嫁人后户口必须迁走吗

嫁人后户口必须迁走吗,第1张

嫁人后户口必须迁走吗

嫁人后户口必须迁走吗,结婚是人生的大事,女生在结婚之前有很多事情,一般是需要注意的,这样才能让自己生活的更好。以下就是我为大家整理的一些关于嫁人后户口必须迁走吗的资料,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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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对于妇女的权益,国家也明确指出,不管妇女是否因为婚姻原因导致户籍的变动,任何人都不能侵犯妇女的土地利益,正因为如此,妇女再也不用担心户口迁到婆家之后自身的利益会受到一定的损害。大多数的妇女都认为,结婚之后就需要将户口迁到夫家。毕竟在妇女的眼里,既然已经嫁人了,那和娘家之间就是外人了,此时会将户口迁出来。其实妇女们并不需要将户口迁出来,不会对孩子和自己的权益有所影响的。

1、孩子上学

在孩子上学的时候,都会带着孩子的户口本报名,一般都会根据孩子的户口页核实是否满足在该地区上学的条件。毕竟有一些城市里则是根据户籍地办理入学登记的。一般来说孩子在入户口的时候,选择跟随父亲或者母亲,那他的户籍地就是以哪个地方为主。多半都是立在父亲的户口页上,这样的话母亲就算不将户口迁回来也没事。

2、结婚

很多女方都认为在结婚的时候要将户口迁到男方家里,这样才算是正式成为一家人,其实结婚证已经证明两个人是一家人的关系了,不需要依靠着户口进行二次证明。就算是夫妻双方不在一个户口内也不会影响两个人办理结婚证。反而,如果想要将户口迁到男方家里,还需要跑到户籍部门,需要经过各种手续才能变更。

3、准生证

对于孩子来说,最重要的东西就是准生证了,只有拿到这个证件,才能办理孩子的户口工作。很多妇女在挺着大肚子的时候就开始着手户口的迁出办理,为的就是能够更早的办好准生证。其实妇女们并不需要着急,其实只需要拿着双方的户口和结婚证就行,不需要在一个户口本上。而在入户口的时候,一般户口都会随着父亲,就算是随母亲也没有什么影响。妇女们尽量还是别将户口迁出来,到时候娘家如果征地或者拆迁,那就可以领取自己的这部分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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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规定必须要迁移户口。

合法固定住所类居民

迁移申报材料:迁移户口申请;接收单位证明;拟迁移户口人员户籍证明及户成员关系证明或公证书;申请人和拟迁移户口人员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留存复印件);房产证原件(留存复印件)。

此外,还应根据不同情况分别提供以下材料:

自建房:土地使用证;土地、规划部门批准建房的有关材料。

购买成套商品住宅:商品房购销上税发票原件(留存复印件)。

单位租赁给本单位职工使用的公有住房:单位证明;收取房屋租金发票或有关凭证。

亲属投靠

新生婴儿入户的:婴儿出生医学证明书;婴儿父母身份证或户口簿;婴儿父母的结婚证书;准生证或生育证(其中: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应出具征收社会抚养费凭证)。

夫妻投靠入户:被投靠人申请、身份证或户口簿;接收单位证明;结婚证书;夫妻双方身份证或户口薄;拟迁移人员的户籍证明和随迁人员的户或员关系证明或公证书。

父母子女投靠入户:被投靠人申请、身份证或户口簿;接收单位证明;投靠人户籍证明和户成员关系证明或公证书;夫妻同时迁入的还应出具结婚证书;已达到法定婚龄的子女投靠父母,还应出具婚姻登记机关的未婚证明。

近亲属投靠:出具法定监护(抚养)人丧失抚养能力或病故伤亡证明和与被投靠人确立监护(抚养)关系的公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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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是每个国人除了身份证之外最有效的证明,上面记载的一切就是你的一生,不管你是城市还农村户口的重要性我们不用多说想必大家也明白,在农村以前非常流行农转非,就是把农业户口变成非常农业户口那时候在90年代末很流行,都是为了能让以后有个好前程,而现在很多农村又流行非转农但是难度可就大了,农民的福利越来越好越来越多,农民最起码有自己的土地有老祖宗留下前年的地基可以随意建设房屋,以前有很多孩子上学考上大学之后都要把户口迁走以为以后就是城里人了,现在又不迁走了,以前嫁女儿都是会把户口迁走。嫁出去了就不是这家人了当然户口也就在本家上抹除。

