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年轻人只同居不结婚值得提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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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现在很多年轻人只同居不结婚,是不值得提倡的。

我本身是一名96后,应该也算是这里提到的年轻人吧。就我个人而言,我是不赞成只同居不结婚的,主要有4个原因。

没有保障和安全感

只同居不结婚和结婚的区别,其实就差一张结婚证。但恰恰缺少了这张结婚证,两个人之间就没有任何保障,他们无论是继续同居还是分开,都没有阻碍。

因为太轻松也太容易,这种没有保障的生活会让人没有安全感(尤其是女孩子)。

拿我来说,我可以接受同居,但是不能不结婚。在我看来,结婚是对两个人负责,也是让家庭和睦的一个潜在因素。

浪费时间和青春

现在有很多年轻人喜欢不结婚就同居,比如我认识的一个朋友就是这样。他们刚开始同居的时候过得挺开心,但随着时间过去,他们吵架的次数越来越多,最后直到分手。

可能对他们来说,分手只是一件小事,但是无形中却浪费了两个人的时间和青春。

我相信,在生活中有很多这样的年轻人,他们没有考虑清楚就同居,最后却分道扬镳,虽然获得了短暂的快乐,但时间和青春却没有了。

双方父母不同意

同居不是一件小事,大多数年轻人一般都是瞒着双方父母偷偷在一起的。这种情况一旦被父母发现,可能第一件事就是要求结婚。

如果不能达到双方父母的要求,那么年轻人不结婚就同居也不是一件长久的事。

后续生活不允许

同居就代表了两个人生活在一起,虽然两人可以不结婚,但生活会不断推动着他们向前。当生活融洽之后,后续就可能会有孩子,这个时候如果没有结婚也会非常尴尬。

因为没结婚的情况下,无论是孩子出生,还是小孩后续上学都会有很多的麻烦(不生孩子当我没说)。

其实,我不是一个传统顽固的人,也并不是一味反对同居。我觉得同居可以体验一下生活,但一定要注意把握好尺度,同时注意一下时间的长短,如果两个人真的合适那么还是结婚比较好一点(结婚之后没房子一样可以同居呀)。

婚前同居意味着提前消费婚姻,失去婚姻的严肃感。男女之间的性行为非常严重。如果他们要结婚,他们不结婚时就不住在一起,但他们应该多接触,多约会,这对感情和未来的婚姻生活更有利。因此,许多世俗道德和现实的例子表明,未婚同居是当今社会的一种普遍现象,我认为这是极不恰当的行为。有些人在一起生活了十多年,没有结婚。最后,他们无缘无故地分手了。

他们试着结婚,摇他们的孩子。男人们不担心这个。他们已经厌倦了玩足够多的游戏和抛弃女人。他同居不是小孩子过家家,柴米油盐酱醋茶一样都少不得,可以说除了没有结婚证 可以光明正大的生活在一起,们的关系很好。我真的很担心他会因为我的拒绝而不理我。你为什么非得不结婚就住在一起?也许我是个很传统的女孩。我真的很在乎结婚后不结婚。当两个人在一起时,我们必须采取措施。

否则,最好不要住在一起,彼此保持一点神秘感。如果我们住在一起,我们结婚时就不会说话了。我们会对彼此感到厌倦。而且,如果你不小心生了孩子,女人后悔已经太迟了。一方面,由于亲密关系中的亲密关系,两个人生活在一起,享受着两个人以上的世界。如果关系一直很好,会大大提高结婚的可能性。这是最好的例子。

在结婚之前,我说过,当然,有些人没有为结婚礼物和新房做好充分的准备,因为这种情况所占的比例相对较小,我不会住得太久。我有几个男朋友,婚前同居过,女人和她的家人会怎么想?女儿的婚姻不重要吗?她和我哥哥住在一起,没有名声。如果他们婚后负担太重,应该从现实的角度来看。两个人已经在一起十年了。

两个人不管同居多久,只要是没有办理结婚证,就不算合法婚姻不是合法夫妻。两个人的权益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即使在一起同居十几年也不属于夫妻关系。因为现在早已取消事实婚姻的说法,现在是法制社会。

婚前同居的恋人之间感情能否长久要看恋爱双方在同居之前对对方是否足够了解。如果两个人经过深思熟虑之后决定生活在一起,那么这样的感情通常很稳定,如果没有太大波折,感情应该会比较长久。如果两个人对待感情比较随意,认识没多久就生活在了一起,这种没有感情基础的同居生活可能不会长久。

