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婚生子父亲判刑孩子怎么办

非婚生子父亲判刑孩子怎么办,第1张

婚生子父亲判刑孩子怎么办

非婚生子父亲判刑孩子怎么办,我们都知道未婚生育的孩子上户口是很困难的,学生要上学也是需要有户口的,非婚生育的孩子上学就变得特别的困难了,下面看看非婚生子父亲判刑孩子怎么办。

非婚生子父亲判刑孩子怎么办1

非婚生子女父亲坐牢,只能由母亲抚养,可等子女父亲出狱后向其索要抚养费。

法律依据:《婚姻法》第二十五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非婚生子女则是在依法确立婚姻关系前或婚外行为所生的子女,如非法同居、婚前性行为、姘居、通奸及至被强-奸后所生的子女。在法律上,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虽然在出生形式上是合法婚姻和非法婚姻的不同产物,但其法律地位却是相同的。承担相同的权利和义务。

非婚生子女户口办理内容如下: 对于不够年龄所生的非婚生子首先要接受计生部门的处罚,至于要罚多少钱要看你们家庭每个成员总收入的多少要处罚了,具体请看:计划生育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的,对男女双方分别按照统计部门公布的当地县(市、区)上一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下列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一)多生一胎的,按照二倍至四倍征收;

(二)多生二胎以上的,按照前一胎的征收标准加倍征收;

(三)符合再生育条件但不到间隔生育时间生育以及已满间隔生育时间但未经批准生育的,按照零点五倍至一倍征收;

(四)未婚男女已满法定婚龄非婚生育第一胎的,按照一倍至二倍征收;

(五)未满法定婚龄生育的,按照一点五倍至二点五倍征收;

(六)有配偶的一方与他人非婚生育的,按照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标准加倍征收;

(七)民政部门、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发现收养子女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的,应当责令当事人在五个月内改正;当事人未在五个月内改正的,按照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标准征收。

非婚生子女户口办理需提供以下材料:

1、婴儿父、母的入户书面申请

2、婴儿父母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非婚生不需提供结婚证;

3、婴儿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子鉴定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非婚生子女必须出具亲子鉴定证明,由公安机关指定鉴定机构鉴定后出具);

4、婴儿父或母户籍所在地居(村)委会证明或派出所责任区民警调查证明(需加盖派出所公章);

5、婴儿父母一方属于外地户口的,外地户口一方户口登记地公安机关应出具婴儿未落户证明。

非婚生子父亲判刑孩子怎么办2

一、非婚生子女父亲坐牢怎么办

男方可起诉女方,要求女方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第二十五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二、非婚生子女的含义

非婚生子女,“婚生子女”的对称,俗称私生子女。是指没有合法婚姻关系的男女所生的子女。有些国家的法律规定,非婚生子女不能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其地位远远低于婚生子女,其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也得不到保障。中国封建社会的法律对“婢生子”、“奸生子”等非婚生子女备加歧视。资产阶级国家的早期立法也有类似的规定。日本的现行良法典仍然规定,非婚生子女的应继份为婚生子女的1/2。

在社会主义国家,对非婚生子女不加任何歧视。中国《婚姻法》第25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非婚生子女的生父,应负担子女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非婚生子女虽是不正当男女关系所生的子女,但责任应由其父母承担。子女是没有任何过错的,其法律地位与婚生子女完全相同,适用婚姻法的有关全部条款。而且,如果在非婚生子女出生前或后,其父母已经结婚,应认其为婚生子女。

婚生子女是男女双方在依法确立婚姻关系后所生育的子女,而非婚生子女则是在依法确立婚姻关系前或婚外行为所生的子女,如同居、婚前性行为、姘居、通奸乃至被强-奸后所生的子女。

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虽然在出生形式上是合法婚姻和非法婚姻的不同产物,但其法律地位却是相同的,承担相同的权利和义务。

我们知道孩子的出生对于很多的家庭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也是每一个家庭的核心,家里的父亲和母亲还有爷爷奶奶等都会非常的关注这个问题。但是非婚生的孩子就会存在很多的问题。非婚生子女父亲坐牢怎么办这个只能由母亲进行抚养。