说道嫁女儿迁户口的`事情,这不只是传统思想,你总不可能有两个户口吧,不说能女儿嫁出去了,婆家一个户口娘家一个户口吧,这也不合法吧,其实以前有这样的事情发生并非女性没有权益没有保障,户口迁走了在以前如果嫁到过去男方那边也有土地分出来,当然现在是土地一定确权了,很多地方都是30年不动了,那么户口才是一家人不在户口上又能算一家人吗?现在也是众说纷纭。

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水这一点在农村一直是传统思想,等于娘家再也没有女儿的权益了土地也没有了,很多离婚之后女性再回到娘家都是没有立足之地,很多农村女性得不到权益,其实国家对于农村是一视同仁的,很多外嫁的女儿也想要属于自己的那些权益,因为此在农村也出现很多矛盾,比如兄妹之间因为争抢土地或者房屋大打出手的,还有在农村传统中老人膝下无子的话女儿又外嫁那么房屋和土地会给相近血脉的侄子甚至更远在没有就归大队分配,这样女儿当然不愿意,所以也就很多荒唐的为了房屋招上门女婿的。

农村女性结婚,户口要迁出吗?农村女性结婚以后,是否要讲户口迁出,都是由本人决定。一般来说,村里有地的可以不迁,这样娘家的土地就能留着了。我国的新土地承包法中也有规定,如果外嫁女户口已经迁出的,且在新居住地区没有获得承包地的,是可以保留娘家这边分得的土地的,村集体不能收回。

如果已经外嫁的女儿户口没有迁走,如果自家用地被征用后依然可以得到征地补偿费,相反户口迁走则没有办法领取拆迁补偿,因为户口去的任何地方都是一个集体,享受集体的所有权益,因为农村没有个人的房产证,都是一个集体大本又农村村委会统一,而一旦分配土地个人没办法私自分,可能房屋分配也是要根据户口上所在落户地村委才能分到名下,一般在农村宅基地的权益上,农村女性和男性都是有分配权益的,只要分户出去就能成为独立的户主,外嫁女户口还在娘家的,也可以在娘家这边申请。但是如果外嫁女和公婆在一个户头上,根据一户一宅的原则,那就只能共有一块宅基地。

其实现在农村人想的也多了,想的多那么事情就多,都很看重自己的利益,因为女儿在娘家权益问题现在在农村矛盾也越来越多,一方面有些问题法律无法介入,一方面都在为了自身利益争夺,有的老死不相往来,有的亲人反目,有的因为此不孝,其实我认为女性权益确立是好事这是人人平等,但是这可能和流传五千年的老传统相反,这样可能在农村有着传统思想的老百姓难以去理解

嫁出去的女儿,户口要不要从娘家迁走,这个要看自己,自己可以来衡量一下利益关系,从而达到最大化!现在嫁出去的女儿迁不迁户口都不一定啦,都是随意的,况且现在的农村里有不动地,按户口分地啦。

一、以前的农村里。

人口多,土地粮食产量又不高,在家里有结婚的话,女方嫁到婆家以后,还要面临生孩子,新娘子加上生的孩子,一大家子一下子要增加几几个人口,这个时候粮食消耗也是大事,本来粮食产量就不高,这个时候婆家的人就会要求新媳妇儿把户口迁过来,加入到自己加,增加人口数量找村里,多分点地,好吃饱饭。

二、现在的情况就不一样啦。

社会发展啦,经济繁荣啦,老百姓能吃饱饭啦,对于土地需求没有那么强烈的渴望啦。就是现在的人出去打工随便的干一个月挣得,钱就够一家子人吃一年的粮食啦,所以现在的人结婚,女的户口迁不迁出娘家,没有人会在意啦。我跟我媳妇结婚五年啦,我媳妇儿的户口还一直在她们家呢,她也不想迁过来,我们也没有要求她,随她意啦。

三、2021年年底之前统计家里的人口,按人口发房子,两家人合计了一下,立即安排俩人结婚,面对这样优惠的条件你能不心动吗?

