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肃省定西市发布《定西市市直机关党员干部职工婚丧嫁娶活动指导标准》,面对该市全体市直机关党员干部职工在职期间和离退休之后本人及直系亲属因婚嫁和安葬需要举办的婚丧活动。
其中:
彩礼不超过5万元,提倡零彩礼、不要车、不要房、自己家业自己创的新型婚恋观;
举办婚事双方不超过2天,酒席桌数不超过20桌,每桌标准城区不超过900元、农村不超过500元;
举办丧事原则上不超过3天,不办酒席,一碗烩菜。
定西市市直机关党员干部职工
婚丧嫁娶活动指导标准
为进一步发挥市直机关党员干部职工在治理高价彩礼推进移风易俗培育文明乡风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头约束家人、亲属,自觉抵制陈规陋习和大操大办之风,全面推行婚事新办、丧事简办,推动全市移风易俗工作见实效,特制定本指导标准。
第一条 本指导标准所指婚丧嫁娶活动是市直机关所有党员干部职工在职期间和离退休之后本人及直系亲属因婚嫁和安葬需要举办的婚丧活动。
第二条 市直机关党员干部职工及直系亲属在操办婚丧嫁娶活动时,应遵守祥和、文明、健康、节俭、安全、移风易俗的原则,内容和形式要正面健康、积极向上。
第三条
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彩礼不超过5万元。提倡零彩礼,不要车,不要房,自己家业自己创的新型婚恋观。
第四条 举办婚事双方活动总时长不超过2天。
一方酒席桌数不超过20桌。城区每桌标准不超过900元、酒不超过150元。农村每桌标准不超过500元、酒不超过100元。婚礼全程控烟。
第五条
举办丧事原则上不超过3天,不办酒席,一碗烩菜。丧葬活动全程控烟。
第六条 提倡直系和三代以内亲属礼金不超过500元,同事、同学、战友等随礼不超过200元。不得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或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职的礼金、礼品和有价证券。
第七条 市区范围内治丧办丧活动一律在安定区殡仪服务中心进行,城区禁止在非规定区域焚烧冥币纸钱、纸扎物等祭祀用品。
第八条 倡导党员干部职工积极参加所在村(社区)红白理事会等群众自治组织,加强对亲属、朋友和周围群众的教育引导。
第九条 加强民间媒介人员备案教育管理,组建民间婚介志愿服务队伍,提倡婚介人员志愿服务,不收媒礼。
第十条 参照《关于严格规范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落实“一报告一承诺”等“规定动作”。
第十一条 市直机关党组织负责本指导标准的落实责任,加强对本单位党员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每年向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文明实践办报送指导标准落实情况。
第十二条 少数民族党员干部职工在尊重其民族习俗前提下,参照此标准执行。
第十三条 指导标准从2022年开始执行。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文明实践办负责,每五年对指导标准组织修订一次。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
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1、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嫁娶事宜,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一)婚宴单方不超过10桌,男女双方合办不超过20桌,不得超标准、超范围操办;
2、《三门县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若干规定》
第六条 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应严格控制规模:
(一)婚庆宴请男方、女方人数各应控制在200人以内;同时宴请的,总数也应控制在200人以内。
(二)丧事活动严格执行丧葬管理有关规定,宴请人数应控制在200人以内。
扩展资料:
操办婚丧喜庆需明确四点要求:
《党纪处分条例》第八十五条规定:“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相应处分。”针对这一规定,2月1日出版的《中国纪检监察报》刊文作出了四点解释。
第一,《党纪处分条例》并没有禁止党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没有搞“一刀切”,尊重党员作为社会一员在社会生活中的正当权利。
第二,“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一般指党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在社会上造成了负面影响,如讲排场、比阔气等,或者在操办过程中影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引起群众的不满,损害党员的良好形象。
第三,对于如何界定“借机敛财”,这是一个定性问题,不是定量问题,不能简单地以收到多少金额才算“借机敛财”。是指为了敛取钱财,将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作为一种手段,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通知、要求他人来捧场、“凑份子”。
第四,“其他侵犯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行为”,是指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中公私不分、损公肥私、因私害公,比如动用公款、公车、公物、公共场地,动用下属公职人员利用工作时间甚至职务身份帮忙操办,因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直接或间接地损害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等。
第一条事业单位婚宴桌数规定:不准大操大办婚丧和其他喜庆事宜。婚礼宴请人数一般不得超过200人(限制20桌),婚嫁双方同城合办婚宴的,宴请人数不得超过300人(限制30桌)。葬礼应从严控制规模。
除婚礼、葬礼外,其他喜庆事宜禁止以任何方式邀请和接受亲戚(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亲属及近姻亲,以下同)以外人员参加。
第二条不准收受或者变相收受任何单位和亲戚以外人员的礼金及贵重礼品。
