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结婚登记地不同会对孩子有影响吗?

夫妻结婚登记地不同会对孩子有影响吗?,第1张

夫妻结婚登记地对小孩不会有影响。但对双方离婚会有一定影响。即男女双方在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后,又自愿离婚的,双方应当共同到登记结婚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上户口是许多新生儿在出生之后都要面临的问题之一,上户口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那么在女方户口所在地领结婚证孩子户口怎么办接下来将由来一一为您解答,希望能解答您心中所惑,对您有所帮助。

一、在女方户口所在地领结婚证孩子户口怎么办

      在女方领结婚证对孩子在男方上户口没有影响。

      申报出生登记是公民的法定权利。婴儿出生登记实行随父随母自愿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扩展资料:

      出生登记申请材料:

      1、《出生医学证明》、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

      2、非婚生婴儿,需提供未婚身份书面声明或公证书;

      3、父母离异的,需提供确定子女抚养权的法院判决书或民政部门备案的协议书。

二、未婚生子怎么上户口

      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罚款数额请咨询当地的相关部门。

三、非婚生子怎么上户口

      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此外,在助产机构内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向该助产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在助产机构外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向拟落户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无户口人员或者其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在女方户口所在地领结婚证孩子户口怎么办的内容如上述呈现的正文所示。综上所述,在女方领结婚证对孩子在男方上户口没有影响。申报出生登记是公民的法定权利。婴儿出生登记实行随父随母自愿原则。

没有任何关系:结婚登记可在女方也可以在男方户口所在地办理;计划内生育的孩子户口也是一样,既可以随女方入户也可以随男方入户(但是,集体户口的除外)

在哪一方领取《结婚证》都不会造成任何影响。

关于户口与 结婚证 的关系,有人可能以为需要领到了结婚证才可以帮小孩子落户,其实不是的,结婚证的领取是根据 婚姻法 的规定,需要符合 结婚的条件 ,但是户口的登记并不是一定需要结婚证的,关于小孩落户于结婚证有关吗很多人有疑问,接下来让来告诉大家有关的规定。 一、小孩落户于结婚证有关吗 没有直接的关联。 如果 结婚 后没 迁户口 ,孩子的户口可以落户爸爸的名下,也可落在妈妈的名下;领取结婚证,只要在男女双方任何一方的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都可办理。 《 婚姻登记条例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 婚姻登记 机关办理 结婚登记 。 准生证 的办理程序: 1、先到准备给孩子上户口的父母其中一方的城市计划生育部门领取空白的《生育服务证》。 同时,根据计划生育部门的要求开始收集材料。 2、由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初婚初育证明》。 3、双方如果准备在生育服务证上填写工作单位,那么还得有双方单位开具的证明,并且在《生育服务证》上加盖单位公章。 故建议,可以有一方写无业。我就这么做滴。 4、将盖完单位公章的《生育服务证》拿到女方的街道计生委盖章。 5、完成上述4条任务后,拿着《初婚初育证明》、 身份证 、户口本去小孩将来落户的城市计划生育部门办理《生育服务证》。 二、没有出生证,怎么上户口 具体解决方法各地方各有不同。一般来说,如果是 非婚生子女 ,上户口时除了要有出生证明以外,有的地区还要进行身份公证。 如果是婚后无证生育的,在需要生育证的地区,父母要先到户口所在地的乡镇或街道计生办,缴纳一定数额的 社会抚养费 (计划外生育罚款)、落实计划生育措施;之后才可以凭计生部门开出的证明,到公安机关上户口。如果是未婚生育子女的,属于违反计划生育政策,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如果要给该子女办理入户手续。 1、必须查清对方以前有无小孩,这在缴纳 抚养费 时费用是不一样。按规定这个钱是男女分别都要交的。(这个也能变通处理的) 2、再到当地村委会或者居委会开具相关证明去婚姻登记机关开你属未婚的证明,去街道(居委会)开你未婚生育的证明。 3、携带上述证明和小孩的出生医学证明、你本人的户口本,到当地派出所办理。出生医学证明丢失了,那就需去孩子出生医院,复印你当时住院出院的证明,去复印时就说,是给孩子上户口的。人家就知道给你复印哪些的材料了。拿着所有证明,再去派出所落户就行了。 综上所述,关于小孩落户于结婚证有关吗已经告诉大家有关的规定了,现在很多人还没有领取结婚证就怀孕了,如果决定了把孩子生下来就要对小孩子负责,需要帮小孩子落户口,因为这也关系着小孩子之后的上学问题,所以一定不要小看落户口的规定和政策,落户与结婚证没有关联。

在夫妻双方任意一方户口所在地登记结婚是没有区别的,不会对孩子户口产生影响,可根据自己的需要来办理户口。

《婚姻登记条例》

第四条

大陆居民结婚时,男女双方应当在其中一方的永久居住地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登记。

如果中国公民与中国大陆的外国人结婚,并且大陆居民与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或中国大陆的华侨结婚,则男女双方应共同登记婚姻。在居民的永久居民所在的婚姻登记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九条

婴儿出生登记实行随父随母自愿原则,特殊规定除外。

第十条 在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父亲,母亲或其他监护人应在婴儿的父亲或母亲登记的地方申报出生登记,并出具“出生证明”,即户口登记簿。父母和结婚证。

第十一条

在同一设区市内,夫妻一方户口为家庭户、一方户口为集体户的,所生子女应当随家庭户一方申报出生登记。

扩展资料:

结婚后的搬迁户口(夫妻账户在不同的省份和省份)

1持有结婚证和女性户口簿,将婚姻状况改为“已婚”,并将其登记在妇女户口所在地的当地派出所,并出具“户口证明”;

2,持有户籍簿,男女证,结婚证,女户登记证,男村(居)委会证书,到男子派出所填写申请表,报县公安局批准,(某些地区需要提供计划生育办公室“婚姻和分娩证明”);

3批准后,您可以在线移动,或者您可以将“居住登记证”带到女性派出所以取回帐户。

女方入住后,她需要再次申请身份证。

搜狗百科-《婚姻登记条例》

搜狗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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