至少可以少奋斗十年吧!现在人家住一套租一套,小日子过得不错!如果家里条件差不多,其实就没必要办这些繁琐的手续了!反正国家也没有规定!现在宝宝落户口的话还可以有个选择性!

要不要从娘家迁出,你自己做下衡量!如果不牵扯利益关系的话就不要迁了,省的你还要拿一推证明去派出所办理业务!只是如果嫁的远的话,有些事情必须回娘家办理或开证明!但是如果迁出的好处要大一些的话,你还是迁吧!

结婚后不必须迁户口。

首先我国的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结婚之后女方必须把户口迁到男方家里,迁不迁户口是由夫妻双方商量决定的,并不受法律因素的影响。当然迁户口有好处也有坏处,女方迁户口是为了以后生活的方便考虑,毕竟结了婚以后会有小孩,户口在一起办理事务就会方便很多,不用四处奔走,这样在以后的生活过程中也会少很多麻烦。关于小孩上学的问题也会方便许多,因为有的学校会要求户口在一起。其次是如果男方所在的城市福利政策比女方所在地福利政策好的话,那么女方迁户口过去也可以享受这些待遇。不过女方将户口迁出之后,想要迁回去就难了。除非夫妻两人离婚,女方的户口才能重新迁回娘家,而且迁出之后就无法享受原来所在户口的福利待遇。

办理市内户口迁入,一般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迁入地派出所办理:

1、迁入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市内户口迁移证;

2、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3、新立户的要有房管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明或房屋产权证明;

4、迁入人合申领、换领居民身份证条件的,可以申领或换领;

5、因结婚迁入的要持结婚证;

6、迁入农村地区的农业人口要有迁入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同意迁入的证明;

7、迁入非直系亲属户内的,一般应征得迁入地派出所同意后,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综上所述,结婚是否迁户口是遵循自愿的原则的,法律上并没有强制要求结婚后双方户口一定要迁至一处。因此,结婚之后不迁户口的也大有人在,但是不迁户口对之后的生活以及下一代会产生一定的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出嫁女户口回迁新政策:

1、根据相关规定,女生在嫁人之后可以遵从自愿的原则进行户口安置。也就是说,出嫁女的户口可以迁到男方家中,也可以继续留在娘家

2、外嫁女在离婚之后,经娘家村同意之后,是可以将户口迁回原籍地。但是需要符合户籍迁入地公安局政策规定,并且征得村委会的同意、娘家产权人同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户口迁出具体手续有哪些

1、基础证件(资料):当事人的户口本及身份证原件、迁出地的集体出具的同意户口迁出证明、户口迁入地的集体及户主出具的同意接收证明;

2、其他证件及资料:当事人的迁移户口申请书(出具迁移的理由)、购房入户(提供房产证)、人才引进(提供劳动合同)、夫妻投靠(提供结婚证)等;

3、带上述资料及证件,去户口迁出地的派出所户籍科,申请领取户口迁移证并注销原户籍的常住户口;

4、带上迁移证及上述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派出所户籍科申请落户;

5、当事人可以根据本人的户口迁移类型,具体咨询户口迁入地及迁出地的派出所,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农村姑娘出嫁后不迁户口,还能在本村建房吗?有何依据?

