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慰问住院职工标准,不动手术的给予不超过500元的慰问品(金),需动手术的给予不超过1000元的慰问品(金)。
不准用工会经费报销与工会活动无关的费用。增加了工会会员退休离岗,符合政策的结婚、生育,生病住院;去世及其直系亲属去世的慰问规定:工会会员退休离岗,可以给予一次性不超过500元的慰问品(金)。工会会员符合政策的结婚、生育,可以给予不超过500元的慰问品(金)。工会会员去世时,可以给予不超过2000元的慰问品(金);其直系亲属去世时,可以给予不超过1000元的慰问(金),并可按当地风俗习惯以工会的名义购买花圈等,直系亲属指会员本人的配偶、父母和子女。
职工二百人以上的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会,可以设专职工会主席。工会专职工作人员的人数由工会与企业、事业单位协商确定。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有会员二十五人以上的,应当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不足二十五人的,可以单独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也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的会员联合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也可以选举组织员一人,组织会员开展活动。女职工人数较多的,可以建立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在同级工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女职工人数较少的,可以在工会委员会中设女职工委员。
《北京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行办法》第四条 城乡居民在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城镇居民在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超过上一年度全市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高额费用,农村居民在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超过上一年度全市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高额费用(以下简称起付金额,具体金额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发布),纳入本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支付范围。
第五条 大病保险实行“分段计算、累加支付”。城乡居民发生起付金额以上、5万元(含)以内的费用,由大病保险资金报销50%;超过5万元的费用,由大病保险资金报销60%。一个医疗保险年度结算一次。
二者不是法定福利,慰问金是指由上级派送困难(员)职工或有重大贡献的人的奖金,也指企业年终根据功劳给予额外奖赏,给予特定弱势群体(离退职工或贡献较特殊)发放的钱财。贺礼是指祝贺时赠送的礼物。
一、法定福利的概述
法定福利是政府要求企业为雇员提供的一系列保障计划,由企业和雇员分别按工资收入的一定比例缴纳社会保障税,其目的在于降低受了严重工伤或失业的工人陷入贫困的可能性,保障他们的被赡养人的生活,以及维持退休人员的收入水平。
二、法定福利的构成
三、法定福利主要包括的内容
1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制度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具有强制性、互济性、储备性、社会性等特点。目前世界上实行养老保险制度的国家可分为三种类型,即投保资助型(也叫传统型)养老保险、强制储蓄型养老保险(也称公积金模式)和国家统筹型养老保险。
2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在中国过去称待业保险,是指劳动者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情况下,在法定期间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失业保险制度的类型包括国家强制性失业保险、非强制性失业保险、失业补助制度、综合性失业保险制度等。
3医疗保险
医疗保险是指国家立法规定并强制实施的、在人们生病或受伤后由国家或社会给予一定的物质帮助,即提供医疗服务或经济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医疗保险具有与劳动者的关系最为密切、和其他人身保险相互交织、存在独特的第三方付费制、享受待遇与缴费水平不是正相关等特点。
4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又称职业伤害保险或伤害赔偿保险,是指依法为在生产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和患职业性疾病的劳动者及其亲属提供医疗救治、生活保障、经济补偿、医疗和职业康复等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中国现行的《工伤保险条例》从2004年1月1日开始执行。工伤保险制度有三条实施原则,即无过失补偿原则;风险分担、互助互济原则;个人不缴费的原则。
5生育保险
生育保险是指妇女劳动者因怀孕、分娩而暂时中断劳动时,获得生活保障和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实行生育保险制度,对于保证生育女职工和婴儿的身体健康,促进优生优育;实行生育保险是对妇女生育价值的认可;真正实现男女平等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6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的含义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住房公积金是国家推行的一项住房保障制度,它实质上是劳动报酬的一部分,是归属职工个人所有的、专项用于解决职工住房问题的保障性资金。
四、法定福利的特点
1强制性
社会保险是通过国家立法强制性实施的,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企业或用人单位都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缴纳保险费。国家对无故迟缴或拒缴社会保险费的企业,要征收滞纳金或者追究其法律责任。在各险种中,工伤保险的强制性特征最为明显。
2保障性
