羌族婚俗没有标准,羌族文化丰富多样,羌族民间谚语:“隔山不同衣,隔水不同俗。”远远不是标准答案能概括的!
现在最常见的羌族传统婚礼过程:
结婚的头一天,由女方办“话夜酒”,新郎和他的同辈的亲友、介绍人一齐到女方家去赴宴,并开着轿车到女方家接亲。这天晚上,新娘邀请全寨的姑娘“话夜”,通宵唱歌跳锅庄舞。黎明时分,男方接亲的人催新娘上轿车,新娘与家人惜别,并由兄长背着出门上轿车。新娘到了新郎家举行婚宴的地方,新郎把新娘背进去,随后举行拜堂等婚礼仪式。结婚三天后新郎陪同新娘回娘家,并带去酒肉等礼物。也有新娘继续留在娘家,丈夫经常来陪妻子,等到生的孩子都满月以后才同丈夫独立生活。
摆礼 就是将彩礼摆出来,让宾客们观赏和评论,此举称为摆礼。在摆礼的时候,双方还要说个四言八句。男方迎亲的知客唱说:
麻雀虽小肝胆俱全;
穿戴衣帽样件全;
虽如意也不失面;
亲戚朋友来观点。
接着新娘的父母说:
山高水断亲相连;
花红绿叶婿操钱;
礼物整洁福不浅;
不周不到请包涵……
唱着唱着接亲的人便把新娘迎走了。
羌族婚嫁风俗:
据宁强县政府网载,解放前,婚姻遵古训陈规,极重父母之命。一面未见,一言未交而成婚的喻为“隔口袋买猫”。“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嫁个讨口子(乞丐)背背篼”,一般妇女无择偶的自由。
妇女离婚,寡妇再嫁,视为大逆不道,备受歧视刁难。男子再婚纳妾,则认为是理所当然。虽提倡一夫一妻,但财主豪绅三妻四妾为所欲为。
抱子,婿、上门、填房、留女嫁男等婚姻,多受歧视。童养媳多见于贫寒之家。招夫养夫,系丈夫丧失劳力,生计无着,不得已而为之,联姻条件,明清时期,论门第不论财礼。民国时期门第财礼兼论。联姻步骤,一般有提亲、合婚、见人、落话、过礼、接人。
红爷(媒人)受托向男女双方家长提亲,若欢喜开亲,即互换生辰庚贴,算命合婚。若互不相克,就可约期见人,双方同意,即接受信物,约期订婚,俗称“落话”、“插毛香”或“作定准揖”。继后,择期过礼,女方开礼单,男方到期如数送至女家,女家宴请户族至亲品评,称“过礼”。最后,订期接人,即结婚,女方叫打发女,男方叫接媳妇。姑娘出嫁须哭陪嫁(嫁歌),否则,遭非议。别的姑娘亦可代哭。男方送钱给女方,女方红纸包封若干份,赠贺喜姑娘,叫“姊妹封”。巴山一带时兴将36斤面做12个大镆送女方。女方将镆切成小块,分赠亲友。婆家礼物中的两瓶酒,娘家回赠男方一瓶泔水,据称,这样女方到婆家养猪易成。
出亲时,新娘顶红绸盖头,由兄弟背上轿,年幼弟妹1人押轿。此时嫁歌尽道惜别之情。鞭炮之声中花轿起程,押礼先生、接亲娘子、行嫁(抬陪奁)、吹鼓手先行,花轿相继,送亲一行随后。途中若遇到别的结婚花轿,新娘交换手帕。花轿到男家门口,迎亲娘子扶新娘出轿入室拜堂。礼毕,新娘新郎争先而入洞房,谓之“抢房”。洞房中,新郎用擀面杖或秤杆将新娘头上盖头挑去。新娘坐椅上,迎亲娘子给新娘上头(将辫子挽成发鬓),给新娘送洗脸水、铺床,新娘以礼封相赠。入夜,亲友闹房。广坪地区,新娘一到婆家,便蒙头大睡。翌日方起拜客。婚后3天,新婚夫妇携礼品回娘家叫“回门”。婚后10天,娘家接新娘回去住10天,叫“住十”。
解放后,实施新婚姻法,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政府发给结婚证书,即为合法婚姻。禁止包办买卖、重婚纳妾和童养媳。离婚、再婚、男到女家受法律保护。