非婚生子父亲判刑孩子怎么办3

近日,郫县公证处的公证员为服刑人员刘某进行了血样采集送检的保全证据公证。

女儿上学需亲子鉴定

5月18日,服刑人员刘某的姐姐刘女士来到郫县公证处,要求对服刑人员刘某和其非婚生女儿进行亲子鉴定。

据了解,刘某因刑事犯罪在嘉陵监狱服刑。刘某非婚生育的女儿要落迁户到郫县上学,因刘某非婚生育没有出生证明,因此需要进行亲子关系鉴定。鉴于刘某服刑人员的特殊身份,不能到鉴定机构进行血样采集。鉴定机构要求刘某提供血样采集送检的保全证据公证。

孩子上学的事迫在眉睫,而刘某短期内难获自由。情急之下,刘女士到公证处寻求帮助,希望公证员能前往南充嘉陵监狱为刘某办理血样采集、送检过程进行现场监督公证。

公证现场搬到监狱

由于刘某正在服刑,如何会见刘某和如何采集血样就成了难题。鉴于该案特殊性,郫县公证处立即给监狱发函,多次协调沟通、制定工作方案,定于5月19日到南充嘉陵监狱办理现场公证。

鉴于路途遥远,并且当天下午5时之前必须把采集的血样送到华西法医鉴定中心DNA鉴定室。公证人员于当天早上6时就从郫县出发。驱车三个多小时后到达南充后,公证人员及时聘请有专业资质的医生与公证员一起进入监狱。

在监狱的配合支持下,公证人员现场为刘某办理了血样采集证据保全公证。采集到血样后,公证人员现场封存并立即驱车赶回成都,于当天下午将血样送达华西法医鉴定中心DNA鉴定室。

非婚生子有继承权吗

 非婚生子有继承权吗,如今很多人明明结婚但还是经不起诱惑在外面和别的女人恋爱甚至是结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那么非婚生子有继承权吗?

非婚生子有继承权吗1

  非婚生子女有没有继承权

 非婚生子女也拥有继承权。所谓非婚生子女,从广义上讲,是指父母非婚姻关系所养育的子女,包括婚前、婚外性行为所生子女和养子女,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以及未经丈夫同意、事后丈夫又不予认可的人工授精所生的子女。

 第一,非婚生女子的继承权,依法受法律保护。《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该条的规定,把非婚生子女的地位视同婚生子女,也就是说,婚生子女享有的一切权利,非婚生子女同样享有,且不允许任何个人、组织、法人加以危害和歧视,由此而引起的侵权,由侵权人承担完全责任。

 第二,养子女,《婚姻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该条的规定,是对合法成立的收养关系、因此而成立的养父母子女关系,与生父母子女关系完全等同,只有在养子女经合法手续解除关系后,这种地位才会丧失,除此,任何个人、组织、法人都不得解除这种关系或剥夺其地位。

 第三,继子女,《婚姻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歧视。继父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对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该条的规定明确了继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适用对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即继子女取得了与亲生子女同样的法律地位。

 第四,关于“人工授精所生子女”的法律地位难以确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夫妻离婚后,人工授精所生子女的法律地位如何确定》的复函明确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经夫妻协商同意,或虽未协商同意

 事后丈夫认可的均适用《婚姻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对于事先未经得丈夫同意,事后丈夫也不认可的,只确认了与其生育妇女的关系,对生育妇女而言,人工授精所生子女可视为非婚生子女,不管属于何种形式而生,均适用《婚姻法》的相关规定。

 我国婚姻法和继承法都明确规定,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一样,享有平等的继承权。如我国《婚姻法》第18条规定:“父母和子女有互相继承遗产的权利。”第19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我国法律之所以规定非婚生子女同婚生子女一样享有平等的继承权,这是因为,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一样,与生父母有直接的血缘关系,是直系血亲。而且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一样,都是社会的一个成员,是国家的一个公民,所以,国家法律应当一视同仁,加以保护。

 当然,保护非婚生子女的继承权,并不是提倡生育非婚生子女。但是,犯错误的是非婚生子女的父母,不是非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是不应承担责任。因而保护他们与婚生子女一样享有同等的继承权,是公平合理的。非婚生子女要取得继承生父母遗产的权利,必须证明与生父母的身份关系。

 因此,综上所述,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在继承问题上均属第一顺序继承人,其继承权是法定的,不可侵害的。