社会保险的主要目的是为失去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基本的生活保证,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劳动者均可享受到国家所提供的各种社会保险待遇。社会保险的保障范围受经济发展水平所限,在一定时期只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实施。例如,中国目前享受社会保险的主要是国家机关、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及一部分民营企业雇员,以劳动者为主要保障对象。
3互济性
社会保险是运用社会力量进行风险分摊和相互补偿,保险分散风险的功能直接体现了它的互济性。随着覆盖面的扩大,社会化程度的提高,社会保险的互济性也越强。
4差别性
社会保险具有福利性,但在享受保险待遇上也体现一定的差别性。当劳动者同样出现年老、患病、死亡、失业、生育等风险时,由于个人的工龄、工资和缴纳的保险费用不同,其享受的保险待遇也会有差别。
5防范性
政府所征集的、企业和个人所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险基金,是防范风险所用,是为了在劳动者遇到劳动风险时,有足够的物质基础来提供资助,防范性是社会保险的一个基本特征。社会保险的防范性是与投保人的权利、义务相联系的,投保人的给付水平与投保金额直接相关,只是在一定条件下根据保障对象的情况进行统筹。
五、法定福利的重要性及其影响因素
(一)法定福利的重要性
1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维护社会安定
法定福利,保证劳动者在疾病、伤残、死亡、失业和老年来临时,能够得到医疗、恢复和提高劳动能力、基本生活保障以及就业机会。西方国家的社会保险,最初就是因为部分劳动者的生活无保障,基本生活费满足不了,造成社会动荡不安,迫使政府不得不采取的政策。法定福利致力于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提高社会的就业水平和福利水平,能增强人们的心理平衡和社会公平感,维护社会稳定。
2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维持劳动力再生产
医疗保险制度和疾病保险制度的实施,能使劳动者患病及时治疗,尽快恢复健康,扫除劳动力再生产的障碍。生育保险的实施,能使女职工尽快恢复体力,正常参加生产劳动。劳动者在丧失劳动能力时获得帮助,有利于维持劳动者及其家属的基本生活,劳动者生、老、病、残等获得物质上的帮助,能减轻家庭负担,把更多的资源用于提高劳动者的素质。
3使个人积极参与经济,间接提高企业竞争优势
法定福利符合人道主义精神,有利于增强人员的归属感,留住人才。法定福利作为企业的一项成本支出,是雇主不得不执行的国家政策。但是,它能稳定职工队伍,改善经营管理。劳动者的特殊困难得到了解决,劳动者的安全、健康的后顾之忧解除了,他们积极参与经济,并且更加努力,从而会提高企业的竞争优势。
4促进生产发展,保障经济正常运行
保险制度能加大公共开支,增大社会总需求。例如,失业救济金的发放,有利于维持劳动者的基本生活。原来无消费能力或只有较小消费能力的社会成员提高了消费能力,就会产生“增长的”消费需求,消费需求的增加能促进商品的供给水平,促进经济增长。民心的稳定、企业经济实力的增强必然促进国民经济的增长。
(二)法定福利的影响因素
影响法定福利的因素很多,主要有以下几种因素:
1政府的法规政策
许多国家和地区的政府都明文规定,组织员工应该享受哪些福利。一旦组织不为员工提供相应的福利就是违法。
2工资的控制
由于所得税等原因,一般组织为了控制成本,不能提供很高的工资,但可以提供良好的福利,这也是政府所提倡的措施。
3医疗费的急剧增加
由于种种原因,近年来世界各地的医疗费都大幅度增加。员工一旦没有相应的福利支持,如果患病,尤其是危重病人,往往会造成生活困难。
生育津贴去社保局申请领取。生育津贴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我国生育津贴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标准分两种情况:
1、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期限不少于98天;
2、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期限一般为98天。部分地区对晚婚、晚育的职业妇女实行适当延长生育津贴支付期限的鼓励政策。
生育津贴领取方法有哪些
1、怀孕后带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由单位经办人办理生育保险就医登记。确定产检和生小孩的医院;
2、注意需要办理准生证;
3、生育时将就医登记表带到医院。这样使得社保局、医院核对后便于使用生育保险结算;
4、生小孩后办理独生子女证带就医登记表、出院小结(盖公章)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由单位经办员到社保局申请申领生育津贴。
综上所述,生育津贴去社保局申请领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1、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单位予以补偿。补偿标准为: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的,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以女职工产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
2、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凡符合享受国家规定90天(含90天)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可享受生育营养补贴300元、围产保健补贴700元。
3、一次性生育补贴,原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时,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流产400元、顺产2400元、难产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对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第一胎时,可享受50%的一次性生育补贴。
4、生育津贴补偿到单位,参保女职工产假期间本人基本工资、奖金及福利费由单位照发。
5、计划生育手术费,包括因计划生育需要,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皮埋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费用,列入生育保险基金结付范围。
亲爱的小伙伴们
2018年元旦已经过去
接下来又一个节日快到了
春节 春节 春节
对 对 对
除了七天长假
您还有什么期待的么
令人期待的当然就是发福利咯
那么,职工年底福利怎么发
好消息来了!
全国总工会就员工福利出新规啦!
