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如何申请,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摘录如下,不过除了北京、上海等6、7个大城市外,其他城市还需咨询有关公安机关,可能在办理过程或程序上略有区别:
(2003年12月13日经国务院批准)
第一条 为规范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是指外国人在中国居留期限不受限制。
第三条 《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是获得在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的合法身份证件,可以单独使用。
第四条 获得在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凭有效护照和《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出入中国国境。
第五条 受理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申请的机关是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直辖市公安分、县局;审核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申请的机关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审批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申请的机关是公安部。
第六条 申请在中国永久居留的外国人应当遵守中国法律,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中国直接投资、连续三年投资情况稳定且纳税记录良好的;
(二)在中国担任副总经理、副厂长等职务以上或者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等副高级职称以上以及享受同等待遇, 已连续任职满四年、四年内在中国居留累计不少于三年且纳税记录良好的;
(三)对中国有重大、突出贡献以及国家特别需要的;
(四)本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所指人员的配偶及其未满18周岁的未婚子女;
(五)中国公民或者在中国获得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配偶,婚姻关系存续满五年、已在中国连续居留满五年、每年在中国居留不少于九个月且有稳定生活保障和住所的;
(六)未满18周岁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的;
(七)在境外无直系亲属,投靠境内直系亲属,且年满60周岁、已在中国连续居留满五年、每年在中国居留不少于九个月并有稳定生活保障和住所的。
本条所指年限均指申请之日前连续的年限。
第七条 本办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一项所指的外国人,其在中国投资实际缴付的注册资本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国家颁布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产业投资合计50万美元以上;
(二)在中国西部地区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投资合计50万美元以上;
(三)在中国中部地区投资合计100万美元以上;
(四)在中国投资合计200万美元以上。
第八条 本办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二项所指的外国人,其任职单位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所属的机构;
(二)重点高等学校;
(三)执行国家重点工程项目或者重大科研项目的企业、事业单位;
(四)高新技术企业、鼓励类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先进技术企业或者外商投资产品出口企业。
第九条 申请人申请时需如实填写《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有效的外国护照或者能够代替护照的证件;
(二)中国政府指定的卫生检疫部门出具的或者经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外国卫生医疗机构签发的健康证明书;
(三)经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国外无犯罪记录证明;
(四)四张二英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五)本办法规定的其他有关材料。
第十条 本办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一项所指人员申请时还需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登记证明以及联合年检证明、验资报告、个人完税证明。
鼓励类外商投资企业还应当提交国家鼓励发展的外商投资项目确认书。
第十一条 本办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二项所指人员申请时还需提交下列材料:
(一)任职单位出具的本人职务或者职称证明;
(二)《外国专家证》或者《外国人就业证》;
(三)任职单位的登记证明以及年检证明、个人完税证明;任职单位是外掏蹲势笠档模�剐杼峤煌馍掏蹲势笠蹬�贾な楹土�夏昙熘っ鳎
(四)在执行国家重点工程项目或者重大科研项目的企业、事业单位中任职的人员需提交省、部级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证明文件;在高新技术企业中任职的人员需提交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在鼓励类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先进技术企业或者外商投资产品出口企业中任职的人员需提交国家鼓励发展的外商投资项目确认书或者外商投资先进技术企业确认书或者外商投资产品出口企业确认书。
第十二条 本办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所指人员申请时还需提交中国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推荐函及有关证明。