非婚生子有继承权吗2

  非婚生子女有继承权吗

 非婚生子女,从广义上讲,是指父母非婚姻关系所养育的子女,包括婚前、婚外性行为所生子女和养子女,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以及未经丈夫同意、事后丈夫又不予认可的人工授精所生的子女。

 我国婚姻法和继承法都明确规定,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一样,享有平等的继承权。父母和子女有互相继承遗产的权利。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所以非婚生子女也有继承权,不可以随意剥脱非婚生子女的继承权。

  我国关于继承权的原则

  1、保护公民合法财产继承权的原则

 保护公民私有财产继承权的原则主要有以下表现:

 第一,凡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均为遗产,全得由其继承人继承。

 第二,继承人的继承权不得非法剥夺或限制。

 第三,继承权为绝对权,任何人都负有不得侵害的义务。

  2、继承权平等原则

 (一) 继承权男女平等

 (二) 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继承权平等

 (三) 在遗嘱继承和遗赠中保护老、幼、残疾人的利益

 被继承人以遗嘱处分其财产时,遗嘱中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份额。

 (四) 遗产分割不能侵害未出生人的利益

 在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以保护被继承人死亡后出生的子女和利益。

 (五) 承认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

 我国特别规定了遗赠扶养协议。公民可以与无法定扶养义务的自然人或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以保障受扶养人的生养死葬。

非婚生子有继承权吗3

  什么是非婚生子

 非婚生子女,旧称私生子,这种子女的生父和生母不具有夫妻身份,是在婚姻关系之外受胎而出生的。非婚生子女一直是社会中比较尴尬的角色,这并不是说非婚生子女与一般子女有什么不同,主要还是受传统观念影响所致。

 非婚生子女,是指父母非婚姻关系所养育的子女,包括婚前、婚外性行为所生子女和养子女,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以及未经丈夫同意、事后丈夫又不予认可的人工授精所生的子女。

 为了确定非婚生子女与其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许多国家的亲属法中都设有认领和准正制度。

  ①认领。

 非婚生子女的生父生母、特别是生父确认其为自己子女的法律程序。有的国家规定生父生母均得为认领人。有的国家规定只需生父认领,与生母的关系以出生事实为根据;

 生父主动认领者,称为任意认领,出于非婚生子女的生母或其他法定代理人的请求,经诉讼程序责令其生父认领者,称为强制认领。

  ②准正。

 符合一定条件的非婚生子女取得与婚生子女同等法律地位的程序。许多国家法律规定,非婚生子女可因生父认领或生父、生母结婚而准正。有的国家规定必须同时具备上述两个条件才能准正。

 我国现行《婚姻法》未确立对非婚生子女生父强制认领的制度,但在审判实践中是受理此类案件的。起诉时,通常由生母向法院提供有关证据材料。如:生母在受胎期内有与被告同居或被其(强)奸、(诱)奸的事实或证据等。

 人民法院在必要时,可以委托专门的血液鉴定部门进行亲子鉴定。目前,科学的鉴定方法是用人体组织细胞核(简称DNA)进行抗原试验。经鉴定证据确凿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孩子的生父对其认领并负担子女出生以来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独立生活时为止。

 我国现行《婚姻法》确立的是非婚生子女准正制度,即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在法律上具有同等地位,同受法律保护。

非婚生子女对孩子有什么影响

非婚生子女对孩子有什么影响,很多孩子并不是像我们所熟知的一样,因为父母结婚恩爱生下来的,而是由于种种原因被迫生下来,也就是非婚生子女,那么非婚生子女对孩子有什么影响?

非婚生子女对孩子有什么影响1

没结婚孩子上户口是非婚生子女对孩子以后有什么影响吗?

1、孩子上户口问题,孩子户口可以上父亲户口本上,也可上母亲户口本上,上谁的户口本上,由父母自己决定。

2、如果孩子还没有上户口就离婚了,孩子户口上哪里,还是要孩子父母商量决定,如果商量不好,要起诉到法院判决。法院判决孩子由谁抚养,户口上到谁的户口本上。

3、如果孩子户口已经上了再离婚,孩子户口要迁移到叧一方户口本上,必须要孩子父母双方同意才可办理,任何一方不同意是办不了的,如一定要办理,可以通过法院起诉,由法院来判决。

4、如办理了二胎准生证还没有生育就离婚了,准生证作废。准生证同许可某对夫妻生育,不是许可某个单身男女生育。

非婚生子女对孩子有什么影响2

非婚生子女有什么坏处

没什么坏处。婚生子女是男女双方在依法确立婚姻关系后所生育的子女,而非婚生子女则是在依法确立婚姻关系前或婚外行为所生的子女,如同居、婚前性行为、姘居、通奸乃至被强/奸后所生的子女。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虽然在出生形式上是合法婚姻和非法婚姻的不同产物,但其法律地位却是相同的,承担相同的权利和义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非婚生子女对孩子有什么影响3

一、什么是非婚生子女?

