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俗
1节日
羌族重视春节。春节又称“过大年”,是羌族人家团年的重要日子。从农历腊月二十三起,家家户户就要扫尘、敬灶,备好丰盛的年货。除夕之夜,要烧猪头肉敬献祖先和神灵。全家人坐在一起热热闹闹地吃团年饭,再围坐在火塘四周守岁。一般初一不劳动,不走人户。初二以后开始亲戚朋友之间的走访。正月十五闹元宵,正月三十要送年。家家户户张灯结彩,举办各种娱乐活动。
此外,羌族还要过清明、端午、中秋、重阳等节日,但最有特色的,当数羌历年、祭山会和领歌节。
羌历年,羌语称“日美吉”,即“吉祥欢乐的日子”。又称”过小年”。原是在秋天收获粮食后,祭祀神灵和祖先,向神还愿的重大节日。每年农历十月初一举行,各地欢庆的时间不一,一般为三到五天,有的村寨要过到初十。主要的活动是还愿敬神和吃宴席。羌历年在20世纪80年代曾一度停止。1988年恢复,成为羌族人民共同的节日。在羌区各地,每年都要举行各种庆祝活动。
祭山会是羌族最隆重的传统节日之一。又称转山会、塔子会、祭天会、山王会、山神会或者碉碉会。是羌族对代表着天神、山神等诸多神灵的白石神进行祭祀的活动,也是人们祈求保佑来年人畜兴旺、五谷丰登、地方太平、森林茂盛的大典。因各地气候差异,举行的时间、次数并不统一,有正月、四月、五月之分,亦有每年举行一次或二、三次。
领歌节,羌语称“瓦尔俄足”。主要流行于茂县曲谷一带。每年农历五月初五举行(如该寨有13岁至50岁妇女死亡,则当年不举行)。是为了纪念天上的歌舞女神莎朗姐。整个节日活动持续3天时间。妇女们尽显其能,忘情欢跳莎朗,农事和家务事皆由男人操持 。
2婚嫁
新中国成立前,羌族男女婚姻遵循“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存在“指腹婚”、“怀抱婚”、“童子婚”、“买卖婚”等婚姻形式。婚姻讲究门当户对,有转房、入赘、抢婚的习俗。新中国成立后,自主婚姻逐渐居多。但传统的礼仪程序一直保留至今。随着羌寨经济的发展,人们生活得到改善,昔日的婚姻仪式更增添了新的内容。传统和现代相结合,将羌族的传统文化发挥得淋漓尽致,更增添了喜庆气氛。
婚嫁仪式主要有订婚和结婚。在羌寨,媒人被称为“红爷”。如果男子对女子有意,男方家就会备礼,请红爷到女方家提亲。女方家要征得母舅同意才可允婚。之后,红爷会带上猪膘、酒等礼物,去女方家吃“许口酒”。数月或数年后,男方家又请红爷携礼到女方家,以“小订酒”招待近亲,并请释比测算双方生辰八字,定下结婚吉日。随即,男方家要备重礼前往女家报期,并在女家办酒席,即“大订酒”,作为正式订婚礼,欢宴女方整个家族。
此后,两家开始婚礼筹备,期待着“女方家花夜、男方家正宴”好日子的到来。“花夜” 意即为新人举办的喜庆晚会,是结婚最为隆重的一道程序。一般在娶嫁的前一天晚上举行,男方办的叫“男花夜”,女方办的叫“女花夜”,男的庆祝娶妻,女的欢送出嫁。这一天,女方家高朋满座,桌上放着咂酒和12盘“干盘子”(即花生、核桃、红枣、柿子、苹果、桔子、糖果等,饱含圆满、吉祥、喜庆之意)。
