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结婚骗绿卡 加国华人“陪了夫人又折兵”

假结婚骗绿卡 加国华人“陪了夫人又折兵”,第1张

中国侨网消息:据加拿大《世界日报》报道,该报接获读者投诉,指其妻子为取得移民身份骗婚、骗财。他已向法庭诉请离婚,并要求撤销妻子移民身份。但律师指“假结婚”事后举证困难,离婚时有财产分割及赡养费问题,有意跨国娶亲者事前规划,以免“赔了夫人又折兵”,人财两失。

 跨国婚姻愈来愈普遍,不少人寻得真命天子,过着只羡鸳鸯不羡仙的生活,但也人因文化背景差异劳燕分飞。更由于跨国婚姻牵涉移民申请,因此也成为有心人士透过“假结婚”达到“真移民”目的。

 该报日前接获一名来自中国大陆的57岁读者投诉,指自己两年前透过网络认识现年40岁,同样来自中国湖南的妻子,双方认识3个月就结婚,妻子也顺利取得加拿大移民身份。

 但妻子抵加后仅与他共同生活3个月,并以家人在中国投资为由骗光他所有积蓄,连他名下汽车都遭妻子盗卖,眼见床头金尽,妻子又以协议离婚方式,要求分割他名下仅有的房产,他在忍无可忍之下向法庭提出离婚诉讼,要求妻子返还投资金额,并请法庭撤销妻子移民身份。

 移民律师钱路接受访问时表示,移民法属行政法,不属刑事或民事,案中事主想循法律途径要求移民局撤销妻子移民身份难度相当高,他必须向移民官证明当初担保妻子移民时所言不实,双方婚姻并非基于爱情,而是为了“移民”目的。但事主如何举证并自圆其说都有相当难度,稍一不慎可能被移民官认定是共谋欺骗。

 至于骗财部份举证更加困难,女方家人只要推说是聘金或馈赠,在双方各执一词下,法庭也无从认定。

 钱路强调,双方即已进行离婚诉讼,根据民法家庭篇相关规定,女方确实有权利针对双方共同居住房屋及日常使用的账户存款等资产要求分割,主张一半权利。如果女方没有工作,还可要求男方每月提供赡养费。

 由于未能事先防范,他认为本案中男事主能做的十分有限,只有静待法庭裁决。他建议有意跨国联姻或再婚者,如果对对方的用心有怀疑,不妨在婚前签订“财产分割协议”,明定一旦离婚,对方必须放弃某些财产的分割请求权,但双方共同居住的房屋不得列名其中。

