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人和香港人结婚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内地人和香港人结婚需要准备什么材料?,第1张

香港人和内地人在内地结婚需要提供以下手续材料:一、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二、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应当出具:(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自愿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法定结婚年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禁止结婚的情形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结婚登记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条 婚后双方互为家庭成员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婚姻无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1 大陆人在香港登记结婚具体流程是什么

大陆人在香港结婚:港澳通行证

如果我们直接是找律师进行公证结婚的话,这时候各种物品就没有必要了,只需要有一个港澳通行证就可以了,但是在举行婚礼仪式之前律师会让你签份一份协议,这份协议大概证明你没有掩饰真正的婚姻,没有已婚等情况,这样所有的责任都需要自己进行承担签了,之后就可以进行仪式的举行了。

在举行完仪式之后,会发给你一张结婚证书,之后律师会一个人的名义再给你们开具一张律师公证函,并且加印公章,这样你们的证件就完备了。

大陆人在香港结婚:见证人

如果条件合适的话最好能够通知自己的家人,在仪式上见证你们的婚姻,在进行登记之前最好可以安排好登记的时间,并且协同双方的父母一起到达现场,而且在当场还会有一些 的工作人员,还有一些牧师他们会对你们进行询问,只要回答了愿意,就可以正式成婚了。

大陆人在香港结婚:婚礼方式

在香港婚礼方式分为三种,最常见的是在婚姻登记处由婚姻登记官主持,有大会堂、红棉路、尖沙咀、屯门、沙田五个婚姻登记处可选;其次是在特许礼拜场 所如天主教教堂由合法的神职人员主持。

为了满足市民个性化需求,香港在2006年制定的“婚姻监礼人计划”。该计划允许新人自行聘请婚姻监礼人(符合 《婚姻条例》规定要求并通过培训课程的律师或公证人),在任何时间于登记官办事处及特许礼拜场所以外任何位于香港的地方主持婚礼———这种方式在最大程度 上给予了新人以自己喜爱的方式举行婚礼的自由,如游艇party的形式,甚至海底潜水的方式举行婚礼。

通过上的介绍我们可以知道大陆人在香港结婚并不是很复杂,很多大陆人在香港结婚的还感觉到很浪漫有仪式感。大陆人在香港登记结婚也很简单,有港澳通行证,并且有见证人就可以了。

2 在香港如何登记结婚

香港结婚的最低法定年龄为16岁,不论居何地或属任何国籍,均可登记结婚。

根据香港法律,在香港缔结婚姻需经以下程序 :

1其中一方须直接或透过婚姻监礼人向婚姻登记官(简称登记官)递交拟结婚通知书(简称通知书)。

2登记官须在其办事处展示通知书的第I部分,直至发出婚姻登记官证明书或通知书的三个月有效期届满为止。

3如符合所有法定要求,登记官可在通知书递交后最少15天,签发「婚姻登记官证明书」。

4婚礼须在婚姻登记处由登记官主持,或在特许的礼拜场所由合资格的神职人员主持,或由婚姻监礼人在香港其他地方主持。

5婚礼须递交通知书后三个月内进行,否则该通知书便会作废,之后如欲举行婚礼,必须重新递交通知书。

3 如果要在香港登记结婚,在内地要办理什么手续吗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内地居民同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以下简称香港居民)、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以下简称澳门居民)、台湾地区居民(以下简称台湾居民)、华侨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民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民政部门确定的机关。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4 去香港注册结婚需要什么手续呢

请您参考结婚登记相关事项: 一、结婚登记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自主把握)。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自主提示)。 二、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三、结婚登记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 )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四、结婚登记的时限、收费标准 1、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2、收费标准:国内结婚登记每对9元加及其他相关费用。

注意: 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5 大陆人跟香港人结婚需要什么手续

1、内地居民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常住户口本

2、香港居民提交:

(1)香港居民身份证;

(2)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

(3)经香港委托公证人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结婚地点:

一、内地人与香港人在内地结婚

要香港居民在香港找律师事务所或婚姻注册署出具一份单身证明(俗称寡佬证),由律师出具一份类似婚姻申请。

然后一同寄回内地居民当地 ,当地 收到后核实内地居民是否具有结婚资格(包括婚否及政治背景等),如确认无问题后再回函香港,香港律师在收到回函后通知香港居民去拿回函信。

届时就可以一同回内地办理结婚证了。内地居民需要当地 开具一份未婚证明,带上户口本一同前往县级以上 有关部门办理即可。

二、内地人与香港人在香港结婚

内地居民办理合法签证证件,未婚证,身份证,需复印的资料包括签证页、资料,身份证及未婚证复印件。

香港居民需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一同前往婚姻注册署,香港的婚姻注册署有很多,将资料交予婚姻官核实后,在排期表上选一个日子,交款300多元,到了选好日子的那一天,带上两个以上香港永久性居民一起去作证婚人,交费700多元。

香港人与内地人结婚在香港总共要去两趟:排期和注册各一次。

扩展资料:

结婚的好处:

1、归属感,是婚姻最温暖的底色。有人说,爱情和婚姻不同的地方不在于价值感,而在于归属感。

2、共同成长,接纳彼此的不完美。婚姻最大的好处就是“陪伴式地成长”。

3、共渡艰难时刻,朋友说,婚姻就是搭伙过日子。确实,日复一日地生活,一切都会变得平淡无奇。

但在某些生命的艰难时刻,你就会知道,身边有一个人在是有多好。

4、修复童年的创伤

我们在生命中会建立很多的亲密关系,譬如和父母的关系,而婚姻作为亲密关系的一种延续,对个人来说,是一次全新的旅程。

我们在选择恋爱或者婚姻对象的时候,会无意识地把父母作为参考的标准,多数时候,我们选中的恋爱或者结婚对象,就是我们心中理想的父母。

所以说结婚很多时候,不是为了幸福,而是为了修复。

法律主观:

大陆人和香港人结婚在内地登记需要如下法定条件:双方必须满足法定结婚年龄(男22周岁,女20周岁)、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双方非禁止结婚的近亲关系。

法律客观:

《婚姻登记条例》

第四条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1预约登记

先要在网站上提交预约登记的表格,按要求写就行了点击此处进入预约网站,提交的时候要写明你要在哪个婚姻注册处办理,通常尖沙咀或者金钟的是大家的首选,也就是电视剧里经常看到的。还要写明是要在哪一天办理,因为每个注册处每天可以处理的新人数有限,所以要先到先得的顺序,提交晚了的话,就只能换地方了。

  接着要进行预约的确认,有两个办法:

一是:第二天通过传真将所需的证件影印件传真过去,不过所留日间联系电话,一定要可以接通的

二是:第二天到指定办公地点直接提交证件的正本给他们看一下,就可以了

  2登记日期确认

  这个是在注册日期三个月整的,对于小怪来说,就是10月6号,这个是可以一个人去也可以两个人去的,要提交两个人证件的正本或者复印件。如果是复印件,就要在正式注册之日前三天再拿正本过去一下,验明正身。

 

  3。登记注册

  最后就是关键一步啦,在约定好的日期和时间到你定好的地点去登记就可以啦,不过应该是要有两个以上的朋友或者家长在场的,这样才比较正式。

按照香港的习俗是中午或者下午注册,晚上接着婚宴,就是一天下来全部搞定,所以大部分新娘是穿着婚纱去注册的,同时双方交换结婚戒指!

一开始预约是不需要任何费用的。

  第二步去确认的时候,要交HKD325块

  最后去注册的时候,如果是在非节假日就是HKD750左右。如果是在节假日内这个费用就会上涨到HKD1925。

果要在香港注册的话,需要去两次,一次是预约及确认。就是一下把前面两个步骤完成,最后就是可以两个人一起去注册啦

      很多人都了解了中国大陆的结婚流程,但是却很少有人知道香港的结婚流程。那到底香港结婚流程怎么样的呢

      一、递交拟结婚通知书

      您们须事先向香港的婚姻登记处递交拟结婚通知书。

      (一)预约递交拟结婚通知书

      您可通过互联网或互动话音系统预约递交通知书,此预约服务24小时提供,费用全免。

      如您打算于指定日期在婚姻登记处举行婚礼,可在举行婚礼三个月前的14日内预约递交通知书。

      若您错过了于上述期间办理预约,或者您的婚礼将于特许礼拜场所举行,或由婚姻监礼人在香港其他地方主持,您可预约一个日期递交通知书,该日期为您预约当天之后12个工作天内的任何一天。