男方家派出的能说会道的迎亲队伍会受到热情的款待。双方要按照习俗进行盘歌比赛。盘歌即以歌盘问之意,方式为一问一答,所唱内容广泛,形式随意而风趣。次日清晨,舅舅给身穿嫁衣的新娘披上红绸,新娘哭嫁,拜别父母、兄长和族人。到男方家门口,释比要做祭祀神灵的仪式,驱赶附在新娘身上的“煞气”后,再向新人祝福。众人为新人举行“挂红”仪式。新人在神龛前行礼,一拜祖宗创业恩,二拜父母养育恩,三拜夫妻偕白头,四拜子孙个个强,再拜亲人和宾客,最后夫妻对拜。
拜堂后新娘就正式成为男家的人了。随后,众人欢宴。当晚,男家父母点香敬神,对新人祝福。所有来宾在院坝围着熊熊篝火跳起欢快的莎朗舞。次日即谢客日,主人再备两桌宴席“谢客”。新人要带一个猪头、一根猪尾巴感谢红爷,表示有头有尾,圆圆满满。婚后第三天,新婚夫妇要“回门”。由新郎及弟兄背着酒肉送新娘回家。新郎仅在女方家小住几日,而新娘可以住数日、数月,甚至更长的时间 ,才由丈夫接回,开始家庭生活 。
3丧葬
羌族的葬式有火葬、土葬、岩葬。
火葬的历史最为悠久,《吕氏春秋·义赏》载:“氐羌之虏也,不忧其系累,而忧其死不焚也。”《太平御览》引《庄子》佚文:“羌人死,焚而扬其灰。”直至清朝中期,火葬仍在茂县沙坝、赤不苏、较场等地保留下来。每个家族有自己的火坟场。
大部分地区由于受汉族影响,加上得到封建王朝的提倡,将土葬作为主要葬式,并一直保留至今。各村寨都有遇丧不请自到、协助料理丧事的习俗。丧家需及时通报亲属,向母舅家禀告逝者去世前后的情况,请释比杀羊祭祀、测算下葬时日。一般三天之后,众人在风水宝地下葬逝者。其家人要在新坟前点篝火,烧柏枝,敬香蜡、烟酒、肉类,以示祭奠。葬后三日,再备祭品,并修整墓地。到此时,丧葬礼仪才告结束。
崖葬主要存在于北川一些地方。如果儿童不到三岁就夭折,用蜂桶或简易木箱装殓,置于山岩洞穴中 。
扩展资料:
历史
20世纪50年代以来,人们陆续在岷江上游和杂谷脑河沿岸的汶川县威州姜维城、理县箭山寨、茂县营盘山等地发现了新石器时代文化遗址。还发现了较多的春秋战国至西汉时期的石棺葬墓群,如茂县撮箕山石棺葬墓群、牟托石棺葬及陪葬坑、理县佳山石棺葬墓群。
出土的器物有陶器、石器、木器、青铜器等。这些考古发现,不仅说明了今天羌族分布的地区,很早就有人类栖息繁衍,而且为探讨岷江上游古文化的渊源提供了新的资料和线索。
羌族源于古羌。古羌人以牧羊著称于世,不仅是华夏族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对中国历史发展和中华民族的形成都有着广泛而深远的影响。
“羌”,原是古代人们对居住在祖国西部游牧部落的一个泛称。今甘肃、青海的黄河、湟水、洮河、大通河和四川岷江上游一带是古羌人的活动中心。史书记载,殷商时期,羌为其“方国”之一,有首领担任朝中官职。他们有的过着居无定处的游牧生活,有的从事农业生产。
《诗经·商颂》记载:“昔有成汤,自彼氐羌,莫敢不来享,莫敢不来王……”,反映了古羌与殷商密切的关系。甲骨文卜辞中有关“羌”的诸多记载,表明羌人在当时的历史舞台上十分活跃。
周时,羌之别种“姜”与周的关系密切,大量的羌人融入华夏。春秋战国时期,羌人所建的义渠国,领域包括今甘肃东部、陕西北部、宁夏及河套以南地区,是中原诸国合纵连横的重要力量,与秦国进行了170多年的战争。以羌人为主要成分的诸戎逐渐为秦国所融合。
