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买房买家电向父母借款,还打了借条,这笔钱在离婚后该谁归还?

结婚买房买家电向父母借款,还打了借条,这笔钱在离婚后该谁归还?,第1张

结婚买房,买家电,向父母借款,还打了借条这笔钱应该在离婚后归还父母,双方都有归还的责任。

成都的小两口闹离婚,离婚后,岳母拿着借条来讨债

成都有小两口日子过不下去了,于是向法院提出了离婚,最终两个人离婚了。

岳母拿着几张借条来向他们讨债,这是你们当初买房子,买家电,向我借的钱,这是你们写的借条,你们不会不认吧?

前前后后算起来一共给拿了好几十万,没离婚之前,你们打的借条,因为你们过日子,岳母没有来讨债,现在你们离婚了,岳母拿着借条来讨债。

作为女方答应要还钱,毕竟是自己从娘家借钱,打了欠条,现在得还钱。

作为男方却不同意,认为这笔钱不是借的,是你们给的,借条在此,借与给不是很明显吗?

法院宣布,男方要还钱,卖房子的钱你得还

岳母拿着借条来讨债,前女婿不同意这件事,不还钱。

我前前后后借给了你们40多万,为什么不给我还钱?岳母一生气把他告上了法庭,法庭宣布,男方还钱,把买房子钱要还给岳母,买家电的钱,你们两个共同偿还。

理由是,父母对你们没有义务给钱,不能把父母的资助视为理所当然,不能啃老,法律上有规定,岳母持有借条,你是从人家借的钱,离婚了必须要还钱。

其实,这也是人之常情,女儿结婚,父母借给女儿钱买房买家电,现在离婚了,人家为什么不要这笔钱呢?

年轻人应该有志气,靠自己的勤奋和努力,去赚钱,买房子,买家电,改善自己的生活条件,而不是无限度的啃老。

老人的钱赚得不容易,一辈子勤俭节约,到老了他们需要有一笔养老钱,把钱都给了你们,他们花什么呀?

给所有的父母提醒,不要让儿女成为啃老族

真正好的教育方式,是让孩子自己动手,丰衣足食,不能处处给他们提供便利条件,让他们养成惰性。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现在社会离婚率都很高,所以,老年人不要太慷慨大方。

法律分析:1、首先,你父母的出资全部从你父母的银行帐户上向开发商的帐户上打款,留下这个转帐记录,作为你父母出资的证据。

2、同时你给你父母打一个借条,借款金额与转帐记录上的金额一致。 这两个证据结合起来,是能够证明你向你父母借款购买房子。将来一旦发生离婚纠纷等,你父母可以拿出这两个证据,要求你们夫妻返还这个借款,法院是会采纳这两个证据,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必须偿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该笔债务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但若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即应当认定为个人债务,非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向父母借钱投资的情况下,所产生的收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需要进行平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婚姻法》第十七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6)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7)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8)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得部分夫妻共有。综上所述,夫妻相父母借款的时候如果父母没有对该借款有赠与的意思表示,那么夫妻就应该偿还这笔借款,是属于债务的,而且如果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借款那么就会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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