算命合婚、哭陪嫁、坐花轿、拜堂、上头等旧习成故事。婚事新办,蔚然成风。过礼财物,不多苛求。婚礼、宴席,随乡就俗,唯阳平关、巴山“十大碗”较特殊。新娘不守洞房,而是席上酬客敬酒。集体结婚、旅游结婚流行一时。80年代以来,随着经济宽裕,婚事大操大办,互相攀比,视俭朴为小气、寒酸,城镇尤其显著。在农村过去只给吹鼓手、押轿人和交钥匙者礼封。而今,新娘的离娘钱、过河钱、进门钱等名目多至10余种,新婚旧俗,视为当然。
羌族婚礼:
羌族是我国一个古老、淳朴的少数民族,她至今仍保存着完好的传统民风民俗、衣食住行、生丧嫁娶,无不凸显出独有的民族特色和风情,尤其是结婚礼仪。
羌民族自古以来传承的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包办婚姻。在孩提时代就由父母定下娃娃亲。16岁时吃“小酒”(称许可酒),表示同意这门婚事;18岁吃“大酒”,男方要到女方家送财礼、衣服、首饰,如果女方收下了礼物,表示女方已应允,可以商量办婚事了。这时,男方委托的“红叶”(即媒人)于中秋节后到女方家提亲,初步商定结婚的日子,并将男女双方的生辰八字拿到寺庙上,请“喇嘛”或“端公”算命,看双方的“八字”时辰,是否合得来。由“喇嘛”或“端公”打卦来决定结婚的良辰吉日。
结婚日子一旦商定,待嫁的羌女就自己动手做起手工鞋(不得让人帮做),一般都要做一柜子,花色各异的各式布鞋,以便拿到男方家显示自己的心灵手巧;其它诸如衣服嫁妆之类可请裁缝制做,也可以自己做,陪嫁的东西也开始紧张筹备。男方家则准备新房、迎亲的物品、办喜事需要的诸多钱、物。临近办喜事前三天,“红叶”再次来到女方家商量办喜事的一些细节。
羌族人办婚事场面盛大、时间长、热闹而隆重。从办喜事之日起到拜完长辈、亲戚,前后需要两个多月时间;婚礼一般都在每年农历十月份以后进行。除长辈、亲戚外,全村寨的人都要去参加,无论是过去有多大仇怨,这时都要顾及全村寨的脸面,抛弃前嫌上门恭贺,以显示羌族人的宽容和团结。
结婚当天下午,新郎官就要到新娘家迎亲。迎亲的姑娘背个背篼,上插两根蜡烛,内装有两瓶酒、一把木梳、一张红盖头、一副耳环、坠子、三尺红头绳及两个直径50厘米的月亮和太阳馍馍。新娘方送亲也要举行隆重的一系列仪式,除请客吃饭外,送亲的头晚要举办“花夜”(即“对歌”)。姑姑、姐姐和全村一起长大的姑娘们参加“对歌”:姑姑、姐妹或朋友们“责怪”新郎把新娘“哄”走了;“骂红叶”千方百计把新娘“骗”走了,或希望新娘到男方后要尊敬丈夫,孝敬公婆等;紧接着参加婚礼的人一齐跳锅庄舞,喝咂酒,吃烤羊肉。而新娘午夜时分就开始梳头挽髻,插根簪子,用棉线拔掉额头上的苦毛,表示从此结束了姑娘身份进入妇女行列。在一片唢呐声中,哥哥背着新娘绕全村走一圈,以示告别生她养她这片土地和众乡亲;沿途的亲朋好友们端着米酒在屋门迎候,送上一杯米酒以示关爱;随后,新娘在亲人的簇拥下,坐进花轿起程。
到男方家后,新娘有意不下轿或下马,也不进门,待新郎给了过门钱后才下轿或下马。然后,新娘跨过一个竹篮、一碗米,新郎则从屋顶上抓一把米往新娘头上撒去;新娘进屋后,送亲的人不能进去。在堂屋,神龛上点着香蜡,新郎父母端坐在上方位,司仪连呼新郎新娘“三拜”:一拜天地、二拜高堂(父母)、夫妻对拜。拜毕,新郎挽扶新娘入洞房,外面开始开宴就餐。新郎新娘烧香蜡纸钱在祖宗面前祭拜,表示二人已正式结婚为夫妻,请列祖列宗放心,并发“千子”给长辈们,远方客人就坐。
