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遗属补助政策取消

配偶遗属补助政策取消,第1张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以后,遗属生活有困难的,死者生前所在单位可以根据“困难大的多补助,困难小的少补助,不困难的不补助”的原则,给予定期或临时补助。由于我国经济发展存在地域之间不平衡的差异,因此各个地区对于这两项金额规定也不太一样,有的地方直接由养老保险基金支付了、就落实得较为顺畅,但是有的地方在很长一段时间里,还是由退休的原单位支付,因此一些地方还是存在无法落地、无法按时支付到位的问题。

此时丧葬补助费和抚恤金,可以说各地区算法差异很大,不少地方是使用的一口包干价,还有的地方多、有的地方少,而且当时参保人员去世后,还有一个遗属补助,相当于说是给参保人的家人保障生活的——这笔钱有多少呢?各地金额也有较大差异,比如山东曾经对企业退休人员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每人每月发130元,后来调整为农业人口遗属每人每月发230元、非农业是发280元,这笔钱各地金额不同、发放的钱也不算高、缺乏统一口径。

:新政实施后丧葬补助金按照去世退休人员去世年度上一年当地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计算发放。2022年去世的退休人员就按照2021年当地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计算。

比如,上海某企业退休人员老刘于2022年5月去世,家属能够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为2个月的2021年上海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

2021年上海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82429元,每月为6869元,因此老刘家属可以领到丧葬补助金共计68692=13728元。

法律依据:《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

第四条领取抚恤金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抚恤金待遇:

(一)年满18周岁且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就业或参军的;

(三)工亡职工配偶再婚的;

(四)被他人或组织收养的;

(五)死亡的。

配偶遗属补助申请当供养人因病或非因工死亡时,具体如下:

1、男性60周岁以上,女性50周岁以上如因工去世,女性须达55周岁以上;

2、年龄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16周岁但仍在普通中学就读的被供养者;

3、被供养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无生活来源的。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如果供养人死亡时,被供养人尚不符合以上条件,不能等到符合条件时再申请领取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

配偶遗属补助申请需要准备的材料是什么:

1、户口本复印件;

2、遗属人员与死者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婚姻关系在户口簿中无明确记载的须出具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婚姻关系证明原件,户口簿中已明确记载婚姻关系的不需提供;

3、遗属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及居委会出具的该遗属人员无固定收入证明原件须居委会及街道办事处相关出具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4、遗属是残疾人员的,须提供鉴定结论原件及复印件;

5、遗属是学生的提供学籍证明或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6、需外地汇款的需提供开户银行、账户名称、账户号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法律主观:

一、补助原则 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遗属生活有困难的,可由死者生前所在单位,根据困难情况给予补助。 2、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实行动态管理。 二、补助对象 补助对象系指依靠死者生前供养的下列遗属: 1、父(包括抚养死者长大的抚养人)、夫年满六十岁,或基本丧失劳动能力且没有经济来源的。 2、母(包括抚养死者长大的抚养人)、妻年满五十五岁,或基本丧失劳动能力且没有经济来源的。 3、子、女(包括遗腹子女、养子女)未满十八岁或虽满十八岁,但尚在大学、中专、技校和普通中学学习或因疾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 4、弟、妹(包括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弟、妹)未满十八岁或虽满十八岁,但尚在大学、中专、技校和普通中学学习或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补助费标准 l、死者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一律以遗属 户口所在地 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标准作为计算基数。 2、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标准原则上执行省政府规定的标准,如当地标准高于省政府标准的可按当地标准执行。若遇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标准调整时,从下一个月起调整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 3、死者遗属一般每人每月按80%领取(余数不足一元的,按一元计算)。 4、死者系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其父、母和配偶按100%领取。 5、无依无靠的孤独遗属,按100%领取。 四、具体问题 1、死者配偶另行结婚后,其本人原享受的生活困难补助费即予停止:其子女原享受的生活困难补助费仍由原支付单位继续发给。 2、享受定期补助或未享受定期补助的遗属如遇特殊困难,可由死者生前所在单位视其困难情况,适当给予临时救济。 3、未转正的工作人员死亡后,其遗属不享受定期生活困难补助。家庭确有困难的,可由死者原工作单位酌情给予一次性补助。 4、死者遗属户口所在地有变动时,应从迁移之下月起,改按迁入地的标准执行。 5、过去已享受定期生活困难补助的遗属,从本文下达之下月起改按上述标准执行;过去未享受生活困难补助的遗属,如符合本规定享受补助条件者,从批准之月起给予补助。本文下达后死亡的工作人员的遗属,其生活困难补助从工作人员死亡之下月起执行。 6、工作人员离退休后死亡的,其遗属生活困难补助也按本规定执行。 7、符合离休条件而未办离休手续即去世的人员,其无工作配偶的生活困难补助,执行晋人险字〔2000〕9号文件所规定的标准。 8、要加强对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的日常管理工作,享受补助的人数、条件等情况有变化时,应按变化后的情况及时重新确定。 五、审批权限 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应由死者遗属本人申请并填写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审批表,省直单位报主管厅、局审批;市、地所属单位,报市、行署人事局审批;县所属单位,报县人事局审批。 六、经费开支 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和临时救济费,按现行体制规定由各级财政负担。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费项下支付,事业单位在事业费项下支付。 七、本规定从发文之下月起执行。过去有关规定即行废止。