农村姑娘出嫁后不迁户口,还能在本村建房吗?这个问题,有些复杂。

政策规定:凡是本村村民都有权利在村集体划定的区域内,无偿使用本村的宅基地 。姑娘出嫁,户口没有迁走,属于本村村民,根据这个规定,有权在本村无偿使用宅基地。 但是,“一户一宅”政策又规定,一户只能拥有处宅基地,所谓的一户,指的是家庭成员在一个户口本上的人员为一户 。

从“一户一宅”政策看,如果出嫁姑娘和父母依然在一个户口本上,不符合分户条件的,是不能使用本村的宅基地的;如果符合分户条件,和父母分开,成为独立的一户,就有权利使用本村的宅基地。

拥有独立的户口是必要的条件;因此,在户口没有迁走的情况下,还得看是否符合“一户一宅”的政策,才能决定是否可以在本村建房。

现在的结婚和户口没有太大关系,因为没有任何法律法规说结婚必须迁户口,现在的户籍法也没有规定在什么买住房之人必须有这个地方的户籍。所以女人,男人,农村人,城市人之间的联姻不一定迁户口,户口现在是不随人一起走的。她有农村户口,而且有宅基地,她在农村盖房子是完全合理合法的,是任何人也无权干涉的。

尽管有些人心理不平衡,也要遵重法律和制度。

问:农村姑娘出嫁后不迁户口,还能在本村建房子吗?有何依据?

答: 农村姑娘出嫁后,并不是说不迁户口就能在本村修建房屋的,能不能修建房屋除了户口不迁出外,还要看户口有没有分户,还要看姑娘在农村有没有自己的宅基地。

出嫁女能不能在本村修建房屋,取决于两个条件:

一、出嫁女身份是本村集体成员。

那么问题中说农村姑娘出嫁后,户口一直在本村,未迁出,说明农村姑娘出嫁后仍然是本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这个条件是达到的。

依据《宪法》第十条规定和《土地管理法》第八条规定,农村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宅基地使用权。

二、符合“一户一宅”规定。

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一户人家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

农村姑娘出嫁后能不能在本村修房子,除了户口要在本村外,还要符合“一户一宅"规定的条件。这里有两个关键问题:

一个是农村姑娘出嫁后户口跟娘家还是同一个户口本,这种情况叫一户,娘家有现成房屋,农村姑娘是不能以自己名誉再申请宅基地建房的。

二个问题是农村姑娘出嫁后将户口从娘家户口本上分离出来,单独为一个户口本原地落户,这种情况农村姑娘出嫁后,娘家没有分配房屋给出嫁女,出嫁女自己本身没有房屋的条件下才可以申请宅基地建房。

总结举例。

阿洪家老婆就是结婚后户口没有迁出的,一直在娘家,生小孩后,孩子的户口上在老婆的户头上,在派出所上户时,户籍管理人员将老婆户口从娘家的户口本上分离出来,与孩子一起单独办理一个户口本,这样老婆和孩子就为一个户,娘家为一个户。娘家分给我们一块地,我们就可以用这块地申请宅基地修建房子。

农村姑娘出嫁后不迁户口,还能在本村建房子吗?有何依据?

这种情况在我们村里是可以建房子的,农村姑娘出嫁后不把户口迁出去,那就属于本村的村民了,在我们村,迁不迁户口出去,是个人意愿,在我们这里,户口迁出容易迁回难,因为现在农村户口越来越值钱了。

就如我村里,村里由于有些地征用了出去,村民们每年都有点分红收入,所以有些外嫁女都没有把户口迁出去,甚至有些外嫁女还把自己老公的户口迁过来,拿多一份分红。所以在我们这,只要户口没有迁出去就属于本村村民。

刚才我说可以建房子,前提是必须符合一户一宅的要求,现在农村大多数已经实行一户一宅了,不知你们那边实行了没?意思是一个户口本只能建一间房子,而且还有面积标准,在我们这面积不可以超过120平方,不像北方有些农村,宅基地面积标准两三百方都有,真是羡慕呀。

不知姑娘你在村里是有单独户口本还是你名字在你爸妈户口本上?在我们这里,如果是单独户口本就可以申请宅基地建房子,如果你的名字在你爸妈户口本上,那就看你爸妈名下有没有自建房?如果有就不能盖房,这样属于一户多宅了。

在你们村,对于这种事,你们也是这样的吗?

