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的按法律上说没能禁止性的规定,也就是法定方面没有硬性规定,而在佛家中“寺规”确有禁“色欲”(七情六欲)之规定,按此说理应驱逐佛门,但是现在的寺庙多是寺律不严,和尚非和尚,有的专门借“和尚”职业生活,即使偷偷领了结婚证也是不足为奇的。
真正的和尚本身早已看破红尘而出家,六根清净,无牵无挂,不会主动去结婚的,独自修行,清静无为。
可以。婚姻本身也没有违背佛法戒律(合法婚姻不是邪*),所以在寺院同意的情况下,是可以举行婚礼。藏族婚俗有旧婚俗和新婚俗之分,旧婚俗多数是包办,父母有养育和解决子女婚姻的责任,子女只有服从和孝敬父母的义务,过去找媳妇或赘女婿,子女是没有权利过问的。新婚俗是恋爱结婚基本上父母不包办代替,多为自由婚姻,男女恋爱,告知父母,再行习惯手续,最终成婚,但仍然基本遵循过去遗留下来的求婚、订婚和婚礼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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