法律客观: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

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

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法律分析:符合生活困难补助条件的遗属,不分农村居民、城镇居民,每人每月补助标准均按户籍所在地政府公布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执行。

1、职工或离退休人员死亡后,其生前直系亲属无生活来源,系依靠死者供养,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列为供养直系亲属:

(1)祖父、父、夫年满60岁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2)祖母、母、妻年满55岁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祖父、祖母作为供养对象,还必须是目前无子女或子女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而又没有收入来源者。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一条 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条例。

对于这些逝者的家属来说,能够领取到一笔钱,也算是一种心理安慰。而相关部门每年针对于我国的这些政策都在不断地改进,让老百姓能够享受到更加公平的待遇,而针对于抚恤金,相关部门在2022年,就进行了要统一发放相同额度的规定。这也就是说,无论自己生活在哪个地区,如果自己能够领取抚恤金,金额是全国都一样的,公平性提高了。在此之前,我国还会为人们发放遗属补助,比如,夫妻两人,只有一个人缴纳的社保,但是那个缴纳社保的人去世之后,另一个人就失去了生活保障。对于这种情况,相关部门在以前会对另一个人进行补助,保障他们的生活正常运转。具体的操作是带着身份证明,到自己所在的地区的相关部门申请遗属补助。虽然如今遗属补助还没有被取消,但是在2022年的新规当中,这出现了,要取消这个补助的消息。之所以会将其取消,主要就是因为很多人的家属都不知道有这项补贴,而他的单位将这笔补助领取之后,并没有发放给老年人,所以他们没有得到实质性的帮助。既然这些老年人都没法通过遗属补助政策获得补贴,相关部门干脆将其取消,但是这些老人生活的保障力度还是没有减少的,对于这些生活困难的人来说,他们是可以进行低保的申请的,而相关部门对于低保的申请条件也在不断的放宽。其目的主要就是为了让那些经济困难的老年人,能够得到实质性的帮助。

法律分析

遗孀费即遗属补助(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死亡后,遗属生活有困难的,由死者生前所在单位给予的定期或临时补助费。补助费的多少,根据享受遗属补助的人数和其生活困难的程度来确定。对因工死亡的,补助费标准可适当提高一些,但总额不得超过死者生前的工资。

法律依据

《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 》

第一条 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

第二条 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都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第三条 在批准的婚丧假和路程假期间,职工的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等,由职工自理。

在2021年的9月份,国家统一了全国的丧葬费和抚恤金,除了上述的丧葬补助费以外,一次性抚恤金挂钩了本省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按照一定的计发月数发放,并且同时也取消了遗属的生活补助费,这就是重要的改变,实行了全国的统一标准。

遗属补助取消了,是否领取的标准就降低了呢?按照现在新的算法:就是养老保险缴费的年限越长,去世的时间越早,养老金领取的时间又很短,经济很发达的地区,那么能够领取的抚恤金额就越高,相反的,能够领取的抚恤金额就很低。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遗属补助的生活补助取消了,是在2022年开始就取消了的,但是丧葬费一口价是明显提高了的,还有相关更好的政策,就是遗嘱如果生活真的困难,生活中遇到了重大的疾病,或者其他让造成生活困难的,可以申请低保金,来度过难关。

2012年开始,要知道一件事,就是不能领取到遗属补助了,但是丧葬费明显是提高了,而且这样的政策是全国的统计,又将惠及到广大的农民群众,如果对你有帮助,欢迎在评论区评论、点赞和转发?同时祝你春节快乐,虎年吉祥,虎虎生威,财源广进,愿国泰民安,人民的幸福生活一天更比一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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