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姓不婚,外族不婚,贵州布依族为何有这样的婚姻禁忌?

同姓不婚,外族不婚,贵州布依族为何有这样的婚姻禁忌?,第1张

原因有二:

一、同姓不婚——防止近亲结婚

虽然近亲结婚的弊端在近代有了生物学上的研究时,人们才从根本上确定了弊端来源于哪里,但是人们自古根据经验总结而成的规律也同样发现了近亲结婚十分不利于种族的延续。而在古代,又特别时少数民族。首先人们结婚的距离不会太远,毕竟交通工具不太发达,所以导致了在一个不大的圈子里,人们都在互相的连亲。这就导致十分有可能会近亲结婚,于是为了防止这种情况,族群的上层决策人就立下了“同姓不婚”的规矩。

这一规矩其实并不难理解,任何一个现代,甚至古代的人都可以轻而易举的理解。毕竟在少数民族中,不像那些遍布全国的大姓,例如“张王李赵”等姓氏,同姓的人,基本上都是从同一个家族里出来的。

二、外族不婚——

“外族不婚”这一禁忌,其实从明清时代基本上就已经破除了,“外族不婚”其实是一种十分古老的规矩,到了现代依然是行不通了。不过当时之所以有这种禁忌,其实是和当时的社会情况有着十分紧密的关系,那就是为了维护族群的团结!

没错,为了维护族群的团结而禁止和外族人进行结婚。很多人可能很难理解这一点,其实是不理解在古代落后时期那时候他们的生活环境。在古代落后时期,那时候布依族的生活环境是十分落后的,甚至可以说是处于勉强生存的阶段。而处在这一阶段就必然面临着困难的外界环境,例如土地荒芜、周围争端不断。

周围争端不断,就意味着周围肯定有一些和布依族是属于竞争关系的其他民族,这也就导致了人类之间的斗争。所以为了保护自己的族人,也为了保证族群的团结,布依族就不得不禁止族内人员与外族进行通婚,不过这一禁忌在晚清时代随着和外界的接触,到如今已经破除了。

走婚是“母系”家庭中重要组成部分。成年男子“走婚”是一个传宗接代繁衍后裔的途径,只是不同于其他民族夫妇长年生活在一起。他们是日暮而聚,晨晓而归,暮来晨去。摩梭人走婚有两种方式:一种叫“阿注”定居婚;一种叫“阿夏”异居婚。不管那种婚俗都得举行一个古老的仪式,叫“藏巴啦”,意思是:敬灶神菩萨和拜祖宗。在女方家举行这个仪式,时间一般在半晚,不请客、不送礼,朋友们也不参加。这个礼仪是由男方家请一证人把求婚者领到女方家,当然是男女青年早已有了感情了,不存在媒妁之言,母舅之命。他(她)们的母亲及舅舅们也了解和默认后才举行,男方家根据自己的经济状况把带来的礼品按规矩放在火塘上方锅桩的平台上及经堂里的神台上,向祖宗行礼,向锅桩行礼,再向长辈及妈妈、舅舅、姐姐行礼,然后接受长辈们及姐妹们的祝福。送去的礼品按尊长、老少各有一份。你的心上人“阿夏”必须按摩梭人装饰,从头到脚精心打扮。男方会得到女方精心用摩梭麻布亲手织成有摩梭特色的花腰带。女方家决不会向男方家摊派钱物。他们认为男女相爱是平等的,比什么都重要,感情是摩梭人“走婚”的重要因素。当证人向“阿夏”有母亲、舅舅们交待完后,从此男女双方就公开化了,“阿夏走婚”不请客,不操办,这种古老的风俗又可俭朴、又省事,整个仪式一个小时即可完成。 现在来讲“阿注”定居婚。摩梭男女青年通过“走婚”仪式后或从男女双方家搬出居住在一起,或男方到女方家居住,也有女方到男方家居住的,但后两者并不多见,他们长年相守、生活在一起,抚养着下一代。这种定居婚为“阿注”定居婚。

“阿夏走婚”:每当夜幕悄悄降临后,这个家庭中成年男人们就出云了,他们当中有各位舅舅、哥哥、弟弟,各奔东西南北,去自己的“阿夏”家。对方的姐妹们在家中等候自己心中的“白马王子”到来。他们晚间特别忙,当家长的母亲更是双肩重担,既要打点舅舅和兄弟出门又要照料家中老母和姐妹与小孩们,还要接待自己的“阿注”(丈夫)来幽会。

