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的
根据《婚姻法》第五条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第六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第八条 军人结婚政审女方什么材料,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九条 登记结婚后,根据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以上这是符合国家法律的一般条件,但是军人结婚除了要满足以上国家法规的一般条件外,
军人结婚之前要经过严格的政审,军人结婚需要什么条件呢?还要符合《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暂行条例》相关规定。
按照2001年11月解放军总政治部下发的《军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规定》通知要求,现役军人申请结婚时,首先需慎重选择恋爱对象,军官和文职干部确定恋爱关系后,应当主动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报告,由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对其恋爱对象进行政治审查。现役军人结婚须提前一个月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或政治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查同意后,填写《申请结婚报告表》作为归档材料;由政治机关出具《婚姻状况证明》,作为结婚登记的依据。
配偶政审
另外,现役军人申请结婚时,对于军队干部配偶的条件,比一般公民严格,必须是历史清楚、思想进步、政治可靠、作风正派的无严重传染病的公民,同时现役军人一律不准与外国人或居住在香港、澳门的人员结婚。
团级政审
对于营以下的干部结婚,必须申请团级政治机关审查同意,团以上干部结婚,必须申请上一级政治机关审查同意,然后由所在单位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证明,才能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符合解放军政治部规定
由于军婚相比普通人婚姻特殊,对于军婚的规定不仅适用婚姻法的有关规定,还得适用解放军政治部的有关规定。
法定婚龄
军人结婚年龄原则上按照婚姻法规定的法定婚龄执行
但部队干部、战士和职工,应积极响应党和政府关于晚婚的号召,不要过早地恋爱结婚。
恋爱对象
战士一律不得在部队内部和驻地找对象
战士在未服满现役期间不准结婚。超期服役的战士和志愿兵提出结婚,可准其利用探亲假期回原籍结婚。凡决定要复员的超期服役的战士,如提出复员前结婚,应尽量给予安排。
结婚登记注意事项
(一)审查通过
军队营以下干部申请结婚,由团级政治机关审查同意;团以上干部申请结婚,由上一级政治机关审查同意。然后,由所在单位的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本人出生年月、民族和婚姻状况的证明,到地方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出具手续、证明
超期服役的战士和志愿兵申请结婚,一般应由所在单位的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本人出生年月、民族和婚姻状况的证明,方可到地方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军人结婚登记手续;但有的超期服役的战士和志愿兵在探亲期间找到对象,申请结婚者,如来不及到原部队开证明时,可由当地县、市、市辖区人民武装部出具有关证明到当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因为在我国《婚姻法》中有明确的规定,就是现役军人的配偶,必须是思想进步,品质高尚的公民。从事保密工作的现役军人,配偶的关系必须简单,不复杂。所以这就要求现役军人的配偶,在结婚的时候,必须要经过政审,这样才能够证明自己是清白的身份。
一、为什么现役军人结婚的时候配偶需要经过政审?
政审需要注意的事项,也是非常多的,例如在政审的过程中,一定要确认军嫂的国籍以及所在的民族。因为大多数情况下,要和别的国家的人或者是少数民族的人结婚的情况下,是一定要经过双方父母的同意。如果军嫂不是中国国籍或者是其他民族的人,是不能够和现役军人结婚的。其次要确认军嫂的社交关系,家庭情况以及所在单位的工作。如果军嫂从事的工作,危害社会,或者是破坏社会的公共安全,自己也存在违法犯罪的行为。或者是军嫂的直系亲属或者亲人,有违法犯罪的情况,或者是触犯过刑事案件,这类情况。也是不能够和现役军人结婚的。
二、结语。
最后一点。也是非常重要的,在政审的时候。还要检查军嫂的身体情况、如果军嫂本身就有严重的疾病或者是遗传类的疾病,并导致不能够自主的生活,甚至是完全的丧失劳动能力。这种情况下,是不能和现役军人结婚的,否则也会影响下一代。其次军嫂在检查身体的过程中,还不能够查出患有传染病,这种情况下,医生也是不建议结婚和生育的,所以也不能和现役军人结婚。如果在检查过程中,发现军嫂患有相关类型的精神病,抑郁症,狂躁症等等,这种重度的精神病,也是不能够结婚和生育的,更不能和现役军人结婚。
法律分析:一般只需要现役军人的配偶,应当是政治可靠、思想进步、品行端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即可。不会查女方。舰艇、空勤人员和从事机密工作人员的配偶,还应当无复杂的社会关系。军婚政审要先由男方写结婚申请,到团级政治处领取相关表格需要盖章的就是《结婚函调证明》。还需要户口本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还有当事人签字的一些表。由政治处上交到师政治部,师政治部开出男方结婚证明材料。这样就要进行婚检领取结婚证了。现在政审一般并不是部队派人去审查,而是采取信函的形式进行。
法律依据:《军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现役军人的配偶,应当是政治可靠、思想进步、品行端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舰艇、空勤人员和从事机密工作人员的配偶,还应当无复杂的社会关系。现役军人一律不准与外国公民结婚,原则上也不得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居民结婚。现役军人不得与虽具有中国国籍但居住在外国或港澳台地区从事或参与危害国家安全、破坏国家社会主义建设活动的人员结婚;原则上也不得与此类人员的直系亲属结婚,但现役军人恋爱对象本现实表现良好、政治上确无问题的可酌情允许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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