次日,男方的长辈们、兄长依次请客三天以示庆贺。三日后回门(即回娘家)。至此,一场热热闹闹的婚礼方告结束……
羌族自称“日玛”、“日表”或‘如玛”、“尔玛”,属同一名称。“羌”属他称,从羊、从人,意为“西戎牧羊人”。历史上,羌族以养羊著称,故羌族与羊的关系极为密切,至今仍保留着供奉“神羊”的习俗。羌语属藏缅语系羌语支,分为南北两大方言。南部方言行于茂县的凤仪、土门区、汶川县威州、绵池区、理县通化、薛城区;北部方言行于茂县沙坝、赤不苏区、松潘县镇江、热务区和黑水大部份地区及北川县。各方言内又有若干土语,乃至相邻村寨间语音差异也较明显,故有“五里不同乡,十里不同俗”之说。公路沿线和接近汉、藏区羌民,一般都懂汉语或藏语。历史上,羌族由于无本民族文字,故羌区通用汉文。1989年,羌文创制工作步入正轨,目前已进入试行推广阶段。
羌区至今仍保留原始宗教,盛行万物有灵,多种信仰的灵物崇拜。羌族崇敬的神灵大致可分为四大类三十余种,包括自然崇拜、祖先崇拜、灵物崇拜和图腾崇拜。除火神以锅庄(火塘)为代表外,其余均以一种白色石英石(羌语称阿握尔,意为白石神)为象征,被广泛加以供奉,供奉于屋顶正中最高处的白石神即为天神木比塔。
历史上,羌区无本民族宗教性组织和寺庙,宗教职业都为不脱离生产劳动的羌族巫师(汉语称端公,羌语称“许”、“释比”尊称“阿爸许”)。“许”仅限男性担任,可结婚生子。其主要经文为上中下三坛经共16部,无文字记载成书,靠口传心授,流传至今。经文为韵文,四字一句,两句一节,讲求平仄起伏和音韵音律。“许”的主要法器有猴头帽、羊皮鼓、铜锣、神棍、师刀、令牌和兽骨封、羊角卦等。“许”的法术包括预卜占卦(分羊髀卜、鸡蛋卜、白狗卜等)、驱鬼除邪(送茅人),踩红锅、踩犁桦、开红山、划水碗等。“许”作法前要用净水洗前途,燃香柏熏身或杀白鸡祭祖。如遇大的祭祀活动,如祭山大典、行成年礼等,还需提前49天忌食葱蒜斋戒沐浴,以示对神的虔城和敬意。羌寨中凡祭山、冠礼、还愿、安神驱鬼、治病、出人意料秽、招魂、消灾、看风水、乃至修房造屋、男女合婚、新生儿命名、超度亡灵等,均必在“许”前来主持,因而在羌民中的地位极高,既是人神中介者,又是文化传播者,更起着精神领袖的作用。
羌族最隆重的民族节日为“祭山会”(又称转山会)和“羌年节”(又称羌历年),分别于春秋两季举行。春季祈祷风调雨顺,秋后则答谢天神赐予的五谷丰登,实际上是一种春祷秋酬的农事活动,却始终充满浓郁的宗教色彩,更折射出远占神秘文化的光辉。举行祭山会的时间各地并不统一,有正月、四月、五月之分,亦有每年举行1次或2—3次不等,祭山程序极为复杂,所献牺牲因各地传说不同,图腾不同而有差异,大致可分“神羊祭山”、“神牛祭山”和“吊狗祭山”三种。大典多在神树林一块空坝上举行。一些地方祭山后还要祭路三天,禁止上山砍柴、割草、挖苗、狩猎等。
羌年节于每年农历十月初一举行庆典,一般为3-5天,有的村寨要过到十月初十。按民间习俗,过羌年时还愿敬神,要敬祭天神、山神和地盘业主(寨神)。全寨人要吃团圆饭、喝咂洒、跳莎朗,直到尽欢而散。整个活动仪式由“许”主持,咂酒则由寨中德高望重的长者开坛。节日期间亲朋好友可互道祝贺,相互迎请。