摩梭人“母系”大家庭的夜间生活,你若细心观察,不难发现其中的一些规矩。对于那些外面敲门的男人,或者客人,年老的舅舅们是决不会去开门的,也不问是谁,主妇也不予理睬。除非你在门外吆喝几声,说明你是外来的客人,家中老人或小孩才会给你开门。家中成年姐妹众多,但来幽会的“阿注”也多,各有各的幽会暗号和传情方式,如果不是自己的“阿注”就不会让他进自己的闺房,姑娘的闺门一定要对好暗号她才会轻轻打开,大木摞平房母屋里住着年老妇女及儿童,她们一概不管院中之事。 在她们这里,不存在“第三者”,也不存在“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封建规矩,更不存在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的说法。男人、女人各住各的家,你不靠我养,我不靠你活,天下男子到处有,东方“女儿国”的女子任我求。在性事方面女方占主要地位,有了这些实感人们才恍然大悟,为什么摩梭人根本不存在离婚、寡妇、子女无人抚养、财产继承、流浪儿等等社会问题,他们有自己的性爱观念与道德标准,与我们完全是两码事。在他们这个氏族中,大多数“阿夏”、“阿注”们都是相敬如宾、相互负责,只是没有其他民族那样明确而已。在某些村寨和某种宗教的家庭结构及婚姻现实中,不同程度存在这种现象,男性们既不是名正言顺的丈夫,又不是名副其实的父亲,对妻子负责任,对儿女尽义务的事,男人们一古脑丢进泸沽湖里去了。一旦他的女朋友关门拒绝,或者男人们喜新厌旧,往日情意便烟消云散,只留下一场春梦,这也是一个迷。 在她们这里男女性爱关系与经济关系牵连不大,结合是自由的,两厢情愿的,离异更是无瓜无葛,不会发生任何纠纷。男女双方都有主动权,社会、家庭不干预,即使发生纠纷,双方母亲、舅舅们也会妥善处理。结合并不是以谋生为目的;离异也不会危及谁的生存,经济再富裕也不会为彼此结合稳固构筑可靠的基础。摩梭“ 阿夏”走婚的相互结合、离散,其原因是感情为前导。因此,有的摩梭人成年后,男女双方感情不合,在无孩子前更换“阿夏”、“阿注”是常有的事,而有了孩子后,就不可轻易更换了。在夜幕降临之下,在黄昏时分,芳龄女子按奈不住激动的心情,许多夜晚使者,暮来晨去。在他们性爱天地里,也不是我们常人所想象的那样每个女子都可以去爱,每个男子你都可以去求,他们求爱方式是在生产劳动、工作学习、走村串户、走亲方友、经商与其他活动中进行的,相互了解,具有一定感情基础之后,相互交换一些礼物,如手镯、项链、戒指、手表及衣物等等为定情的信物,这些东西只有他俩和母亲才知道。随着男女之间的感情逐步加深,“走婚”幽会相聚的次数就越多,有的情侣关系就稳定下来直到终生。如果你花言巧语,不诚实,无本事,游手好闲,时间一长,你就得扫兴回娘家了。“走婚”在摩梭人家庭结构中的事实,是当代人无法想象的,实行自由“走婚”其奥秘在于母子们无后顾之忧,“母系”大家庭是每个人的庇护所,对于成年男子来讲,“母系”大家庭是他们赖以生活及养老送终的最好乐园。男子汉们当然何乐而不为呢?这就是他们“走婚”习俗能延续至今的原因之一。

摩梭少男、少女们在这“母系”大家庭中由祖母、母亲、舅舅、姐姐们精心照管渐渐拉扯长大,他(她)们具有集体主义思想和互敬互爱的美德。孩子从小就在这样的环境里接受大家庭的意识和尊老爱幼的教育,服从母亲和长辈,按先长后幼分配食物或其他东西,不干缺德事,这些风俗习惯,道德标准给孩子们打上了深深的印记。近几年,虽受外界影响,但摩梭人的社会相对于外界是比较安定的。有统计,泸沽湖上下的自然村,从新中国成立到现在,只有1 个人被劳动教养过3年,在这50年里,全行政村近千人中,犯轻罪的只有1人,没有犯重罪的。所以说青年一代的思想与从小就受到长辈们朗好教育是分不开的。