第十三条 本办法第六条第一款第四项所指人员申请时,属于配偶的,还需提交婚姻证明;属于未满18周岁未婚子女的,还需提交本人出生证明或者亲子关系证明;属收养关系的,还需提交收养证明。外国有关机构出具的上述证明需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第十四条 本办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五项所指人员申请时还需提交其中国籍配偶的常住户籍证明或者其外国籍配偶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婚姻证明、经公证的生活保障证明及房屋租赁或者产权证明。外国有关机构出具的上述证明需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第十五条 本办法第六条第一款第六项所指人员申请时还需提交其中国籍父母的常住户籍证明或者外国籍父母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本人出生证明或者亲子关系证明;属收养关系的,还需提交收养证明。外国有关机构出具的上述证明需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第十六条 本办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七项所指人员申请时还需提交被投靠的中国公民常住户籍证明或者外国人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经公证的亲属关系证明以及投靠人国外无直系亲属关系证明、经公证的投靠人经济来源证明或者被投靠人经济担保证明、经公证的投靠人或者被投靠人的房屋租赁或者产权证明。外国有关机构出具的上述证明需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第十七条 外国人申请在中国永久居留,由本人或者未满18周岁未婚子女的父母或者被委托人向主要投资地或者长期居留地的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或者直辖市公安分、县局提出申请。
由被委托人代为申请的,需提交申请人出具的委托书。申请人在国外出具的委托书,需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第十八条 公安机关自受理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的申请之日起六个月以内做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
第十九条 被批准在中国永久居留的外国人,由公安部签发《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申请人在境外的,由公安部发给《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确认表》,申请人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确认表》到中国驻外使、领馆办理“D ”字签证,入境后30日以内向受理其申请的公安机关领取《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第二十条 被批准在中国永久居留的外国人,每年在中国累计居留不得少于三个月。确因实际需要每年不能在中国累计居留满三个月的,需经长期居留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批准,但五年内在中国累计居留不得少于一年。
第二十一条 《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有效期为五年或者十年。
被批准在中国永久居留的未满十八周岁的外国人,发给有效期为五年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被批准在中国永久居留的十八周岁以上的外国人,发给有效期为十年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第二十二条 《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有效期满、内容变更、损坏或者遗失的,持证人应当向其长期居留地的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或者直辖市公安分、县局申请换发或者补发。公安机关经审核对没有丧失在中国永久居留资格规定情形的,一个月以内换发或者补发证件。
第二十三条 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国人应当在证件有效期满前一个月以内申请换发;证件内容变更的,应当在情况变更后一个月以内申请换发;证件损坏或者遗失的,应当及时申请换发或者补发。
第二十四条 具有在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部可以取消其在中国永久居留资格,同时收缴其所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者宣布作废:
(一) 可能对国家安全和利益造成危害的;
(二)被人民法院判处驱逐出境的;
(三)通过提供虚假材料等非法手段骗取在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
(四)未经批准每年在中国累计居留不满三个月或者五年内在中国累计居留不满一年的。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实施前被批准在中国永久居留的外国人,应当在本办法实施之日起六个月以内到原居留证件签发地或者长期居留地的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或者直辖市公安分、县局换领《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第二十六条 申请在中国永久居留以及签发、换发、补发《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有关收费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务院价格和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直系亲属”指父母(配偶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已满18周岁的成年子女及其配偶、已满18周岁的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及其配偶;
(二)“以上”、“以内”皆包括本数。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由公安部、外交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应该不影响,因为你已经是澳门居民,虽然是非永久性的。而且如果说因为跟澳门人离了婚就失去居留权或收回澳门居民身份证的话,那就没有所谓的婚姻自由了,更没有人权。澳门治安警察局网站有针对这一问题做出的回答,上面说是会失去,但我想那应该是以前的,现在应该做出改变了。
如果你的小孩出生的时候,你的配偶就是中国籍的香港永久性居民,那么你的小孩可以向香港入境提交“香港居留权”的申请。可以在外国提交申请!有了居留权,那你的小孩就可以办理身份证和护照了!
你需要帮你小孩提供如下资料:(摘自香港入境处)
•你的出生证明书;
•显示你在居住地方的居留身份的证明文件;
•你的有效旅行证件;
•你父亲或母亲的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及
•你父母的结婚证书(如有)。
你亦可能须就申请提交进一步的证明文件及资料,以及接受遗传基因测试。有关进行基因测试的安排可在以下连结找到。
或者你可以查看如下网站:
http://wwwgovhk/tc/residents/immigration/idcard/coe/appfromochtm
至于你,如果你是持有英国护照,那么你只能以“受养人”身份来申请香港身份证。
而受养人需要在取得“香港居民身份证”满7年之后再申请“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
在这7年期间,你不可以申请香港护照,以及回乡证!你只能是有香港身份证,至于护照你仍然是用你现在在用的护照!
