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分居两地的双人享受夫妻分居生活补助费。干部由师以上政治机关批准;士官由师(旅)级司令机关批准。已婚士官与配偶不在一地生活的,每年享受一次探望配偶假,假期40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五十三条 国家保障现役军人享有与其履行职责相适应的待遇。现役军人的待遇应当与国民经济发展相协调,与社会进步相适应。军官实行职务军衔等级工资制,士官实行军衔级别工资制,义务兵享受供给制生活待遇。现役军人享受规定的津贴、补贴和奖励工资。国家建立军人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现役军人享受规定的休假、疗养、医疗、住房等福利待遇。国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提高现役军人的福利待遇。国家实行军人保险制度,与社会保险制度相衔接。军人服现役期间,享受规定的军人保险待遇。军人退出现役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接续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关系,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现役军人配偶随军未就业期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保障待遇。
第一、两地分居补助费
从2018年1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已婚现役军官、士官和文职人员,每月可以享受夫妻分居生活补助费1000元。
军队人员夫妻生活补助费发放,没有任何的限制要求,只要是已婚的军士与配偶户籍不在同一地级以上城市,且实际不在一起生活的,就可以领取夫妻分居生活补助费。
夫妻分居生活补助费的领取,是需要自己递交申请,逐级上报至具有审批权限上级单位,审批后每月随工资发放。申领夫妻分居生活补助费的已婚现役军官、军士和文职人员需要准备好下面几项资料:夫妻分居生活补助费审批表,一式3份、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女方常住地证明等材料,资料准备齐全后,上交单位的政治工作部门审批。
第二、军人配偶荣誉金
从2021年6月份开始,现役军人结婚的,每个月可以领取500元的配偶荣誉金,这个钱从你领证的当月开始发放,每个月发到你的工资卡上。
如果夫妻双方都是现役军人,结婚后即同时符合条件,双方都可享受军人配偶荣誉金。
第三、随军未就业补助
从2020年1月1日起,对随军未就业的军人配偶基本生活补贴标准和养老保险基数已经做出了调整。根据现行的部队驻地艰苦程度不同,随军未就业家属的基本生活补贴划分为三个档次标准,由之前的1700元、1400元、1100元的金额,分别提高了300元。(这300元包含社会保险),现在的标准是2000元、1700元、1400元。
将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从3000元调至4000元。
要领取这个补助,军人配偶要符合随军条件,且已经办理随军手续。如果军人配偶随军后无工作无收入的,可由夫妻双方共同提出申请,然后由随军所在部队人力资源部门会同财务部门对申请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且要组织公示。
第四、军人未成年子女有保教费
现役军人包括军官、军士、军队文职人员、职工等等,未成年子女0-6岁这段时间,还会发放一笔保教费,每个月的标准是500元。
以前此项标准是每个月150元,从2021年9月开始上调到了每月500元的新标准。
第五、搬家补助费
搬家补助的享受范围:符合一定条件的现役军官、军士,可以享受军人搬家补助。
搬家补助的标准:基本上就是搬家当月的一个月基本工资。
搬家补助的申请:在搬家后15日内,填写《军人搬家补助审批表》,单位进行审批、公示,没问题了,就按时按点发放。
前面提到的“符合一定条件”,是军官和军士能否申请“搬家补助”的重点。
具体的条件为:
1已婚的现役军官、军士,由于工作调动、部队移防等原因,原同地生活的配偶,随其到不同地级以上城市或地区新驻地重新安家的;
2夫妻同为现役军官、军士的,一方从不同地区调到另一方部队驻地,并且安家的。
第六、军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享受免费医疗
军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在部队内部医院就医的,是可以享受免费的优待的。这里的重点必须是部队医院,在地方医院是不可以的。
第七、军人配偶子女来队报销探亲路费
探亲路费由交通费、中转住宿费和途中伙食补助费构成。其中,交通费按探亲里程和全军统一标准计发,探亲里程单程在200公里以内的,不区分人员类别,每百公里50元;超过200公里的部分,干部、士官、边海防部队来队家属每百公里25元,供给制学员、非边海防部队来队家属每百公里18元。
中转住宿费,根据探亲需要必须中转住宿的,干部每人每天计发150元,士官、供给制学员和来队家属每人每天计发100元。途中伙食补助费,驻地在陆地边防线及西藏地区部队的干部士官在从驻地到最近火车站、机场往返途中,以及供给制学员在探亲途中,每人每天按50元标准计发。
探亲路费报销一般是一年报一次,在每年的年底进行报销。
会增加。
军人结婚的群体工资待遇,在上涨。
比如,即将要发的军人配偶荣誉金,还有之前享受不了两地分路费的部分已婚军人。这笔费用,很多人可能觉得不起眼,嫌给父母的赡养金600元,配偶的荣誉金500元,两地分居费1000元等太少了。
可有没有发现,为什么这一次要给父母涨赡养金,配偶涨荣誉金?
