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禁止军人与外国人结婚,保留了禁止军人与外国人结婚的禁止性规定。现役军人一律不准与外国公民结婚,原则上也不得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居民结婚。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一)军人结婚年龄原则上按照婚姻法规定的法定婚龄执行 但部队干部、战士和职工,应积极响应党和政府关于晚婚的号召,不要过早地恋爱结婚。 ▲(二)军队干部选择的配偶必须符合军队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干部建立恋爱关系后,要主动向党组织报告,由军队党组织和政治机关对干部的恋爱对象作必要的政治审查。学员在校学习期间,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一般不得结婚。 ▲(三)战士一律不得在部队内部和驻地找对象 志愿兵原则上也不得在部队内部和驻地找对象,但个别回原籍找对象确有困难的孤儿、因公致残的人员,提出在部队内部或驻地找对象时,可作为特殊情况处理,由军(独立师)以上政治机关审查批准。战士在未服满现役期间不准结婚。超期服役的战士和志愿兵提出结婚,可准其利用探亲假期回原籍结婚。凡决定要复员的超期服役的战士,如提出复员前结婚,应尽量给予安排。 ▲(四)现役军人一律不准与外国人或居住在香港、澳门的人员结婚 汉族军人要求与习惯上不同汉族通婚的少数民族公民通婚,一般应说服双方放弃此种婚姻;如双方态度坚决,在取得少数民族一方家长的赞同,并尊重和不违反少数民族婚姻习惯的情况下,也可以允许结婚。 ▲(五)规定了结婚登记与审查的有关事项 ●军队营以下干部申请结婚,由团级政治机关审查同意;团以上干部申请结婚,由上一级政治机关审查同意。然后,由所在单位的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本人出生年月、民族和婚姻状况的证明,到地方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超期服役的战士和志愿兵申请结婚,一般应由所在单位的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本人出生年月、民族和婚姻状况的证明,方可到地方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有的超期服役的战士和志愿兵在探亲期间找到对象,申请结婚者,如来不及到原部队开证明时,可由当地县、市、市辖区人民武装部出具有关证明到当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中国公民与老挝公民结婚选择在中国进行,结婚手续必须符合中国法律的规定,具体所需材料如下
内地居民应提交:户口本、居民身份证内地居民婚姻状况为离婚(丧偶)的需提交相关有效力的证明,并将户口簿婚姻状况栏更改为离婚(丧偶)。外国人应提交:1 本人有效护照(护照中包含有效签证和最近一次入境中国时间);2 所在国公证机构或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3 有婚史的外国人需携带离婚终审判决或前配偶的死亡证明。4照片:2寸3张双方近期本身免冠合影照片。
法律分析:一般只需要现役军人的配偶,应当是政治可靠、思想进步、品行端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即可。不会查女方。舰艇、空勤人员和从事机密工作人员的配偶,还应当无复杂的社会关系。军婚政审要先由男方写结婚申请,到团级政治处领取相关表格需要盖章的就是结婚函调证明。还需要户口本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还有当事人签字的一些表。由政治处上交到师政治部,师政治部开出男方结婚证明材料。这样就要进行婚检领取结婚证了。现在政审一般并不是部队派人去审查,而是采取信函的形式进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五十九条 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现役军人的妻子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一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法律分析:和军人结婚相关规定:
1、双方均为现役革命军人到当地政府申请登记结婚者,必须持有团以上政治机关批准结婚证件及介绍函件
2、凡现役军人回家结婚者,须取得团以上政治机关的证明信,或在准假证主注明系回家结婚,当地政府始予登记如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为结婚问题向当地政府了解女方情况时,当地政府予以协助。