第三条禁止由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支付应由本人承担的操办费用。
第四条禁止动用执法执勤等特种车辆,不准违规动用公务用车。婚礼车队和殡葬车队规模不得超过8辆。
第五条不准给亲戚以外操办婚丧和其他喜庆事宜的党和国家工作人员送礼金及贵重礼品。
第六条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应当在操办婚礼10个工作日前向本级或者本单位纪检监察机关(机构)报告,说明操办事宜、时间、地点、邀请人数及范围等情况,承诺遵守相关纪律,并于事后10个工作日内报告遵守承诺情况。
操办葬礼的,应于事后10个工作日内报告实际情况。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主要负责人操办婚丧事宜,应向上级纪委报告。
第七条党和国家工作人员违反第一条至第六条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构成违纪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违规收受的礼金及贵重礼品,一律收缴。
第八条对党和国家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的行为不制止、不查处、或者制止、查处不力的,依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对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予以问责,并取消单位当年评先评优资格。
二、在编人员结婚都要报备吗
在编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领结婚证的时候是不需要向上级报备的,但是如果你是党员身份,结婚办婚宴酒席需要提前10天向上级或者本单位纪检监察机关(机构)报备酒席规模等情况。
人无规矩,不成方圆,这是我们从小就听到的话,老师、父母总是教导我们做事情要有规矩,这样才会把事情做的更好,给人的印象也会很好,特别当你是一个特殊的人或者在一个特殊的位置的时候,规矩就会更加多。我们都知道中国是***执政,想当然的,它的规矩肯定也会很严,但是,再怎么严,我们的党员也是要结婚的呀,党员干部婚宴标准是怎么样的呢
一、党员干部可以办酒宴吗
酒席可以办,到底办多少桌,各地因地制宜,针对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出台了不同的规定,主要集中在限制人数桌数、限制礼金金额、划定操办范围等。
列举说明:
1《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关于规范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
第四条 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嫁娶事宜,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一)婚宴单方不超过10桌,男女双方合办不超过20桌,不得超标准、超范围操办;
2《三门县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若干规定》
第六条 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应严格控制规模:
(一)婚庆宴请男方、女方人数各应控制在200人以内;同时宴请的,总数也应控制在200人以内。
(二)丧事活动严格执行丧葬管理有关规定,宴请人数应控制在200人以内。
3《广西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暂行规定》
第七条 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事,宴请人数累计不超过100人(按10人一桌共10桌);嫁娶双方合办的,宴请人数累计不超过150人(按10人一桌共15桌)。各县(市)可以根据本区域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另行规定宴请规模,但累计人数不超过前款规定人数的150%。
二、官员怎样操办婚宴才不违规
1是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此类行为无论是否大操大办,也无论是否收送礼金,只要该婚丧喜庆事宜是党员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操办的,如:使用管理服务对象的人力、物力,并且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
2是借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之机敛财的。其主要表现形式是行为人通过较大规模或者多次请客等形式,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中收取较大数额礼金。
3是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中,有其他侵犯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行为的,如因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干扰和妨碍正常的生产、生活、工作、营业、教学、科研、交通秩序和其他正常秩序的,或者有造成人员伤亡或者其他重大事故的,等等。
三、党员干部操办酒席有关规定
1党员、干部在操办婚丧嫁娶酒席中,要发扬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带头移风易俗、文明节俭办理,严格控制酒席规模。婚嫁酒席单方办理从严控制在20桌以内,双方合办不得超过30桌,未经批准-律不准办理。
2党员、干部在办理婚丧嫁娶事宜中,不准以同一事项、不同名义分别宴请、化整为零多次操办,不准以任何方式向管理和服务单位及个人发送办酒信息或请柬、收受礼金。不准用公款、公物、公车办理婚丧喜庆事宜。
3除婚丧酒席外,党员、干部- -律不准以任何方式操办或变相操办乔迁、生日、满月、升学、参军、工作调动(升迁)等酒席。
当你选择成为一名***员的时候,你就要严格遵守党员的规定,这样,才算是对得起国家,尽到一名党员应尽的义务,这样,党才会越来越好,好啦,以上就是党员干部婚宴标准的内容啦。如果你是党员子女,结婚也是有规定的呢,可以看一下普通党员子女婚宴规定的内容了解一下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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