有两个大招原因——
一是,国家关爱军人家庭,体恤军人军属付出的不容易,为此理应给予货币化补偿。
二是,为下一步给军人父母、配偶发放保障卡做准备。
第一个大招,是新的政策开篇,将会在未来更加细化到岳父母赡养金的完善,逐步完善军人岳父母政策的红利,这是持久性的。
第二个大招,是新的保障模式,将军人保障卡保障范围从现有的子女保障卡,拓展到军人父母保障卡、军人配偶保障卡,最大的基数和兜底将逐步形成一张大网,囊括一个军人家庭的组成成员。
总体来说,你会发现,在如何更好的提升军人服役幸福值的同时,从中央到地方,从部队到基层,对于已婚军的工资福利待遇,正在悄然改变。
“不为生活琐事分心,才能集中精力练兵。”这是来自基层一线官兵的心声。政策落地有声,官兵就会直呼暖心。
提升已婚军人工资福利待遇保障,也正是看到了现状——比如,随军未就业补助。按照最新的调整政策——
符合1100元/月的享受条件的随军未就业家属提高为1400元/月(含社会保险);
符合1400元/月的享受条件的随军未就业家属提高为1700元/月(含社会保险);
符合1700元/月的享受条件的随军未就业家属提高为2000元/月(含社会保险)。
随军未就业家属生活补贴,在原来的基础上涨了300元。就是解决随军中军属无工作,要提供给军属一定的经济生活水平,既要有部队发放的随军未就业补助,地方上按照符合条件的,也给予了补贴,体现的是军地两方的共同关爱。
比如,探亲路费,最高8倍。按照最新的规定——
未婚军人应发1次探亲路费;
两地分居且暂未生育子女的,应发探望配偶的2倍+配偶来队探亲的2倍,即4倍探亲路费;
两地分居且已生育1个子女的,应发探望配偶的2倍+配偶来队探亲的4倍,即6倍;
两地分居且生育2名子女的,应发探望配偶的2倍+配偶来队的6倍,即8倍;
三地分居的军人,在两地分居的基础上增加1次探望父母的路费。
不管发多发少,都是国家想到了已婚军人的政策。和其他事业单位比,国家在照顾军人福利这已经做的很好了。哪个事业单位可以做到给员工和员工亲属发放路费的?还有带薪休假。
随着军队改革深入,以及国家的发展,军人在履职尽责的同时,及时照顾家庭关爱家人也成为可能,更得到各级的理解和认同。
也要加快完善和调整一些福利待遇——比如,规范离异、丧偶军官和军士的探亲路费。离异、丧偶军官和军士的未成年子女,户籍所在地与军官、军士部队驻地不在同一地级以上城市且实际不在一地生活的,可继续发放来队探亲路费,其中探亲起点按照未成年子女户籍地确定。
比如,适当增加已婚军人的独生费5元/月、保教费150元/月,与地方政策衔接挂钩。
实话说,这也是提升已婚军人工资福利待遇发放的标准的目的所在,落脚点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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