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证公证书去哪里办

结婚证公证书去哪里办,第1张

法律主观:

—般情况下,申请人可以向其住所地或者出生地的公证机关申请办理公证。,但是,国内公证后的文件一般是用于国外,所以并不一定要在当地做公证(除特殊情况),全国范围正规公证处皆可进行公证。,(一)申请人的结婚证原件及其复印件;,(二)申请人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或其他身份证明,申请人在国外的需提供护照复印件;,(三)申请人应提供夫妻双方合照的大一寸相片四张;,(四)夫妻双方一方死亡的应提供死者的死亡证明,死亡证明可由医院或公安机关签发,也可由殡仪馆签发的死亡证或火化收款单据或有记录死者日期的户口。,(一)申请。申请是指当事人向公证机关提出办理公证的请求。,(二)受理。受理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初步作出接受办理的决定。,(三)审查。审查是整个公证程序中最重要的环节,是决定申请公证的事项是否真实、合法的关键。,(四)取公证书。公证处出具公证书。,(五)交费。公证费是指国家公证机关在行使公证职能过程中,依法定标准向申请公证当事人征收的有关费用,它是国家司法规费的一种。公证处出具公证书后,应按照司法部、财政部、国家物价局核定的标准向当事人收取公证费。,涉外结婚公证如何办理,大体流程为:先是在某一方面有需要,然后寻找公证机构,向公证机构提交证件、证明材料,公证机构开具证明,涉外结婚公证使用者领取和使用该公证证明。,当事人要向公证机构提交以下证件、证明材料:,(一)当事人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其复印件。户口已注销的,应提交原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记载情况证明。,(二)当事人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夫妻双方照片。,(三)结婚公证申请人一般应亲自办理,申请人不能亲自办理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代理人还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及其复印件。,阅读了上文的内容之后相信大家应该对此相关的问题都有所了解了吧。需注意的是,如果该公证文书用于国外,根据不同的国家要求,以及使用目的不同,还应送到我国外交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外事办公室和有关国家驻我国大使馆、领事馆进行认证,才能在国外使用。文书使用国另有规定或者双方协议免除领事认证的除外。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一)内地居民所需材料

⑴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⑵双方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⑶双人近期免冠2寸彩照三张

⑷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⑸结婚登记询问笔录

⑸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其中福建省内户籍的可前往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并提供福州的有效居住证。

(二)特殊情况需要提交的材料

⑴内地居民申请结婚登记时婚姻状况为离婚的须提供离婚法院生效司法文书/离婚证

⑵内地居民申请结婚登记时婚姻状况为丧偶的须提供结婚证及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

⑶现役军人需要提交

①军官证件

②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三)涉外国人、港、澳、台、华侨人员需要提交的材料

⑴基本材料

①本人的常住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温馨提示: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应与当事人声明一致

②《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或《申请补办结婚登记声明书》

③双人近期免冠2寸彩照三张

⑵香港/澳门居民还应提交

①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同胞回乡证。

②香港/澳门居民身份证。

③经香港/澳门委托公证人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⑶台湾居民还应提交

①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有效的旅行证件。

②本人在台湾地区居住的有效身份证。

③经台湾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⑷华侨、出国人员还应提交

①本人的有效护照

②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证明

③与中国无外交关系的国家出具的有关证明,应当经与该国及中国均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和中国驻第三国使(领)馆认证,或者经第三国驻华使(领)馆认证。

⑸外国人还应提交

①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②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证明

③与中国无外交关系的国家出具的有关证明,应当经与该国及中国均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和中国驻第三国使(领)馆认证,或者经第三国驻华使(领)馆认证。

法律主观:

民政局 领结婚证 的流程如下: 1、男女双方需要准备好相关的文件材料。 2、双方亲自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 婚姻登记 机关办理 结婚登记 ,并提交上述文件材料。 3、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 结婚条件 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 结婚证 。

法律客观: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第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登陆“福州鼓楼区民政局”网站首页>婚姻收养>内地居民间的结婚登记

一、法定婚龄:申请结婚登记的男方不得早于22周岁,女方不得早于20周岁。

二、登记机关:自愿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三、申报材料:

1、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

2、双方两寸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三张。

四、办理程序: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

五、承诺时间: 婚姻登记机关对结婚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对当事人符合条件的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开展延时服务和预约服务。

六、登记费用: 申请结婚的当事人应向婚姻登记机关交纳工本费,每对9元,所需材料复印费由当事人自理。

备注: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适用结婚登记规定。

七、友情提示:区政府决定于2007年6月1日起实行免费婚检。为了您和下一代的健康,请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先到妇幼保健院免费接受婚前检查服务。

1、鼓楼区妇幼保健所: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北大路36号

2、福州市妇幼保健院

地址:福州市六一中路77号

男女双方要亲自到公证处办理。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办理结婚公证要经过以下四个步骤:申请、受理、审查和出证。 1申请人要先提出申请。 2受理后,工作人员要对相关事项和义务进行告知,对符合条件的当事人,由当事人填写相关信息、并确认告知和受理事项。 3工作人员要对当事人的证件和材料进行审查、询问并进行笔录,然后由当事人确认。 4等签发和批准之后,则要出具公证书。 《公证程序规则》第十四条 《公证程序规则》第十五条 《公证程序规则》第十七条 《公证程序规则》第十八条 《公证程序规则》第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八条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浪漫分享网

原文地址:https://hunlipic.com/jiehun/11423232.html

(0)
打赏 微信扫一扫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支付宝扫一扫
上一篇 2023-11-30
下一篇2023-11-30

发表评论

登录后才能评论

评论列表(0条)

    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