非婚生子女,是指父母非婚姻关系所养育的子女,包括婚前、婚外性行为所生子女和养子女,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以及未经丈夫同意、事后丈夫又不予认可的人工授精所生的子女。

二、非婚生子女有哪些权利?

我国婚姻法规定,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样的权利,而非婚生子女的权利是要得到保护的。 根据《婚姻法》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父母有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以下就对非婚生子女所享有的权利进行具体介绍。

(一)“非婚生子女的生父,应负担子女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非婚生子女和生父的关系,必要时可通过生母提出的证据或其他人证、物证加以证明。

(二)经生母同意,生父可将子女领回抚养。如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母与他人结婚,其夫愿意负担该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则生父的负担可酌情减免。

(三)非婚生女子的继承权,依法受法律保护。

(四)《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该条的规定,把非婚生子女的地位视同婚生子女,也就是说,婚生子女享有的一切权利,非婚生子女同样享有,且不允许任何个人、组织、法人加以危害和歧视,由此而引起的侵权,由侵权人承担完全责任。

当然有必要啊,结婚的目的又不是为了合法生孩子。

婚姻是相爱的两个人给彼此的一种保障,拥有了那张纸就代表着这两个人的关系得到了法律的保护,这是保证彼此之间爱情最稳固的一种形式。在婚姻形式下,其他一切所谓“爱情”都是不道德的。

女人不需要婚姻就可以生孩子了,稳固的家庭关系好像受到了威胁,甚至最近在网络上看到了个别有经济基础的女人直接选择单亲生育,孩子好像也被照顾得不错。我们是不是以后都不要什么婚姻了,反正孩子想生就可以生,也不会涉及到是否合法。

这样看起来,好像结婚也没什么必要,恋爱关系就可以了嘛,两个人合得来就在一起,合不来就分开,有了孩子就生下了,一起抚养或者单独抚养都可以。曾经生个孩子还得办理什么准生证,出生证明等等,现在一切都迎刃而解了。结婚证还真的成了一张纸,有没有都没那么重要了。

其实这个问题的误区就在于对于婚姻的理解,婚姻并不是单纯为了合法生育,它的本质在于对彼此长期稳定关系的一种认可,并且是在法律层面的认可。

我们看欧美很多国家生育这件事相关政策一直都很宽松,甚至有些人恋爱谈了一辈子,孩子生了好几个,两个人也一直没有结婚,可见在这些国家结不结婚和生不生孩子没太大的关系。但是,欧美人情到深处还是愿意与对方走入婚姻的,因为他们认为婚姻是一件很神圣的事情,相爱的两个人要把对方作为自己的终生伴侣,那么就必须有这样一种认定彼此关系的形式。

这种形式无关两个人是否有和对方一起生育子女的意愿,单纯就是为了和对方生活在一起,给彼此安心。

反过来说,那些没有孩子的丁克家庭人家也很幸福啊,要不要孩子只是婚姻中的一种选择,并不是必要条件。

可能是受传统思想的影响,中国人大部分都觉得婚姻中生育子女是一个必须的条件,所以才会对非婚生子合法这件事如此敏感。其实我觉得大可不必,如果你只是为了要一个孩子才去选择结婚,那么你的婚姻是很悲哀的。