与美国公民结婚取得美国居留权[绿卡]Marry American and Get Greencards身为美国公民的未婚配偶应先前往美国的移民及归化局(INS)递交申请书 I-129F表格。申请审批后,移民及归化局(INS)便会将申请书送往海外的美国大使馆或领事馆。有关辨事处收到申请书后便即联络申请人安排辨理及面见等手续。申请者必须于入境后的九十天内与美籍的未婚配偶结婚。与美国公民结婚申请绿卡是一种获得美国绿卡的方式。美国公民的外籍配偶也是最容易取得美国永久居留权类别,包括外籍配偶的子女在内,因为这项类别不受国家配额的限制。每年大约有十六,七万的美国公民娶了外籍新娘或嫁了外籍丈夫,办理美国公民配偶来美的申请。与外籍配偶谈论男婚女嫁,爱情不分国籍地区种族宗教,火花在那里都会发生,在美国境内嫁娶与在国外嫁娶在办理来美的程序上稍有不同,先谈在美国国内墬入爱河为配偶申请美国永久居留的办理手续。婚姻关系在美国国内产生﹕首先美国公民当然要为配偶申请绿卡填写I-130亲属移民申请表,与各种婚姻证明文件交到地区移民局,这些证明文件包括男女双方的身份资料G-325表,美国公民的公民证明,护照,出生纸或入籍纸等都可以,公证过的结婚证书,如果曾离过婚或前配偶亡故的话,所有的离婚证书,婚姻终止证明,及前配偶死亡证明。外籍配偶也要提出调整身份申请书I-485表格[绿卡申请表]﹐指纹表,绿卡规格的相片,及申请工作许可表,及到国外旅行许可[即事先入境许可]及其他的必要申请表格。在交件时,申请费不能忘,移民局不收个人支票及现金,所以请准备汇票或银行本票,包括移民签证80元,调整身份130元,工作许可申请费80元,事先入境许可75元。外籍配偶为非法移民的情况,还应支付罚款依245[i]的条款,可以在美国境内调整为永久居民。依地区的不同,从移民局收件审核到面谈,时间大约是从两个月到十四个月,在90天内还不能面谈的话,移民局也会发给申请工作许可和旅行证件。如果婚姻关系在国外完成﹐为外籍配偶办理移民签证的程序大约与在美国国内相似,只是在等待绿卡期间,外籍配偶还来不了美国,所以有些佳偶宁愿让外籍配偶用未婚夫妻的K签证,或者旅游签证等先到美国来。美国公民先为配偶在所居地的美国移民局或国外的美国使领馆填申请表[如前所述]。在批审通过之后,外籍配偶将从美国签证处理中心,纽汉普夏州的朴里茅斯寄出的一个公文袋,通知外籍配偶到使领馆面谈所要的文件及证明,包括体检表,护照,良民证等,也有个人的身家问卷,在填好后交到美国使领馆。使馆会收费用两百元,大约三到六个月即可以面谈及取得移民签证。有条件永久居民(有条件绿卡)[Conditional Residence]﹕在外籍配偶到达美国的时候,如果婚姻关系还不到两年,外籍配偶所持有的绿卡为条件永久居留有,可以在到了两年前的三个月,申请更换永久居留的绿卡,这项申请要有夫妻两人的签署。如果离婚,或美籍配偶死亡。要更换成为永久绿卡,外籍配偶要申请免美籍配偶签字的豁免。如果美籍配偶涉及虐待,则外籍配偶不需美籍配偶的签字即可取得永久性绿卡。结婚获得绿卡也分为两种情况,一是美国公民的配偶,一为美国永久居留权者的配偶,都能申请永久居留权,但是在亲属移民的类别不同,难易有别。美国公民申请配偶来美,不需要等排期,可以称为不受配额限制的超优先;但是永久居民申请配偶来美,则落入了亲属移民的第二优先,还包括了永久居民未婚的成年子女,全部配额为十一万四千两百名,配偶占了百分之七十七,大约八万八千。其他,配偶可以移民的项目,包括以美国公民已婚子女之配偶,或公民之兄弟姐妹的配偶。不论配偶以何种优先来美国,都必须符合下列三种「婚姻」关系,第一,婚姻关系建立时必须有法律上的承认;第二,申请移民手续完成时,婚姻关系仍然有效;第三,绝对不是为了达到美国移民而结婚。何谓婚姻关系建立时有法律上的承认,或地位,应有两个要件﹕A双方都有结婚的资格B结婚的程序或仪式符合法律规定如果一方曾经有过婚姻关系,则在双方结婚时,与前任配偶离婚手续已全部完成,离婚有法律上的效力。离婚在何种情况下才有法律效力,例如双方都没有在场的书面离婚,在法律上无效,双方都出现的离婚则一定有效。仅一方出面的离婚,则问题多多,美国法律不见得承认。如果离婚无效,那么再婚也无效。同居是否属于婚姻关系,或双方情投意合,也不必到法院或教堂登记结婚。此种婚姻关系,在美国少数州承认,如果在这几州内,此种婚姻状况也能成为达到移民法上的婚姻理由。美国境内的婚姻,一般来说都是移民法上承认的有效婚姻,同样,美国境内的离婚,也都受到移民法上的承认。第二项条件,申请移民手续完成时,婚姻关系仍然有效,才可以办理配偶移民。在婚姻关系不存在的情况下,当然不可能有所谓配偶的移民,所以在法律上婚姻关系消失,则配偶移民申请也消失。甚至分居,双方无意复合,则以配偶申请移民,也会受到拒绝。美国有双方协议的「无错离婚」(NO-FAULT DIVORCE),就是在分居一段时间后,即达到离婚阶段,这种分居关系的怨偶,也难用配偶移民。第三项条件,绝对不是为了达到移民目的而结婚,也就是假结婚者不得以配偶资格申请移民。以婚姻关系取得美国居留权是最容易的一条途径,利用漏洞的投机者当然不会放过把婚姻作为工具。国会与移民局为了防堵假结婚真移民,把婚姻移民的绿卡改为最初两年的有条件临时绿卡,结婚到了两年才能调整为永久性绿卡,有条件绿卡与永久绿卡在功能及权益上没有分别,只是两年内夫妻成为怨偶,则可以取销外籍怨偶的居留权。为了取得绿卡而结婚并不犯法,如同为了聚富家女而结婚,但是结婚的唯一目的在领取美国的绿卡,则就是违反美国移民法了。除非在结婚前就盘算如何取得美国绿卡,不是所有嫁娶美国公民的非法移民都是假结婚。结婚的原因很多,是不是为了绿卡不容易评估,但是移民局有一套办法来硬性划分真假结婚之别,所以应该理解移民局认为是假结婚的因素,以免实在是情深似海,郄让移民局认为是婚姻诈骗,而拆散鸳鸯。有的情况是美国居民,公民与外籍爱人,虽然生活在一起,但是没有想到结婚的重要,到了外籍一方遇到了递解出境才慌了手脚而结婚,此时如果能证明两个人,有共同财产,有共同的子女,共同的事业,共同的生活圈,移民局在这些证明下,也只能同意婚姻的真实性,而留人不递解。有外籍配偶,嫁娶到了美国,安份守已了两年拿到绿卡立刻离婚,又重新嫁娶,开始为新人办理美国绿卡,移民局称,别急慢来,新人办理永久居留有几个条件﹕第一,为新人办理绿卡的前婚姻绿卡受益人,拿到绿卡的时间应在至少有五年;第二,又新婚的「前婚姻绿卡受益人」一定要举证证明上次拿绿卡的婚姻,不是为了结婚而作的假结婚,这种证明不容易提出。当然,如果婚姻绿卡受益人的美籍或永久居留配偶不幸过世,男婚女嫁为新配偶申请绿卡就不受上述两个条件的限制了。婚姻绿卡上不需要美籍或永久居民签署,即可自行自有条件绿卡转换为永久绿卡﹕除了美方配偶死亡外,法律上规定如果外籍配偶受身体,精神上的虐待,也可以自行取得绿卡,不需要美方配偶的同意。这项条款在保护外籍配偶不致为了等绿卡,而受美方配偶的欺凌。不过这项立意良好的法律,自实施以来也产生了不少问题,国会在研究防堵办法,移民局也依个案处理。