      请留意,每对准新人只能预约一个时间,预约会以先到先得的原则办理。

      1、网上预约

      您可登入以下连结使用预约服务。

      网上预约递交拟结婚通知书

      通过这项网上服务,您可预约递交拟结婚通知书,更改、查询或取消有关预约、查询拟结婚日的最早预约日期;以及查询婚姻登记处可供举行婚礼的剩余名额。完成预约后,您也可以使用这项网上服务递交婚姻登记所需的资料。

      您须准备相关文件,包括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或旅游证件号码,以及联络电话号码。

      2、电话预约

      互动话音系统使用者,须使用按掣式音频电话致电31023883预约一个时段,而预约可于举行婚礼日期的3个月前的14日内办理。举例如下:

      举行婚礼日期递交通知书的最早日期

      (举行婚礼日期的3个月前的第1天)使用本服务办理预约的日期

      01/08/200802/05/2008(01/05/2008是公众假期)18/04/2008-01/05/2008

      可供选择的举行婚礼日期会在每天早上8时更新。

      您可选择任何一所婚姻登记处及拟结_日期。预约服务的安排是按所选择的登记处的举行婚礼日期以先到先得的原则办理。

      若您成功预约,系统会给您一个递交拟结婚通知书的日期。您必须于当日到指定的婚姻登记处或办事处递交通知书,并根据预约确认书上的优先次序,选择举行婚礼的确实时间。若您未能于指定日期递交拟结婚通知书,您的预约,包括递交通知书及所选的婚姻登记处及结婚日期,将会被取消。

      (二)只预约递交拟结婚通知书

      若您打算于婚姻登记处举行婚礼,但错过了于婚礼举行日期前3个月前的14日内进行预约,或者您的婚礼将于特许礼拜场所举行,或在香港其他地方由婚姻监礼人主持,您可使用此服务预约递交拟结婚通知书。

      您只可预约一个日期,到您所选择的婚姻登记处或办事处递交通知书,该日期为您预约当天之后12个工作天内的任何一天。若您拟于婚姻登记处举行婚礼,您可于递交通知书当日,根据各婚姻登记处的婚礼余额,选择婚礼的日期及时间。

      (三)更改、取消或翻查预约

      更改、取消或翻查预约时,请准备拟结婚双方的个人资料及查询编号。

      如要更改或取消预约,请您最少于预约日期前1天作出。任何更改或取消预约一经确定,您的原订预约将被取消。

      (四)递交拟结婚通知书的地点

      您俩如果打算在大会堂婚姻登记处或红棉路婚姻登记处举行婚礼,便须到金钟道政府合署的婚姻登记事务及纪录办事处递交通知书。如果您俩打算在其他婚姻登记处举行婚礼,则应到有关的婚姻登记处递交通知书。

      如您俩的婚礼在特许礼拜场所举行,通知书可递交至金钟道政府合署的婚姻登记事务及纪录办事处或其他婚姻登记处(大会堂婚姻登记处或红棉路婚姻登记处除外)。

      (五)拟结婚通知书的展示

      通知书将在婚姻登记处(大会堂婚姻登记处及红棉路婚姻登记处除外)和婚姻登记事务及纪录办事处公开展示最少15整天。

      在此期间,任何在法律上获授权人士可对该宗婚姻提出反对。如在15整天的展示期内无人提出反对及拟结婚双方符合所有法定要求,双方便可在「婚姻登记官证明书签发后,按《婚姻条例》的规定缔结婚姻。