婚姻是文明社会中夫妻双方对彼此最大诚意的认可,是承认对方为自己今生唯一伴侣的最高形式。

没有结婚证,但孩子有出生证明,在法律上并不算是已婚人士。只有领取结婚证后才算是合法的夫妻关系,才能算是已婚,才受法律保护,孩子的出生证明并不能作为已婚的证据。

法律分析

法律上的"已婚"是指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已经有了婚姻的事实,同时意味着有了配偶,而婚姻事实的成立则需要已满法定结婚年龄的男女双方自愿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所以既然没有结婚证也就代表婚姻事实不成立,也不存在“已婚人士”这一说法了。而且我国已经取消了事实婚姻,男女双方虽然在一起生活但未领取结婚证的都按同居关系算,法院对解除同居关系的诉讼并不会受理。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一样都是能开具出生证明的,出生证明是医院依法出示的,只要在医院生育就有出生证明,所以,孩子的出生证明并不能说明父母已婚。男女不合法领取结婚证会有诸多弊端,不能享受合法夫妻的权益,在双方关系破裂时,无法分割共同财产,孩子抚养权和费用决定也无法律保障,另一方出轨与别人结婚也无法追究。不领证虽然不用负相应的法定义务,但也无法享受相应的法定权益,是不被提倡的行为。在具备相关条件的情况下,领取结婚证才是最佳选择,只需准备好身份证、户口本、三张两寸合照,双方无配偶及无近亲关系的证明材料,到任意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非婚生子长大了归谁

 非婚生子长大了归谁,现在未婚生子出现的越来越多,很多人并不知道该怎么去处理未婚子女的抚养权,接下来我为大家收集了一些关于非婚生子长大了归谁的相关资料,希望大家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非婚生子长大了归谁1

 哺乳期内子女归女方的原则一般而言,在哺乳期内,为保证婴儿的发育成长,应随女方生活。八周岁以上子女抚养权的归属时《民法典》确立了应当听取子女意见原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8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非法同居关系的案件,如涉及非婚生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应一并予以解决。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

 第9条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好,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一方将未成年的子女送他人抚养,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两周岁以上子女随女方生活的情形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男方有其他子女的;其他子女,不仅包括婚生子女也包括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及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等。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男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如男方有赌博、汹酒等不良嗜好,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男方与女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女方照顾外孙子女的;

 6、男女双方的抚养条件,如工作稳定程度、收入情况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对于夫妻感情破裂有过错,比如,有证据证明有婚外情等,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7、如果男女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质好一些,更有时间照顾孩子,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非婚生子女享受和婚生子女一样的权利,他人不能歧视或是特殊对待。而父母也应该依法抚养。哺乳期内子女归女方的原则一般而言,为保证婴儿的发育成长,应随女方生活。

非婚生子长大了归谁2

 《婚姻法》明确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既然父母对婚生子女享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那么当然对非婚生子女同样享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主要考虑以下因素:男女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子女的年龄等。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女方生活。男女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男或随女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男女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双方可协商子女的抚养,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一般来说,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

为什么承认非婚生子合法

为什么承认非婚生子合法,对于非婚生子女很多人都不太了解,其实这一类人就是在没有未婚的时候所生的子女。所以这些人其实是黑户,而接下来就会产生很多问题,那么为什么承认非婚生子合法

为什么承认非婚生子合法1

两个原因:

一、因为亲属法的立法基本精神转变。从家长本位,家本位到子女本位。一切为了孩子,一切保护孩子。家长和家庭已经属于过去,而子女可以参与新一轮的社会构成和生产建设,属于现在和将来。在家长本位和家本位下,为了保护家长对私有财产的支配权、为了家庭和谐,非婚生子女可能就没有同等的权利了。所以有的国家和地区依然不保护非婚生子女。

二、法律是需要不断权衡的,适应社会发展的,不断完善的。问题中提到非婚生子女拥有权利可能会影响社会结构等等弊端,如果说有办法解决这些弊端,让社会向更好的方向发展,那变一变未尝不可。(说一件事实。不管别的国家和社会怎样,我们国家是鼓励更为稳定的家庭结构,鼓励婚生子女的出生的。

虽然我们国家法律保护非婚生子女,但是对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的保护程度是不一样的。非婚生子女户口难上,入学难办,政审难过,出国难出。生父/生母对他的抚养义务和对婚生子女的抚养义务不同。财产继承也只能和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生父或生母的配偶、生父或生母的婚生子女平分继承生父或生母除去夫妻共有财产之外的一部分财产,并承担和你继承财产同时接受的债务。)

目前的情况是没办法找到更好的措施了。如果真的`直接取消非婚生子女的财产继承权,几乎是明确告诉普罗大众官方是不承认非婚生子女的合法权利的。非婚生子女本身就处于社会公德伦理方面的弱势,没有了法律这张大旗,可能会瞬时处于极端残酷的生存环境中。

