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军人结婚政审女方直系亲属哪几位

和军人结婚政审女方直系亲属哪几位,第1张

主要是父母和兄弟姐妹。

如果是独生子女的话,只需要政审父母就可以了,村里面开证明。

1、查询女方的国籍以及民族是为了确认女方是属于中国国籍还是港澳台同胞,亦或是中国的某个少数民族等等。

2、女方是干什么工作的很重要,因为一些对于国家有安全隐患的工作或者是这个工作的性质,会破坏社会主义建设那么是不允许该军人跟此结婚的。

3、对女方进行家庭成员的调查以及社会的调查,包括了家庭成员所做的工作性质,以及家庭成员当中,尤其是直系亲属有没有一些犯罪分子,如果有也不可以跟军人结婚。

4、检查女方身体的健康状况也很重要,如果女方身体上患有了一些法定上禁止结婚的疾病不要说不能跟军人结婚了,跟普通老百姓结婚也是需要等疾病康复以后才可以。

直系亲属的范围包括配偶、父母(公婆、岳父母)、子女及其配偶、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及其配偶、曾祖父母、曾外祖父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法律分析:直系亲属之间不能结婚,禁止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直系亲属,即相互之间有一脉相承的血缘关系的上下各代亲属,如父母与子女、外祖父与外孙子女等。一般分为直系血亲和直系姻亲。直系血亲是指彼此之间有直接血缘联系的亲属,包括己身所从出和从己身所出的两部分血亲。己身所从出的血亲,如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等;从己身所出的血亲,如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法律分析:女方是可以和军人结婚的,只要双方符合我国婚姻法规定的结婚条件的,就可以结婚,且婚姻也是有效的,这个是没有什么影响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算,老婆属于直系亲属。直系亲属指和自己有直接血缘关系或婚姻关系的人,即直系血亲和直系姻亲,如指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旁系亲属是直系亲属以外在血统上和自己同出一源的人及其配偶,如兄弟姐妹、舅舅,舅妈,伯父、叔父、伯母、婶母等。

1、直系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和子女。

2、爷爷、奶奶是直系亲属,但依据国家对于丧假的规定不在使用丧假的范围。

3、目前我国的法律对于直系亲属定义、范围比较模糊,一般认为直系亲属的范围广于直系血亲,主要分为以下几类:一)直系亲属不仅包括自然血亲还包括拟制血亲,直系血亲只包括自然血亲。例如:父母,子女。直系血亲仅指亲生父母和子女,直系亲属既包括亲生父母和子女,还包括养父母和子女以及有抚养和赡养关系的继父母和继子女。二)直系亲属包括部分直系血亲和配偶。例如:在户口和有些表格中直系亲属为:配偶,父母,子女三者。三)直系亲属包括直系血亲、配偶、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例如:有些丧假的适用条件为:配偶、子女、父母,(外)祖父母,(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的死亡。这里的血亲包括拟制血亲。四)直系亲属包括直系血亲,配偶,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例如:会计回避制度中的“直系亲属”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配偶亲关系。可见对于直系亲属是否包含公婆或兄弟姐妹是法的价值判断的结果,没有一个可以固定的范围。直系血亲是指有着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即生育自己的和自己所生育的上下各代亲属,包括直系长辈血亲(生育自己的)和直系晚辈血亲(自己所生育的),如父 母与子女、祖父母与孙子女、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等。旁系血亲是指有着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即非直系血亲而在血缘上和自己同出一源的亲属,包括在辈分上同自 己相当的旁系同辈血亲、在辈分上高于自己的旁系长辈血亲以及在辈分上低于自己的旁系晚辈血亲。我国《婚姻法》是以血亲之间的“代”来计算亲属关系的远 近,“代”的计算方法为一辈一代。在计算直系血亲时,以自己为一代,然后由自己向上或者向下数,向上数至父母为第二代,数至祖父母为第三代;向下数至子女 为第二代,数至孙子女为第三代,依此类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五条 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就是法律规定的配偶和三代以内的直系血亲。即是我们认知的女方和男方三代以内的血。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为家庭成员。"

嫁出去的女儿还是直系亲属吗

嫁出去的女儿还是直系亲属吗,直系亲属,即相互之间有一脉相承的血缘关系的上下各代亲属,如父母与子女、祖父母与孙子女等、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等。那么嫁出去的女儿还是直系亲属吗?

