

恐怕旁观者是永远体会到那样的感受,只有真正有过这样婚史的人才知道真正的感受如何?46岁的王姐感慨道:“千万不要尝试找小鲜肉,到最后你就知道婚姻真的很艰难,他要求很多,满足不了。”

大家都知道如果有一个北京户口是多么难的事情,所以北京当地的人会有一种地域优势,所以就有很多男男女女,想要在北京扎根,就一心想要找个北京的姑娘,或者嫁到北京当北京媳妇。

王姐就是北京人,从小在这里长大,学业有成以后也没有去其他的城市,一直就待在北京,她的生活上一帆风顺,本以为这辈子也就这样安稳的过着,没想到她的不幸全部都在婚姻里,一声嫁了两个男人,两个男人都没能给她带来幸福的婚姻生活。

王姐的前夫是她的同事,她毕业以后就去了一家单位做文秘工作,由于写作功底还不错,实习期满了以后就签订了合同,于是就留在了单位上班,其实对于她来说,能有个稳定的工作,将来再找一个男人结婚,生个孩子,一辈子的几个重要的大事都算完成了。

后来单位新进一个职工,就是她的前夫杨泰,他不是本地人,由于工作能力强,所以被挖到现在的单位。两个人因为工作的事情经常在一起交流讨论,就连下班以后还会因为工作的事情联系。

可能也是由于缘分到了,两个人就这样在一起了。起初王姐父母知道两个人恋爱的事情,让女儿赶紧和这个男人断了联系,因为杨泰家是小县城的,父母都是农村人,和王姐根本不是一路人,她的父母觉得这样的婚姻在一起绝对不会长久,不如早一点断了,哪怕以后找个北京本地人,都比自己女儿找他强。他现在能力是不错,可是在他的背后还有一个家,那个家室破烂不堪的,将来两个老父母养老不都要依靠着这个儿子,他肩上的担子太重,和女儿真的不合适。

其实王姐的父母并不是看不起外地人,而是这个男人的家境实在太差了,别说在北京买房子,就连租房子都困难,但是王姐依然坚持和这个男人在一起,哪怕父母一再反对,她还是偷偷的把户口本偷出来,和这个男人悄悄领了证。

果然一切都印证了父母所说的。

领证以后,父母知道气得不行,在床上躺了一个星期才下床,可是这已经是事实了,改变也没有任何意义,于是只好答应两个人在一起结婚,后来王姐如愿和他在一起,就是简单地办了一个酒席,没有要一分钱彩礼,父母也不想干涉她,只有等到她吃亏以后,才知道父母说道话多重要。

显然父母是过来人,看人还是很准的。

婚后没多久,她就发现老公其实每个月都会把自己的工资偷偷寄回老家,本来现在两个人都是租房子住,老公没有说为两个人的将来打算,没有把工资上交给自己,反而是给农村的父母。

王姐有些不高兴,质问老公为什么不经过自己的同意把钱寄回去,老公说他以前都是这样,每个月都会把多余的钱寄回去,而且家里的亲戚都知道他现在在北京安家,他还有个弟弟,他是老大,家里的事情不能尽力只好多给一点钱,算作是孝心了。

这也就算了,可是让人气愤的是,有时候三天两头都有老家的亲戚打电话来让老公帮忙找工作,不知道的人还以为老公是多发达了,可是他们还住着北京的出租屋,老公也是个好面子的人,从来也不把这些困难告诉父母,只要是家里张口要钱或者帮忙,他都会想尽办法帮忙。

时间久了,王姐自然不高兴,因为老公毕竟也是能力有限,自己本身又不是什么富豪,还打肿脸充胖子。

其实对于王姐的父母,还是希望自己的女儿过得好,当初女儿赌气出去租房子住,父母已经想好了,等一年以后,自己的另外一套房子,租赁时间到期,就把房子收回来装修一下给他们住。

