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向老婆全部上交工资最后离婚了,能要回吗

每月向老婆全部上交工资最后离婚了,能要回吗,第1张

离婚一般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财产,您的工资本来就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到离婚时自然会均等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一、工资、奖金

工资包括指工资总额。根据国家财产局1990年第一号令《关于工资总额的组成规定》,工资总额包括:

1、计时工资

2、计件工资

3、奖金

4、津贴和补贴

5、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此规定不包括明确只属夫妻一方的赠与或遗赠。比如说,男方父亲临终前留下遗嘱,特别指明其过世后所留财产只给于男方一人所有,则该部分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女方不能享受权益。赠与也是一样,如果赠与人明确指明只是夫妻一方享受赠与财物,另一方无权在离婚时要求分割。

不是的。

当夫妻之间有一个完全生活独立的老婆,然后把工资上交给独立会理财的老婆,也算是生活中的一大幸事,并不一定会导致离婚。

在婚姻家庭中,夫妻二人的感情基础,最根本的是来自双方的忠诚和信任。不会离婚的夫妻大多彼此忠诚于自己的婚姻,相互信任,对自己的婚姻感情比较自信。

您好,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婚后双方的工作收入是是夫妻共同财产,双方有平等的处置权。如果双方对离婚财产分割有争议,可以采用诉讼离婚的方式解决。您如果希望对方少分财产,可以考虑是否符合以下情形:

如果对方存在通过不法途径侵害另一方财产的行为,包括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行为,在离婚时对该方可以要求少分或者不分夫妻共同财产。另外如果对方存在法律规定的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家暴、虐待等过错行为时,法院在判决时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离婚财产分割。

除了通过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还有其他的一些规定可以让一方获得一定的补偿甚至赔偿:第一,为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和协助另一方工作而承担更多义务的一方可以要求另一方给予补偿;第二,离婚时一方生活困难时,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第三,离婚时无过错方有权请求过错方损害赔偿。

相关法条《民法典》

第1062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1087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1088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1092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基本上要不回来的,也没什么必要要回来,你这个属于夫妻关系之间共同财产的支配了,很难理的清,一年多,感情破裂就分开吧,金钱纠纷果断点,没什么大不了的,当断则断。基本上要不回来的,也没什么必要要回来,你这个属于夫妻关系之间共同财产的支配了,很难理的清,一年多,感情破裂就分开吧,金钱纠纷果断点,没什么大不了的,当断则断。

你好!离婚一般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财产,您的工资本来就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到离婚时自然会均等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一、工资、奖金

工资包括指工资总额。根据国家财产局1990年第一号令《关于工资总额的组成规定》,工资总额包括:

1、计时工资

2、计件工资

3、奖金

4、津贴和补贴

5、加班加点工资

6、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二、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此规定不包括明确只属夫妻一方的赠与或遗赠。比如说,男方父亲临终前留下遗嘱,特别指明其过世后所留财产只给于男方一人所有,则该部分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女方不能享受权益。赠与也是一样,如果赠与人明确指明只是夫妻一方享受赠与财物,另一方无权在离婚时要求分割。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生收益。如果只是有价值评定但是没有实际投入市场产生收益就不属于可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

四、生产、经营的收益

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个体经营、租赁或承包经营所得的收益为夫妻共同财产。如配偶一方或双方以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名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以个体工商户的名义从事工商业生产活动、以个人合伙的名义从事合伙生产经营、依据《独资企业法》或《公司法》的规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获得的货币或实物。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婚姻法解释(二)中明确了“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财产的范围:

1、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婚前财产,如果用于了投资,取得的收益是共同财产。

2、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3、夫妻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根据上述文章内容,我们可知,工资、奖金;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知识产权的收益;生产、经营的收益等都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是可以由双方自由支配的。

网页链接

法律分析:在夫妻双方婚后,夫妻各自工资自己保留,离婚时属于共同财产,除非约定了财产分别所有。若是没有书面的约定财产各自的归各自的,双方的工资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方要求分割的话是要进行分割的,但是要有证据证明工资是多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首先,出轨是对婚姻关系的背叛行为,无论其他方面的家庭责任是否得到充分履行,出轨都是不可接受的行为。

对于是否应该离婚,这是一个非常个人化的决定。你需要考虑许多因素,包括你对婚姻的期望、你对离婚的后果的承受能力、你的家庭价值观以及你与你的配偶之间的关系。

在做出决定之前,建议你先考虑以下几点:

1 你对婚姻的期望:你的婚姻期望是什么?如果你的期望是忠诚、稳定和长期的伴侣关系,那么出轨可能违背了你的期望。

2 你对离婚的后果的承受能力:离婚可能会对你的生活、财务、家庭和社交网络产生重大影响。你需要考虑你是否有足够的心理和物质准备来应对这些影响。

3 你的家庭价值观:你的家庭价值观是什么?如果你认为忠诚和诚实是家庭关系的基础,那么出轨可能违背了你的价值观。

4 你与你的配偶之间的关系:你和你的配偶之间的关系如何?如果你认为你们之间还有沟通、尊重和相互支持的基础,那么可以考虑通过婚姻辅导或治疗来解决问题。

最后,无论你做出什么决定,都要尊重自己和你的配偶,以及你们之间的婚姻关系。如果你觉得无法继续维持婚姻,可以考虑寻求专业帮助,如婚姻咨询师或律师,以帮助你做出明智的决定。

“财政”相当混乱!前面给的就当打水漂了!要也要不回来!本来就是糊涂账!

以后一定要讲清楚,给你老公讲清楚,让你老公给他妈也要讲清楚:夫妻双方工资的50%上交存其来(积累用或应急用),各拿出20%平常开支,30%供自己自由支配!!具体比例实际决定,但一定得这么划分好!

他怎么能把钱交给他妈呢?看样子你们还是和父母住在一起的吧!就算你们2人有房也是他父母买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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