长远来看,以后几代出轨婚外恋会变少非婚生子女会变少社会结构会更稳定,但是短期来看,这一批非婚生子女会迅速成为社会不安定因素,我们这么大的经济体量和人口体量,偶尔出一个两个的变态反社会犯罪人员都是大灾难。

为什么承认非婚生子合法2

一、非婚生子女的法律地位

非婚生子女是指在受胎或出生期间,父母双方没有办理婚姻登记手续的子女。

已被废除的《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2021年1月1日开始生效并实施的《民法典》同样在第一千零七十一条明确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由此可见,我国法律下非婚生子女的法律地位和婚生子女相同,我国法律中关于婚生子女的规定同样适用于非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同样享有《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和继承编下的所有权利。

此外,我国对于代、孕所生子女,其法律地位亦认定为非婚生子女。据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侯卫清法官在“陈莺诉罗荣耕监护权纠纷一案”二审案件中的观点,我国对亲子关系的认定,生母根据“分娩者为母”原则,生父则以婚生推定方式确定。结合理论界对生母认定的“分娩说”,代、孕子女其法律上的亲生母亲应认定为代、孕者;

关于生父的认定,则为具有血缘关系的父亲。故因其亲生父亲与代、孕者之间一般不具有合法的婚姻关系,故所生子女当属非婚生子女。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在(2017)沪02民终7243号案件中,同样认定“代、孕的约定不符合法律规定,代、孕子女为非婚生子女”。

二、非婚生子女亲子关系的认定方式

在司法实践中,非婚生子女亲子关系的认定方式主要有以下两种:

第一种是运用技术手段,进行亲子关系鉴定。亲子关系鉴定,是由专业的司法鉴定中心,对于两名或者多名自然人之间的亲缘关系进行鉴定,从而得出是否具有亲缘关系的结论。

第二种是适用法律规则,进行亲子关系推定。在有些情况下,亲子鉴定无法进行,例如父亲不配合,导致主观上无法进行。对此,我国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了亲子关系推定规则,在无法通过亲子鉴定进行直接认定的情况下,法院可以根据法律规则来推定亲子关系是否成立。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三条规定:“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父或者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或者否认亲子关系。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成年子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亲子关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九条规定:“父或者母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否认亲子关系,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否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

父或者母以及成年子女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

也就是说,如果男方不承认孩子是他的,女方起诉要求确认存在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证据证明。如果男方提供不出相反证据也拒绝做亲子鉴定的话,可以直接推定其与孩子存在亲子关系。此外,成年子女也具有提起亲子关系确认之诉的主体资格。

为什么承认非婚生子合法3

非婚生子女受法律保护吗

受法律保护。

一、非婚生子女享有被抚育的权力

(一)被抚育的权力

我国婚姻法第25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平等的权力,任何人不得加以损害和轻视。不直接抚育非婚生子女的生父和生母,应当担负子女的日子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日子停止。”因而,非婚生子女抚育费和婚生子女抚育费适用于相同的法令,非婚生子女享有相同的被抚育、被教育的权力,不受任何轻视。

在离婚之诉中,对子女抚育问题,应当按照《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爸爸妈妈与子女间的联系,不因爸爸妈妈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不管由父或母直接抚育,仍是爸爸妈妈两边的子女。离婚后,爸爸妈妈对于子女仍有抚育和教育的权力和责任。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育为准则。

哺乳期后的子女,如两边因抚育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依据子女的权益和两边的详细情况判定。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育的子女,另一方应担负必要的日子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悉数,担负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两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定。

关于子女日子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定,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爸爸妈妈任何一方提出超越协议或判定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及有关法令规则,从子女利益最佳准则动身予以妥善解决。详细意见可参照最高法院法发(1993)30号《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子处理子女抚育问题的若干详细意见》的有关规则。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日子。母方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可随父方日子:

(1)患有久治不愈的感染性疾病或其他严峻性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日子的;

(2)有抚育条件不尽抚育责任,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日子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日子的。

2、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日子,一方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可予以优先考虑:

(1)以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损失生育才干的;