不管是过去人民公社、生产队或现在个体经济,摩梭人至今都保存着古老的“共耕分食”的形式。这种生产劳动过程给男女青年提供了相互了解的机会,爱情也就在这种土壤中产生了。他们团结互助、淳朴、宽厚、热情大方的美德,蔚然成风,真挚动人,令人羡慕不已。

当少男、少女到13岁时,“母系”家庭就要为他们举行“成丁礼”,给女孩子穿裙子,给男孩子穿裤子,这个典礼对摩梭人一生都至关重要。“成丁礼”在农历大年初一这一天举行,等公鸡叫每一遍时,母新把孩子叫起来洗脸梳头,把木摞大平房火塘里的火烧得旺旺的,舅舅们搬不大“猪膘”肉和一袋粮食,祖母或母亲拿来新裤子、新裙子,在锅桩前祷告后给她(他)们穿上。

女孩在13岁前扎小辫,之后开始留长辫。过去是用黑牦牛尾毛,现在改用黑毛线,用黑色丝线编成大辫子盘头,缠大包头,和成年妇女一样打扮。母亲让女孩子站在正房中心火塘右边一根叫“女神柱”的旁边,给她脱去昔日长衫,穿上金边交领右开口黑金绒或红金绒短上衣,白色或天蓝色白褶长裙,扎宽绣花红腰带,在大辫盘头上载一朵红花。摩梭少女们穿的白褶长裙及服装、头式非常好看。

年满13岁的男孩则由舅舅给他脱去昔日长布衫,穿上短衣,宽腿裤,扎上彩色腰带,同大人一样了。举行成丁礼的孩子必须一脚踏在猪膘肉上,一脚踏在粮袋上,表示将来有吃有穿,接受母亲和长辈、哥哥、姐姐的祝福,向长辈行礼,向“锅桩石”行礼,然后由大人领着走方亲友,接受亲朋和祝贺和礼物,最后宴请亲朋好友。因地域关系,“成丁礼”在有些地方也有不同之处,但大体上还是相同的。

这些古老礼仪使少男少女们接受了成年人教育的第一课,从此他们迈开了人生步伐,步入了青春期,成为“母系”大家庭中正式成员。女孩跟母亲们学习当家理财本领,男孩跟舅舅们学习男人应懂的知识、技能,这些都是直接经验的传授,可谓“言传身教”。

少女到了13岁“穿裙子”后,妈妈们会说“小鸟儿出窝了,该学会自家飞了,往后不要再同小娃娃们一起玩了。”到了十七八岁,妈妈或祖母不准她们睡木摞大平房的大火塘边,叫她们到门楼上专门为女儿准备的闺房里住,到那时就会有小伙子成天盯着她们,会托人或利用各种交往送来礼物。在这个民族中姑娘们是绝不会向男子讨好的,都是男人主动上门,如果姑娘确实喜欢你,她会送给你定情物,叫你到她家去求婚,举行“走婚”仪式,约定暗语夜晚相会,你一云她就会给开门,时间长了就会结下百年之好。从此他们的关系便公开化了,不在偷偷摸摸地“走”了,你来了请你到木摞房大平屋火塘边坐着,母亲给你杀鸡、 宰羊、煮猪膘肉吃,舅舅们给你倒酒喝…………

当小孩降临到这个世界的第三天,便要给小孩洗身,叫“打三朝”,舅舅为之取名,抱出来晒太阳,在院子里走一走。满月后孩子的“阿日”(意为奶奶)背着猪肉、拉着羊、提着鸡及小孩的生活日用品,还要带着送给祖母、母亲、舅舅的礼物来看孩子。

在他们这个氏族中,“阿哒”(父亲)认孩子要举行仪式:先敬祖宗,后请邻居老妈妈们吃饭,让乡亲们知道娃娃是谁家的宗族之系,但不能把小孩抱走,小孩是这个“母系”氏族家庭中一成员,男方家是绝对不能带走这孩子的。到这时有的男人会在女方家住下来,但时间不会太长。如果在女方家上门,“丈夫”的地位非常低,只得处处小心,规规矩矩的做人,处处检点自己的行为,完成主妇分给的任务。在木摞房客厅火塘边,这位“女婿”只能盘脚坐在下方的位置上,由当家主妇分给他一份食物。如果这位“女婿”各方面表现不好,自个儿会灰溜溜地回到自己母亲身边,这就是“走婚”全过程。现在随着社会结构的改变,在国家行政机关工作和当工人、教师等类的男女都在外面实行一夫一妻制,在农村也有部分的男女是一夫一妻制,约占百分之三十,解放以来各种习俗都在演变着。

