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结婚的流程是什么?需要准备些什么?

在香港结婚的流程是什么?需要准备些什么?,第1张

一结婚申请流程

香港作为一个繁华的城市,结婚的花费着实不小,不过在香港登记结婚的流程倒也不复杂。首先,在香港登记结婚的新人需要先准备好登记所需要的材料,然后向婚姻登记处预约递交拟结婚通知书的时间和地点,然后提交结婚通知书的同时选择一个结婚日期,最后就可以领取到结婚证了。

二需要的材料

首先是准备好证件,如果是香港本地的居民办理结婚证则需要准备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证人出具的未婚证明同时见证人也需要准备好能够证明自己身份的材料,比如身份证。如果是内地居民在香港办理结婚证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港澳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还有入境证明。

证件准备好之后拿去婚姻登记处登记,然后进行结婚预约,不过预约的并不是结婚登记的时间,而是递交拟结婚通知书的时间,相当于申请结婚。新人可以选择在网上预约也可以用电话的方式预约,但是网上预约会比较方便。 然后递交一份拟结婚通知书,这个通知书会在婚姻登记处、婚姻登记事务及纪录办事处公之于众,并且最少要展示十五天,如果没有人提出反对的话新人才可以结婚,此通知书的有效期是三个月。

 新人递交完材料后,如果没有什么问题就可以选择正式结婚登记的日期了,通常婚姻登记处都会公示日历,并且会在各个时间段标注是否有人选择,新人只能选空余的时间。 最后只要在选择的结婚登记时间去婚姻登记处,由于证件什么的都已经审核完毕,所以正式办理结婚证需要花费的时间比较少,大概只需要几分钟,然后在证明纸张上签字宣誓就能顺利拿到自己的红本本了。

法律主观:

很多人都了解了中国大陆的 结婚 流程,但是却很少有人知道 香港 的结婚流程。那到底香港结婚流程怎么样的呢 一、递交拟结婚通知书 您们须事先向香港的婚姻登记处递交拟结婚通知书。 (一)预约递交拟结婚通知书 您可通过互联网或互动话音系统预约递交通知书,此预约服务24小时提供,费用全免。 如您打算于指定日期在婚姻登记处举行婚礼,可在举行婚礼三个月前的14日内预约递交通知书。 若您错过了于上述期间办理预约,或者您的婚礼将于特许礼拜场所举行,或由婚姻监礼人在香港其他地方主持,您可预约一个日期递交通知书,该日期为您预约当天之后12个工作天内的任何一天。 请留意,每对准新人只能预约一个时间,预约会以先到先得的原则办理。 1、网上预约 您可登入以下连结使用预约服务。 网上预约递交拟结婚通知书 通过这项网上服务,您可预约递交拟结婚通知书,更改、查询或取消有关预约、查询拟结婚日的最早预约日期;以及查询婚姻登记处可供举行婚礼的剩余名额。完成预约后,您也可以使用这项网上服务递交婚姻登记所需的资料。 您须准备相关文件,包括出生日期、 身份证 号码或旅游证件号码,以及联络电话号码。 2、电话预约 互动话音系统使用者,须使用按掣式音频电话致电31023883预约一个时段,而预约可于举行婚礼日期的3个月前的14日内办理。举例如下: 举行婚礼日期递交通知书的最早日期 (举行婚礼日期的3个月前的第1天)使用本服务办理预约的日期 01/08/200802/05/2008(01/05/2008是公众假期)18/04/2008-01/05/2008 可供选择的举行婚礼日期会在每天早上8时更新。 您可选择任何一所婚姻登记处及拟结緍日期。预约服务的安排是按所选择的登记处的举行婚礼日期以先到先得的原则办理。 若您成功预约,系统会给您一个递交拟结婚通知书的日期。您必须于当日到指定的婚姻登记处或 办事 处递交通知书,并根据预约确认书上的优先次序,选择举行婚礼的确实时间。若您未能于指定日期递交拟结婚通知书,您的预约,包括递交通知书及所选的婚姻登记处及结婚日期,将会被取消。 (二)只预约递交拟结婚通知书 若您打算于婚姻登记处举行婚礼,但错过了于婚礼举行日期前3个月前的14日内进行预约,或者您的婚礼将于特许礼拜场所举行,或在香港其他地方由婚姻监礼人主持,您可使用此服务预约递交拟结婚通知书。 您只可预约一个日期,到您所选择的婚姻登记处或办事处递交通知书,该日期为您预约当天之后12个工作天内的任何一天。若您拟于婚姻登记处举行婚礼,您可于递交通知书当日,根据各婚姻登记处的婚礼余额,选择婚礼的日期及时间。 (三)更改、取消或翻查预约 更改、取消或翻查预约时,请准备拟结婚双方的个人资料及查询编号。 如要更改或取消预约,请您最少于预约日期前1天作出。任何更改或取消预约一经确定,您的原订预约将被取消。 (四)递交拟结婚通知书的地点 您俩如果打算在大会堂婚姻登记处或红棉路婚姻登记处举行婚礼,便须到金钟道政府合署的婚姻登记事务及纪录办事处递交通知书。如果您俩打算在其他婚姻登记处举行婚礼,则应到有关的婚姻登记处递交通知书。 如您俩的婚礼在特许礼拜场所举行,通知书可递交至金钟道政府合署的婚姻登记事务及纪录办事处或其他婚姻登记处(大会堂婚姻登记处或红棉路婚姻登记处除外)。 (五)拟结婚通知书的展示 通知书将在婚姻登记处(大会堂婚姻登记处及红棉路婚姻登记处除外)和婚姻登记事务及纪录办事处公开展示最少15整天。 在此期间,任何在法律上获授权人士可对该宗婚姻提出反对。如在15整天的展示期内无人提出反对及拟结婚双方符合所有法定要求,双方便可在「婚姻登记官证明书签发后,按《婚姻条例》的规定缔结婚姻。 婚礼须于递交通知书后三个月内进行,否则该通知书便会作废,之后如欲举行婚礼,必须重新递交通知书。 二、 离婚 人士的特别规定 针对您们一方是离婚人士,必须提交由管辖 法院 所发出有关其先前婚姻的解除婚姻判令,以作证明;并在举行婚礼前,向婚姻登记官递交一份盖有印章的法院最后判令的核证副本。 鉴于一方在日本离婚,须提供文件以证明一方或其前配偶在办理离婚时惯常居于日本。 如提交的离婚文件并非以英文或中文书写,必须递交该文件的核证翻译本。 二、递交婚姻登记材料 (一)递交婚姻登记所需资料 在递交通知书时,您们须出示您们的有效的旅行证件。您们不用填写申请表格,但必须提供下列的个人资料,供婚姻登记处职员准备及印制通知书之用: 全名婚姻状况(即是否未婚)职业年龄住址双方父母的姓名(二)注意事项 当成功预约递交拟结婚通知书后,请使用这项网上服务预先递交婚姻登记的所需资料,这可节省在赴约当日在柜位办理递交通知书手续的时间。 如您选择经网上递交婚姻登记的所需资料,您最迟须在所预约的日期前1天经网上递交所需资料。 您所递交的婚姻登记所需资料,部分将用于拟备拟结婚通知书及 结婚证 书,您应确保您所递交的资料正确无误。如递交的资料有误,您可于赴约当日,在递交拟结婚通知书时更正有关资料。 请留意,婚姻登记官只可更正已交予结婚双方的结婚证书上的文书错误。当婚礼完成后,任何于结婚证书上的事实错误或实质错误将无法更改。该条例亦无赋予婚姻登记官重发结婚证书的权力。 三、婚礼的安排 您们可任选一种方式。 (一)在婚姻登记处举行婚礼 结婚当日,您们须在与婚姻登记官约定时间15分钟前到达。 您们须带备有效旅行证件,并携同两位年满18岁的成年人出席担任婚礼见 证人 及在结婚证书上签署。 您们可邀请亲友到场观礼。 在婚礼中,您俩可交换婚戒。 (二)在特许礼拜场所举行婚礼 如在特许礼拜场所举行婚礼,婚礼将由合资格神职人员主持,并按该教会、宗派或团体奉行的婚礼仪式或惯例进行。 婚礼不可在未获发给「婚姻登记官证明书情况下举行。 (三)由婚姻监礼人主持婚礼 只有符合有关法定条件的执业律师和 公证 人才可获委任为婚姻监礼人。 由婚姻监礼人主持的婚礼,可在任何时间,在登记官办事处及特许礼拜场所以外任何位于香港的地方举行。您们应在预定结婚日前尽早通知您选定的婚姻监礼人您们的结婚计划。 在聘用婚姻监礼人前,应向婚姻监礼人索取《拟结婚人士须知》资料单张及《婚姻监礼人实务守则》,并留意有关内容。 婚礼不可在未获发给「婚姻登记官证明书情况下举行。 四、费用 (一)网上服务 完全免费。您须于预约当日缴付存档及展示通知书的费用,并于结婚当日缴付举行婚礼的费用。 (二)在婚姻登记处举行婚礼 正常办公时间内港币715元 (星期一至五及星期六上午,公众假期除外) 正常办公时间以外港币1,935元 (星期六下午(非公众假期)及星期日) 星期六下午的婚礼服务只在大会堂婚姻登记处提供 缴费可用现金、易办事、划线 支票 或 银行本票 (抬头人请注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以港币支付。期票恕不接受。 (三)由婚姻监礼人主持婚礼 除向婚姻登记官递交拟结婚通知书的订明费用港币305元外,法律并没有规管婚姻监礼人的收费,该收费将由您们与婚姻监礼人自行议定。婚姻监礼人在同意为您们服务前,必须向您们提供一份书面的收费通知。 (四)将通知书存档及展示的订明费用为港币305元。 (五)费用及缴费方法 如通知书于婚姻登记事务及纪录办事处或婚姻登记处递交,缴费可用现金、易办事、划线支票或银行本票(抬头人请注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以港币支付。期票恕不接受。