婚前同居可以检验两个人是否适合结婚。虽然婚前同居说起来不太好听,但是这件事对两个人之间的感情还是有一定帮助的。因为比起谈恋爱,同居可以让恋爱双方更了解自己的爱人,两人也可以在相处过程中更好地磨合,看看双方在生活上是否默契,对家务、工作、消费理念是否一致。这也是为什么大家把婚前同居当作结婚试验期的原因。因为很多人即便在恋爱时感情很不错,但是真正生活在一起却有很多矛盾。如果这种矛盾无法调和,那么婚前同居生活就可以及早地将这些事实摆在恋人面前。因为一旦这些矛盾在婚后爆发,那么影响的将不再是两个恋人,而是两个家庭。如果婚前同居可以让两个人的感情更加甜蜜,生活也可以互帮互助。那么,这样的两个人将会更加坚定自己的感情。

婚前同居也是有弊端的。虽然婚前同居可以检验两个人是否适合生活在一起,但如果这种同居时间长了,两个人从热恋渐渐地转成了老夫老妻模式,将不再有结婚的冲动。因为现在的生活与婚后生活几乎没有不同,而且还不用操心对方家庭的事情。一旦一方想要结婚,另一方不想改变,婚前同居就有可能激发恋人之间的矛盾。

恋人之间的感情是否长久主要还是看两人是否合拍,对感情是否坚定。虽然婚前同居有利有弊,但如果想通过婚前同居来检验两人能否走得长远,也不失为一种不错的办法。

传统观念认为,未婚备孕成为主流的可能性比较小,但是未来确实存在不婚不孕增加的趋势,而且主要存在在经济条件还不错的部分中产,小康人群。主要原因个人认为有以下几点:

1经济问题,这里指的不是养不起,而是较好的培养需要花费较高。(其实也算第二点的延伸)。

2部分新一辈人的极端利己和自私。不愿意为了家庭牺牲任何。

3婚姻观价值观的不合适(本质也上第二点的延伸,不愿意为了未来家庭生活去迎合女方,调整家庭矛盾)。

4未来的部分具有利己,拜金享受思想的人(但还没那么严重,有这种思想,处于挣扎观望状态。)看见早批次的不婚不孕人群的物质享受性生活产生羡慕,选择加入。同理,这批人看见早一代结婚后的烦恼,产生惧怕。

个人不能接受未婚备孕。

在古时候,女子的贞洁是很重要的,只有结完婚之后她们才会跟男人同房。

如今的社会,女孩子还没有结婚,她们就会跟男朋友同居。有的更加离谱,没有结婚就有了孩子,这种现象是很常见的,也很普遍。

现在的社会是非常的开放。所以会出现这样的现象,而且很多人也选择了接受。因为人们的思想在前进,不像老一辈们的思想落后。在爷爷奶奶那一辈,肯定是无法接受这样的未婚先孕,作为爸爸妈妈这一辈他们是可以接受的。

很多女孩子没有结婚就选择同居。分手之后发现这样的行为是多么的可笑。

女孩子一定要选择尊重自己,而且在没结婚之前。尽量不要怀孕。

有时候女人怀孕会遭到男孩子的抛弃,因为这些男人压根就是不负责任的。

而且如今的社会骗子也是非常的多,很多男人都在欺骗女人的感情。有的男人他们是有家室的,压根就没有想娶女人为妻子。当知道女人怀孕之后,男人就会选择逃跑。给女人带来了很大的伤害。

所以女孩子没有结婚就选择同居,这种社会现象是不好的,女孩子一定要懂得保护好自己。

虽然社会是很开放的,但是女孩子一定要懂得危害性,如果男孩子能够为你负责任,这是一个很幸福的结局。

如果男孩子是一个不负责任的人,这时候你伤害将会更大。所以女孩子一定要选择结婚之后再生孩子,只有这样才是对自己一种保护。

法律分析:未婚同居不犯法,同居不受法律保护。并取消了事实婚姻的有关规定。但是未婚子女与婚生子女一样受法律保护并对遗产享有同等继承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与多个女人同居不结婚是否违法,一般因情况而定:

1、如果男女双方都是未结婚的,双方同居就不违法;

2、如果男女双方都已经结婚的,同居行为就违法,如果以夫妻名义同居,还有可能构成重婚罪;

3、如果一方结婚,另一方不知道对方结婚,已经结婚的一方就违法。

在司法实践中,同居关系视为重婚的情况如下:

1、配偶的人与他人举行结婚仪式,且实际同居;

2、 有配偶的人虽未与他人举行结婚仪式,但以夫妻相称并共同生活三个月以上;

3、有配偶的人虽没有与他人举行结婚仪式,但有较稳定同居关系且生儿育女;

4、有配偶的人与他人虽未夫妻相称,但有稳定的同居关系,在相对固定的住所且共同生活6个月以上的。

同居关系分财产的要点如下:

1、双方同居生活期间;

2、共同所得,构成共同所得,也要具备双方共同生活,这是形成共有关系的基础;或者是双方共同劳动、经营或管理,这是产生共有关系的前提条件。只有同时具备这两个条件,才能构成共同所得,否则应视为个人所得;

3、一般共有,即共同共有,同居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房产,不管双方的出资多少,双方均平等地、不分份额地享有所有权,双方终止同居关系时原则上应均等分割。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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