嫁出去的女儿还是直系亲属吗1

直系血亲指生育自己和自己所生育的上下各代亲属,如父母与子女、祖父母与孙子女,外曾祖父母与外曾孙子女等。直系亲属不论代数多远,均不得结婚。同时,法律拟制的直系血亲,如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虽然没有自然的直系血亲关系,但也不得结婚,这主要是伦理道德的要求。

怎样证明出嫁女儿是直系亲属

一般来说,有如下几种证明途径:

1、找到女儿出生时的医院出生证明,上面明确记载了亲子关系,如果您自己的丢了,在出生的医院以及上户口时的派出所会有存档。

2、找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的居委会、村委会开具家庭关系的相关证明。

3、到户籍所在派出所,派出所内有户籍的变动档案,可以开具相关证明。

4、如果父母或者女儿在国家机关或大型企业工作,一般员工档案中,会有家庭关系的记载,可以通过单位复印原始资料并开具相关证明。

出嫁女儿赡养父母吗?

女儿出嫁后仍应赡养父母。我国的传统思想是养儿防老,重男轻女。尤其是农村中的老人,自己也认为赡养老人是儿子的事,在老人遗产的继承上、家庭财产的分割上都是儿子有份,女儿没有的,这种观念是错误的。在这样的观念支配下,一些女儿尤其是已经出嫁的女儿,往往忽视对父母的赡养义务。女儿同样得到了父母的抚养,应平等地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成年子女都有赡养父母的义务。也就是说,在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上,男女是平等的,不因女儿出嫁而取消她的赡养义务。

相关赡养法规

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第二十七条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歧视。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八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第二十九条 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嫁出去的女儿还是直系亲属吗2

嫁出去的女儿享有遗产继承权吗

按照继承法相关规定,子女都是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嫁出去的女儿按照法律规定可以继承父母的遗产,而且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所谓继承权主体,也就是享有继承权、能行使继承权的主体。根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继承权主体可以通过法律的直接规定明确,或者是合法有效的遗嘱指定,也可以通过被继承人与他人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指定。

1、法定继承人

即指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2、遗嘱指定的继承人

根据《继承法》第16条的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数人继承,也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继承。

3、遗赠扶养协议指定的继承人

《继承法》第31条规定:“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公民可以与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集体所有制组织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在遗产继承纠纷中,首先要确定的便是继承权主体,也即哪些人具有遗产继承资格。而遗产继承资格的确定,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应依法定遗嘱的方式来分割遗产。而依法定继承相关亲属关系的确定,则是依据《婚姻法》所规定的亲属关系间权利义务来明确是否具有继承资格的。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女儿作为父母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是用于遗产继承权的。当然,这首先是得在法定继承当中,同时还需要女儿没有丧失遗产继承权。

嫁出去的女儿还是直系亲属吗3

为什么说“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这一说法

离得远了

女性嫁人,就意味着和父母在家庭上分离。即使是在以前,女性嫁人的地方也是隔着村子,而现在的女性出省嫁人的也有很多。女性的小家和父母的家肯定是存在距离的。现实间的距离,会把女儿和父母拉开。如果女儿离得比较远,老人可能就会有失落感。以前女儿常在身边,感觉就是“小棉袄”,很舒心。现在,离得远了女儿贴心的时间少了,老人就会觉得女儿嫁人了,就不常亲近了。“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一切很难回到当初了。

有自己的小家庭

女性在结完婚以后,组成的家庭不再有父母。经济上、家务上、生儿育女上,都有了自己的责任。不能再像以前那样,一直在父母身边住着,因为还要操心丈夫、儿女。总之,生活上有了很多差别,使女性要尽快回归自己的小家庭,而不是待在父母身边。当然,也有女性在结完婚后,放心不下父母想要把父母接到身边,但是依然会遇到很多问题。比如,男方是不是同意?男方的父母什么意见?等等。现实就是会有很多的原因,阻挡女儿和父母依然亲近。

回娘家花费高

在女性没有结婚的时候,即使外出打工,回到家里也还是孩子。对于人情世故,可以不用太注意。没有各种礼物要送。但是,一旦结婚之后,回娘家就代表着家庭和家庭之间的往来。要顾及两个家庭的面子问题,要送东西。如果家里的父母在姊妹家住着,还要给姊妹们礼物、孩子们礼物。所以,经常听人说,娘家不敢回、不敢住,光是回家看趟父母,就能把钱包花瘪了。而且,问题是结了婚以后,家里的钱要跟丈夫商量着花。所以,女性看似不过是回趟娘家,但确实会遇到很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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