而居住在甘肃、青海黄河上游和湟水流域的羌人仍处于“少五谷,多禽畜,以射猎为事”的状态。在《后汉书·西羌传》中,有秦厉公时羌人无弋爰剑被俘,逃回家乡后教羌民“田畜”,自此羌族开始有了原始农业生产,使其人口增加,经济发展的记述。
此后,羌人进一步发展和分化。《后汉书·西羌传》载:“至爰剑曾孙忍时,秦献公初立,……将其种人附落而南,出赐支河曲西数千里,与众绝远,不复交通。其后子孙分别各自为种,任随所之,或为旄牛种,越嶲羌是也;或曰白马种,广汉羌是也;或为参狼种,武都羌是也。”这一时期,西北的羌人迫于秦国的压力,进行了大规模、远距离的迁徙。
汉代羌人分布很广,部落繁多。为隔绝匈奴与羌人的联系,汉王朝在河西走廊设有敦煌、酒泉、张掖和武威四郡,建立了地方行政系统,设护羌校尉等重要官职以管理羌人事务。同时,归附的羌人大量内迁,从地域上分为东羌和西羌。
进入中原的东羌附居于塞内而与汉族杂居、通婚、融合,从事农业生产,私有经济得到一定程度的发展,逐步进入封建社会。未进入中原的西羌大部分散布在西北、西南地区,有新疆塔里木盆地南沿的婼羌、雅鲁藏布江流域的发羌、唐牦、西南地区的牦牛羌、白马羌、青衣羌、参狼羌和冉駹羌诸多羌人部落。其中,牦牛羌,初分布在沈黎郡(郡治在今四川汉源县九襄镇),后继续南下至越嶲郡(今四川安宁河流域及雅砻江下游)。
白马羌,主要分布在今四川绵阳市西北部和甘肃武都市南部。青衣羌,居住在今四川西部的雅安市一带。参狼羌,主要在今甘肃武都市,特别是白龙江一带。冉駹羌则分布在岷江上游和四川西北部的广大地区,《后汉书·南蛮西南夷列传》载:“冉駹夷者,武帝所开,元鼎六年以为汶山郡……其山有六夷、七羌、九氐,各有部落”,说明羌人在其中占有较大比例,各部的发展水平很不平衡,大部分尚处在氏族部落阶段。
魏晋南北朝时期,氐人符坚建立前秦政权,南安羌人姚氏建后秦政权。后秦政权势力处在北魏之南,东晋之北,统治羌人及中原各族达33年。之后,还有几个羌人部落相继兴起。即陇南的宕昌羌,川、甘边境和岷江上游的邓至羌,二者存在了140多年。从东汉到西晋末年,北方的大部分羌人已基本融入汉族之中。
隋唐时期,活动在甘青和青藏高原东南部的羌人部落有党项、东女、白兰、西山八国、白狗、附国等,其中,西山八国系成都平原以西、岷江上游诸山各部的统称。他们处在中原王朝和吐蕃势力之间。有的同化于藏族,有的内附中原王朝,或同化于汉族,或在夹缝中生存,在唐蕃长期和战不定的局势下,得以单独保存和发展。
宋代以后,南迁的羌人和西山诸羌,一部分发展为藏缅语族的各民族,一部分发展为现在的羌族。羌族民间广为流传的叙事诗《羌戈大战》中记述:远古时候,羌人曾生活在西北大草原,因战争和自然灾害被迫西迁和南迁,南迁的一支羌人遇到身强力壮的“戈基人”,
双方作战,羌人屡战屡败,正准备弃地远迁,却在梦中得到神的启示,他们在脖子上系羊毛线作为标志,用坚硬的白云石和木棍作武器,打败了“戈基人”,终于得以安居乐业,并分成九支散居各地。这段传说,反映了羌人迁徙的一段历史,与史书文献及考古资料结合,印证了羌族的来源。
明末清初时,一部分羌族由四川迁往贵州铜仁地区,至此,羌族的分布格局基本形成。
1840年之后,中国逐步变为半殖民半封建国家,和全国其他民族一样,羌族也面临着帝国主义的侵略和封建统治阶级的剥削和压迫。为此,羌族人民和其他民族人民一道,曾经向帝国主义、反动官府和封建统治阶级进行过英勇不屈的斗争,为中华民族的独立和解放作出了自己的贡献。