年满十五周岁的羌族男子历史上尚有举行成年礼(冠礼)的习俗。事前需请来亲朋妈友围火而坐,受冠礼者身着新衣,朝人类始祖像下跪叩拜,同时接受“许”代表天神馈赠的礼品—一用白色公羊毛线栓系的五色布条(护身符),之后由族中长者叙述祖先历史,可由“许”颂经祷告(俗称打“太平保护”)祭家神、祭羊神。
岷江上游地区羌族因受自然条件和环境制约,其生产生活习俗大多停留在农耕文化阶段,所居之处,“依山居之,垒石为室’,吃饭穿衣,自种自收,自给自足。
住房羌族住房一般依地取材,用石块随手砌成,有二、三层之分,多为平顶房。房背用黄泥夯实挡雨,略有倾斜面以利排水。两层房加修牲畜圈、茅厕;三层房底层为畜圈、房屋之间用一独木梯相连。三十、五十房聚为一寨,即为羌案,分别座落于高半山和河谷地带,鳞次栉比,蔚为壮观。民国《汶川县志》称:“羌土寨居,远视如西式洋楼”。
邓笼(羌碉邛笼为羌族的另一特色建筑,“高者十余丈”经数年而不衰。邛笼用石块砌成,分四棱、六棱、八棱、八棱多种,线条垂直分明。一般建于寨口,战时起防御作用,并兼备烽火台的功能,属羌族的一种文化现象。
衣饰历史上,羌族服饰多以自产的火麻经加工后纺线织成,俗称“麻布衫”,或以牛羊毛吊线后织成,俗称“毪衫”,亦有布衫,以青色为多。腰间男束腰带,女束花围腰,外着无袖羊皮褂子,脚缠梆脚,穿草鞋或“云云鞋”(羌绣布鞋)。解放后,河谷地带羌人多着汉装。
饮食以自产的玉米、小麦、养麦、豆类、洋芋及蔬菜为主食。饮食主要有蒸蒸饭、烧馍馍、刀片子馍馍、面皮子(面块)、麦拉子(面汤)、洋芋糍粑等。特色食品为蒸蒸酒、血馍馍等。普遍吸食自产的兰花烟。羌区盛产苹果、花椒、核桃等经济作物,目前已远销海内外。
婚姻羌族行一夫一妻制。历史上有“指腹亲”、“娃娃亲”、“掉换亲”、“买卖亲”,也有“抢亲”习俗。订婚又有“女花夜”、“正酒”、“谢客”、“回门”等程序,极为隆重。男到女家不受歧视。结婚生子后有送祝米和喝满月酒的习俗。
丧葬除火葬外,有土葬、露葬、岩葬等习俗。
羌族民间文学极为丰富,著名的叙事长诗《木吉珠与斗安珠》》和《羌戈大战》,不仅是民族史诗,更是珍贵的文化瑰宝。《洪水朝天》、《开天辟地》等民间故事更反映出羌族独特的审美观和艺术观。羌族是一个能歌善舞的民族,优美的莎朗舞和动人的山歌均是民族传统文化的结晶。
羌族的挑花刺绣工艺精湛,在我国工艺美术史上具有重要地位。
从“逐水草而居”至“依山居之,垒石为室”羌民族经历了漫长的岁月,创造了灿烂的文化,为开发西南边陲,维护祖国统一,作出了巨大贡献。羌族文化,丰富多彩、源远流长。在新的时代,羌族人民又赋予了羌族文化新的内涵。羌民族正立足自然优势、资源优势,大力发展水电业、旅游业、农工商并举,林果畜齐上,羌区明天更美好。羌族文化将更加灿烂夺目。
羌族主要聚居在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的茂县、汶川、理县,绵阳市北川羌族自治县、平武县。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又因其独特的地理位置,形成了瑰丽多彩的民族文化,羌族文化则是其重要的组成部分,而羌族婚俗文化又在羌族文化中最具代表性。
