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准备离婚相关证件。
2、准备离婚相关材料。
3、材料以及证件准备完成之后,必须由夫妻亲自前往当事人常住地址户口所在地区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4、民政局人员审核材料无误,将结婚证收回。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证。诉讼离婚离婚手续办理:
1、聘请专业律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注意事项: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条件法院才会予以受理: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个人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有被告且明确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2、人民法院审理。一般情况法院会对案例进行审查,7天内立案,立案后5日内将诉讼状副本送达给被告。立案后首先法院会对当事人双方调节,调节不成开庭审理。
3、判决。根据庭审情况,任命法院会对当事人进行再度调解,再次调解如果还未达成一致,法院则进行宣判。另外在工作日都可办理离婚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1、首先邹城生育津贴领取要怀孕后,携带户口簿、源念结婚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去单位社保经办人处提交,由经办人帮忙办理生育保险就医登记。
2、其次确定产检和生小孩的医院,携带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夫妻双方初婚、初育、未领养、单位或者居委会证明,并到户口所在地镇级计生办确认盖章、免冠照片各一张、医院开具的已怀孕诊断书这些材料办理准生证,生育时将就医登记表带到医院。
3、最后生完小孩之后,办理好相关证明,携带就医登记表野裂尘、出院小结盖公章、结婚证、户口簿、身份证颂禅等相关证件,由单位经办人员到社保局申请生育津贴的申领,审核通过后,就可以领取生育津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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