加拿大与未婚夫妻团聚者,必须与另一半住在一起超过两年,才能获永久居民身分。

凡来加拿大与未婚夫妻团聚者,若不能与另一半同居两年以上,不但永久居留证会被取消,当事人还可能面临被驱逐出境的命运。

加拿大移民部发出通告表示,政府此举旨在杜绝假结婚、真移民的弊端。这也与美国、澳洲与英国等国的移民政策一致。

加拿大联邦移民部表示,前来加拿大与未婚夫妻团聚的任何一方,若在同居期间遭受虐待,可向移民部申诉。

扩展资料

获永久居民身分可以享有以下权利:

1、有权使用医疗保险,并获得与加拿大公民相同的社会福利,

2、在加拿大任何地方工作和生活的权利;

3、受加拿大法律以及“加拿大权利与自由宪章”保护;

移民部9月30日修改了假结婚的法例。

看上去只是改一个字,但实际上却是影响重大,因为新的修改把主要塬因是要移民的真结婚,也当成假结婚而予以拒绝。法例修改后,移民部还即时生效。

打击假结婚新例9月30日正式执行

移民部在今年4月曾公布准备修改移民及难民法第4条。虽然被包括加拿大律师公会在内的团体,批评法令修得太严厉,但移民部在9月30日已发出公告正 式实施新例。新修正后的移民及难民法第4条,让移民官只需要相信婚姻目的是为了移民,即使是「真结婚」的配偶,也可被拒绝移民申请。新法对中国配偶移民申 请影响甚大。移民部则称新法只是补足旧法的不足。