法律客观: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现如今的人口流动量十分的大,异地相恋结婚的人数不胜数,一旦坠入爱河,无论贫穷富贵和籍贯,都愿意在一起,那异地结婚需要办理那些手续呢加入对方是香港人,又会遇到哪些结婚登记的问题呢今天我就给大家讲一下,在香港结婚的登记流程。

一、香港结婚登记流程:

      1预约登记

      先要在站上提交预约登记的表格,按要求写就行了点击此处进入预约站,提交的时候要写明你要在哪个婚姻注册处办理,通常尖沙咀或者金-钟的是大家的首选,也就是电视剧里经常看到的。还要写明是要在哪一天办理,因为每个注册处每天可以处理的新人数有限,所以要先到先得的顺序,提交晚了的话,就只能换地方了。

      2进行预约的确认,有两个办法:

      一是:第二天通过传真将所需的证件影印件传真过去,不过所留的联系电话,一定要可以接通的。

      二是:第二天到指定办公地点直接提交证件的正本给他们看一下,就可以了。

      3登记日期确认——这个是在注册日期三个月整的,这个是可以一个人去也可以两个人去的,要提交两个人证件的正本或者复印件。是复印件,就要在正式注册之日前三天再拿正本过去一下,验明正身。

      4登记注册——在约定好的日期和时间到你定好的地点去登记就可以啦。在婚姻登记处举行的仪式,一般是遵循这么一个仪式。新郎及新娘应按照与婚姻登记官约定的时间十五分钟前到达,并携同两位见证人(年龄须在十八岁或)签署作证。按照香港的习俗是中午或者下午注册,晚上接着婚宴,就是一天下来全部搞定,所以大部分新娘是穿着婚纱去注册的,同时双方交换结婚戒指。

二、涉港澳台婚姻结婚登记程序

      内地居民同港澳台居民在中国内地办理结婚登记的机关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其确定的机关(一般是地级市的民政部门)。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有权受理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内地居民应当向登记机关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当向登记机关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香港、澳门居民为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同胞回乡证;台湾居民为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其他有效旅行证件)、身份证;(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

      登记机关对要求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符合结婚条件的,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自取得结婚证之日,双方当事人缔结婚姻关系。

      不同于我们,香港还可以上申请,不用一大早的排队在民政局门口,而且程序相对来说也比较简单。觉得,不管在哪里结婚,在哪里登记,都要事先了解清楚,并且做好充分的准备,能够让自己的人生大事进行的更加顺利。

法律分析: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法律主观:

现在内地居民登记结婚需要的相关证件有: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或临时身份证明;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与当事人声明不一致的,还需要提供本人无配偶的相关材料。

法律客观:

《 婚姻登记条例 》第五条 办理 结婚登记 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法律依据: 《 婚姻登记 工作规范》第三十六条 婚姻登记员受理结婚登记申请,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询问当事人的 结婚 意愿; (二)查验本规范第二十九条 至第三十五条 规定的相应证件和材料; (三)自愿结婚的双方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并按指纹; (四)当事人现场复述声明书内容,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并在监誓人一栏签名。

香港居民结婚登记,首先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1、结婚的男女双方当事人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当事人男需年满22周岁,女需满20周岁;

2、当事人男女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3、双方自愿结婚;

4、男女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5、男女双方需持有规定的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

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该提交:本人的常住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香港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香港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香港同胞回乡证;香港居民身份证;经香港委托公证人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6个月内有效)。

香港居民结婚登记如何办理呢?程序有哪些?

1、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区/县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定的机关)。

2、婚姻登记机关查验当事人按规定应当提交的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3、询问当事人的结婚意愿;

4、自愿结婚的双方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生命书》,《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

5、当事人提交3张大1寸双人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6、当事人宣读本人的声明书,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并在监誓人一栏签名。

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收费标准:每对9元(各地可能会有所不同)。

综上所述,我们了解了香港居民同大陆居民办理结婚登记所需的手续和办理流程,但在现实的办理过程中,由于各人的情况不同,因此有必要咨询相关的律师,律师会针对个人情况提供具体的指导和法律帮助。(来源于:法邦网)

希望能够帮到你,同时也祝你们幸福!

简单来说:

到婚姻注册处预约时间排期注册预约可在网上预约或者电话预约预约后一个星期左右会通知你(其中一方即可)到注册处缴费交费时需身份证、通行证、回乡证。预约可自选日期注册。直到注册那天男女双方要带齐身份证、通行证、回乡证。即可完成注册手续。不需要照片。香港的结婚证是一张纸,没有照片的。

对了,未满21(还是20岁呢,我忘了)的要两个监护人签名同意的。满了21就只需要两位证婚人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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