1841年,鸦片战争期间,羌族人民和藏、彝等族人民,组成2000人的军队,开赴浙江前线,在宁波镇海战役中,重创英国侵略军。1894年,羌族地区一个坤姓土司的残余势力,依仗封建特权,盘剥所属人民,激起黑虎寨等地170多户羌族人民的强烈反对。
他们一致向清朝官府列举了坤土司23条罪状,与封建土司的余孽展开了面对面的斗争,终于迫使清朝将坤土司“摘去顶戴,交州查看”。1905年,清朝在茂州设立“官盐店”,对食盐实行垄断专卖,从中渔利,激起羌族人民的武装反抗,迫使清政府宣布取消“官盐店”,允许食盐自由买卖。
1921年,中国***诞生后,羌族人民反帝反封建的斗争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理县通化乡佳山寨等地的羌族群众,为反抗国民党政府的苛捐杂税,群起杀死了作恶多端的团总。1924至1926年,理县藏、羌等族人民反抗封建军阀苛捐杂税的压榨,2000多人攻陷理县县城,还攻打到汶川、茂县、松潘等地,斗争坚持了3年之久,狠狠打击了国民党反动派的嚣张气焰。
1935年,中国工农红军长征经过羌族地区,在党的领导下,羌族人民建立了工农革命政权,开展了轰轰烈烈的土地革命。他们热爱人民的军队,积极参军支前。仅茂县一县就有1000多人参加红军北上抗日,还有上万名民工为红军提供后勤保障。红军北上抗日后,国民党卷土重来,在羌族地区实行白色恐怖统治,经过革命锻炼的羌族人民,继续不断地向反动派展开英勇不屈的斗争。
1942年,茂县爆发了“茂北事变”。茂县专区的专员和县长以“铲烟”为名,派兵洗劫了茂县北路蚕陵乡的一些村寨,引起当地羌、汉各族人民的强烈愤慨。他们消灭了前往搜刮的保安中队,并顺势直攻茂县县城,打垮了守城的国民党军队,将县城团团围住。这次斗争虽然由于国民党的收买分化最后遭到失败,但斗争的声势给敌人以有力的打击,显示了羌族人民不屈不挠的革命斗争精神。
1947年,茂县龙坪、三齐等乡的羌族人民又掀起了一次被称为“龙坪事件”的武装起义。事件起因于国民党政府和部分羌族上层统治阶级之间的矛盾,后来发展成为羌族人民反抗国民党统治的武装起义。这次斗争最后也因羌族统治阶级的背叛而失败,但再一次显示了人民的巨大力量。
参考资料:
羌族主要聚居在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的茂县、汶川、理县,绵阳市北川羌族自治县、平武县。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又因其独特的地理位置,形成了瑰丽多彩的民族文化,羌族文化则是其重要的组成部分,而羌族婚俗文化又在羌族文化中最具代表性。
阿坝州羌族婚俗传统的结婚仪式复杂而隆重。大致分为订婚和结婚两个阶段。订婚一般有“开口酒”“小订酒”“大订酒”3个程序。男家备礼请“红爷”(媒人)到女家提亲,女家待母舅等同意后方能允婚。红爷再来时,双方交换“庚书”,并各将庚书搁在神龛香炉下,7天内忌打破东西,然后两家合八字、讲财礼、商定吉日。届时,男方到女家做“斯果尔额布”,即“开口酒”(许口酒),未婚婿拜见岳父母。数月或数年后,双方已达婚龄,男方就在女方家办宴席、送彩礼正式确定婚期,羌语“订准俄西”即“小订酒”或“小送礼”。