阿坝州羌族婚俗传统的结婚仪式复杂而隆重。大致分为订婚和结婚两个阶段。订婚一般有“开口酒”“小订酒”“大订酒”3个程序。男家备礼请“红爷”(媒人)到女家提亲,女家待母舅等同意后方能允婚。红爷再来时,双方交换“庚书”,并各将庚书搁在神龛香炉下,7天内忌打破东西,然后两家合八字、讲财礼、商定吉日。届时,男方到女家做“斯果尔额布”,即“开口酒”(许口酒),未婚婿拜见岳父母。数月或数年后,双方已达婚龄,男方就在女方家办宴席、送彩礼正式确定婚期,羌语“订准俄西”即“小订酒”或“小送礼”。
接着,男方到女方家办酒席做“龙果尔格”,即“大订酒”,宴请女方家族等,同寨外姓每户也来一人赴宴,订婚时姑娘不得露面,需藏在闺房或亲友家中。清末,茂县黑虎一带定亲时,男方需送五吊二百钱,办席招待女方亲友,3年后,男方再办酒席招待女方亲友。富有者做二、三十席,无钱人也要凑够十席,在宴席上确定结婚时间。接下来,男方要宰羊一只,备银十九两送到女家,办酒席款待女方亲属,谓“送日子”。
婚礼,有“花夜”“正宴”“回门”三个仪式。而婚礼前后,主人要宴请两次厨子、相帮。男女两家合开一坛咂酒称“开笼”。“花夜”在正宴头天,分男花夜、女花夜。这一天,男女双方各在家款待亲朋,客人多赠送衣料、绣鞋及首饰等礼物,席间父母向宾客敬酒二巡。“女花夜”羌语称“居赫喜”,即“嫁女”,男家到女家“过礼”,新娘接受父母亲友簪花,向亲友依次跪拜,继后开宴。宴毕,堂前设七星灯,欢饮咂酒、唱喜歌、跳沙朗直至深夜。茂县黑虎、沟口、汶川芤山等地新郎还要给女方父母磕头,夜深方回。赘婿的“男花夜”即将入赘者视为女子,所履行的礼仪,其内容和形式与“女花夜”相同。
“正宴”羌语称“居罗格”,即娶亲。次晨,女方放炮三响,女方亲友帮新娘穿上红嫁衣、绣花鞋,修饰完毕由舅父披上红绸,女歌手代表父母唱起哭嫁歌,新娘由亲兄弟背出大门和伴娘乘上男方的迎亲马或花轿,由女方“四大亲戚”、伴娘、叔伯堂兄等组成的送亲队伍一路鞭炮、唢呐齐鸣地送至男家。男家亲友在寨口鸣炮迎接新娘,此间男家要给女方开门钱、下马钱、进门钱等。到了男家,双方舅父、长辈为新娘新郎簪花挂红,端公祭神,向新娘送上祝福,随即拜堂进洞房,伴娘负责将陪嫁物品当众摆于洞房内。午后,正宴开始,送亲队伍为正客先入座,次为男方宾客,席间新郎新娘向宾客敬酒。
宴毕,全寨人户“分客”,羌语称“若余尔”,即以客人座次恭请远客住宿、款待晚餐。若未分完或怠慢客人,则视为全寨的耻辱。
当夜,亲友在男家欢聚,饮咂酒,由老人领唱酒歌,男家父母点香敬神,向新婚夫妇说吉利话,男方客人唱“赞新娘”,女方客人接唱“赞新郎”,歌舞直至深夜。翌日,主人设宴谢客,宴毕鸣炮送客。一般新婚夫妇当夜不同房,新娘与伴娘住在一起。
回门。婚后三天,新郎携弟兄背酒肉,送新娘回娘家。由新娘寨中姑娘筹办酒席“逗”新郎:用4尺长的油竹杆做筷子,放在新郎肩上,大筷子后端插几个洋芋作坠子,桌子上菜碗内有几盏灯火,灯盏窝用面做成,直径一寸余,里面装油和棉花灯芯,新郎需用大筷子捻菜,碗里盛着颗粒状的肉和菜,很难捻起,更难吃上嘴,容易烧着下巴。这样的“逗”常把新郎搞得狼狈不堪、哭笑不得,随后,由四个姑娘捉住新郎四肢开始筛糠。此后新婚夫妇要在女家耍十天半月方回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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