会的

民族是指经长期历史发展在文化、语言、习俗等方面与其他人群在客观上有所区分的群体。由于历史的原因,一个国家可以有不同民族,一个民族可以生活在不同的国家里。现代的民族概念可以指国族、族群等,例如中华民族、美利坚民族等为国族概念,而汉族、彝族等为族群概念。

结婚证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结婚证正本一式两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其式样由民政部统一制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一印制,县、市辖区或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加盖印章,结婚证书须贴男女双方照片,并加盖婚姻登记专用钢印。

满族的由来:满族的历史是很悠久的。据文献记载,满族的祖先肃慎人于公元前一千余年即遣使向周天子进贡“楛矢石砮”。

到了汉代,肃慎被称为挹娄,南北朝时称勿吉,隋代称为靺鞨。粟末靺鞨首领大祚荣受唐封为渤海郡王,建立渤海国,这是满族历史上的第一个地方政权。

公元12世纪,黑水靺鞨的后人完颜部落兴起,公元1115年建立金国,这是满族先人建立的第二个地方政权。到公元16世纪后期,建州女真的杰出领袖努尔哈赤统一女真各部,以女真人为核心,吸收了其他族人,如鄂温克人、鄂伦春人、锡伯人、赫哲人、达斡尔人等,形成了一个以满族先人为主体的民族共同体。

早期八旗满洲包括建州女真、海西女真、东海女真和黑龙江女真。女真人在氏族制时期“凡出兵围猎……各随族党屯寨而行。”

这里说的族党就是血缘关系,一个有血缘关系的家族;屯寨讲的就是地缘关系,说白了就是一个寨子、一个屯子、一个村子或更大一些范围的地方的族群。其基层组织叫牛录,管理人叫牛录章京,译成汉语就是佐领。女真人编入旗藉后,工作生活永远要归佐领管理。

族党、屯寨是自然形成的,而旗藉佐领是依政府法令编制而成的,带有极大的强制性和约束力。清代满族人严格固定在佐领之下。

住,则居于一处;行,则统一行动;打猎、出兵作战都由佐领管理,调到新地仍聚居一处。公家的事听佐领的,家庭的事婚丧嫁要听族长的,哪支、哪辈、老姓是什么都由族长管,生男育女都到族长处登记,不会近亲结婚,也不会**。

辛亥革命以后,废弃了八旗制度。佐领和族长(满语叫穆昆达)相继逝去,典籍记载大多丢失烧掉,所以现在许多满族人难以知道自己的老姓了。

努尔哈赤去世后,其第九子皇太极于1635年登基称帝,将农历10月13日定为颁金节,改后金为大清,把女真族改为满珠或满洲族,但满族一词仍未出现。辛亥革命前,孙中山以“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口号为号召推翻清朝。

民国建立后,孙中山改定五族共和制:汉满蒙回藏,始有满族一说,但仍为较含糊的说法,社会大多称为旗族或旗人。人们聊天谈话,问您在旗吗回答在或不在,并不问是满、是蒙、是汉。至1949年新中国诞生,才开始正式称为满族。

清末民国初年时有过一次统计,北京作为满族的第二故乡有人口60余万人。张勋复辟时,一些上层亲贵到摄政王府,动员载沣支持复辟,再度出山。遭到载沣严辞拒绝,说复辟是不得民心的,其结果或是人头落地,或是60多万人被驱逐回东北老家。

1949年,北京满族登记人口为2万人,占北京人口的1%。

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查,满族为116万人,占北京人口的13%,占少数民族人口的36%,是北京少数民族中的第二位。回族为185万人,位居第一,占北京人口的2%,占少数民族人口的578%。

1990年,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时,满族人有982万,仅次于汉族和壮族,居全国第三位。