接着,男方到女方家办酒席做“龙果尔格”,即“大订酒”,宴请女方家族等,同寨外姓每户也来一人赴宴,订婚时姑娘不得露面,需藏在闺房或亲友家中。清末,茂县黑虎一带定亲时,男方需送五吊二百钱,办席招待女方亲友,3年后,男方再办酒席招待女方亲友。富有者做二、三十席,无钱人也要凑够十席,在宴席上确定结婚时间。接下来,男方要宰羊一只,备银十九两送到女家,办酒席款待女方亲属,谓“送日子”。
婚礼,有“花夜”“正宴”“回门”三个仪式。而婚礼前后,主人要宴请两次厨子、相帮。男女两家合开一坛咂酒称“开笼”。“花夜”在正宴头天,分男花夜、女花夜。这一天,男女双方各在家款待亲朋,客人多赠送衣料、绣鞋及首饰等礼物,席间父母向宾客敬酒二巡。“女花夜”羌语称“居赫喜”,即“嫁女”,男家到女家“过礼”,新娘接受父母亲友簪花,向亲友依次跪拜,继后开宴。宴毕,堂前设七星灯,欢饮咂酒、唱喜歌、跳沙朗直至深夜。茂县黑虎、沟口、汶川芤山等地新郎还要给女方父母磕头,夜深方回。赘婿的“男花夜”即将入赘者视为女子,所履行的礼仪,其内容和形式与“女花夜”相同。
“正宴”羌语称“居罗格”,即娶亲。次晨,女方放炮三响,女方亲友帮新娘穿上红嫁衣、绣花鞋,修饰完毕由舅父披上红绸,女歌手代表父母唱起哭嫁歌,新娘由亲兄弟背出大门和伴娘乘上男方的迎亲马或花轿,由女方“四大亲戚”、伴娘、叔伯堂兄等组成的送亲队伍一路鞭炮、唢呐齐鸣地送至男家。男家亲友在寨口鸣炮迎接新娘,此间男家要给女方开门钱、下马钱、进门钱等。到了男家,双方舅父、长辈为新娘新郎簪花挂红,端公祭神,向新娘送上祝福,随即拜堂进洞房,伴娘负责将陪嫁物品当众摆于洞房内。午后,正宴开始,送亲队伍为正客先入座,次为男方宾客,席间新郎新娘向宾客敬酒。
宴毕,全寨人户“分客”,羌语称“若余尔”,即以客人座次恭请远客住宿、款待晚餐。若未分完或怠慢客人,则视为全寨的耻辱。
当夜,亲友在男家欢聚,饮咂酒,由老人领唱酒歌,男家父母点香敬神,向新婚夫妇说吉利话,男方客人唱“赞新娘”,女方客人接唱“赞新郎”,歌舞直至深夜。翌日,主人设宴谢客,宴毕鸣炮送客。一般新婚夫妇当夜不同房,新娘与伴娘住在一起。
回门。婚后三天,新郎携弟兄背酒肉,送新娘回娘家。由新娘寨中姑娘筹办酒席“逗”新郎:用4尺长的油竹杆做筷子,放在新郎肩上,大筷子后端插几个洋芋作坠子,桌子上菜碗内有几盏灯火,灯盏窝用面做成,直径一寸余,里面装油和棉花灯芯,新郎需用大筷子捻菜,碗里盛着颗粒状的肉和菜,很难捻起,更难吃上嘴,容易烧着下巴。这样的“逗”常把新郎搞得狼狈不堪、哭笑不得,随后,由四个姑娘捉住新郎四肢开始筛糠。此后新婚夫妇要在女家耍十天半月方回婆家。
土家族哭嫁歌其实就是土家族的姑娘在出嫁前要唱的哭嫁歌曲。土家族是一个非常古老文明的民族,有着悠久的历史和传统的习俗,在婚俗方面依然保留着浓郁的民族特色,其中的哭嫁闻名全国。如今的哭嫁歌曲已经被誉为中国式的咏叹调,深受各民族的人士的喜爱。
土家族的哭嫁歌曲主要包括两个层次的内涵,包括哭嫁和哭嫁歌。所谓的哭嫁就是出嫁的土家族姑娘出嫁的时候唱的歌以诉说土家族的妇女在封建社会买办婚姻制度下的不幸的命运以及对于父母和亲人的不舍的哭唱活动。哭嫁歌则是哭嫁仪式上所唱的抒情歌曲。那么土家族哭嫁歌都有哪些呢?