至于7年之后,因为你是英国护照,对香港政府来说你是外籍人士,你想要申请香港护照以及回乡证,你必须放弃英国国籍,之后再入中国国籍。这样才能申请香港护照和回乡证。(香港政府不允许外籍人入籍中国后还能有其他的国籍,。而中国籍的香港人是可以有双重国籍的。这个差别是很大的)海洋公园的CEO盛智文就是加拿大国籍,后来他想加入中国国籍,所以他必须放弃加拿大国籍,之后才申请了香港特区护照和回乡证(很奇怪吧,一个蓝眼金发的外国人竟然有中国的回乡证,不过这个就是法律所造就的)
而你小孩因为你的配偶在他出生时是中国籍香港永久性居民,他就可以依靠血缘关系自然拥有中国国籍,可以申请香港身份证,回乡证,以及特区护照。
会影响。我就是过来人。你也可以到当地的公安出入境办公室去咨询,没问题的,这是最可靠的咨询地方。
就算你不离婚,结婚5年后可以按程序去到香港领身份证,但也要跟着在香港居住满7年后才有资格申请永久居民身份证。你要离婚,就可以拿到香港身份证后再离。当然,你拿不拿那边身份证无所谓的话,任何时候都可以离。
如果你有小孩或工作等其他原因,也可以拿了身份证后,在大陆生活,7年之后申请时,表明自己是因为什么没在香港居住,现在为了小孩要去香港就读等原因,需要申请永久居民身份证,也有较大机会拿到永久身份证。
我不回答网上这些东西的。不过见大家同样的命运,告诉你这些。祝你愉快!我和香港男人相处了10年,已经离婚4年多了,现在和孩子在大陆生活得挺好,比以前不快乐的日子好很多。当然,刚离婚那几年很多困难,心理上有点问题。一切都回过去的,只要你认真看清那个人是否是你的伴侣,认真选择人生路。离婚对一个有孩子的女人是很困难的,但是不幸的婚姻更痛苦。
永久居留证申请下来了,是不是算加入了中国国籍许多朋友对于中国国籍和中国永久居留的概念非常模糊,不清楚这两个身份分别对应着享有哪些权利中创侨智今天为大家做详细讲解。
中国永久居留权要怎么获得呢
根据国务院2003年12月13日批准的《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申请中国永久居留权的外国人必须遵守中国,法律,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中国直接投资,投资形势稳定,连续三年纳税记录良好。投资产业,地区和投资额可选择如下:
1、国家发行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产业投资总额50万美元以上;
2、在中国西部地区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投资50万美元以上;
3、在中国中部地区投资总额100万美元以上;
4、在中国的总投资在200万美元以上。
二、在中国担任副总经理、副主任等职务或副教授、副研究员等副职称并享受同等待遇,已连续任职四年,且在中国居住四年内累计不少于三年并有良好的纳税记录。同时,对于用人单位而言,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国务院部门或省人民政府机构;
2、重点高等院校;
3、实施国家重点项目或者重大科研项目的企事业单位;
4、高新技术企业、外商投资先进技术企业、鼓励类外商投资企业或外商投资产品出口企业。
三、对中国和国家的特殊需要作出重大突出贡献的。
四、符合前三条所指条件的配偶和未满18周岁的未婚子女。
五、中国公民或在中国获得永久居留身份的外国人在中国连续居住五年,配偶结婚五年,有稳定的生活保障和住所,并每年在中国居住不少于九个月。
六、18岁以下未婚子女投靠父母。
七、在国内投靠直系亲属,无直系亲属在国外,且年满60周岁,有稳定的生活保障和住所已在中国连续居住五年,并每年在中国居住不少于九个月。
符合上述条件的外国人可以根据中国政府的要求向中国政府申请永久居留权。
中国永久居留权和中国国籍一样吗
1、永久居民是外国人来华移民,没有本国的国籍,没有自己的公民身份。
2、永久居民永久居留权是国家授予的移民福利,国家可以取消。国籍持有人是当地公民,出生时享受国家赋予的福利,国家不能取消国籍。
3、永久居民享有与本国国民同等的福利和待遇,但没有政治权利,如选举和被选举权。
4、永久居民持有人必须保持其永久居民身份。根据《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被批准在中国永久居留的外国人,每年在中国累计居留不得少于三个月。所以说,如果该状态要求的某个条件不再满足,持有者可能会失去该永久居留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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