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财产公证,是未婚夫妻在结婚登记前达成协议,办理公证。办理婚前财产公证时,当事人应当向住所地或协议签订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提出申请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协议书(可在律师指导下完成);有关的产权证明(如个人所有房产的房产证);其他有关的证明材料。
实际生活中,两人结婚并不是所有财产都需要婚前财产公证,一般来说,比较容易举证的财产就不需要婚前财产公证,比较难举证的财产,需要婚前财产公证。像不动产,如房子、汽车等,因为实行登记制度、产权明确,就不需要婚前财产公证。而产权随时处于变动的动产,像存款、玉器、金银首饰等贵重物品,为避免离婚时无法说明白,需要婚前财产公证。举个例子,如果一方婚前有一套房产,结婚期间,房子拆迁,这笔补偿款就是个人财产。拿到这笔补偿款后,如有必要,就要及时进行婚姻财产公证。因为钱是动产,如果不公证,发生纠纷就很难说清是谁的。说不清楚的钱就要算作共同财产。
二、谁可以办理婚前财产公证呢
1、未婚夫妻。未婚夫妻由于不具有法律上的夫妻关系,各自的财产归属容易界定,不存在共同财产问题。
2、已婚夫妻也可办理婚前财产公证。只不过双方订立的协议内容只涉及
各自的婚前财产,而不涉及婚后双方取得的财产。因此称作“婚前财产协议公证”。 而已婚夫妻要想做此项公证,就要取得配偶的完全同意和充分支持,才能顺利办理此项公证。因为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除另有约定外,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由于双方结婚后,对财产的共同使用、消耗、经营,使个人财产很难与共有财产进行区分和认定,除非夫妻双方对所达成的协议均无异议,否则婚前财产公证只能是“与君无缘”了。实践中就有当事人在婚前个人投资买房子,婚后(尤其是再婚后)多年才想把房子做个婚前财产公证,以便留给自己的孩子,由于配偶不同意,费了好多周折。因此,从办理婚前财产公证的最佳时间上看,晚办不如早办,婚后再办不如婚前就办。
公证步骤
第一步:当事人要准备好以下几种材料:
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薄,已婚的还要带上结婚证。(已婚也可补办)。
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等能证明财产属性的证明等。
3、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协议书的内容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个人基本情况、财产的名称、数量、价值、状况、归属,上述婚前财产的使用、维修、处分的原则等。一般双方当事人的签名和订约日期空缺,待公证员对协议进行审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证员面前签字。
第二步: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双方必须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委托他人代理或是一个人来办婚前财产公证,是不会被受理的。
第三步: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公证员的提问,公证员会履行必要的法律告知义务,告诉当事人签订财产协议后承担的法律义务和法律后果。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谈话笔录后,在笔录上签字确认。
第四步:双方当事人当着公证员的面在婚前财产协议书上签名。至此,婚前财产公证的办证程序履行完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法律分析:1、婚前财产公证,是指婚前的男女双方就各自婚前财产和债务的范围、权利的财产约定协议公证,是指公证机关要对将要结婚归属问题所达成的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给予证明的活动。2、办理婚前财产公证,需要当事人带上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本,已婚的还要带上结婚证;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带上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协议书的内容一般包括:当事人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个人基本情况;婚前个人财产的名称、数量、价值、状况、归属;上述婚前财产的使用、维修、处分的原则等。3、办理程序:第一,双方必须共同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第二步,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公证员的提问,公证员会履行必要的法律告知义务,告诉当事人签订财产协议后承担的法律义务和法律后果,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接谈笔录,并在笔录上签字确认。第二,双方当事人在公证员的面前在婚前财产协议书上签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一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一)合同;(二)继承;(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四)财产分割;(五)招标投标、拍卖;(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八)公司章程;(九)保全证据;(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婚前财产公证就是在结婚以前明确区分各自财产的行为。有人说婚前财产公证捍卫了爱情,也有人说婚前财产公证损害了爱情。……具体来说,对于婚前财产公证这种现象,存在老一代不认可和不接受、年轻人接受程度更高,以及不同的人对其看法两极分化这三种情况。
1,老一代人不认可婚前财产公证,认为这样做伤害了爱情。
作为老一辈人来说,对于婚前财产公证是不认可的。……他们认为,两个人既然结婚,就应该互相信任、不分彼此,两个人的财产也应该共有,这才是真爱的体现。……如果还没有结婚就把各自的财产进行公证,那就等于离心离德,这样的婚姻注定无法长久。
2,年轻人对于婚前财产公证接受程度更高,觉得这样做确保了自己的独立性。
与老一辈的看法相比,年轻人对于婚前财产公证的接受程度要更高。……年轻人非常注重独立性,即使是对于婚姻和爱情,也要在具体情况当中体现出自己的独立性,因此才会有婚前财产公证这种现象的产生。……至于婚前财产公证对于婚姻和爱情的影响,还需要通过更长时间的观察才能得出结论。
3,不同的人对于婚前财产公证的认识和看法两极分化。
总体来说,对于婚前财产公证这个问题,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看法,而且呈现两极分化的状态……支持者认为这体现了公正性和独立性,反对者认为这样做让夫妻之间产生了隔膜……至于我的看法,我认为夫妻之间明算账是有必要的,但是不必通过公证的方式来实现……双方做好约定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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