一:过礼哭,我的爹呀我的娘,辛辛苦苦养一场,刚刚长到十七八,就要离娘到婆家,爹娘恩情怎报答。我的姐呀我的妹,姐妹从小同床睡,明日就要两分离,几时有才到一起。
二:娶亲哭,女儿离家把嫁出,近日出嫁心不服,一恨媒人心刮毒,贪杯贪财吃鱼肉,二怨爹妈心态粗,专听媒人说好处,女儿爱的偏不嫁,不看儿郎看家屋。三怨哥哥不做主,不念妹妹亲骨肉,好花不栽向阳地,专栽砂岩背隐士。
三:发亲哭,一哭我的妈把我养大,女大就要到婆家,二哭我的爹当家劳累些,嫁妆多少由你给,三哭我的哥,兄妹也不多,正头七月要接我,四哭我的嫂,待妹实在好,上敬老来下敬小,五哭我的妹,从小一头睡,不知几时能相会……九哭天哭亮,声声哭爹娘,哭干眼泪痛断肠,十哭天已明,含泪别亲人,吹吹打打轿出门。 实际上土家族哭嫁歌还有很多,在这里就不一一的举例了。
土家族的哭嫁歌一定要是发自内心的,姑娘可以将自己心中所要说的话以哭嫁的方式唱出来,这样既可以感动亲朋好友以及父母,又可以展示自己的聪明智慧,一举多得。 希望以上的土家族哭嫁歌可以让大家更加的了解土家族的哭嫁婚俗,待到自己遇到土家族的姑娘的时候更好的迎娶姑娘。
羌族婚俗是指羌族青年夫妇按照祖传制度结婚时应注意的婚俗。羌族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形成了具有民族特色的婚俗。
主要分为订婚和婚礼两个部分:婚宴谈婚论嫁,大小订婚是订婚的必要程序,而花夜酒、正式宴会和答谢宴会则是婚宴时应设的宴请客人的宴请。
改革开放以来,受西方基督教思想的影响,中国年轻人越来越倾向于在结婚时办理西方婚礼。经过30多年的发展,中国国力不断增强,政府致力于弘扬中国传统文化。年轻夫妇结婚时选择中国古典婚礼。羌族是一个历史悠久的民族,年轻的羌族人结婚后,积累了许多有趣的、喜庆的羌族婚俗,他们也会像汉族人一样举办婚礼和婚礼。订婚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媒人来沟通双方的家庭,不断地交流双方的意见,最终导致双方的婚姻。
在羌族婚俗的形成过程中,最重要的是谈婚姻,这是羌族和羌族官方沟通的第一个环节,尤其是对羌族的男性来说,这一过程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女性家庭对男性的印象。要想得到女方的认可,就必须找到一位能说会道、经验丰富、按照传统习俗做好充分准备的媒人。
请一位好厨师做美味的菜肴,让客人吃好喝好,让别人感受到您家人的欢乐,让完整的羌族婚俗更加热闹,只有民族传统的情感延续下去,新人才能得到更多人的祝福。
羌族主要分布在中国四川省阿坝藏族自治州毛文羌族自治县。其他分布在汶川、理县、黑水、松潘等地,人口30多万。羌语是汉藏语系缅甸语系的一个分支,也是一种常用汉字。羌族民间音乐主要是民歌和歌舞音乐。
包括山歌,劳动歌,民谣,巫师歌。歌舞有两种:节日歌舞和丧葬舞蹈。
羌族民歌在羌语中被称为“拉娜”或“套索”。一般在劳动场所或山区演唱,节奏比较自由。它由两个或四个短语组成,其中一些短语有弯曲的头或弯曲的尾,从而形成三个或五个短语。演唱形式包括独唱和二重唱。传统歌词中有许多苦歌,反映了旧社会羌人的苦生活。自1949年以来,羌族人民编制了许多民歌来赞美他们的新生活。