(2)子女随其日子时刻较长,改动日子环境对子女健康生长显着晦气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父方与母方抚育子女的条件根本相同,两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日子,但子女独自随祖爸爸妈妈或外祖爸爸妈妈共同日子多年,祖爸爸妈妈或外祖爸爸妈妈有才干协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爸爸妈妈日子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在有利于维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爸爸妈妈两边协议轮番抚育子女的,可予以允许。

3、爸爸妈妈两边协议两周岁以下随父方日子,并对子女健康生长无晦气影响的,能够允许。

(二)要求爸爸妈妈给予抚育费的权力

在法令上并没有非婚生子女抚育费的内容这一项,这是由于非婚生子女抚育费和婚生子女抚育费相同,都归于抚育费的领域。“抚育费”包含子女日子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夫妻”一方担负抚育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两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定。爸爸妈妈两边担负非婚生子女抚育费的标准如下: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份额给付。担负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份额可适当进步,但一般不得超越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含工资、奖金等。可申请法院查询令来查询。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份额(有固定收入)断定。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一般参照《路途交通事故补偿项目参照标准》来断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日子费来作为依据

3、有特别情况的,可适当进步或下降上述份额。特别请款是指子女长时间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

法律主观:

夫妻一方向非婚生子女支付抚养费,属于法定义务,不能拒绝给付抚养费。非婚生子女抚养费和婚生子女抚养费适用于同样的法律,非婚生子女享有同样的被抚养、被教育的权利,不受任何歧视。如果离婚夫妻的某一方没有按照协议的数额给付子女抚养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法律上,对于非婚生子女抚养费的标准,一般而言,夫妻一方负担抚养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要是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具体地,父母双方负担非婚生子女抚养费的标准如下:,(一)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二)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有固定收入)确定。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一般参照《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参照标准》来确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费来作为依据。,(三)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特殊请款主要是是指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作为父母在处理子女抚养费的问题上是应该尽的责任。如果选择不出席的话那么原告可以向法院提出相关申请要求被告进行出席,如果在被告在法院传唤2次之后拒绝出席法庭的话,那么法院可以对被告进行拘留传唤处理,强制其上庭。,非婚生子女抚养费一般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无固定收入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近年来离婚率上升,离婚的原因更是千奇百怪,离婚男女双方牵扯最多的是财产和孩子,但离婚后发现自己怀孕了,孩子怎么办是婚生子还是非婚生子婚姻法规定,孩子是婚生子还是非婚生子与母亲的婚姻状态无关。非婚生子女是指没有合法婚姻关系的男女所生的子女。但若孩子出生前或生后父母已经结婚,那就属于婚生子。所以,即便是离婚后发现怀孕,只要孩子在离婚前怀上的就应属于婚生子。另外,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样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母,应承担子女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者全部,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非婚生子女虽是没有合法婚姻关系的男女生育的,但责任应由父母承担。子女是没有任何过错的,其法律地位与婚生子完全相同,适应婚姻法的有关全部条款。

法律客观: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该条的规定是为了保护子女的正常权利,父子女之间的关系不因婚姻关系的解除而解除,离婚后,对方父母仍有对子女抚养、教育的义务,不因子女由谁抚养而改变。《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还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非婚子女同样有被抚养、教育的权利,不管是婚生子女还是非婚生子女的被抚养、教育的权利是受法律保护的。本案男孩贺彬是原告婚前与赵刚发生性关系所生,虽然我国法律对婚前性行为未作禁止性规定,这是公民的道德义务,不能提倡。父母子女关系亦称亲子关系,是家庭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我国的法律,亲子关系分为两类,一类是自然血亲的亲子关系,另一类是拟制血亲的亲子关系;后者又分为养父母子女关系与继父母子女关系。我国法律规定的父母子女关系主要有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抚养是指父母从物质上、经济上对子女的养育和照料,教育是指父母在思想、品德、学业等方面对子女的全面培养;二是父母有管教和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当未成年子女对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时,父母有赔偿经济损失的义务;三是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四是父母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方或母方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因为父母子女关系是一种血亲关系,是不能通过法律程序人为地加以终止的;因收养而形成的养父母与养子女关系除非依法解除收养关系,也不能因为养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养父母对养子女仍有抚养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浪漫分享网

原文地址:https://hunlipic.com/jiehun/11065369.html

(0)
打赏 微信扫一扫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支付宝扫一扫
上一篇 2023-11-21
下一篇2023-11-21

发表评论

登录后才能评论

评论列表(0条)

    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