你好,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农村姑娘只要户口在本村,那她是有权利在本村盖房子的。

不过,在农村,盖房子没有那么简单的,首先你需要有自己的宅基地,不然没有宅基地就盖房子的话是属于违法的,会被强拆。

因此,如果你没有一块在你名下的宅基地的使用权的话,那么最好是申请一块宅基地。

目前,全国大多数的农村,能够用来分配的宅基地资源都是很少的,毕竟每个村子的宅基地资源都是有限的,而农民只会越来越多,再加上肯放弃农村户口自愿退出宅基地和土地,进城的农民毕竟是少数。

因此,本村的很多适婚年青人都很少能够申请到宅基地盖房子,更别说你一个出嫁了的女性了,可以说是基本上很难申请到宅基地的。

不过,要是你家里的关系比较硬的话,你可以去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通过之后就可以使用非基本农田来盖房子了。

另外,你也可以找村民购买一份宅基地,然后就可以盖房子了。

农村姑娘出嫁后不迁户口,还能在本村建房吗?有何依据?

首先,农村妇女具备申请宅基地建房的权利

宅基地是国家给予村民生活居住的福利用地,村民可以无偿免费使用。只有本村农村户口才有权申请宅基地,农村姑娘出嫁后不迁户口,自然还属于本集体经济成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32条之规定:妇女在宅基地使用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

其次,申请宅基地建房不能违背“一户一宅”的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宅基地又实行“一户一宅”,即家庭户口簿上全部成员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下面,我们就具体讨论该案例。

⑴姑娘出嫁后和父母同属一个家庭户

这在农村属于普遍现象,我们村出嫁女的户口大多都和父母在一起的。这种情况下,由于父母已经建房,家里有一院宅基地了。出嫁女要想再去村集体申请宅基地盖房,明显不符合“一户一宅”的规定,根本不会被村委会和乡镇土地管理部门批准。

⑵姑娘出嫁后和父母分户,建立单独户

这种现象在农村并不稀奇,西安高新区兴隆、五星和细柳等街道就发现多起这样的事例。办理合法分户后,出嫁女在村里就有了单独户,可以按照正常程序申请宅基地建造房屋。由于农村存在“嫁出去的姑娘,泼出去的水”的歧视思想,大多数情况下,此类出嫁女申请宅基地也很难成功。

再次,出嫁女分户建房难,大多被合户处理

村委会比较开明或者村里宅基地比较富裕,出嫁女或许可以在村里申请到宅基地并建造房屋。但是按照土政策最终都会被并户处理。如近期长安区南北雷、赤阑桥村和西安高新区托管街道所属村庄,在整村房屋拆迁的过程中,都是按照如下办法处理出嫁女所建造的宅基地和房屋的:①户籍关系显示只有一个女儿的,按照一院宅基地标准安置,其它宅基地按照残值补偿;②户籍关系显示只有一子一女的,按照一院宅基地标准安置,其它宅基地按照残值补偿;③户籍关系显示有一子多女的,按照一院宅基地标准安置,其它宅基地按照残值补偿;④户籍关系显示只有双女或多女的,按照一院宅基地标准安置,其它宅基地按照残值补偿。

虽然上述做法从法理上可能说不通,但考虑到广大农村的传统风俗和复杂情况,按照“民事民管”和“村民自治”的原则,在法理大框架进行如此处理,笔者认为是非常合理的。

农村里面姑娘出嫁以后,但是户口不搬迁出这个农村。那么还能在本村里面申请盖房子吗?有什么依据呢?

首先我们对于农村户口里面申请宅基地的问题,你先来解答一下毕竟在这里才是我们重中之重的问题。

宅基地牵涉到一户一宅制的问题

针对于农村里面的宅基地一户一宅制的问题,也许大家都清楚。也能够了解到这个问题到底是什么情况

一户一宅制是按照农村里面,以农村户口户为单位, 所以每个户口里面应该只能有一本宅基地证。

一户一宅制的问题规定了很多农村里面的琐碎的问题。他最具体的表现是一户名下的宅基地不能够超过规定的宅基地面积

当然每个宅基地每个农村的面积是不一样的。所以还得按照每个农村里面宅基地所分配划分的标准,来规定这个宅基地的面积到底是多少?