劳动歌包括犁地、收割、除草、撕玉米皮、打游戏、打柴火、过家家等歌。有些节奏是自由的,类似民谣。有一些有规律的节拍,接近歌舞。劳动歌曲的形式有独唱、合唱和二重唱。《劳动》中歌曲数量最多的是《玉米皮》,有些节奏明快,凝聚力强,气氛热烈。有些节奏缓慢而悠扬。
风俗歌是专门为传统的风俗仪式活动设计的,包括婚礼歌、酒歌和民歌。婚礼歌曲包括婚礼歌曲和节日歌曲。婚礼歌曲也叫姐妹歌。在一个女孩的婚礼前夕,陪伴新娘的女人和新娘一起唱了这首歌。节日歌曲是新郎家为庆祝婚礼而唱的歌曲。它包括对新娘的美丽和服装的赞美,以及祝贺。婚礼歌曲的演唱形式主要有二人转和对唱,以及二人转和集体对唱。
酒是婚丧嫁娶时唱的歌。一般由4~6个乐句组成,节奏缓慢,曲调悠扬,风格简单。歌词多段,包含宾主之间的问候和娱乐。有些人讲述家族历史或赞美古代英雄。山调是一首自由体裁的抒情歌曲。按照羌族的习俗,农历正月初五,青年男女在山上玩耍,俗称打寨子。弹民谣就是这种场合唱的歌。
巫师歌是巫师请神送鬼时唱的歌。里面保存着一些古老的民间故事和传说。如《泽其格布》《木姐朱》《为几个葛人而战》。说唱交替进行,还有一段打羊皮鼓的插曲。
羌族民歌的歌词每句有四个音节。唱歌的时候一般先唱两句或者四句。民谣和酒歌标题一样。另外,汶川和理县的每一句歌词都有7个音节,这些歌都没有歌名。羌族民歌使用的音阶主要是五音和六音。有的民谣用的是四声序和七声序,完整的七声序很少。除了以哆、啦、咪、啦、啦为主调的各种调式外,有些民歌还采用了由哆、啦、啦、啦、啦、啦、啦组成的特殊调式。在羌族民歌中,六度音阶运用广泛,大多具有五度音阶的特点,即在mi之间,do的do,re,mi,fa,sol,la,mi,sol,la,si,do不是用半音演奏,而是分别出现在不同的乐句或乐段中,或者最后只出现fa或si的一部分。许多民歌采用这种手法,形成独特的风格。此外,民歌中连续变调的例子也时有发生。盘县部分羌族习惯用两个或两个以上声部唱山歌,和声结构以二度为基础,分为三度、四度或五度。除了男女合唱和副歌外,还有混合合唱。有些合唱已经有了复调元素。
音乐包括丧葬歌舞和节日歌舞。丧葬仪式中使用的丧葬歌舞,不表现悲伤,主要是赞美死者,安慰亲属。节日歌舞广泛用于各种节日活动中。演出时,人们分成两组,围成一个圈,轮流唱歌跳舞。采用两句对唱的形式。各地羌族的舞蹈大体相似,但音乐因地而异。
羌族民间乐器有口弦、羌笛、唢呐,还有巫师用的单面鼓、钟等。簧片由竹子制成,是整体的,可以发出两个实音的泛音,或者两个相差两度的簧片实音。羌笛是一种竖吹双管双簧乐器,有两个谐音。但由于缺少定制乐器,节奏不一。通常,演奏的音乐由一系列连续的二度颤音组成。旋律缓慢而悠长,没有明显的乐句。演奏时,利用空气流通使音乐连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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