两个人搬到新房以后,节约不少房租,即使如此,王姐也没有看到多出来的钱去哪里了,想必一定是被丈夫寄回家里了。

又过了几年,老公的弟弟要结婚,父母打电话向大儿子借钱,说弟弟要结婚买房手上没有钱,可是这几年丈夫都把钱全部都寄回家里,根本没有余钱,于是找王姐帮忙,王姐一口回绝了。

 

没想到这个男人不明事理,居然想和王姐协商把住的这套房子卖掉,他真是异想天开,王姐知道这房本上写的父母的名字,就假装同意,丈夫知道以后,又来让她做岳父母的工作,王姐看这个男人已经没救了,直接提出了离婚,她不要和他继续下去了。

离婚以后,她就把这个男人撵了出去,父母住的房子赶上拆迁,于是就叫父母搬到自己家里来住,儿子也由父母带,虽然女儿现在离婚了,可是父母觉得这就是她当初不听劝解的结果。

离婚以后,王姐开始发奋图强,在工作上更加努力,把所有的伤心都用在了提升自己上。

房子拆迁以后分了两套房子,父母觉得女儿离婚以后,将来还是要有个保障,于是就把两套房子都给了女儿,住的这套房子以后就留着两位老人养老。

单位的人不知道从哪里知道王姐家里拆迁得了两套房子,这个消息就在单位传开了,对于很多北漂没法在北京扎根的人,都投来羡慕的目光。

之后,很多男人也开始有意无意地接触王姐,想要获得他的芳心,其实王姐知道这些男人的用意,根本没有理会。

后来单位来了一个实习生引起了王姐的注意,这个实习生一进单位就像一个开心果一样,总能给大家制造一些快乐,这个小男生叫张乐。

在年会上,张乐给大家来了一个即兴表演,张乐把整个晚会推向了高潮。

就是那天晚会,拉进了彼此,王姐对这个男生开始关注起来,工作中时常会和他开一下玩笑,张乐也开始注意到王姐。

王姐45岁,张乐27岁。

让所有人意外的是,张乐喜欢王姐,并且在公司公开追求她,对于这样一个小男生的追求,王姐开始有点害羞,觉得自己是不是老牛吃嫩草了,但是小鲜肉张乐很用心,看起来是真心喜欢她。

 

于是两个人顺利地在一起并且领证结婚,可是好景不长,面对这样一个小男生,王姐觉得自己好累。

由于两个人的年龄相隔太大,张乐一直都是玩世不恭的性格,生活上处处都是王姐照顾他,虽然两个人是同事,王姐对工作很认真,可是张乐却觉得玩才是最重要的,总是一副嘻嘻哈哈的样子。

没多久,他的种种恶习也都暴露出来,晚上打游戏打通宵,上班的时候偷偷睡觉,等等。

而且他还有很多朋友都是那种不务正业的,经常喊他一起出去喝酒吃饭,有时候还夜不归宿。

他明明是有收入的,可是每个月的收入完全不够他吃喝玩乐,总到月中就说自己没钱用了,王姐只好支援一点他。

最让王姐受不了的就是他的手机里有很多女人的****,那些女人隔三差五的就会打电话约他出去喝酒,他也只是解释说是一般朋友。

 

最后被王姐发现了两个人的暧昧消息,张乐偷腥的事情算是实锤了,他被发现以后就求着王姐原谅,保证以后再也不做这个的事情。

在王姐看来她完全是找了一个“寄生虫”,什么事情都依附着她生活,这个男人当初向自己表白根本不是爱,他看中的是自己的实力基础。

她哪里是找了一个老公,完全是给自己找了一个麻烦,她想离婚,但是现在年纪又大了,不知道离婚以后,自己未来又能找到一个什么样的。

她现在养着这个男人,还要时刻提防着他是不是会背叛自己,心累人也累。

写在最后:

如今女人找小鲜肉是很正常,在很多人看来是让人羡慕的事情,可是实际生活怎么样,估计看完王姐的故事,你内心就有自己的答案,很多事情未必就像表面看的那么和谐。

不匹配的婚姻注定是悲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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