新法实施后,等于让有移民想法的「真结婚」配偶,可能被断了移民之路,移民官可以不理会婚姻的真假,只要认定申请人有移民企图,即可以拒绝其申请,而且即使上诉,想推翻移民部决定,机会也不大。

Richard Kurland也批评,移民部这次修法修得太过严厉,打击「假结婚」的方式有很多,但如此修法令真实婚姻的申请人,也有可能被拒绝,对他们来说很冤枉。

新修正的移民法第4条,其实只是将有关「不诚实」(Bad Faith)的定义描述为:外国人如果有:(a)即为了取得身分;或是(b)关系不真实,则属于申请不诚实。移民官可以对合法配偶列为不合资格。

旧法第4条规定为,申请人须有关系不真实「而且」(and),主要为移民企图,两者同时成立,才能被认定为有不诚实。

新规定只是将所用的「而且」一字,改成「或是」(or),虽只有一字之差,但对未来的配偶移民申请,影响甚大,尤其是那些「真结婚」及有移民计划的配偶特别不利。

移民部发言人卡特纳(Melanie Cartner)则解释,新法是为了补足旧法中定义不清的问题。

移民部:新法可补足旧法

卡特纳说,移民法不容许有人利用结婚渠道取得移民资格,海外移民部接受足够训练,判断不同国家配偶移民申请人,他们婚姻的真伪,做法包括严查文件、与申请人及其配偶进行面谈,但若无法令配合,则移民部打击假结婚的成效会打折扣。

卡特纳表示,修正后移民法第4条,对何谓「不诚实」婚姻有更清楚定义,条文修正后变得更完善,不会轻易遭人利用。

卡特纳并说明中国南方省份配偶移民造假情况严重,2008年移民部在加强对配偶移民申请人面谈及访查后,令配偶移民被拒率提高至50%,可见情况严重。

移民部公告实施移民法第4条内容,浏览http://wwwcicgcca/english/resources/manuals/bulletins/2010/ob238asp。

移民官只需要相信婚姻目的是为了移民,即使是「真结婚」的配偶,也可被拒绝移民申请。

未修改前的定义则是:假结婚是结婚为了移民和婚姻不真实,两者具备才算是假结婚。看上去只是改一个字,把「和」改为「或」而已,但一字之差便是家庭能不能团聚的问题。

很多婚姻都有移民的目的,但有移民目的并不是错事。修例后,即使婚姻就算是真的,一旦被移民官认定主要目的是移民,申请便会被拒。所以说移民部打击家庭团聚是一点也不夸张。

用婚姻改变一个人的前途没什么不对,嫁、娶一个人可以出国,跟嫁、娶一个有钱人可以享福是人各有志的事情。可以说移民局为了打击假结婚便把真正的婚 姻关系也包括在内。这例一改,以后结婚为了移民,然后再生了小孩的一样会被拒;那些来自印度的传统安排好的婚姻也会被拒;那些来自东欧想到北美的佳丽也会 被拒;那些留在境内不走,想靠结婚留下的也会被拒。

这其实不叫打击假结婚,这叫打击配偶类的移民申请。可能是申请案子太多了,又要想办法减少申请人,移民部于是便把要求提高。

过去的案例是,如果结婚结得草率,可以用婚后的时间来修补。比方说,当初男方和女方相处两个星期便结婚,但后来双方有机会多时间相处在一起而彼此了解。到上诉时也可以通过,因为移民上诉厅认为是真正的结婚。

但现在这类婚姻,移民官便可以一口咬定说,这么快结婚一定是想移民。那就不管你以后怎么相爱,拒绝了事。移民社区希望注意此事,并提出严正抗议,因为这是违反加国移民法的最大目的。其中一样家庭可以团聚。既然婚姻关系是真的,那便应该可以家庭团聚,就算有移民目的又怎样

  欧洲国家经济发达,社会福利好,很多人想要移民去欧洲,但是移民需要一定的条件,欧洲有哪些国家移民容易呢?来看看介绍的这几个移民国家吧!

