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离婚了的男人,在一段新的感情里面往往都会隐藏他的结婚史,会有这样的行为,我个人觉得主要还是害怕,害怕别人知道了自己的过往会离自己而去。但是隐藏这样的黑历史对自己,对女方都是不好的,就算现在别人不知道,以后和你在一起了,如果发现,可能会因为你欺骗,而和你分手,甚至是再一次离婚。
我有一个老表,他就是在年轻的时候结了一次婚,前不久在交一个新女朋友的时候,就隐藏了她的结婚史。双方都特别的好,而且也合得来,没过多久就考虑结婚了,可是在结婚的当天,他的妻子知道了这个秘密,直接问了我表哥,我表哥说出了原因,但是那女的没有选择原谅,反而脱下婚纱直接离开了。
所以就算是离异的男人以拥有爱情的机会,但是千万不要欺骗,欺骗只会让误会更深。主要就是怕对方因为自己结过婚而拒绝跟自己在一起吧!不过这样确实是有些不好,毕竟人家女孩子是有知情权的,你这样就是在欺骗对方的感情,而且这种事情能瞒得了一时也瞒不了一世呀!不要怕说出来会有什么样的后果,毕竟这是你的经历,你需要如实告诉对方。
不一定犯法,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已婚女子隐瞒婚姻事实对初恋实施诈骗行为的,怎样处罚要依据诈骗的财物的数额而定,数额较大的就会构成犯罪,达到较大的,进行治安处罚。
我国法律没有对骗婚行为作出明确的规定,民间一般骗婚指是以婚姻为诱饵诈骗钱财,男方如果只是隐瞒自身经济条件等不属于骗婚。如果男方隐瞒自己存在重大疾病的,或者是胁迫女方与之结婚的,女方可以以此撤销婚姻,如果是隐瞒其他条件则无法撤销婚姻。男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并且在婚姻登记前未如实告诉女方,女方可以请求撤销婚姻。女方因为是因胁迫结婚的,也可以请求车撤销婚姻。隐瞒其他条件,不属于骗婚行为。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法律承认的婚姻只有一种,所以根本不属于重婚罪的范畴。如果双方是正常的男女朋友关系,感情发生摩擦,没有人身伤害或者是财产损失,不属于法律问题,不能运用法律手段。如果有一方是已婚或双方都已婚,然后二人同居,是非法同居,非法同居是指双方未办理婚姻登记手续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种同居行为,但非法同居不构成犯罪。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其实老公隐瞒婚前情史,可能是想留住一点属于自己的小秘密,如果他只是单纯的隐瞒,并无对过去的情史有所留恋,而且深爱目前的伴侣,那么他隐瞒婚前情史也未尝不可。
老公隐瞒婚前情史有两种可能。第一种情况是对过去的她仍心有芥蒂甚至存有希望,遇到这种情况,建议你重新审视一下你们的关系,再认真思考一下你们之间是否要继续。第二种情况是太过爱你,对你太在乎,担心坦白之前的情史后,会影响目前你们的感情。其实现实生活中,大多数男生都是第二种情况。
前任对于现任来说就是最大的敌人,有些女生比较缺乏安全感,会担心自己的老公对前任仍有感情,因此会让他删除所有有可能旧情复燃的东西,包括****、微信、qq等,以及删除所有他们的照片或者扔掉所有前任送的礼物。所以,很多男人通常都会太麻烦并且懒得解释,做出对自己的现任隐瞒婚前情史的行为。
男人不肯对女人说自己过去的情史,不是因为不爱,有时候他们可能是对现任太在乎,担心影响两人的感情;又或者是他们心底都有不能言说的私隐,不希望把过往翻旧账,仅此而已。
事实上,“要坦白”这个观念就是来自于男女的不平等。婚姻需要坦诚相对,但并不意味着要把所有的隐私都公之于众。留住一点属于自己的秘密,又忠诚于现在的伴侣,是个明智的选择。
我个人觉得,这既不属于骗婚,你也不可以告他的。
你们结婚十多年了,今天才发现丈夫已经结过婚了。首先,你们结婚前,你问过他结过婚吗?如果你没问他,他也没说已结过婚,这不能说他欺骗你了。其次,他已婚与未婚真的重要吗?你的判断标准是什么?结婚证吗?没有把结婚证就不算结婚了吗?不是的,还有法律上的事实婚姻。第三,你们结婚后是不是移居到了其他地方,从而你结婚十几年才知晓他原来已结婚过了。既然你们能够维持这么久,反而印证了婚史并不重要。
我的建议,如果只是婚史这件事,那你还是跟他好好过日子。你想告他重婚,那他与前任未办离婚手续。办了离婚证,他不犯法。如果你以隐瞒婚史为名,起诉离婚的话,这个证据不好收集,既使有,法院也不会作为离婚判断依据。如果你想离婚可协商解决较好,协商不成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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