      婚礼须于递交通知书后三个月内进行,否则该通知书便会作废,之后如欲举行婚礼,必须重新递交通知书。

      二、离婚人士的特别规定

      针对您们一方是离婚人士,必须提交由管辖法院所发出有关其先前婚姻的解除婚姻判令,以作证明;并在举行婚礼前,向婚姻登记官递交一份盖有印章的法院最后判令的核证副本。

      鉴于一方在日本离婚,须提供文件以证明一方或其前配偶在办理离婚时惯常居于日本。

      如提交的离婚文件并非以英文或中文书写,必须递交该文件的核证翻译本。

      二、递交婚姻登记材料

      (一)递交婚姻登记所需资料

      在递交通知书时,您们须出示您们的有效的旅行证件。您们不用填写申请表格,但必须提供下列的个人资料,供婚姻登记处职员准备及印制通知书之用:

      全名婚姻状况(即是否未婚)职业年龄住址双方父母的姓名(二)注意事项

      当成功预约递交拟结婚通知书后,请使用这项网上服务预先递交婚姻登记的所需资料,这可节省在赴约当日在柜位办理递交通知书手续的时间。

      如您选择经网上递交婚姻登记的所需资料,您最迟须在所预约的日期前1天经网上递交所需资料。

      您所递交的婚姻登记所需资料,部分将用于拟备拟结婚通知书及结婚证书,您应确保您所递交的资料正确无误。如递交的资料有误,您可于赴约当日,在递交拟结婚通知书时更正有关资料。

      请留意,婚姻登记官只可更正已交予结婚双方的结婚证书上的文书错误。当婚礼完成后,任何于结婚证书上的事实错误或实质错误将无法更改。该条例亦无赋予婚姻登记官重发结婚证书的权力。

      三、婚礼的安排

      您们可任选一种方式。

      (一)在婚姻登记处举行婚礼

      结婚当日,您们须在与婚姻登记官约定时间15分钟前到达。

      您们须带备有效旅行证件,并携同两位年满18岁的成年人出席担任婚礼见证人及在结婚证书上签署。

      您们可邀请亲友到场观礼。

      在婚礼中,您俩可交换婚戒。

      (二)在特许礼拜场所举行婚礼

      如在特许礼拜场所举行婚礼,婚礼将由合资格神职人员主持,并按该教会、宗派或团体奉行的婚礼仪式或惯例进行。

      婚礼不可在未获发给「婚姻登记官证明书情况下举行。

      (三)由婚姻监礼人主持婚礼

      只有符合有关法定条件的执业律师和公证人才可获委任为婚姻监礼人。

      由婚姻监礼人主持的婚礼,可在任何时间,在登记官办事处及特许礼拜场所以外任何位于香港的地方举行。您们应在预定结婚日前尽早通知您选定的婚姻监礼人您们的结婚计划。

      在聘用婚姻监礼人前,应向婚姻监礼人索取《拟结婚人士须知》资料单张及《婚姻监礼人实务守则》,并留意有关内容。

      婚礼不可在未获发给「婚姻登记官证明书情况下举行。

      四、费用

      (一)网上服务

      完全免费。您须于预约当日缴付存档及展示通知书的费用,并于结婚当日缴付举行婚礼的费用。

      (二)在婚姻登记处举行婚礼

      正常办公时间内港币715元

      (星期一至五及星期六上午,公众假期除外)

      正常办公时间以外港币1,935元

      (星期六下午(非公众假期)及星期日)

      星期六下午的婚礼服务只在大会堂婚姻登记处提供

      缴费可用现金、易办事、划线支票或银行本票(抬头人请注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以港币支付。期票恕不接受。

      (三)由婚姻监礼人主持婚礼

      除向婚姻登记官递交拟结婚通知书的订明费用港币305元外,法律并没有规管婚姻监礼人的收费,该收费将由您们与婚姻监礼人自行议定。婚姻监礼人在同意为您们服务前,必须向您们提供一份书面的收费通知。

      (四)将通知书存档及展示的订明费用为港币305元。

      (五)费用及缴费方法

      如通知书于婚姻登记事务及纪录办事处或婚姻登记处递交,缴费可用现金、易办事、划线支票或银行本票(抬头人请注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以港币支付。期票恕不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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