日前,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
《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
就工会经费用于服务职工的
各项开支再次做出明确规定。
值得关注的是,
工会经费不仅可以
用于职工集体福利支出,
还将覆盖范围从逢年过节、会员生日,
扩大到婚丧嫁娶、退休离岗的慰问支出等。
根据总工会制定的《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工会经费可用于集体福利的支出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
1、逢年过节发放慰问品
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可以向全体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逢年过节的年节是指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即:新年、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和经自治区以上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少数民族节日。节日慰问品原则上为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惯的用品和职工群众必需的生活用品等,基层工会可结合实际采取便捷灵活的发放方式。
2、工会会员生日慰问
工会会员生日慰问可以发放生日蛋糕等实物慰问品,也可以发放指定蛋糕店的蛋糕券。
3、婚丧嫁娶、结婚生育
工会会员结婚生育时,可以给予一定金额的慰问品。工会会员生病住院、工会会员或其直系亲属去世时,可以给予一定金额的慰问金。
4、退休离岗
工会会员退休离岗,可以发放一定金额的纪念品。
5、先进员工表扬和困难职工慰问
工会经费可用于基层工会组织的职工素质提升补助和职工教育培训优秀学员的奖励,基层工会组织的文体活动优胜者的奖励支出,劳动模范和先进职工疗休养补贴,对困难职工提供资金和物质帮助等发生的支出等。
6、其他多种形式的奖励
基层工会可以用会员会费组织会员观看**、文艺演出和体育比赛等,开展春游秋游,为会员购买当地公园年票。
注意,工会经费不能这样花!
关于年终奖的这些事,你要知道
到年底了,
年终奖发不发
发多少
也是每个人关心的话题!
那么
年终奖的发放不能以实物抵发
实际上,对于年终奖的发放,相关劳动法律并没有硬性的规定。是否发放年终奖,属于单位的自主权利。但如果劳动合同中有明确约定,或者单位的规章制度中对年终奖有明确规定,单位就应该按照约定或规定发放。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五条规定,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由于年终奖属于工资性质,因此年终奖的发放不能以实物抵发。
关于年假你想知道的事儿
01
年假没休能明年补吗能换钱吗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法律并未明确规定补休必须在同一年度进行。用人单位不能以跨年为借口将补休清零。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第三款规定:“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因此,如果单位不给补休年假,必须依法支付加班费。
02
已经休了产假/探亲假,还能休年假吗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六条规定:“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由此,产假和带薪年休假之间不存在冲突,女职工可以同时享受产假和带薪年休假。
03
到年底了,工龄会随之增加一年吗
工龄指从事脑力或体力劳动,以工资收入为其全部或主要生活资料来源的工作年限。每工作一年,就形成一年工龄。因此,工龄的增加与自然年的交替并不是完全对等的。也就是说,只有当职工工作满一年,工龄才会随之增加一年。
04
用人单位能随意取消员工的元旦、春节假期吗
马上就到元旦、春节假期了,一些用人单位不想给员工放假,而只是口头约定了一定数额的补贴。
实际上,一般情况,用人单位除以下情况,不得安排职工在法定休假节日上班:
1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使人民的安全健康和国家资产遭到严重威胁,需要紧急处理;
2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
3必须利用法定节日或公休假日的停产期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
4为完成国防紧急任务,或者完成上级在国家计划外安排的其他紧急生产任务,以及商业、供销企业在旺季完成收购、运输、加工农副产品紧急任务。
划重点:即使在上述几种情形下,安排职工在法定节假日内工作,也必须安排职工补休,或者根据《劳动法》规定,向职工支付不低工资300%的工资报酬。因此,如果用人单位口头提出的补贴数额低于工资的300%,也是不合法的。
想多了,没有相关规定,但是产假这方面是有规定的
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2011年11月21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全文公布《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拟将产假由90天增至 14周, 生育流产医疗费用由单位支付。2012年4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草案)》。草案将女职工生育享受的产假由90天延长至98天,并规范了相关待遇。
法律分析:符合国家政策的生育,男性会员可以享受此慰问品
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便于统计及核实信息。
有些单位或者工会会为女职工发放生育慰问金以及相关物资,在进行物品钱财发放时,会要求领取人携带孩子的出生证明复印件,有的单位要求上交出生证明复印件。不散播个人信息的话,称不上侵犯他人隐私。
出生证明是非常重要的证明之一,它涉及到新生儿的育苗的接种,户籍的登记等等问题。
出生证明补办流程:
1、确定新生儿姓名(未取名字,不能办理)。
2、提供以下材料:出生医学记录(接生医院提供);出生证明申领表(医院提供,家属填写);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生殖健康证(准生证)。
3、其他:出生医学证明为法律证件,一经办理,新生儿姓名不得更改,并要求新生儿父母中的任何一方亲自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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