比如说有的地方已经出现了明确的宅基地面积划分,一家5口人,那么宅基地面积是不允许超过260个平方,随着人口的增加,宅基地的面积也会增大。

如果户口上面宅基地面积没有超过规定的面积可以申请

在我们这边实际的情况就是,假如你的户口上面,宅基地面积还没有达到这个规定的面积之外,那么是可以再申请重新盖房子的

比如说你父母已经在农村里面申请盖房子。他们的面积只有100多个平方,那么剩下的100多个平方可以在继续申请在农村里面盖房子的。

只要符合农村里面的盖房子申请标准,那么我们都可以作为这个盖房子申请的条件,用来申请盖房子,申请宅基地盖房子。

多半需要经过村委同意,以及获得政府国土局的批准。批准之后你就可以盖房子了。

每个农村可能这个做法会不一样。

这个具体还需要看每个地方的做法是否一致。针对余姚的农村里面,出现这种重男轻女的思想问题。

即使你女孩子户口在农村里面,当你申请盖房子的时候,村里面也会以各种理由不经过批准。

但实际情况还得看当地的政策以及与申请的简易程度。

比如有的人呢,申请不到的村委没经过村委批准,直接告到法院上去,或者说对于这个村委的不作为情况直接上诉。

如果以真正的法律的层面来说,就可以申请到盖房子的,但是实际上每个情况同于每个农村里面,出现了各种阻力,也是让人心力憔悴的。

现在农村建房审批非常严格,按照一户一宅的要求,女的户口未迁走,还是本村居民,但首先需提供结婚证明,户籍证明,单独立户,然后才能申请,而且必须符合相关规定,详细见附图,当然不同地区,法律稍有区别。

一个人能否在本村修建房屋,最基本的要是同时满足下列两个条件。户口未迁走的出嫁女只要满足这两个条件,任何人也不能剥夺其建房的权利:

第一,姑娘出嫁未迁户口,仍是农村户口的,其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就不会发生变化,就具备了建房的资格。

出嫁女未迁走户口,那么她的户口就还在娘家。但户口未迁走的,也不一定是该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若其户口因就学、就业等原因已变成非农户口的,一般就不是该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了。

只有还是农村户口的,才是该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才具体申请使用宅基地的资格。户口虽未迁走,但已是非农户口的,也不具备使用宅基地建房的资格。

第二,农村户口仍未迁出的出嫁女,符合“一户一宅”条件时,才可申请建房。

(一)就大多数出嫁女而言,其户口一般与其父母在一起。

(二)已单独成户的,需区分无房与有房两种情况:

笔者亲戚的老家就有这么一户,招女婿上门,分户后因子女的出生导致宅基地面积不足,就申请另批宅基地进行了迁建,从半山搬到了山脚,居住条件明显改善。

农村姑娘出嫁后不迁户口,还能在本村建房子吗?有何依据?

以前的老传统,都说女儿出嫁,如同泼出去的水,出嫁之后户口肯定要迁到夫家,这样就可以增加夫家的承包田的面积。但是,现在女儿出嫁,户口保留在娘家的越来越多,结婚和迁户口已经没有必然的联系。 但是,是不是意味着不迁户口,就可以在原户籍地建造房子呢?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呢?

首先,女儿出嫁,但是户口仍然保留在娘家,那么还属于娘家所在村里的村民,享受村集体资产的权利。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宅基地属于村集体所有,凡是本村村民可以依法取得宅基地并建造住房。 也就是说,农村姑娘出嫁但是户口未迁走,还属于本村村民,是可以无偿享受村集体的宅基地的。 和是否出嫁没有关系。

其次,根据农村宅基地确权规定,必须符合“一户一宅”,也就是说一个家庭只能有一个宅基地,并且宅基地的面积还有要求。 如果农村姑娘和父母在一个户口上,父母已经取得宅基地并建造住房,那么无论出嫁与否都不能取得新的宅基地,也就无法在本村建房子。除非,农村姑娘将户口独立出来,自己成为一户,那么根据文件规定,既符合“一户一宅”,又具有该村户籍,就可以根据条件申请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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