一、德国移民途径

 蓝卡移民:

 蓝卡门槛较高,本科以上德国学历或德国认可的其他国家同等学历,雇主公司开出年薪达到5万欧一年,21\33个月获得永居(通过德语b1/a1考核)。蓝卡是德国政府比较鼓励的移民方式,相比普通工作移民,蓝卡移民砍掉了很多麻烦的手续和监管层面的限制。

 投资移民:

 投资移民几乎所有国家都支持,只是每个国家的投资额度、需要达到的贡献程度不一样。德国投资移民分两种:

 第一种:自己开公司,做个项目计划书得到德国外管局许可后,经营自己的项目,三年后公司经营得不错,达到原先计划书中的目标通过b1语言考核可得到德国永居。如果三年后公司经营一般外管局会给你法人签续签,但不会得到永居。如果公司经营很差(皮包,空壳公司)那将取消在德国居留权。

 第二种:投资已有项目,类似美国的EB5,最低投资额25万欧元,三年后通过德语考核,并且投资项目给德国带来不错的效益可获得永居。

 普通工作移民:

 这是国内中介比较喜欢做的移民方式。正规雇主雇佣,正式报税5年,并通过德语b1等级考试获得永居,普通工签没有高学历要求,但需要相应的职业技能和工作经历。政府对普通工作移民监管较严格。

  二、爱尔兰移民途径

 留学+工作移民

 对留学生来说,移民爱尔兰是件非常划算的事情。爱尔兰留学不难,本科毕业后就能获得1年的毕业签证(Stamp 1G),硕士、博士毕业则是两年。

 在签证有效期内找到一份年薪超过3万欧元的工作,即可获得Stamp 1签证。1年1签,5年后就可以获得Stamp 4签证。

 Stamp 4签证就是长期居留许可,获批后可获得2年有效期的长期居留许可,再续签就是3年许可,此后每5年续签一次。

 拿到Stamp 4后可享受和当地居民差不多的权益。进一步满足居住要求,即可永久居留和入籍爱尔兰。

 投资移民

 爱尔兰的企业税制十分优惠,许多跨国企业的欧洲总部设在爱尔兰,对于高净值人士,投资移民爱尔兰是比较快捷的途径,可迅速获得身份和税收上的双重收益。

 投资额度门槛是100万欧,而且需要投资到当地企业或政府指定的基金项目中,投资周期为5年左右。基金项目到期后会返还本金和利息,投资企业则需承担一定风险。

 创业移民

 创业移民类似于投资移民,区别在于创业移民需要自己选择项目,创业计划书需要符合爱尔兰政府产业政策。也可以直接入股当地符合条件的企业。创业投资移民的投资额度是50万欧元。

 捐赠移民

 爱尔兰政府允许通过捐款达成移民身份。捐赠移民是最简单直接的移民途径。

 捐赠移民需捐款不低于50万欧至艺术、体育、健康、文化或教育领域的爱尔兰公益项目中,贡献于爱尔兰的公益慈善事业。

 爱尔兰政府允许团捐,即5个投资人或以上共同捐款一个项目,每人捐赠额度可降低至40万欧元,即减少10万欧元。可以理解为5人以上的团捐优惠。

 爱尔兰是欧盟国,拿到爱尔兰护照即可在欧盟成员国之间享有居住、工作和学习的权力,定居后也可享受当地福利。

  三、西班牙移民途径

 投资移民:按照西国政府的硬件要求,买够五十万欧元的固定资产,这是属于你的永久产权,缴齐大约12%左右的税费,再加上律师费,和其他杂费,保守估计要准备60万欧元,稳妥点算,准备65万欧元所有费用都够了,好算账,大约是人民币500万,用这笔钱办移民之后,你就可以退休了。法律保护,100%成功!