2000年,北京市满族人口有25万人,仅少于汉族,居全市第二位。那时,北京满族仅占全国满族人口的2%。

近年来人们发现,越来越多届于婚龄的都市男女迟迟没有跨入婚姻这道门槛,而这群人中又以“白领”居多。日益增多的“不婚”现象已俨然成为一道都市风景,一种盛行于全国的流行通病。 族群现状 国内情况 一份人口普查的数据表明,中国单身人群正日渐庞大:1982年中国的单身户是174万户,到了1990年有800多万人没有婚配;1990年前后,北京的单身男女在20万以上,而现在仅南京市这个数字就达到了40万,北京和上海两地已经冲破百万之众。另有一组上海人口情报研究中心关于沪市婚姻的演化数据:1980年结婚人数为18万对;1990年是12万对;1997年是10万对。需要说明的是,这样的数据还是在婚龄人口越来越多的情况下出现的,而其中单身女性的比例有明显上升趋势。 社会学专家指出,这些递减趋势从某个侧面说明,晚婚甚至"不婚"在中国已经成为一个普遍现象,很多女性已经不再把"结婚生子"看成是人生必经的历程。 分析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有人认为是社会进步的产物。激烈的竞争使女性的独立自强意识日益强化,有相当部分"白领"女性在物质上已经不用依赖男人,在事业上还获得了超过男性的成功。她们或一身名牌,衣着光鲜,拥有自己的公司、房子、汽车,或满腹学识,谈吐优雅,却惟独少了来自亲密爱人的关爱。她们不是不想爱,而是找不到爱。 据社会学家测算,一个30岁的女研究生,若按传统标准择偶,其选择面只有02%,而按"三不计较"(年龄、学历、婚丧离异不计较)择偶,选择面也只能扩大到18%。但问题在于,就是女性不计较,男强女弱的习惯定势也让绝大多数男性难以接受。 在某跨国公司从事推广工作的王凡说:"上30岁以后,总有人问起我为什么不结婚。我就给他们讲一个笑话。说的是一对男女在酒吧中一见如故,相谈甚欢,可是男人得知女的是哈佛毕业后,却在礼貌性地说了句'很高兴认识你'后转身就走。" 现实也正是如此,在一个网站的问卷调查中,72%的男性表示自己不愿意与能力高出自己很多的女人结婚。当然,女性"不婚"的原因还有很多,比如难有机会结识理想中的异性、不想因结婚丧失在事业上的发展机会、留恋于潇洒自由的独身生活而不愿被婚姻束缚。 都说没有婚姻的人生是不完整的人生,于是,与"不婚族"的出现刚好相反,现在某些城市又掀起了低龄女性早婚潮,虽然早婚的队伍并不算壮大,但无疑又给正届于或已经过了婚龄的单身白领女性造成了不小的冲击。有人说,"不婚"是一种生活态度,也有人说,"不婚"只是一种过程。无论"不婚"是出于都市女性的自愿还是被动的选择,也不论背后有多么复杂的现实原因和社会因素,她们都被人们整齐划一地冠以"单身贵族"、"不婚族"等新式的头衔,"不婚"甚至成为现今社会新人类、新生活方式的一个时髦标志。 年轻的女性不喜欢婚姻束缚,年长的妇女并没有从婚姻中得到她们希望的生活,让女人失望的是男人还是婚姻本身 有位白领李女士问:能不能不结婚、只借种生个孩子?奇怪她条件也不差,要身材有身材,要模样有模样,为什么不嫁人呢?李女士说,不想为要个孩子就走进婚姻,去忍受男人的懒惰、矫情、自私、花心。 或许在国人看来,像这样的女“白领”,属于“心高气傲”的少数派。实际上放眼欧美,选择不婚的妇女已经完全呈现出超过结婚妇女之势。美国《纽约时报》报道,根据人口统计发现,2005年美国妇女有51%独自生活,没有配偶。这是美国有史以来的第一次独自生活妇女人数超过有配偶妇女。华盛顿布鲁金斯学会人口学家佛瑞说,这是一个清楚的转折点,“女性已经不太依赖男性或婚姻制度。年轻的女性不喜欢婚姻束缚。 对于较年长的妇女而言,婚姻也没有提供她们希望获得的生活。” 国外情况 不知道美国51%女性选择不婚,是否美国会有同样数量的光棍傻等。不过,国内的白领里面不婚的女性确实比男性多。 在更追求个体的欧洲,不结婚已经被称为“软革命”,法国社会对于“只要爱情不要婚姻”,大多持宽容态度,因为“结婚不会带来任何东西,也不会拿走任何东西”。 在日本,已经因为结婚率迅速下降而严重影响到人口增长。焦急的日本社会学家们奔走相告,呼吁年轻人的父母“压迫”子女去寻找另一半。 著名社会学家李银河告诉《国际先驱导报》 ,不婚渐成为常态确实是一个重大的变化。婚姻从一种普世的价值已经变成了纯粹个体的选择,我们习惯了以“家”的概念来面对社会,而以后可能要彻底作为单个人面对周遭,家族主义在下降,而与现代化随之而来的个人主义迅速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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