3、战士在因事请假回家期间找对象,申请结婚者,如符合婚姻法的,且女方在政治上没有问题,只要当地政府负责审查清楚,则不经团以上政治机关批准即可予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老挝北邻中国,南接柬埔寨,东临越南,西北达缅甸,西南毗连泰国,是于中南半岛北部的内陆国家,其国土面积2368万平方公里,人口680万(2015年),万象是老挝的首都。接下来这篇文章,我要来给大家说说,在老挝男生结婚年龄是多少,女生结婚年龄是多少的问题。
老挝的结婚年龄是多少
老挝男女青年一般十六七岁便开始自由恋爱,结婚年龄一般是男子20,女子l8岁左右。
在农村,青年择偶的良机是举行歌舞大会的喜庆节日。晚间,少女们会穿着自己认为最漂亮的服装,排列成行,席地而坐。男子则站着在前面仔细挑选,如果有自己中意的姑娘就在她面前蹲下身来弹奏乐器并唱起情歌。此时女方则会留意观察男子仪表,认真倾听男子歌唱,如果要接受他的爱,便会随着他一起唱;如果拒绝对方,则最好的方式就是无动于衷了。此外,男子可以到看上的少女家中,以唱情歌的方式表示爱慕。对来访的男子,女方父母会热情招待。如果看到女儿有意,便悄悄离去,让女儿和男子自由交谈。当男女双方认为恋爱成熟,要获得双方父母的同意,男方才能请媒人或长辈携带礼物前往女家订婚。老挝民族众多,各民族的婚姻习俗各不相同。有的实行一夫一妻制,并且会严格执行,而有的地方则实行一夫多妻制,甚至还有的地方是一妻多夫,但是后者为数较少。老龙族多实行一夫一妻制,并且禁止姑姨表亲之间进行婚配。按以往风俗,男子婚前必须剃度为僧或先有职业。
婚姻分恋爱、订婚和结婚三部曲。在订婚时,媒人要向女方父母谈妥结婚的日期及彩礼的数量。婚礼多在女方家举行,男子常常入赘到女方家中。结婚的前一天,新郎新娘要到寺院去听经、礼佛和斋僧。婚礼上要举行拴线仪式,以表示对新婚夫妇的祝福。新婚夫妇一般不与父母同住,而是独立成家立业。老龙人的支系泰央人的婚姻习俗是:结婚后,男子要为岳父母劳动8年;除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兄弟姐妹不得婚配外,允许亲戚间通婚;允许多妻和多夫;如果一方要求离婚,需要向另一方付钱,离婚后,双方所生的男孩归父亲一方,女孩归母亲一方。老龙人的另一支系黑泰人,则不请他人作媒,而是由男方父母亲去向女方父母求亲。老听人的一些支系实行一夫一妻制,婚娶形式一般都比较简单,结婚时只需杀一头白水牛和一头黑水牛,请人吃喝一顿即可。老松族的苗人实行一夫多妻制。老挝泰族对婚姻极为重视,花费也惊人。首先男子要给女家彩礼和赎金,但是婚礼一般在女方家举行,而且所有的费用均由女方独立承担。届时要宰数头牛、十来头猪和许多只鸡。宾客们聚在一起,几天几夜尽情吃喝。婚后,新郎要在新娘家住上3天,然后才能带着新娘回到男方家中,并再举行一次由男方主持的婚礼,婚事才算结束。男方以赎金娶来的妻子,在丈夫死后可以有几种选择:在公婆家守寡一辈子或退还赎金重新嫁人;如果死去的丈夫是独生子且还没有后代,那么男方家就把她作为女儿,另招“女婿”以传宗接代。以“女儿”身份出现的媳妇,在该家庭中的地位仅次于公婆,可以主宰全家的事务。同样,一个上门的男子在妻子死后可以另找对象结婚,也可以和子女在岳父母家生活;如果还没有子女,则由女家为他另娶媳妇,他便由女婿变成了“儿子”,在家庭中的身价大增,也可以主宰这个家庭的事务。老挝人在举行婚礼之前,男方须给女方送聘礼,聘礼的多少按女方的家世和容貌而定。婚礼先在女方家进行。
婚礼当天,女方家要请僧侣来家诵经,并请一位年长者主持婚礼。新郎到新娘家后,主持人先把酒洒到男女新人的脚上,然后新郎才能走进室内,开始举行婚礼。在僧人的面前,放有两个铜盆和许多礼物及双方亲友的祝贺词。新婚夫妇面对面坐下,手捧装有大米的铜盆,僧侣为一对新人诵经祝福。诵经后是“拴线”,由主婚人把一根长棉线的一头拴在新郎手腕上,另一头拴在新娘手腕上,以祝福新人相爱到老,永远快乐。拴线仪式是老挝人婚礼的主要活动之一,与一般拴线仪式大同小异,惟一不同的是接受拴线的新郎新娘必须按照要求穿戴整齐,婚礼前新郎新娘要先到佛寺礼佛听经,然后新郎还要手举在佛寺点燃的蜡烛,才能在女方家举行拴线仪式。当新郎新娘手牵手赤脚进屋走近“福席”时,新郎先用手中蜡烛点燃芭蕉叶塔上的蜡烛,然后新郎新娘双双侧身曲腿坐下,双手合十,分别夹住搭挂在芭蕉叶塔上的一根长棉线的两头。仪式开始,先是由长者念诵祝辞,然后还是由同一个长者取下福席上的一个熟鸡蛋,去壳后用棉线分成两瓣,再从饭篓中取一小团糯米饭捏紧,分成两半,放在两块鸡蛋上,交给新郎新娘,又从芭蕉叶塔上取一根较长的棉钱,将两端分别拴在新郎新娘手腕上。而后,出席仪式的亲友来宾依次为新郎新娘拴线祝福。
法律分析:与军人结婚女方要求如下:1、军人配偶必须经过部队政审。军队干部配偶,必须是历史清楚、思想进步、政治可靠、作风正派。其他条件与普通婚姻一样。另外,现役军人一律不准与外国人或居住在香港、澳门的人员结婚。2、军人结婚必须经部队审批同意。营以下的干部结婚,必须申请团级以上政治机关审查同意;团以上干部结婚,必须申请上一级政治机关审查同意。然后由所在单位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证明,才能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浪漫分享网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