 非盈利移民:顾名思义,就是让你来花钱的,虽然最低消费是5万欧元起步价,但是你若是真的只是准备5万欧元,能成功顺利移民成功的几率不满50%,为了提高成功率,以及向移民局证明你移民的诚意和实力,最好准备25万欧元,这是一个稳妥的数据,成功率能达到80%到90%,除非你运气真的很背,否则都能成功。

 婚姻移民:很多人第一反应是假结婚?我说的是合法途径,而真心相爱希望组成家庭的情侣,进行跨国婚姻,是合法的,这在大部分国家都是合法的移民方式。

 这里要求的不是你的钱,而是你的情商和颜值。这比投资移民含金量更高,投资移民需要十年入籍,而婚姻需要三年就可以入籍!到时候去美国澳大利亚旅游,直接免签,买了机票就飞!说句功利一点的话,可以当成移民美、澳的跳板。

 我按

 2013年受欢迎的移民投资主要有三种方式:

 第一,项目投资:以债权或优先股的方式,投资于一个具体的经营项目,但并不参与管理。

 第二,金融投资:通过规范的金融资本市场,购买移民法规允许的金融产品,如股票、债券等。

 第三,房产投资:购买具有永久产权的居住性房产,既可获得移民身份,又可坐享房产升值回报。

 

 一旦借假结婚移民被查或终生不能入境

 加拿大最近新公布了严打假结婚的举措,那么同样是传统移民大国的美国,对于假结婚查得严格吗一旦被查出来的话会有什么严重的后果

 关于结婚移民的法案,在美国已经实施了十几年了。依据1996年移民管制法,美国移民局把原先美国公民外籍配偶的美国居留权改为两年有效期的“临时居留权”,其目的就在于打击虚假婚姻。如果婚姻能维持到两年,则在期满前90天内,由美籍公民和其外籍配偶一同再度申请美国“永久居民”。

 配偶移民拒签率居高不下

 在申请过程中,移民局官员会分开询问两人的日常生活、财务状况(例如是否有共同银行账户),或许还有一些其他非常细节性的问题,来判断双方的关系是否真实。如果在申请永久居留的面谈过程中,移民官员发现外籍配偶与美国公民结婚的“唯一”目的是取得美国居留权,即可判定此项婚姻为“假结婚”,入境者的永久居留权则会被取消,并将会被遣送出境。所以,美国配偶类移民签证的拒签率一直居高不下,其中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外国人与美国公民假结婚,骗取绿卡的现象近年来愈演愈烈,而且花样百出,防不胜防。

 假结婚的对象多来自发展中国家,如中国、墨西哥、菲律宾、巴西,与美国人假结婚现象最严重。在纽约唐人街的许多婚姻介绍所里,单身的男士往往要比单身的女士受欢迎得多,而且单身白人男士的身价更是高得离谱。很多外国人为了取得合法的居留身份,不惜花费大价钱和美国公民结婚。在拿到正式绿卡后,两人便会离婚,男女双方各奔前程另找新欢。

 如果是申请劳工签证等,则申请人要花费巨额费用;如果是申请其他受限制类家庭团聚类签证,则要等待长达几年甚至十几年的排期时间。假结婚对于想尽快拿到美国绿卡的外国人来说,绝对是最快捷的方式。这也是导致美国政府严打假结婚、加大对配偶类签证的审核力度的重要原因。

 一旦被查或终生不能入境

 一位曾在美国驻外使馆担任签证官多年的前国务院官员,在华盛顿移民研究中心发表的报告中清楚列明,过去10年有230万外国人通过与美国公民结婚获得绿卡;过去两年结婚绿卡获得者是职业移民绿卡的两倍。该作者估计,纯粹为了得绿卡而假结婚的比例大约占5%~30%。

 所以,美国移民局对配偶团聚类的绿卡签发查得很严。以前移民局仅有3000人专查假结婚案,现在增加到了6000人,为的就是想尽量避免“漏网之鱼”。所以,在美国配偶类移民的申请上,千万不要轻信假结婚的种种承诺,否则最后只能落个人财两空,搞不好还要坐牢。没有感情的婚姻不可能长久,而且在这种重拳政策的打击之下,假结婚很容易被查出。一旦留有不良记录,将可能被美国政府列入黑名单,导致终生不能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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